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 陈羿
(广东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 肇庆 526114)
2012 年,厄德里克出版第十四部小说《圆屋》,该小说一经面世就获得了读者及文学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并且荣获第六十三届美国全国图书奖小说奖。厄德里克小说中以13 岁的少年乔的口吻将发生在印第安保留地的故事娓娓道来,向读者展现了美国土著印第安保留着人们的生活,以及他们独特的文化。小说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写作手法,语言看似平淡却饱含着厄德里克对印第安文化强烈的情感。厄德里克将现代的写作风格与印第安口述传统相结合。作为当代美国最多产、获奖最多以及声望最高的土著印第安文学家,厄德里克在《圆屋》这部作品中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友爱和公正。
厄德里克一改其多视角和多情节叙事的风格,在作品《圆屋》中以少年乔的视角向读者讲述了北达科他州印第安保留地中的一名奥吉布瓦妇女被人侵害后发生的一切。被害人是乔的母亲,吉拉尔丁·库茨,是个土著印第安人。
圆屋是奥吉布瓦印第安人进行祭祀活动的圣地。1988 年春的一个星期天,吉拉尔丁接到电话要她到圆屋去。但是,她在那里遭到了几个白人的殴打和性侵害。惨剧发生后,吉拉尔丁不愿向警方讲述悲剧发生的经过,也不与丈夫和儿子交流,而是封闭自己,待在黑房子里一言不发。她13 岁的儿子乔不满于警方办案拖沓,和几个小伙伴展开了调查,逐步了解到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以及所谓的公平正义在印第安保留地上是以怎样的面目呈现。
厄德里克在《圆屋》这部作品中依然聚焦于美国土著印第安人的历史、情感、文化和现状。因此,在小说中,她继续运用印第安口头叙述的方法,只是从以往多个叙述者和多角度的叙述手法变成了单一的叙述者。厄德里克使用简单的叙述手段展现了复杂的主题,而她的写作风格依然鲜明。
《圆屋》中厄德里克延用印第安人口述传统,创作了特点鲜明的口头文学作品,与传统的书面文学风格迥然不同。口述内容有印第安口头相传的神话,反映了印第安人的文化生活。印第安人通过口述故事来叙述记录部落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具有想象性,口头性和传承性。印第安口述传统文学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讲故事。《圆屋》就是通过乔第一人称的视角口述了他在自己的母亲被侵害之后如何寻找真相、寻求公平和正义的故事,一个充满悬疑和冲突而又道德深远的故事。
《圆屋》这部小说故事情节充满悬疑色彩,情感强烈,而厄德里克使用的语言却很精炼。由于这是一部口头文学作品,而且口述者乔才13 岁,所以语言并不复杂,厄德里克使用较多短句,甚至省略句,她用平淡的语言叙述的故事节奏较快,气氛紧张。例如,在杰拉尔丁发生不幸之前,乔这样描述当天下午,“ It was a Sunday--thus the hush.The Sunday afternoon suspension”.句子简短,语言简单,厄德里克使用短句和省略句渲染了紧张的氛围,让人感觉冥冥之中会发生什么。侵害事件发生之后,乔一肚子的疑惑和问题,他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和他父亲有了这段对话,“Why this one?I asked,when my father returned......He did not answer.What happened to Mom,did it happen there? Again,no answer”。乔很焦急的心情在简单的文字间传递,故事的发展依然悬疑。
《圆屋》是一部悬疑小说,为了营造紧张的气氛,使故事充满悬疑性和神秘性,厄德里克运用了大量的排比句式。这些排比修辞手法使得故事节奏鲜明,情感饱满,能够深刻刻画小说主人公的内心活动。“I had imagined that my father decided great questions of the law,that he worked on treaty rights,land restoration,that he looked murderers in the eye,that he frowned while witnesses stuttered...”这段文字是乔在他爸爸书房翻阅案件时的心理独白。三个“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深刻地刻画了爸爸在乔心目中的形象,他认为父亲作为保留地的一名律师,处理的应该都是一些重大的法律问题,比如合约权利,土地恢复等,还有坐在法庭上庄严又威风凛凛的样子。而这一切并不是像他想的那样。这段排比句给读者留下了悬念,与小说后续的发展形成反差。
除了使用从句排比外,厄德里克还会用名词、动词、问句等形成排比的效果,使得文字节奏紧凑,从而表达出 主人公乔强烈的感情。例如“ I dumped the milk,rinsed the glass,filled it,and gulped down the iron water of our reservation until the sour taste was gone.”“倒掉牛奶”,“冲净杯子”,“又倒满”,“吞饮而下”,乔的这一连串动作给人一种紧张感。
生态翻译学的基础理论是翻译适应选择论,由胡庚申教授提出,该理论认为译者在翻译中处于中心地位,遵循适应性选择和选择性适应的翻译原则,从语言维、文化维和交际维三维转换的角度适应新选择翻译方法,使译文最大程度的实现原文的生态结构。(胡庚申,2004)。翻译生态环境是指源语文本和源语言的环境,包括语言、交际、文化、社会、作者以及读者。在适应性选择的原则下,译者需要准确地理解原文和文本的文化因素等,选择有效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实现译文对源语文本的适应。
生态翻译的三维转换原则中的语言维强调在翻译中译者适应性选择语言形式。译文不仅要准确传达原文内容和信息,还要注意选词以避免影响译文的语言表达风格。文化维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源语文化和译文文化的转换。因为两种文化存在差异,译者要具文化意识,既不能从译入语文化角度解读源语文化,也不能完全使源语文化操纵译文。而交际维指双语言之间在交际意图方面的适应性转换。译者成功转换语言和文化的同时,也在译文中很好地实现原文交际功能。另外,译者还要考虑源语读者的接受能力和译文的表达力。
因此,结合三维转换原则,根据《圆屋》的文本特点以及厄德里克的写作风格,笔者从生态翻译视角出发探讨适应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分析如何才能实现译文质量的最大化。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可采用直译加注、意译法、增译法、转化法、句子重组法、順译法等翻译方法,忠实传递原文信息的同时,充分考虑源语文化因素在译入语中的适应,并且使译文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给译入语读者带来源语读者相似的阅读体验。笔者就下面的例子具体展开探讨:
例1:My father licked his dry lips and cast about,searching for the smell of food perhaps,the sound of pots or the clinking of glasses,or footsteps.
例1 中厄德里克运用了排比的修辞,“the smell of food”,“the sound of pots”,“the clinking of glasses”,“ footsteps”四个表达构成排比句。在语言维转换方面,为了使译文清晰传递原文信息,而在交际维转换方面,能够渲染出如原文一样紧张的气氛,又能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自然连贯,译者在翻译时可采用增译法,即翻译为“爸爸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四处寻找这什么,或许是食物的香味,瓶罐叮铃哐啷的响声,玻璃杯的叮当声,或是谁的脚步声”。
例2:Why this one ?I asked,when my father returned.It was late.My father sat down,took a sip of coffee,removed his reading glasses.He rubbed his eyes,and perhaps in his exhaustion spoke without thinking.Because of the round house,he said.The old round house? Did it happen there? He did not answer.What happened to Mom,did it happen there? Again,no answer”.
例2 的语言简单,但是平淡的语言中透露着焦急,紧张。在语言维上,译文也使用短句和简单的语言,以达到原文气氛压抑的交际维转换目的。因此,在这个例子中,译者可采用减译和句子重组等翻译方法,即译文处理为“为什么看这个案子?爸爸回来后我问道。很晚了。爸爸坐下呷了口咖啡,摘下眼镜,揉揉眼。可能他已筋疲力尽,所以没多想就说出了口。因为圆屋,他说。那个老圆屋?案发现场是那儿吗?他没说话。妈妈那件事,是在那儿发生的么?他还是没回答。”“爸爸坐下呷了口咖啡”和“他还是没有回答”这两句将原文两个短句重组为一句,“摘下眼镜”减译了“reading”,以及“揉揉眼”将人称代词“he”和物主代词“his”省略,通过这些处理,译文并没有破坏原文的翻译生态结构,准确的传达了原文信息,实现了原文的交际功能,而且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
印第安文学是美国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悬疑小说和成长小说完美融合为一体的《圆屋》被评论为目前为止厄德里克最精彩的一部小说,处处都是惊喜。如何将这些惊喜展现给中文读者,是译者需要苦心思考的问题。生态翻译以“语言维”、“文化维”、“交际维”为原则,适应性选择翻译方法,使原文在译文中得以适应性的转换,具体的翻译方法由整个翻译生态环境决定,除了上文提到的翻译方法,译者还可以选择适应翻译生态环境的方法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