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河南 三门峡 472000)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孕前的保健。但仍有较多育龄女性孕前的体重不符合正常标准,有的受传统观念影响,过度补充营养,或者其它原因,使得孕前体重指数过高;也有的遵从以瘦为美的观点,或者身体方面原因,导致孕前体重指数过低。孕前BMI过低或过高都会引起不良母婴结局,甚至影响孩子后期的健康状况[1,2];而孕前BMI过高会引发妊娠期并发症,剖宫产率也随之增高[3]。本次研究通过回顾分析孕产妇的临床资料来比较孕前不同BMI对其母婴结局的影响,报告如下。
收集2015年6月~2018年6月在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进行产检和分娩的1100例孕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研究。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4]将孕产妇进行分组,按BMI=体重/身高的平方(单位Kg/m2)公式计算孕产妇的孕前BMI,BMI<18.5为低体重组,18.5≤BMI≤24.0为正常体重组,BMI>24.0则为高体重组,各183、746、171例。低体重组平均年龄(25.61±2.33)岁;正常体重组平均年龄(25.83±2.27)岁;高体重组平均年龄(26.04±2.31)岁,比较3组年龄无统计学差异(P>0.05)。
记录并比较3组孕产妇母婴结局的不同,即3组孕产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分娩以及新生儿基本情况,包括妊娠期高血压(HDCP)、妊娠期糖尿病(GDM)、产后出血、分娩方式、生产胎龄以及新生儿体重和新生儿窒息。生产胎龄不满37足周为早产,满37周至不满42足周为足月产,满42周及以后则为过期产。新生儿出生体重正常范围是2 500~4 000 g,小于2 500 g即为低体重儿,大于4 000 g则为巨大儿。
用SPSS19.0软件分析处理相关数据;计数资料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表1 3组孕产妇并发症、分娩方式、生产胎龄比较 例
表2 3组孕产妇的新生儿基本情况比较 例
有关研究表明,孕前BMI及高龄是GDM的重要危险因素[1-3]。3组孕产妇在年龄相近的情况下出现HDCP、GDM的差异较大,其中高体重组的HDCP、GDM出现率明显高于正常体重组。这是由于孕前BMI过高的孕产妇能量摄入过多,使皮下脂肪堆积过多,造成血脂代谢失常、胰岛素抵抗,同时雌性激素的水平也随着脂肪的增多而变高,引起肾小管水钠潴留,增大了GDM和HDCP的发病率。而产后出血无明显差异,可能与本研究样本数量较少、样本代表性较小有关。
本研究发现不同孕前BMI的孕产妇分娩方式、新生儿体重及新生儿窒息的差异明显,其中低体重组娩出的低体重儿明显多于正常体重组,高体重组的剖宫产率及巨大儿、新生儿窒息的出现率明显高于正常体重组。分析原因可能是孕前BMI过低的孕产妇营养储备不足,使分配到胎儿的营养较少,造成新生儿出生体重过低;而孕前BMI过高的孕产妇营养储备过多,分配给胎儿的营养较多,并且这类孕产妇易出现HDCP和GDM,从而增大胎儿体重过高(巨大儿)、新生儿窒息的几率,随着胎儿体重过高使得剖宫产率也更高。
与正常体重组相比,低体重组和高体重组的孕产妇早产的发生率均明显升高。孕前BMI过低的孕产妇其胎儿营养不够,而孕前BMI过高的孕产妇,易并发HDCP、GDM,这些因素均可能导致胎儿早产的风险升高。
综上所述,孕前BMI与母婴结局有着密切的联系,BMI过低或过高都会引起不良母婴结局的发生,因此,育龄女性应注意自身调整、临床方面也应给予适当的指导干预,使其BMI在正常范围内,以减小不良母婴结局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