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状况及社会支持的作用研究*
——基于江西省90村的调查

2021-10-28 02:30陈为智张怡然
关键词:朋辈领悟经历

陈为智,张怡然

(1.青岛科技大学 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61;2.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北京,100875)

儿童受侵害问题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有约5亿到15亿儿童遭受到不同形式的暴力侵害[1]。一项包含我国六省18 341名儿童的研究发现,参与调查的儿童中经历过至少一种侵害的人数占全体参与调查儿童的71%[2]。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伴随着大量农村劳动人口涌入城市务工,留守儿童日益增多。国家统计局和联合国共同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4 051万人[3]。农村留守儿童侵害事件频频被媒体报道,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为此,国务院201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10部门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凸显了对留守儿童保护的迫切性和重大意义。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的现状、分析留守儿童受侵害的影响因素,探索保护路径成为一个紧迫的研究议题。

本研究中,留守儿童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儿童[4]。中国教育跟踪调查2013数据(2013CEPS)显示,超过一半的农村留守儿童是父母双方均外出[5]。儿童侵害指儿童经受包括身体和性侵害、情感伤害、校园欺凌、社区暴力或目睹家庭暴力等形式的侵害[6]。本研究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场景中频繁发生的身体伤害、性伤害、情感伤害的情况展开调查分析。儿童身体侵害指的是故意对儿童使用体罚,损害或极有可能损害儿童健康、生存、生长发育或者尊严[7]。世界卫生组织将儿童性侵害定义为:将儿童卷入其不能完全理解、不能告知同意、不具备生理条件或者违背法律和社会习俗的与性相关的行为中[8]。儿童情感伤害包括行动的限制、贬低、指责、威胁、恐吓、歧视、嘲笑以及其他非物质形式的拒绝或敌意对待[9]。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儿童受侵害的研究

已有研究表明侵害对儿童造成了身体疾病、心理、社会不适应的严重后果。经历过身体侵害的儿童比其他儿童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10]等精神类疾病的概率更高、酗酒[11]和药物滥用[12]的风险更大、更容易发生自杀行为[13],以及患心血管类疾病等其他身体疾病[14]的几率更高。儿童性侵害在儿童精神健康和学业方面都有不良影响,增加性犯罪的几率[15]和当事人药物滥用的风险[16]。经历过情感伤害的儿童更容易出现抑郁、焦虑[17]等精神健康问题,也与酗酒、药物滥用和自杀行为[9]的发生有关。即使只经受一种侵害对儿童就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18],经历多重侵害将会对儿童造成更加严重并且难以恢复的负面影响[19]。研究结果显示,遭受多重侵害的儿童相较于经历单一侵害的儿童创伤后遗症更加明显,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显著变差[20]。

国内对留守儿童受侵害的研究不多见。在中国知网输入“留守儿童”与“侵害”两个主题词,CSSCI来源期刊与中文核心期刊中相关的论文只有11篇,这11篇论文中只有1篇是对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的专门研究,该文通过对留守儿童性被害问题的定量研究发现,留守状态并非留守儿童性被害风险的来源,女童的性被害风险并不高于男童[21],其他的研究主要是留守儿童侵害的法律保护、社会政策应对等方面的议题。

(二)社会支持作用的研究

社会支持是指由社区、社会网络或特别个体提供,个体感知或者真实接受的表达性或者物质性的供给[22]。已有研究证明了社会支持对于个体健康和发展的重要性,如社会支持对心血管、神经内分泌和免疫功能等疾病有积极改善作用,通过社会-心理互动机制,社会支持促进了生理与心理健康[23]。儿童的社会支持来源趋于多样化: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持可以减低儿童孤独感并促进儿童积极心理品质的形成[24],家庭社会支持也是网络霸凌的有效保护性因素[25];来自朋辈的社会支持可以显著影响儿童的心理弹性和心理健康[26],Fox等对英国449名9~11岁在校学生的研究表明,儿童朋辈的支持,如朋友的数量和被好朋友接纳等社会支持与较低的侵害水平显著相关[27]。社会支持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儿童侵害的发生,而较低的社会支持水平是预测暴力侵害的重要指标,来自朋辈、学校和父母处的低社会支持会增加关系、语言和肢体欺凌的侵害风险[28]。老师也是一种社会支持,从依恋理论视角看,师生关系可以看作是亲子关系的延伸,积极的师生关系有助于留守儿童的社会、行为和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29]。江海霞等对民政部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政府实施的学校和社区层面的保护服务与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发生具有显著的负向关系[30]。国内社会支持对留守儿童作用的研究缺乏,从中国知网输入“社会支持”与“作用”两个主题词,搜索CSSCI来源期刊与中文核心期刊,没发现相关性强的论文,已有的社会支持作用的研究针对的是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但多是综述性研究而非定量研究。

总体而言,儿童的社会支持与受侵害的相关研究积累了一批成果,具有启发性和奠基性,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儿童侵害和多重侵害的研究绝大部分为国外研究,对于国内儿童侵害状况的研究较为匮乏,并且没有关照到留守儿童这样一个我国特定经济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特殊群体。其次,我国现阶段的研究中,儿童受侵害和社会支持的研究多围绕儿童生命质量展开,讨论留守儿童受侵害和社会支持之间直接关系的定量研究还不多见,特别是针对不同来源的社会支持(家庭、朋辈和重要他人)是否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受侵害和多重侵害保护性因素尚不明确,社会支持作用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群体之间的差异尚待进一步研究。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受侵害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状况也缺乏研究。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首先,留守儿童在身体、性和情感方面相较于非留守儿童更易受到侵害,并且留守儿童更易受到多重侵害;其次,在排除儿童个人基本状况的影响后,社会支持与留守儿童侵害状况显著负相关。

二、研究设计与变量的选择

(一)数据

本文通过定量研究方法对我国农村地区儿童侵害状况进行分析。2019年4月至5月期间笔者在江西省10县下辖的90个村开展问卷调查。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根据村居儿童基本信息库内全部6~17岁儿童为样本总体进行抽样。样本根据儿童留守经历和儿童居住村分层,首先将儿童分为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两个层,然后将留守与非留守儿童以村为单位划分层,每村随机抽取相应类别儿童总人数的5%,不足2人的抽满2人,抽取儿童共3 010人,并对儿童进行编号,问卷调查员按照抽样名单进行入户走访。回收有效问卷2 193份,回收率72.86%。

江西省是我国留守儿童人口较多的省份,根据2015年全国百分之一抽样数据测算,全省留守儿童超过200万人[3]。本次调研的10个县中,包含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8个省级贫困县。样本对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儿童和留守儿童受侵害状况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变量

本次研究通过问卷形式收集儿童人口统计学、受侵害状况和社会支持情况三方面的信息。

1.因变量

本研究主要涉及在儿童中高发的三种侵害形式,包括儿童身体侵害、儿童性侵害和儿童情感伤害。儿童侵害通过自编问卷询问儿童过往经历获取,问卷由研究人员编写,并与一线儿童社会工作者讨论修订完成。问卷中儿童身体侵害维度包括5道问题;儿童性侵害维度包括3道问题;儿童情感伤害维度包括5道问题。每道题目选项形式为“是/否”(是=1,否=0),如果儿童在任意一种侵害形式对应的问题中回答“是”,即为受到过此种形式的伤害。

本研究中涉及两项因变量:儿童是否经历过侵害,即儿童经历过至少一种形式的侵害(是=1,否=0);儿童是否经历过多重侵害,即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侵害(是=1,否=0)。两项因变量均为二分类变量。

2.自变量

统计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并将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的儿童定义为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在本地工作的儿童定义为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1,非留守儿童=0)。

社会支持量表采用由Zimet等(1988)开发编制的多维领悟社会支持量表(The Multidimensional Scale of Perceived Social Support,MSPSS)(1)领悟社会支持是指人们感知到的来自家庭、朋友以及重要他人支持程度的主观感受和评价。见Gregory D.Zimet, Nancy W. Dahlem,Sara G. Zimet &Gordon K. Farley.1988,“The Multidimensional Scale of Perceived Social Support。”Journal of Personality Assessment 52( 1) : 30-41。有研究表明,领悟社会支持是一种在应对压力情境中发展起来的特质或图式,在个体应对压力时表现为一种弹性人格,从而防止消极情绪的恶化或产生,见叶俊杰,2006,《领悟社会支持、实际社会支持与大学生抑郁》,《心理科学》第5期,1131页。。多维领悟社会支持量表是发展较为成熟的测查工具,含有12个题目和三个子因子,分别测量儿童对于家庭、朋辈和其他重要人的领悟社会支持水平,每个因子包含4个题目,采用六点计分,每个维度的得分通过相加本维度全部条目得分获得。在本次调查中,对原量表中“其他重要人”进行了扩展举例,增加了“如老师、同学或儿童主任等”(2)“儿童主任”是民政部等10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要求各农村社区设立“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主任”。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社区都已经设置“儿童主任”一职。。本次研究中,多维领悟社会支持量表全表的Cronbach系数为0.90,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

3.控制变量

在儿童人口统计学信息方面,研究采集儿童年龄、性别(男=1,女=0)和健康状况(健康=1,患病=0)。

(三)分析方法

研究主要关注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受侵害的差异情况,以及社会支持与留守儿童受侵害和多重侵害之间的关系。首先,使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分析主要变量,探究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受侵害的差异性。其次,使用logistic回归针对儿童遭受侵害和儿童遭受多重侵害建立与来自家庭、朋辈和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分析使用R3.6.1完成。

三、研究结果

本次研究共包含儿童2 193人,其中留守儿童1 264名(57.64%),非留守儿童929名(42.36%)。儿童年龄的均值为10.40岁(标准差为3.23岁),留守儿童平均年龄10.28岁(标准差为3.08),非留守儿童平均年龄10.57岁(标准差为3.42),具有显著差异。男童占比54.81%,留守儿童中男孩占比略高于非留守儿童,但不存在显著差异。样本中绝大部分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良好(96.63%),非留守儿童中患病儿童略高于留守儿童,但也不存在显著差异。

儿童领悟社会支持的总分为72分,每个测量维度总分各24分。全体儿童来自朋辈的领悟社会支持平均分为17.58(标准差为4.86)。留守儿童来自朋辈、家庭和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得分均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来自朋辈家庭和其他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得分分别为17.40分、18.02分和18.24分,均低于非留守儿童的17.83分18.58分和18.65分(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的分类统计结果

全体儿童中,59.01%的儿童表示曾经遭受过侵害。留守儿童遭受侵害比例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60.52%,非留守儿童56.94%,p<0.1)。在具体三项侵害中,23.99%的儿童经历过身体侵害,5.93%的儿童经历过性侵害,56.18%的儿童经历过情感伤害。经历过情感伤害的儿童占比高于其他两种侵害,遭受过性侵害的儿童最少。留守儿童中经历过性侵害和情感伤害的儿童占比均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身体受侵害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在本研究中,多重侵害指儿童经历过至少两种不同形式的侵害,22.75%的儿童经历过多重侵害,其中23.26%的留守儿童经历过多重侵害,22.07%的非留守儿童经历过多重侵害,两者不存在显著差异。(见表2)

表2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受侵害状况

为进一步探索领悟社会支持是否与留守儿童侵害显著相关,本研究使用嵌套模型估计儿童留守经历、儿童个体特征和领悟社会支持与儿童侵害的关系(见表3)。

表3 留守儿童受侵害与社会支持的logistic回归检验

当我们仅针对儿童留守经历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时,发现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更高(见模型1)。当控制儿童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三项儿童个体特征后,留守儿童相较于非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仍然更高(见模型2)。但是,当儿童领悟社会支持(包含朋辈、家人和其他重要人三个因子)加入模型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异性不再显著。也就是说,保持儿童个体特征一致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差异在控制来自朋辈、家人和其他重要人的儿童领悟社会支持后不再显著。模型3显示,当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男孩遭受侵害的风险低于女孩。患病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高于健康儿童。来自朋辈、家人和其他重要人的社会支持的增加均会不同程度的显著降低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

当以儿童是否遭受多重侵害为因变量进行探索时,发现儿童留守经历与儿童多维侵害经历不相关(见模型4),即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不存在遭受多重侵害的风险差异。在模型4发现的基础上,我们针对儿童多重侵害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模型5显示,儿童个体特征与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状况显著相关。男孩遭受多重风险的侵害低于女孩。健康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的风险低于患病儿童。在模型6中,当控制儿童类别和个体特征后,来自家人和其他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对降低儿童遭受多重侵害风险有显著作用,来自朋辈的领悟社会支持与儿童遭受多重侵害风险不相关。

四、讨论

本研究中留守儿童人数占比近六成(57.64%),以往研究提出,留守儿童占比与一个地区发展程度有关,社会经济落后地区往往留守儿童人口较多[31]。江西省是我国留守儿童大省,本次调研的10个县包含8个省级贫困县和1个国家级贫困县,因此,受到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的影响,本次调研样本中留守儿童占比超过其他研究的留守儿童样本比例。全体儿童中,遭受过至少一种侵害的儿童占比为59.01%,略低于以往西方社会研究中儿童遭受侵害的比例66%~71%[25]。有研究指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造成我国儿童受侵害略低于国际水平的原因,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家庭儿童数量减少,家人对于儿童的保护增强[2]。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比例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这一研究发现可以回应和拓展此前大量关于儿童校园暴力的研究结论,即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减少了对孩子的教育和保护,从而使留守儿童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当然,与一般群体相比,留守儿童最缺乏的不是监护人的监督和控制,而是同龄人在日常生活中容易从父母那里获得的温暖和情感支持[29]。

从身体侵害、性侵害和情感伤害三个方面来看:第一,儿童情感伤害比例最高,受侵害儿童占比超过半数,本研究的结果高于国外的相关研究,例如美国关于报告的儿童情感伤害为38.9%[32]。我国在儿童情感伤害方面的调查研究较为缺乏,但一项基于中国城市儿童忽视(儿童情感伤害的一种)的研究表明[33],我国3~6岁儿童被忽视率超过35%。3~6岁的儿童相对于本研究中调查的6~17岁儿童,是更加需要父母照料的年龄,本研究中3~6儿童忽视很可能高于35%。因此可以推测,本研究中儿童情感伤害比例较为合理。第二,国际范围内,儿童身体受侵害的发生率为4%~16%[1],本研究结果略高于国际范围内儿童遭受身体侵害的发生率。第三,经历过性侵害的儿童比例最少,但仍有5.93%,如前所述,由于儿童遭受性侵害的后果更为严重、更为持久,这个比例其实已经相当高。根据世界各地区情况的不同,已有的研究儿童性侵害发生率为2%~62%,当然,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差异,是由于很多方法论因素造成的,包括数据收集方法、用于评估儿童性侵害的问题数量以及儿童期的定义和样本类型等[34],本研究的研究结果符合这一范围。除身体侵害外,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的性侵害和情感伤害经历都有显著差异。经历过多重侵害的儿童占全部儿童比例的22%左右(其中留守儿童有23.26%遭受过多重侵害,非留守儿童有22.07%遭受过多重侵害),与以往研究发现的儿童多重侵害14%~23%区间范围基本相符。

Logistic回归发现,来自朋辈、家人和重要其他人的社会支持是降低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受侵害风险的保护因素。在控制儿童领悟社会支持保持一致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差异不再显著。结合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社会支持平均分存在显著差异来看,为留守儿童增加社会支持是十分必要的。虽然留守经历已经不会影响儿童多重侵害的发生风险,但是在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的logistic回归中发现,来自家人和其他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仍旧是降低留守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的显著保护因素,随着来自家人和其他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的提高,留守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的风险显著降低。总体来说,领悟社会支持的提升有助于降低儿童受侵害和多重侵害的发生率,并可以有效降低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以往研究从不同方面证明了来自朋辈、家庭和其他重要他人社会支持的重要性:高质量的朋辈社会支持可以增强儿童的安全感[35];家庭的社会支持通过帮助儿童提升社会和情感适应性,减少儿童与不良行为青少年来往等途径减少儿童受侵害风险;老师、社会工作者等群体的支持可以有效保护儿童免受侵害[36]。本研究针对来自其他重要他人的领悟社会支持对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侵害的作用是对以上研究的验证和回应。当然,由于留守儿童群体的差异性以及社会支持来源的多样性,社会支持究竟是直接还是间接或者以何种机制降低了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五、总结与建议

本研究通过对江西10县下辖90个村的调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呈现了我国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侵害和多重侵害的现状,肯定了社会支持在降低留守儿童侵害方面的作用。研究发现,农村地区遭受过侵害的儿童为59.01%(其中留守儿童60.52%,非留守儿童56.94%),经历过多重侵害的儿童为22.75%(其中留守儿童23.26%,非留守儿童22.07%)。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地区儿童遭受侵害的状况堪忧,尤其是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和情感伤害问题更为突出,这两类侵害将直接导致留守儿童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严重后果。本研究利用统计模型,继续探讨了应对儿童侵害问题的干预路径。在控制领悟社会支持保持一致后,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差异消失;儿童领悟社会支持也被识别为防止儿童遭受多重侵害的显著保护性因素。结果显示,针对以提高儿童家庭、朋辈和其他重要他人社会支持为核心的干预项目或政策倾斜,将是降低儿童受侵害的有效手段。

留守儿童侵害的普遍性、多重性、隐蔽性,意味着儿童保护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构筑儿童健康成长的外部社会支持环境。需要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多部门协同的正式社会支持和朋辈、重要他人的非正式社会支持,两类社会支持系统共同作用,创造儿童免受侵害的外部社会环境。第二,加强儿童内在的自我保护,同样与社会支持有重要关联,特别要强调家庭主体责任,家庭是儿童成长最为关键的社会支持系统,依恋理论表明,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依恋关系的建立,学习如何与周围他人打交道,才能成为拥有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的人,因此,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需要承担起儿童依恋关系中关键照顾者的角色,给予足够的温暖和情感支持,才能内在培养留守儿童面对侵害的防御和应对能力。第三,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政策支持,包括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依托本地资源禀赋,指导返乡创业农民开发农村在地产业,以提高留守家庭的经济收入,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第四,对于从农村留守儿童转化为城市流动儿童的情况,人口流入率高的大城市,应统筹好教育规划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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