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瑜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提出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质量生成的关键在于开展教学理念的创新,“以学定教”无疑是一种符合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所谓“以学定教”,就是要以学生为本,在价值观上一切为了学生,在伦理观上高度重视学生,在行为规范上充分依靠学生,教师要关注每一位学生。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改变了传统的强调知识灌输以及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是高职人文类课程教学追求的理想教学境界。
高职教育不缺“教法”。从体制机制保障来看,自教育改革以来,高职教育从突出理论教学的常规模式里走出来,在提升实践教学比重的过程中,从产学研一体化,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实践教学拥有了较为成熟的媒介、机制乃至场所;从教学方法改革来看,高职课堂中不断引入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为课堂教学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方法选择。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高职“教法”改革从体制机制到实践操作,更适用的是工科专业里的相关课程,其革新提升的关键是:校方提供路径和保障,教师提供智力支持和教学中的指导。而对于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而言,工学结合的模式无法充分满足人文类课程在学生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内化提升提供支持。因此,更多关注学生本身学习情况,更多关注学生自主学习,更多关注学生具体学法,理应成为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教学的关注重点。
专业的不同导致人文类课程的教育目的不一样,教法、学法随之也不一样。以司法类高职院校为例,学生的专业从刑事执行类到应用法律类、安全防范类到信息技术类等等,不同专业学习的差异性极大。实际上,不少高职院校的专业跨度都很大,文科类、工科类、理科类兼而有之的不在少数,而高职院校的人文课程往往是跨越专业开设的,不同专业不同就业方向的学生上同一门人文类课程并一概而论,无法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目的。同时,不同入学背景导致学生学习层次的差异性,教法、学法也应随之有差异。以笔者所在的司法警校为例,不同的专业同一届同一地考入学生,考分相差近一百分;不同省份考进的学生在学习能力方面的差别也十分明显。按照目前高职学校扩招的现实,生多师少,很难做到小班教学。如果一概而论地开展满堂灌教学,必然无法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目的。
互联网+时代对高职人文类课程“以学定教”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虽然通过网络获取知识对于高职学生而言均已司空见惯,而不同学习基础和水平的学生如何利用网联网来满足自己成长成才需要,不同专业和不同学习目标的学生又如何在互联网+的教育大背景下得到充分的成长,这都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充分运用“以学定教”,不断提高教育成效;二是高职人文类课程偏理论、偏素质的传统教学最容易为互联网资源取代,如果不按照“以学定教”的原则探索出更切实际也更富效果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就很难在高职人文教育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效果。
“互联网+”时代学习资源海量、即时教育的大背景呼唤探索“以学定教”。在信息技术发展助力下,“互联网+”高等教育成为发展趋势,以慕课、在线课程等网络资源不断积累,为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开展人文类课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以学定教”提供了支撑和可能。
光是明晓了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以学定教”的内涵及提出的背景还不够,更为重要的是开展“以学定教”的教学设计。“以学定教”要求在对学生的学习起点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并将学习起点的分析结果作为开展深度学习的前提。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定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叶圣陶先生说:“教是为了不需要教。”面对二十一世纪人才的需求,“授人之渔”是师者的最高教育境界。高职教育的人文类课程突出的以“学”为重心,不是让人文类课程的教师离开课堂,而是要教师在完成方法的教授和引导后,让学生主动学习、学会学习,从追求“学会”到追求“会学”,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动状态。对于高职人文类教师,其教学重点不再是课堂上提供海量的知识点,而是在学习方法指导、学习能力培养上有所突破,使学生形成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主体性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个性化学习,使学习全过程更多成为高职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过程。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为中心,还要坚持不懈地在教学中培养高职学生的合作能力、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将一个教学班级分成若干小组,结合教学内容,联系司法实践和社会热点问题,以头脑风暴的方式组织学生讨论,把更多的说话权利交给学生,以开放性思维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形成对课堂教学内容更深入、更持久的学习兴趣。
学情分析,其本质是判断高职学生的学习起点和掌握的知识水平,包括认知的水平、分析理解能力以及与本课程相关的学科核心素养水平等。
1.不同分数录取的高职学生在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上存在差异。同样是学习人文类课程,会在逻辑思维能力、文法能力、人文知识积累等方面高低不一。素质和能力的差异,要求在高职人文类课程的“学法”设计上加以体现。
2.不同性别的高职学生在思维上存在差异。根据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研究成果,女性的语言表达能力优于男性,男性的空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优于女性,男女生思维能力、思维类型和思维发展速度有一定差异。高职人文类课程如《大学语文》、《中国传统文化》、《文学欣赏》等课程,从运用思维的特点上更贴近女生,而现实情况是司法警官相关警察专业男生占比更高。针对性别差异,人文类课程学习中的“学法”设计上应有差异。
3.网络化时代对高职学生人文类课程学习产生了一定影响。随着微信、微博、QQ、抖音等快节奏的信息输入和沟通方式的日常化,“00”后大学生的信息获取速度有所提高,但同时,他们的传统文化语言运用能力差、文字撰写能力低、人文情感投入浸润不足等素质和能力短板也有所凸显。针对网络化成长起来的一代,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如何“趋”利“避”害,在学法设计上应更具智慧化和创新性。
“以学定教”要求高职院校的人文类课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既要遵照课标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全体学生的发展,关注差异,因材施教,让教学有方向、有目标、有效益;“以学定教”从教材选择的角度,就是结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学习的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精心设计,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基于学生的学习活动开展教学活动,实现从“教材”向“学材”的转变。
高职人文类课程设置的根本目的是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满足高职学生未来岗位对素质能力的综合要求。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课程涉及的人文社科知识多,关联学习材料较为繁杂,教师如果仅考虑教材知识的传授,不开展深度学习,在课时少、授课对象多的情况下,学生学习容易流于表面,人文课程对综合素质的培养难以实现。如果说“以学定教”是高职人文类课程教学实施的前提,那么“深度学习”则是司法高职院校人文类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实现学生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岗位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
古代文学欣赏或是中国传统文化相关课程,牵涉到对历史背景的把握,培养的是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学生的传统文化素质和深厚的家国情怀。以文学欣赏为例,在教授明清文学作品欣赏之前,教师对历史背景知识要有一定的介绍和涉及,同时还要将古代文学的学习和当下的思政教育、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比如在课程导入部分,教师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的5月9号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候的讲话。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引用了一首清代名诗人、学者、画家郑板桥的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教师以上述故事切入课程教学,其意图是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如何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里面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与经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如何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关于“为民”的精彩论述,并如何实现了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的发展。以史鉴今,通过这样的引用,既是课程思政在教学中的灵活运用,又在教学中形成了较好的时空观念,可以帮助学生进入学习的崭新情境。
“以学定教”少不了翻转课堂的灵活运用。翻转课堂要求学生做好课前预习,课前预习是开展课堂教学的关键一环。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教师在上课前,应将知识的难点和重点让学生在课前进行预习,从而对所学的内容有所了解。与此同时,翻转课堂要求教师也应有充分的课前准备。
以司法警官高职院校的《应用写作》课程教学为例。在讲授常用事务文书总结写作的时候,教师可以先给学生提供监狱系统近年来开展的修心教育工作总结的相关视频,学生在视频学习中完成了对总结文体格式、内容等方面的学习,进入课堂环节,教师可以围绕修心教育,和学生讨论修心教育工作总结写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在翻转课堂的运用中既完成了基本知识点的学习,又灵活结合了行业元素,对提高学生对职业认知同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私人订制”第一种方式:目标分层弹性化。课堂教学目标分层,要求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根据学生情况制订符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的教学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教学内容与教学环节,要求成绩好的学生实现发展性目标,成绩差的学生实现基本性目标。目前不少司法警官高职院校的英语课采用的分层教学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人订制”,大多学校还是根据高考分数来确定学生的层级,是教学方单向的划分,更利于教师的“教”,对学生尊重不足,因此也弹性不足。
仍以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应用写作》课程教学为例,针对一个单元的学习,教师可以提出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以学生自我选择为基础,同时参照课程学习中的进程和成绩,动态修正个体学生的教学目标,以期取得更强的学习动力和更大学习成效。如应用文写作逻辑思维训练的课程教学,就可以针对不同生情开展分层评价、过程性评价、活动评价、多主体评价等方法,同时还可以运用SOLO评价法。SOLO分层评价法在开展应用文写作逻辑思维训练上效果明显,它可以通过重点考核思维运用的多点结构层次和关联结构层次,对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成效作出评价,及时跟进对应的指导和练习,促进学生写作逻辑思维能力的全面提高。
“私人订制”的第二种方式:教学内容“菜单式”供给。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属于公共基础类课程,各种课程的开设通常基于专业的选择。同必修课、系(专业)定选修课、选修课相比较而言,公选课相对更加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更能体现学生开展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可以将将公选课的开放式选择运用到人文类课程教学设计中,将课程的教学内容制作成“菜单”,由学生自主选择并展开学习。还是以《应用文写作》课为例,在课程教学大纲统一、训练范式和考核要求统一的前提下,并完成基本写作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可开出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内菜单:政论文写作,乡村振兴写作,法律写作,环境保护写作,科技论文写作等。“菜单式”教学要求在课程教学中运用组合师资,一是有利于教师发挥专业专长,同时更能满足学生的主体学习需求。“菜单式”供给是更尊重学生选择的一种教学方式,但是因为不少高职院校从师资到相关教学保障还达不到可以自由提供“菜单式”教学的要求,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私人订制”的第三种方式:建设活页教材。活页教材是从“教材”到“学材”转化的重要体现。针对学生在学习单元上“私人订制”式的选择,教师应提供相应配套的“活页教材”,提供学习任务书、理论知识掌握要点、练习与作业等多方面教学资料,同时把网络平台上的图片、视频、测试题等资料与教材对接,学生可以用二维码完成便捷调取,提高学习效率。
无论是上述的构建教学情境、翻转课堂还是“私人定制”,哪一种教学模式都离不开和合分教学模式的有机结合,同时也离不开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有效结合。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学生的人文类课程学习,应是开放自主和科学指导两相结合。与此相适应,高职院校的人文类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也需要创新形式,比如考试与考查结合、考纲与教师自主选择相结合等方式。
在司法警官高职院校的人文类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将考核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相结合,以此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比如,教师在讲解费孝通《乡土中国》相关文本时,其教学重点是理解主体内容。虽然“乡土”是每个中国人较为重要的情节,但是在理解时需要寻找一定载体,在此基础上载体必须是学生较为熟悉的。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乡,人的情感性格以及经验积累与家乡文化积淀有较大联系,为此,教师可以布置学生收集家乡风土民情的资料作业,并且要求学生将其设置成幻灯片。同一地区的学生可组成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对自己家乡风俗习惯、风景名胜等有更为全面的了解。这样的考核过程,不但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而且还可提高学生创造性。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教学及相关考核,还需要结合当下社会热点话题开展。教师可以先在教学中融入一些社会当下的热点新闻、社会热点话题,再由学生自取切入点,探讨当下时代精神。比如刚流行的热词“躺平”,针对年轻人能不能“躺平,”教师可以设置专门的辩论考核环节,形式可以通过分组进行。在辩论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布置论文写作考核任务,在论文写作中,学生能够更完整地表达自身独特观点。联系社会当下热点问题的考核,既考核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又培养了学生关怀现实关怀社会的情怀。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学习的学生来自不同专业。“以学定教”体现在考核中,就是不能忽略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应与相关专业特点相结合。比如在一个综合了文科管理类、法学类、理工类专业的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考核应该依据不同专业的素质能力要求,进行富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学习成效。
当前高职院校非常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从赴行业顶岗实习到参与志愿者服务到寒暑假主题社会实践,都是锻炼和提升人文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良好载体。通过结合社会实践的考核,人文公共基础类课程的学习更具针对性和富有成效。以浙江某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刑事执行专业学生为例,结合常规的顶岗实习,思政课教师可以布置“浙江省监狱修心教育与重刑犯改造成效调查”,也可以布置“浙江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查”。结合实习和实践,学生既完成了思政课的考核作业,又对未来所从事的行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定教”不可理解成迁就学生,随意降低课堂教学要求,更不是教师脱离课标、教材,独自开发课程,而是明晰教学起点,开展更为高效的教学。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定教”要充分考虑高职院校的师资状况和教学条件保障。不能超越现实开展“以学定教”的教学设计,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网络教学平台的同时,要做到对教育过程和教学效果的充分评估。
高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定教”不能忽略高职院校“理实一体化”、“工学结合”的教育特点,还是要充分利用依托行业的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实践资源,开展符合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学习。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的“以学定教”必须深度融入课程思政教育。课程思政”的本意就是利用专业课、通识课、公共基础课为载体,以满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高职人文类课程在“以学定教”的教学设计中,必须要将课程思政融入教育全过程,首先要有高的政治站位,其次要能突出政法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还要在尊重教育本身规律的基础上开展思政教育,完成“欲成才先成人”的课程思政教育目标。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以学定教”不可理解为仅仅体现在学习前期的准备、学习的整个过程,更体现于学习的评价。科学设计考核环节,可以推动“以学定教”向深度发展,并且可以起到充分评估教学效果的作用。
总之,“以学定教”教学理念既符合为数不少的司法警官高职院校生源多、起点不同、学习水平不同的客观实际需要,也符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在司法警官高职院校新一轮的教学改革中,结合互联网+的教学环境,进一步推动“以学定教”,实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