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宁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安徽 宁国 242300)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中指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60%左右。由此可见,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随着城镇化建设而得到大幅度改善。然而,人为因素导致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愈来愈突出,急需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仍不足,多数乡镇企业缺少前沿的技术及先进的设施设备,导致乡镇企业无法高效地处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进而使得乡镇企业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正是因为多数乡镇企业缺乏处理废气、废水、废渣的能力,致使土地污染频繁发生。此外,我国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导致耕地结构遭到破坏、土地污染严重。在2020 年六五环境日前夕,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0.421 亿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0.631 亿hm2,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296 亿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1]。虽然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但盲目使用农药、化肥等不良行为仍然存在,导致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壤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
工业发展有助于建立产业链,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然而,部分乡镇企业过于重视经济利益,在生产过程中不注重环境保护,导致城镇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污染,尤其体现在大气污染方面。从2020 年5 月15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来看,虽然我国空气质量稳中有进,但臭氧浓度明显上升,导致我国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了2.3%。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乡镇企业未能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工业烟尘和粉尘,使得污染物的排放量过大,大幅度提升了二氧化硫等废气的浓度。此外,城镇化建设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导致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持续增加,致使乡镇频繁出现雾霾天气。
固体废弃物具有多种类别,可概括为日常生活垃圾和产业固体废弃物。由此可见,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来源是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两方面。
针对日常生活而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不断提高,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但乡镇居民缺乏正确处理垃圾的意识,而乡镇政府与企业因缺少资金与技术,无法对大量垃圾进行高效的处理,时常采用卫生填埋、焚烧等技术含量低的处理方式,久而久之便会出现垃圾被抛荒、垃圾围城等现象。
针对工业生产而言,乡镇企业生产、房地产开发、商业活动等都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而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方式有多种,如折叠压实技术、破碎技术、固化处理等。然而,多数企业为了节省生产成本,处理固体废弃物时只是采取堆积、掩埋和焚烧等极为简单的方法,不但大范围占用城镇土地,而且导致生态环境中的水、大气、植被遭受严重的污染。此外,我国环保行业对于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够重视,致使城镇化建设中固体废弃物污染现象更为严重。
众所周知,我国淡水资源日益短缺,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水平的1/4,人们所需的水资源主要来自地下水。但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未能对废弃污染物进行科学的处理,将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等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溪流沟渠等水系,严重危害了地下水资源,水体资源污染现象日益严重。例如,云南滇池水体富营养化事件、浦阳江水体污染严重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水污染事件,均提醒人们应重视水资源污染现象。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城镇化建设中造成生态环境出现严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3 个方面。首先,许多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导致土地污染与水资源污染严重。加之地方政府无法获得大规模的投资,无法引入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在处理有害物质方面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其次,乡镇政府、企业及居民未能明确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有甚者不具备环境保护意识,治理环境污染时采用单一的手段,职能划分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建设及环境保护。最后,我国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仍不完善。
2.2.1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缩小城乡差距。笔者认为要想缩小城乡差距,需全力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一方面,充分考虑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方方面面,如在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2]。与此同时,需要在电力、水利、通信、交通等各领域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建设理念。在农业生产方面,有效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以此在真正意义上减少在城镇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水污染、土地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从产业布局、生态农村建设入手,立足当地的实际情况,逐渐优化城乡整体的产业布局及经济结构,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后续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2.2 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路,提高乡民生态环保意识。在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带来了“垃圾围城”这一城镇发展困局,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乡民未树立正确的生态环保意识。基于上述情况,乡镇政府应引领民众共同提升生态环保意识。例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征集志愿者为乡民讲述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与此同时,政府应意识到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协作、多领域分工,加强顶层设计和智慧布局。例如,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00 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以来,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34个部门及镇街为成员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作印发了《万盛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按照“先期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展开”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示范工作[3]。随后,各部门、镇街火速响应,在各自领域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压实责任、精心谋划、快速推进;制定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模式、督查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而切实有效地提高乡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2.2.3 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护航。这就需要当地的乡镇政府以全力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出发点来制定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入实地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充分掌握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后生成准确且详细的调研结果与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完善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在城镇化建设中,要想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乡镇政府、企业及居民全面、系统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推动乡镇绿水青山建设,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