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德峰,张佳雯,徐松涛
(1.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701;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互联网的诞生延展和拓宽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场域和实践领域,在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新图景和新动力的同时,也催生了网络空间道德问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以及生产等实践领域中应用的日益普及,网络道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质和水平,既是营造网络空间良好道德生态、打造网络精神家园的重要路径,也是互联网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向度。当代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中坚力量,是网络空间中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其网络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关乎其自身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本文拟对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践进路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当具重要意义。
互联网时代是“以个人传播为主,以现代化、电子化为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媒介时代”[1]。网络作为互联网时代个体与外界沟通的重要媒介和工具,不但对当代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而且已经逐步演进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个体的一种重要生存方式。作为引导大学生适应网络生存方式、提高大学生网络生存能力、净化网络空间道德生态的重要手段,网络道德教育是互联网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道德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考量,以人类“善”和“恶”的两面性作为道德评判标准来对人们进行正确思想观念上的灌输和疏导,从而引导人们遵循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2]。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和网络空间的诞生,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高度互联的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固有的网格化逻辑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人们在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传统道德教育作为提升实践主体道德水平、维系社会交往秩序的重要手段,面对“结果‘在场’而主体‘不在场’”这种全新的网络实践和网络空间交往,其效用日渐式微。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呼唤网络道德教育。所谓网络道德教育,就其一般意义而言,是指一定社会或阶级根据网络空间固有的网格化逻辑和网络行为的“结果‘在场’而主体‘不在场’”等特征,以提升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自律能力和水平、净化网络生态为目的,对网络行为主体进行的网络道德规范教育。在对网络道德教育这一概念的理解和认知中,需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是:尽管在网络实践中,网络行为主体将自己的身体留在了后面(莱茵戈德语)而使网络行为呈现出“结果‘在场’而主体‘不在场’”的样态,和传统意义上的实践行为有很大的差异性,但网络行为结果和网络行为主体的内在一致性并未真正消失。也就是说,网络行为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虚拟性”,网络行为主体同样也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隐匿性”,因为任何网络实践都是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就此意义而言,网络道德教育是传统道德教育在网络空间中的延展和具象化表达。
网络道德教育作为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相对于传统道德教育来说,具有以下鲜明特征:一是网络道德教育具有主体间性特征。与在传统三维实践空间中的传统道德教育不同,针对网络行为的网络道德教育的客体即网络行为主体具有相对的隐匿性(身体留在后面),网络道德教育的客体实际上是处于自然悬置状态。而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网络道德教育的主体都是潜在的网络交往行为主体即网络道德教育的客体,网络道德教育的对象即客体同时也由于网络平台内蕴的丰富教育资源而实现自我教育主体化的特征。因此,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即主体间性是网络道德教育所呈现的典型性特征。二是网络道德教育具有技术理性特征。网络道德缘起于网络信息技术,网络道德教育自然也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撑,因而网络道德教育具有技术理性特征。《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有9.89亿网民、422万家网站,网络已经深度融入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智能、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技术不仅是网络空间得以存在和网络交往得以进行的根本依托,而且还是打造网络空间良好道德生态、维系网络空间交往秩序的重要手段,更是网络道德教育取得实效性的重要保障。三是网络道德教育具有虚拟现实二重性特征。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互通互联,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虚拟式生存以及交往,其实质是现实生活世界中人们真实生存及交往在网络空间经由网格化逻辑作用后的具象化表达。因此,网络道德教育不仅指向网络空间行为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而且还包括现实社会中人们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因此,“虚拟—现实”构成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在张力的两极。
大学生作为知识水平高和学习能力强的青年一代,是互联网时代最为活跃的网民群体之一。但由于自身成长经历和价值判断能力的欠缺性,青年大学生容易在网络空间充溢的多元思想文化面前迷失自我。综而言之,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必须直面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意识淡薄、大学生网络道德人格品性异化以及大学生网络道德生成环境冗杂等问题。
互联网传播方式的开放性特征使得网络空间内各种思想观念碰撞激荡,网络空间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念汇聚。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过程也是考验其自身道德自律意识的过程。现实中相对一部分网络道德自律意识不足的大学生由刚开始只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浏览网上的不良信息,演变到传播散布未经证实的言论。在这一现象转变的过程中,他们并不是不了解这其中的负面作用,而是认为这种行为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由此以来,等他们意识到自己错误问题时已形成积重难返的局面,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大学生淡薄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致使网络上大量不良信息和未经证实的言论频频出现,给网络平台的清朗环境带来了困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面对信息时代各种思潮的相互激荡......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善于分析、正确抉择,做到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3]。在网络信息爆炸时代,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大学生更应该用理性思维约束自身行为,提高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这也是新时代大学生提高网络道德自律意识的基本条件和重要基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演变,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社交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这些“微领域”中,由于参与活动的开放程度大、群体性强,以至网络空间各种纷杂消息和评论漫天飞舞,使得网络平台中一部分大学生用户辨别是非的能力下降,在一些热点社会事件中失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正确判断,从而导致思想道德的“滑铁卢”,显现出网络道德人格品行的异化行为。这些大学生秉承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在网络平台肆意散播不良言论或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成为了众矢之的的“键盘侠”。在他们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负面情绪的投射,这是对自身生活的不满和抱怨所衍生的一种异化行为,体现的是大学生网络道德人格品性的异化即结构性失衡。尽管大学生在网络虚拟环境中可以畅所欲言,借助发表自身感想和意见来摆脱现实世界带来的困扰,在缓解自身精神压力的同时流露真实的内心世界,但同时,互联网也阻碍了大学生的社会情感体验,导致大学生道德情感匮乏,情感体验稀缺,从而逐渐脱离现实社会,造成大学生网络道德人格异化[4]。随着近年来科技手段的进步以及移动网络数据的不断开发,网络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传播消极言论和实施网络犯罪的场所,致使一部分大学生掉进不法分子的圈套,误入网络犯罪蒙受损失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开放性以及网络平台监管力度的滞后性,使得互联网环境纷繁复杂,大学生时刻面临道德素质的严峻考验。由于网络技术使用的可适用范围广,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移动设备进入互联网世界,这使得网络空间内充斥着鱼龙混杂的人群和信息,这为各种虚假信息和不良言论提供了“为所欲为”的场所。近年来,网络直播的新型数据模式迅猛发展,大学生可轻松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客户端浏览网络平台的直播短视频,而一些直播平台因监管力度不够出现低俗化甚至色情内容,这对于自身抵御诱惑能力较弱的大学生来说,存在着潜在的腐蚀风险。今年3月份,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也作出了关于“净网2021”的新部署,志在加强对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社交平台以及网络弹窗广告的整顿治理,力图加大对网络空间平台的环境治理。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5]。因此,加强对网络空间传播内容的整顿管理,提高网络道德环境塑造,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从而重塑互联网的清风正气,至关重要。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所具有的复杂特性使得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面临诸多挑战。建立健全网络立法机制、创新网络道德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规范网络道德行为、革新网络道德教育模式等,是积极推进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现实进路。
网络空间之所以存在道德失范问题和道德建设难题,其根本在于网络空间的超现实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带来的道德“虚无”[6]。由于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每个人都可以掌握一个甚至多个虚拟身份,网络用户的真实社会身份具有一定的隐匿性,这是导致大学生网络道德观念不强和网络自律能力较差的重要原因。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现实中一些大学生网民在网络虚拟性的掩护下毫无顾忌的发表消极不实言论,甚至从事网络违法活动,严重侵蚀网络道德生态。因此,加强网络生态环境建设,首先要尽可能降解网络空间行为主体身份的隐匿性。在网络平台中,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注册不同的账号,从而拥有多重身份,这也导致了网络空间中大量诈骗分子的出现。针对这一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对网络平台的实名制治理,即明确规定网民用户在平台中必须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且每个人在同一平台只能拥有一个账号,通过网络实名制将每个人在网络上的虚拟存在和其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人身份实现无缝对接,实现个人身份信息的公开,以维系网络世界中平等的人际交往和对等的社会关系,从而有效预防网络谣言散布、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其次,网络道德立法要与时俱进。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但随着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新型社交平台和信息传播模式出现,此前出台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面对大量“新事物”的涌现,监管范围不够和管理滞后等现象日益凸显,这也是导致网络空间中“灰色地带”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及时建立健全网络立法机制,加大对网络经营场所和网络运营平台的执法力度,严厉整顿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失范行为,打击网络违法乱纪现象,推动网络平台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文明向上的网络道德教育环境,给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健康而纯净的网络空间,刻不容缓。
舆论的力量是除法规之外所存在的另一巨大且不容忽视的潜在力量。伴随着互联时代的到来,舆论内容的传播方式从前语言传播、口语传播、手抄传播、印刷传播演变到现代的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如今更是迎来了融媒体、全媒体传播时代[7]。大众媒体逐渐成为了大学生了解社会信息的主渠道,其发布的舆论内容成为人们关注和谈论的话题。在这种演变下,大众媒体及时性、开放性、多元性的特点充分满足了大学生对资源的需求,获得了人们对其价值导向的好感度和信任度。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传媒行业的价值观念和传播内容为了迎合人们的口味,也随人民百姓的偏好不断转换,然而,越来越多的大众传媒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的发行量、收视率等商业效益,根据大众的喜恶不断调整信息传播观念,提高了娱乐性内容的传播,减少了社会事件的报道,有些播报内容甚至出现了低俗化和媚俗化的倾向[8]。大学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以及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很容易被传播内容中所隐含的价值观念误导,以至于享乐主义和萎靡之风在大学生群体中泛滥,大大降低一些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念。例如前一阵国内某选秀节目的粉丝,为了给自己喜爱的偶像投票,不惜把大量牛奶倒掉的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强烈批评等。这些事件的背后,隐藏的是节目组和赞助商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不惜消费群众的低俗价值观念,“大量牛奶被倒掉”的背后,更是对劳动的不尊重和对法律的亵渎,其最终的结果是误导、侵蚀青年人的价值追求。因此,面对大众传媒逐渐商业化、趋利化的发展趋势,不仅国家要加强对大众传媒行业机构的管控,使传播多以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为主要内容,而且还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加强对传播内容的监督,发现有低俗化、媚俗化的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言而总之,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积极引导作为信息传播主要媒介的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媒介信息的教育价值意蕴,实现媒介与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相融合,从而营造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为大学生形成良好的网络思想道德观念提供良好道德生态。
置身于日益开放、独立、自由的互联网时代,传统高校道德教育体系面临前所未有之新挑战,其教育效果日渐式微,如传统高校道德教育的内容已经难以满足当代大学生对网络空间道德知识和规范的渴求,传统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在网络道德教育中的影响力度和教育效果随之削弱,等等。因此,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摒弃传统的关起门来搞思想道德教育的方式,代之以开放的思想道德教育观念,即既要增强大学生对网络空间多元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的甄别能力,又要使他们一如既往地坚持正确的核心观念和价值导向,如此才能实现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时间与空间的全覆盖。[9]仅仅依靠学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来对大学生进行价值观道德教育显然难以为继。对于作为互联网时代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而言,首先要及时转换教育理念,积极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与高校道德教育资源相融合的道德教育方法,借助网络平台在课程中融入时代元素、实践元素、价值元素,如开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伦理课”等针对性课程,使专业课程知识与网络相关背景相结合,从而实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有效衔接,使大学生在接受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有关的网络道德准则,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念,规范其网络行为。其次,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要积极引导学生遵守网络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大学生在网络空间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辨别“庸俗、低俗、媚俗”信息的能力,推动大学生自觉形成“权责利险对称平衡”的网络道德意识,自觉规范上网行为。此外,高校还要打造一支既了解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规律又熟悉网络信息运行特点的高素质的教育队伍,及时捕捉网络环境发展的新境况,以确保高校德育工作者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地对当前形势下网络道德教育的模式与方法进行探索研究,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背景的学校网络道德教育新体系。
大学生作为高学历群体,在网络平台理应成为遵守社会道德的模范榜样,但由于其自身道德自律观念的匮乏和不良网络风气的侵蚀,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出现网络道德意识缺失和网络失德失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大学生的网络道德价值观。面对网络信息杂乱无序的挑战,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增强他们的免疫力[10]。因此,型塑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是我们根本工作的着重点,同时也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大学生在网络世界的道德责任感,首先要做到“自省”,即大学生要通过不断地自我反思,及时发现和找出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继而改掉自己的不良观念、习惯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大学生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此,也要把这种方法同时运用到网络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上网意识,改正不良的上网行为,在提高自身网络道德观念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用网习惯。其次是“慎独”。“慎独”是指当一个人即使没有外界的监督,也能严格的要求自己,自觉的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大学生在从事网络活动时,要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循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意志力和控制力,随时监督自己的网络活动,以实现文明上网、安全用网。唯有如此,才能不断强化大学生正向的网络道德意识,增强上网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人格和情操,继而减少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出现的频次,使当代大学生真正成为一群有着高尚品德修养的优秀公民。
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媒介已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通过各种形式影响着大学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作为承载时代未来的大学生,其思想道德素养的整体水平衡量社会道德教育质量水准高低的重要标尺。因此,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不仅需要建立健全网络立法机制以加强网络道德生态建设、引导大众媒体舆论导向以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和基础,而且还需要变革高校传统道德教育方式以创新网络道德教育体系,培养大学生正向网络道德意识以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最后需要明晰的是,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工程,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营建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平台,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