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吴亚南
由于利益多元化的出现,乡村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现象、新问题,而这些也是产生矛盾、出现群体性事件的主要成因。主要表现为: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所需要征用的农村土地持续增加,如何给农民合理补偿,并对其未来给予安置,而不是被上楼、被进城,这方面的矛盾一直较为尖锐。
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自身的改造,这种改造规模之大,在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城市改造,必然涉及城市的房屋拆迁。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如何给居民合理的补偿,需要找到平衡点。利益难以平衡,就会引发诸多群体性事件。
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近年来持续上升。环境污染包括土质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也包括一些环境工程项目。近年,一些环境工程项目的上马,由于与市民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
由医患矛盾引发的医疗纠纷,近年也居高不下。绝大多数的医疗纠纷,实则是由医疗体制存有缺陷引发的,但患者往往将此类问题归于医生的医德,因而引发纠纷。
资强劳弱引发的纠纷,内容很多,包括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超时加班加点而不支付工资,不给员工上基本的税险等。特别是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成为近年这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贿选现象,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此外,老百姓也无法在乡镇选举中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部分农村对此进行了改革,截至目前,常用的乡镇选举方式主要有“公推公选”和“直选”两种,其中,虽然很多农村都试点开展了“直选”,但是就其本质来讲,“直选”是和现阶段的法律相违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乡镇长候选人通过上级党委推荐产生,最终必须通过乡镇人大代表会选举产生。而在“公推公选”中,普通选民并未完全参与到其中,仅仅只能参与初期的候选提名,最终的选举主要由上级领导直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选民很难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进行乡村治理时,由于法定定位的缺失,造成了大部分协商式治理制度同村级制度之间的混乱关系,使得两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起不到实质性的效果。尽管协商民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参与者的平等,但是由于不同参与者在信息占有量、社会地位、交往能力及自身素质方面的不同,进而造成他们在表达、沟通和理解方面的差异,阻碍平等的实现。对于一些精英人士或村领导干部,由于平时见识的场面、参与的会议更多,了解的政策也更加全面,信息占有量也更大,在进行协商讨论时,他们往往占据主导地位,能够十分从容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一些村民由于常年在家务农,很少接触外面的世界,他们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欠佳,这部分群体在协商的过程中常常比较被动,很难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从而导致这一群体的意见常常被忽视,影响到他们的利益。
虽然公民和政府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目标取向是一致的,但是政府需要获取的许多目标都是同协商民主相违背的,这样便存在着目标的冲突,会影响主体间的理性协商,最终可能进一步增强地方协商民主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此外,领导变更等原因也可能会对协商民主的功效和存续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也是当下政府主导局面下不可避免的问题。
首先,部分基层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和内涵,在进行基层事务管理时,通常会采取一些强制性、命令式的手段来进行管理;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的科学文化知识有限,使得很多农民未能充分认识到民主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导致了他们民主意识淡薄,不重视和不珍惜民主权利。
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大部分青壮年都选择外出务工,常年在外,很少关心家乡的公共事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民主选举的参与,进一步降低了他们在民主选举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使得他们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他们看来,民主问题没有自己的生计问题重要,由于回乡成本或工作的原因,使得他们不得不缺席民主选举。在一些农民看来,无论谁获选都对自己没多大影响,一些农民则认为参加选举可能会得罪人,还有人认为参加选举是浪费时间,从而大大降低了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就现阶段的情况来讲,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许多以往未显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开始逐渐显现,一些基层组织仍然固步自封,采取过去落后的方式,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落后,没有将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到实处,这严重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的顺利推进。使得基层协商民主自由性、平等性、公开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不高,经常出现忽视民意、随意操纵等现象,致使协商民主未能发挥出实质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