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婷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声乐演唱是一种将文学和音乐结合起来的具有较高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综合性艺术。这种艺术表演形式是演唱者将优美的歌喉与充满艺术气息的语言有效的结合到一起,而后形成欢快悦耳的、生动鲜明的歌声来体现作品内容的。在我国,声乐艺术是相对于乐器演奏艺术而言的,是曲艺演唱、戏曲演唱和歌唱的统称。声乐和器乐虽然都具有和声、节奏、旋律等音乐共性,但是在声乐艺术中又平添了语言的艺术,对于声乐艺术的美其基本的构成要素有来自乐器方面的伴奏美、歌唱方面的声腔美、文学作品中的语言美以及表演动作方面的形态美等等。
声乐作品以文本化的形式进行传播,能够对作者的思想情感进行充分的体现,是作者以物质的形式将内心情感进行记录的一种创作形式,同时它还是音乐作品中唯一能够把文学语言和音乐语言结合到一起的创作,其基本要素分别是内在情感、歌词和音乐。其中,音乐主要指的是能够进行表情达意的音乐语言,其主要构成要素有复调和声、音区音色、曲式、旋律以及节奏节拍等。在进行声乐作品的创作时,创作者一定要将这些要素的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并能够熟练的应用各种乐器演奏特征和人声中的最佳音色、音域等特征,这样才能使音乐的高度整一性得到最大限度地体现。
作为能够将诗词文化和音乐旋律相融合到一起的综合性艺术,其声乐作品中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歌词来表达的,它将歌曲想要表达的情感以文学创作的方式,通过诗词文化的形式进行概括和阐述,使声乐作品的内容更加形象化和具体化。
音乐既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也是人类情感的重要载体。同样声乐作品更是情感表达和情怀抒发的重要体现形式和载体。声乐作品中所蕴含的内在情感主要来自于歌词创作者将自身丰富的情感投入到实践创作过程中,同时还是歌词创作者由于在现实生活的感触中激发出来的情感得到升华的过程。
声乐演唱是对声乐作品进行二度创作的一种表演艺术,需要遵从音乐表演的基本原则,即美学原则,也就是要遵从艺术变现和表演技巧相统一的原则,时代精神和历史音乐风格相统一的原则、创造性和真实性相统一的原则。这就说明声乐演唱必须以音乐原创的真实体现为基础,来体现演唱者本身具有的个性创造和理解[1]。这就要求演唱者具有更高的创作能力,能够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其中主要涵盖了演唱者对作品情感的把控能力、表演方面的能力、演唱功底能力、对作品内涵的诠释能力等,要想具备这些能力就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的分析、充分地理解作品想要表达的内涵,并对作品进行合理的应用才能实质得以实现。
演唱者要想顺利地完成声乐演唱,并将最完美的一面展示给大众,就要对声乐作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每一部声乐作品都有其独有的艺术风格和历史背景,并在其内涵的表现形式和体裁形式上存在不同的规定性。演唱者要想从外到里的全面接受原创作家的作品,就要经历一个从简单视谱到深刻体会作品内在情感、全面分析内在结构,对声乐作品进行分析创作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帮助演唱者通过树立原创意识的方式,来对作品风格进行全面的了解,对作品具有的规定性进行有效地把控,例如能够有效地分辨各种民族音乐的风格、掌握各种音色的运用规则、找准旋律的节奏、准确地读取歌词等等,使演唱者能够科学的运用演唱技巧,找到最佳的演唱途径,使演唱者的表演真实生动,易于打动人心。
歌唱者充分的发挥各种技能技巧以及对各种因素进行调控都是为了使歌曲的情感得到充分的体现。《论艺术》一书中曾经就对这种情感进行过详细而形象的阐述,这种内在情感一般会被作者蕴含在声乐作品的歌词、乐谱等文本之中[2]。声乐演唱在演唱者极具表演性的演出中,将原创作品的内在情感和内涵以歌曲的形式充分的展示给观众,完成了作品内在情感的有效传递。由此可见,全面的分析声乐作品,便于演唱者对作品进行正确的诠释,并提升情感把控的能力,从而使作品的内涵和情感得到有效的传递。
声乐演唱中对声乐作品进行二度创作就是为了使作品的意境神韵得到更加完美的展现,这要求演唱者对原创作品进行全面的分析,其中包括歌词内容、音乐本身、民族特性以及作品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分析和探究,了解作者所处时代的社会思想和作者的性格特征,以及作品的创作形式和目的,对作者如何运用音乐语言将作品中的人物情感和故事内容充分地展现出来进行探索。只有全面的分析声乐作品,并通过演唱者的创造性表演,才能使纸张上的音符释放生命活力,使作品的价值充分得到展现。
由于每个人的声带长短不同,音调高低不同,音律节奏和共鸣腔体不同,所以形成了形色各异的声音类型。由于不同的演唱者具有不同的音色,能够使演唱者的个性得到展示,并通过长期的演唱经历,对具有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进行演绎,形成独属于自己的演唱风格,这是每个声乐演唱家一生的追求[3]。例如莫扎特的曲目中有一部具有咏叹调这是其为特定的歌唱家专门打造的,不是每个歌手都可以驾驭的。因此,在声乐演唱中要选择适合演唱者音质特色和演唱风格的声乐作品,不仅能将作品完美的演绎出来,还能使自身的优势和个性充分的突显出来,促进演唱事业的发展。
声乐演唱是在声乐作品的基础上来进行艺术表现的,当演唱者遇到一部声乐作品时,其不能只对作品进行简单的视谱分析和试演,就开始进行舞台演出,而是要能够声情并茂地对作品进行表演才能达到最基本的审美要求,所以声乐演唱的表演者要将塑造鲜明的形象和以歌传情、不断地提升艺术变现力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4]。而能够正确阐释声乐作品的词意和内涵,是树立艺术形象的重点。演唱者要把简单的视谱分析变成全面的深入分析,并在作品的情感把控和正确理解方面合理的应用分析获取的结果,对歌曲的内在情感进行有效地把控,能够对作品进行正确的表演,这样才能使声乐的艺术表现力得到不断的提升。
作者在进行声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来设计作品的内在情感和表达内容,作为声乐演唱者要通过对作品进行分析来对演唱技巧进行合理的设计,使作品的内在情感得以展现。其中演唱技巧一般指对发声技术和歌词的语言处理。演唱者为了满足演唱要求,一方面要确定吐字和咬字的方法,清楚的唱出歌词,另一方面要按照不同的曲目风格对发声机能进行调整。演唱者要按照作品的内在情感和旋律以及歌词内容来对演唱技巧进行合理的设计,在对音乐形象进行展现的时候要采取适合的音色来体现,这样才能使音乐的内在情感和内涵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
综上所述,声乐作品和声乐演唱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各种要素相互融合、共同作用来为其声乐演唱进行服务,将其推到艺术的巅峰。对于声乐演唱的表演者而言,通过掌握音乐的基本规律和表现方式,并运用所学的知识科学的对作品进行分析阐释是作为演唱者最基本的修养和技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