戴 琦,闫天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公安院校作为国家培养预备役警官的摇篮,向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警务人才是其发展建设的核心议题。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入新征程,公安院校要以培养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复合型警务人才为己任,在办学定位、培养模式、管理体制、领导机制、后勤保障等方面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在公安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中起到了支撑性的作用,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乃至社会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中的要求,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其目标是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3条规定: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所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一般包括合规目标、资产目标、报告目标、防弊目标和社会目标。(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4条规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本文简称为合规目标、资产目标、报告目标、防弊目标和社会目标。根据内部控制目标明确性的要求,内部控制的目标应服务于组织目标[1]。因此,公安院校作为典型的事业单位(3)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1〕5号)第8条规定: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由此可知,公安院校作为从事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阵地,应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并使其实施成果服务于“立德树人、忠诚育警”的发展目标。现阶段,很多公安院校只是机械地模仿或照搬其他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条文,完全与现有的大学管理制度相脱离,缺少实用性,内部控制失灵的问题也频繁发生。通过考察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可以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实施措施,筑牢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提高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为公安机关输送满足实战需要的高素质警务人才,不断促进公安院校的教育成果向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转化,为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做出积极贡献。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中的基础层面,是从整体上对内部控制加以规范,可以为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的运行提供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内部控制有效性,同时也对预备役警官的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可知,目前学术界对于高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内容大多围绕问题与对策基于COSO报告中的五要素展开探究,尚未形成指导实践的基本范畴和框架体系。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规范性研究[2-3]和案例研究[4-5]为主,二者在阐释高校内部控制“应该是什么”和揭示高校内部控制实际建设的“怎么样”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系统考察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问题仍需要相应的经验证据加以支撑。作为具有特殊行业性质的高等院校,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研究相对零散;尤其是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的机理研究仍需知识供给,其关键在于揭示哪些因素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以及在情境性因素作用下其显著表征是什么。基于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一手数据,在结合公安院校自有特征基础上,对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本文潜在的学术贡献有以下三点:第一,本文对公安院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测度,能够从更细致的尺度讨论二者之间的影响关系,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有高等院校内部控制研究不足问题,也丰富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基础;第二,在高等院校内部控制框架下探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通过何种情境性因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以期寻找改善公安院校内部控制实施困境的现实路径;第三,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有助于公安院校内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更是对科学制定预备役警官的培养政策具有重要现实价值。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作为公安院校内部控制运行的载体,是构成其他控制活动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董必荣(2016)认为公办大学在设计内部控制时应对内部控制环境构建、顶层决策制度执行、组织机构设置方面重点关注[3]。公安院校在遵循《规范》进行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设计时,可以结合其事业单位性质和自有特征进行特异化设计。从内部控制环境构建角度分析,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院校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塑造“忠诚”意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先决条件。只有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建设,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行合一,才能提高明辨是非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从而在源头上遏制腐败思想的产生。从决策层面分析,顶层决策环节内部控制失败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要远远大于其他环节内部控制失败所产生的影响[3]。实行“三重一大”(4)三重一大,具体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决策制度,能够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保证公安院校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和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在顶层决策层面把握内部控制建设的方向。从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分析,《规范》指出行政事业单位要设立牵头部门,负责履行内部控制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各部门间协调沟通作用。公安院校理应遵循这一机构安排,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枢纽作用。本文所提出的公安院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主要指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
从内部控制实践的起源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率先在企业中展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需求具有内在的利益动因,其内部控制设计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权[6]。而行政事业单位区别于企业,它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承载着政府的基本职能。加之我国政府主导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是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并统一于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层面,因此需将国家的大政方针作为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到行动中去。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的内部控制目标在沿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的基础上,既要符合国家的高等教育政策要求,又要服务于公安院校培养合格预备役警官的办学目标。在此背景下,公安院校的内部控制建设要以结果导向来衡量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再者,从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早期的“内部牵制论”,还是我国现行的《规范》,其精髓都在于制衡,制衡机制是内部控制工作机制的核心,能够为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发挥提供合理的保障。而且,公安院校受托于人民群众,在公安教育领域居于公共利益代理人的重要地位,由此造成了其内部控制实践缺少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只有将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贯穿内部控制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机会主义,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因此,本文将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定义为:公安院校以权力制衡为基础,通过制定制度和执行程序,对单位的业务活动实施过程控制和标准控制,为完成内部控制计划并实现培养合格预备役警官办学目标提供合理保障的程度。
思想政治工作是引领公安院校全体师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精神力量,是保障预备役警官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动力源泉,也是确保公安队伍意识形态安全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孔泾源(1992)认为,意识形态不仅可以蕴涵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而且以“指导思想”的形式影响正式制度的变迁,是非正式制度的核心内容[7]。同样,诺斯(1994)指出,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内外部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第一要务,是公安队伍战斗力生成的重要保证。而党在新时期提出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建警治警方针,对公安院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治建警”要求公安院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增强政治意识,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塑造全体人员的意识形态,进而形成个人和组织行为方向的认知框架,迫使全体人员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趋向于组织所认可的合理方向,构成贯彻执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前提条件[9]。另一方面,“从严治警”要求公安院校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要从思想上将业务履职和权力运行的风险防范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藩篱。已有研究表明,思想政治氛围对组织及组织成员的行为具有潜在规范作用,能够显著降低组织内部控制风险的发生[10]。同时,实证研究发现,组织的价值使命与内部控制有效性显著相关,团队精神与报告性目标显著相关,员工认同感与经营性目标显著相关[11]。因此,公安院校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基本要求。基于上述分析,做出如下假设:
H1: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正相关关系,即公安院校内部控制建设中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越高,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越高。
根据制度理论,组织通过遵守外部制度和实现利益相关者的预期来提升或保护其正当性。在此过程中,组织和个人行为将受制于制度、法律、规范、条例等社会标准的强制性压力影响,进而对他们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公安院校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同样受到制度压力的形塑,既要遵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的相关要求,也要满足全校师生、社会公众、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资金捐赠者的期望,最大限度提升教育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从顶层决策层面保障内部控制程序合法合规,从而为实现培养合格预备役警官的办学目标做好制度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决策过程中具体而有效的补充,其本质要求是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而且具有不同背景特征的决策成员能从更多角度思考和分析待解决事项,多方信息资源能够充分评估决策方案所面临的潜在收益和不确定性风险,从而作出高质量的决策[12-13]。李万利等(2019)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系统研究内部控制有效性时发现,与不受“三重一大”决策意见影响的组织相比,采用“三重一大”决策意见的组织能够提高决策质量,进而对组织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14]。可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压力有助于约束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代理问题引发的效率损失,使内部控制实施得更加科学、高效。基于上述分析,做出如下假设:
H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正相关关系,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越规范,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越高。
刘延平等(2015)指出,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设立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机制,以避免内部控制机构对权力关系的依赖性[15]。一方面,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中设置牵头部门可以节约更多的交易成本。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是公安院校进行内部管理的过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并进行资源交换,其实质是一种特定的组织内的交易行动。内部控制牵头部门通过统筹调配公安院校教育教学保障资源,协调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工作,可以减少平行部门间相互配合的障碍性因素。而且,高层领导往往将内部控制工作的权威传递给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可以进入更高的组织层级,便于其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中开展工作,完成协调沟通任务。另一方面,内部控制牵头部门通过掌握公安院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情况、资产运行效果情况、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情况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对公安院校的教学和科研发展形势有较为全面的理解,有利于资源使用效益的优化升级。同时,牵头部门可以按照有限参与原则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主动提供满足不同层次管理者需求的评价意见和决策报告,将影响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建设提质增效。基于上述分析,做出如下假设:
H3: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与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正相关关系,即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越高,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越高。
在公共治理实践中,“一把手”注意力分配普遍存在于领导话语体系之中,这既是一种科层组织运作的注意力分配方式,也是理性官僚制进行公共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根据注意力分配理论,当有限理性的决策者面临复杂环境时,组织的行为结果取决于决策者如何配置和管理有限的注意力。公安院校“一把手”对内部控制建设的高度关注能够推动相关部门集中投入资源,着力解决制度设计和执行中的难点问题,使内部控制更易实现且效果更加明显。而且在对领导的注意力研究中发现,“一把手”注意力分配一般作为中介变量影响个体或组织的决策行为[16-17]。由于“一把手”在任中或离任时要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5)《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总则中第5条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内部控制是“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一把手”绩效考核结果,加之公安院校的“一把手”自身都具有较强的政治晋升动力。因此,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一把手”一般会通过率先垂范奠定组织的“高层基调”,并依靠手中的行政权力进行政策的高位推动,形成纵向压力传导机制,从而影响公安院校师生的行为选择模式,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此外,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的过程也是逐步规范组织管理的过程,这个过程势必会侵犯原有利益群体的既得利益和相关特权,给内部控制的推行造成巨大阻力,因此“一把手”对内部控制建设的高度关注有利于打破“禀赋效应”,提升全体师生对公安院校建立内部控制的认知水平,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基于以上分析,做出如下假设:
H4a: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H4b: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公安院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H4c: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参与程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根据前文关于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的界定,本文采用Likert七级量表衡量被调查者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因素的态度,从1到7表示被调查者的认同程度逐级递增(1表示被调查者对该题项“完全不认同”,7表示被调查者对该题项“完全认同”)。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安院校的基本情况调查,第二部分为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因素调查,第三部分为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调查。问卷具体设计步骤如下:首先,本文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和开放式调查结果,并在LIANG H G[18]、吴秋生和刘沛[19]、林润辉[20]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潜变量的测度量表进行背景性调整,形成问卷初稿;其次,与公安院校教职工及内部控制领域专家进行座谈交流,根据教职工反馈和专家建议,对问卷题项设置进行补充和完善;最后,在部分公安院校进行问卷前测,对语义不清、概念模糊及不足以反映变量特征的题项进行了修缮和剔除,确保问卷通俗易懂、清晰明确。同时,本文在问卷中设计了反向命题以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本次问卷调查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调查对象尽可能遍及全国多所公安院校的教师及行政人员,以避免出现选择性偏差。本次问卷调查总共发放360份问卷,收回343份问卷,回收率为95.278%。进一步,根据被调查者的答题时长和答题质量,对答案存在逻辑错误和具有明显规律的问卷进行了过滤筛选,由此剔除56份问卷,最终得到有效样本数为287份,有效样本率为83.673%。样本中被调查的公安院校分布特征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的统计学特征
本文采用SPSS25.0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检验,Cronbach’s Alpha值为0.970,大于0.8,属于高信度区间,说明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调查问卷信度较好。然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检验问卷的结构效度,KMO值为0.945,大于0.8,Bartlett球形度检验的统计值显著性为 0.000,说明题项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9.238%,平均提取方差(AVE)均高于0.5,并由旋转成分矩阵可知标准化因子载荷系数均大于0.5,说明量表有很好的收敛效度。
(1)被解释变量
内部控制有效性(ICE)是本文的核心测试变量。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度量内部控制有效性,一是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来度量[21],二是以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来度量[22],三是以内部控制质量高低来度量[23]。前已述及,本文基于目标导向来测度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即通过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合规目标、资产目标、报告目标、防弊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进一步,将社会目标分成对预备役警官培养的满意度和科研成果的社会贡献度两方面来测度。因此,本文采用Likert七级量表从以上六个方面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测度,举例题项为“您对本单位培养的预备役警官在知识储备及能力素质方面的满意度”。
(2)解释变量
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IPW)即公安院校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全体师生的政治信仰和道德素质,提升全体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进而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在问卷中采用Likert七级量表对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创新意识和爱国情怀四个方面进行测量,举例题项为“您在本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中的参与程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CDS)即公安院校通过严格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在问卷中采用Likert七级量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决策范围的清晰程度,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及决策后追踪问责情况五个方面进行测量,举例题项为“您认为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决策事项范围的清晰程度”。
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IDIC)即公安院校通过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中的参与程度和职能作用发挥,从而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主要侧重于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且在内部控制推行之初,很多单位选择将财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因此在借鉴内部控制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本文选取财务部门的参与程度作为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参与程度的测量对象。在问卷中采用Likert七级量表对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中的严谨程度、经费报销中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中的履职尽责程度以及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程度四个方面进行测量,举例题项为“您感受到的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严谨程度”。
(3)中介变量
“一把手”注意力分配(ADL)即公安院校“一把手”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注意力分配程度。“一把手”对内部控制建设关注度越高,越能够促进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本文将“一把手”注意力分配作为中介变量。在问卷中采用Likert七级量表对公安院校行政部门、宣传部门和后勤部门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提供的支持程度,该校对相关人员违反工作流程的惩戒力度,该校“一把手”表率作用及督导检查力度等六个方面进行测量,举例题项为“您感受到的本单位‘一把手’在执行内部控制规章制度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的程度”。
(4)控制变量
借鉴尹洁等[24]和杨蓉等[25]学者的研究,本文选取如下控制变量:公安院校属性(Subjection)根据该校隶属的层级不同划分为公安部直属院校和各省直属院校进行测量;公安院校所在地(Region)根据该校所在城市所处的东、中、西三大地带确定;公安院校建校年限(Year)以40年和70年为时间节点划分为0-40年(含40年)、40年以上-70年(含70年)、70年以上三个数量集合进行测量;公安院校在校生规模(Size)以0.5万和1万作为节点划分为三个数量集合(0-0.5万人、0.5万人以上-1万人、1万人以上)进行测量;公安院校的办学层次(Level)根据该校具有的最高教育层次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进行划分;公安院校领导任职年限(Time)以现任“一把手”从到任至今的年限取整数进行计算。通过以上控制变量控制其他干扰因素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为了检验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以及“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两者之间的中介效应,本文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IPW)、“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CDS)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IDIC)分别引入回归方程,记做Factor,在借鉴温忠麟等(2004)[26]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如下三个回归模型:
ICE=α0+α1Factor+α2Subjection+α3Region+α4Year+α5Size+α6Level+α7Time+ε
(1)
ADL=β0+β1Factor+β2Subjection+β3Region+β4Year+β5Size+β6Level+β7Time+ε2
(2)
ICE=γ0+γ1Factor+γ2ADL+γ3Subjection+γ4Region+γ5Year+γ6Size+γ7Level+γ8Time+ε3
(3)
模型(1)考察的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用来检验假设H1、假设H2以及假设H3;模型(3)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一把手”注意力分配作为中介变量,考察“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中的中介效应,用来检验假设H4a、假设H4b以及假设H4c。
本文分别在2020年9月和2020年12月两个时段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从我国东、中、西3个地区的公安院校收集相关数据,从程序控制上初步缓解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为了在统计控制上进一步检验共同方法偏差问题是否存在,本文在得到最终数据后,采用Harman单因子检验的方法,得出第1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31.566%,小于40%,这进一步说明了本文所获得的样本数据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由表2可知,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平均值为5.411,标准差为1.284,数据离散程度偏大,表明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水平较高,但各样本院校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程度仍存在较大差异。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平均值为5.584,标准差为1.088,相较其他变量来说数据变异较小,充分体现了公安院校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深入人心,得到了师生的普遍认同。
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平均值为5.323,标准差为1.381,相较于其他变量数据离散程度较大,说明各公安院校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相关部门对其督导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本文为确保模型估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对进入方程的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了方差膨胀因子(VIF)诊断,结果显示VIF均小于10,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从下页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696,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1成立。
表3 多元回归分析表
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渗透到教职工的思维、行为和习惯中,形成高度自觉的内部控制意识,从而成为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软实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与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672,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公安院校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2成立。
公安院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公安院校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顶层设计并作出科学决策将贯穿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始终,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与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638,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3成立。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内部控制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安院校跨部门之间的内部控制工作,使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以高效落实内部控制的计划和程序,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保障。
在控制中介变量“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87、0.262、0.187,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二者之间起中介作用,假设H4a、假设H4b、假设H4c成立。对比控制中介变量前后的回归模型可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回归系数明显下降,但依然显著,说明“一把手”注意力分配在二者中起部分中介的作用。可见,公安院校“一把手”需要将注意力合理分配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提升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工作成效上,不断发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从而使公安院校教职员工能够更好地履行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使命。
为了检验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是否存在稳定关系,我们采用变更回归方式的方法,以被解释变量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平均数作为分界,将其转换为二分变量,使用二元logistic进行重新回归检验,此结果与原模型的检验结果相同,未出现差异,表明本结论稳健。(6)鉴于篇幅有限,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未在文中列示,留待参考查用。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显著的正反馈。进一步,公安院校“一把手”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注意力分配在二者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换言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规范程度、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的参与程度通过“一把手”注意力分配,能够显著影响公安院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发挥,这无疑会对公安院校预备役警官的培养质量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公安院校应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构建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铸造忠诚警魂中的正心修身作用,引导全体师生准确把握自己行为的善恶边界,不断增强其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履职尽责的思想意识。
第二,公安院校应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核心决策环节予以规范的重要作用。涉及办学方向、学科建设、培养方案等事关公安院校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在事前应充分进行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使决策结果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公安院校应加强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中的参与程度,确保各项资源能够有效传导至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治校育人最需要的方面,为公安院校办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四,公安院校应充分发挥“一把手”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的垂范作用。“一把手”的认知、重视程度、行为表现,决定了公安院校内部控制的塑造力,其垂范作用可以带动全体师生把遵循内部控制作为行动指南,真正发挥内部控制对教学活动、行政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作用,从而提升预备役警官培养质量以满足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