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骋,杨红果
(青岛大学 商学院,山东 青岛266061)
2021年3月的中国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也成为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词”,其意味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全球变暖逐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氧化碳的排放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从亚洲[1]、美国[2]到欧洲[3]、大洋洲[4],大多数国家都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为环保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
近年来,为了促进节能减排,我国政府对环保冰箱、节能空调、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的消费分别进行补贴。政府补贴政策使消费者受惠,同时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然而,在现实中,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往往被不可信地揭露出来,因为很多企业利用政府的信息劣势,欺骗政府以获取高额补贴。如一些新能源汽车企业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财政补贴。在他们提前申报补贴之前,这些车并没有卖给消费者,而且在获得补贴后一直闲置。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宣布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进行专项检查,公开揭发了5起非法骗取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据相关报道称,最大的欺诈性补贴金额达到5.2亿元。对于政府来说,在碳排放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决定是否补贴以及补贴多少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如何防止低碳企业扭曲信息,骗取补贴,更合理有效地利用政府的低碳补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人们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兴趣日益浓厚,越来越多的文献关注低碳经济与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相关研究主要有政府实行的各种低碳政策,如碳税[5]、碳限额与交易[6]、低碳补贴[7]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还有部分文献研究政府从需求端入手补贴低碳消费的行为。基于以往相关文献,结合信息非对称背景和政府对低碳产品消费补贴问题的研究较少,本文采用信号博弈方法研究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企业碳减排与政府补贴问题。
由于不能确保低碳企业准确地向政府报告他们的碳排放水平,政府和企业之间产生信息的非对称,这可能使得政府因其无法准确地把握企业的类型而对低碳消费补贴做出不恰当的决策。信号博弈技术是研究信息非对称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在政府不能清楚地了解企业碳减排信息的情况下,可以找到一种激励相容机制,有效避免政府补贴支出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在这种机制中,信号发送方在通过发送信号向接收方显示自己类型的同时,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由于低碳认证和减排技术的投资成本,低碳产品的零售价格普遍高于传统产品[8],这意味着产品价格的高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减排投资水平高低。因此,价格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工具,本文选择这样一个合适的信号来研究信息非对称的问题。
基于碳减排投资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在政府与低碳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博弈过程中,政府追求广义消费者剩余最大化,而制造商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文试图探讨两个问题:
一是在低碳消费存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企业如何确定最优定价决策,使自身利润最大化?
二是政府补贴政策对低碳制造商的利润和普遍消费者剩余的影响如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考察信息非对称环境下对参与者的决策和绩效的影响。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是其私人信息,因此政府只能通过产品价格来判断其碳减排水平并决定消费补贴。本文发现,非对称信息和政府补贴政策干预使参与者的决策和结果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在唯一稳定的分离均衡中,由于高碳减排水平的制造商可能会向上扭曲价格以使自己与低水平制造商区分开,导致低类型制造商需要付出的模仿成本增加,因而失去模仿的动机;另一方面,非对称信息下,政府补贴政策不一定对政府和制造商都有利。具体来说,如果消费者对补贴政策的敏感度比较适中,政府愿意提供补贴,且补贴有利于双方;而如果消费者对补贴政策不敏感或者过于敏感,则政府不愿意补贴,因为补贴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因制造商的价格向上扭曲而造成的损失。
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有两个方面:政府补贴下的低碳经济和信息非对称战略。
随着人们低碳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于碳减排。一般来说,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政府将实施两种政策:碳税和补贴。前者是对企业过多碳排放的一种惩罚手段,可以迫使企业研究和改进碳减排技术,因此许多文章研究了碳税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例如,Zhou等研究了碳税政策对供应链成员的定价决策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他们指出,当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大或二氧化碳价格高,政府的碳税监管下的最优税率可以有效改善社会福利[9]。Dou等建立了碳税管制下的两阶段制造商模型,发现提高第一阶段的税收价格会减少总排放量,而提高第二阶段的税收价格会增加总排放量[10]。然而,其他一些文献表明,补贴政策在减少企业碳排放方面可能更有效。Yang等指出,政府补贴是支持小微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的主要力量[11]。Lee和Park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当绿色投资有效时,绿色补贴优于排放税[12]。
通常,政府补贴政策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激励低碳生产或消费。一种是通过补贴企业减排投资,从供给侧入手激励低碳生产。Huang等研究了企业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进行绿色创新时,政府补贴对企业活动的影响,他们证明了政府补贴作为支持绿色创新和环境保护的一种干预形式的有效性[13]。Wu等利用最小二乘法评价了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影响以及所有权属性差异在这一影响中的作用[14]。以上研究讨论的是政府直接对供给侧的企业进行补贴,而下面的文献关注的是另一种补贴,即通过在需求侧补贴购买低碳产品的消费者来刺激低碳消费。Ma等探讨了消费补贴对双渠道闭环供应链的影响以及政府补贴方案实施前后渠道成员的决策[15]。徐春秋等在供应链联合减排的微分博弈研究中,非常重视需求侧消费者低碳消费的概念[16]。Fan和Dong认为,政府补贴通过需求侧可以更有力地驱动低碳经济[17]。Huang等研究了节能产品的最优消费补贴问题,提出了补贴方案下产品价格与效率策略的纳什均衡[18]。与上述文献相似,本文假设政府为扩大消费者对低碳产品的需求提供补贴,但将政府补贴作为主要决策变量之一,而不仅仅是影响因素。此外,我们发现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愿意补贴,并提供当企业碳减排信息非对称时制造商与政府在补贴政策中实现双赢的条件。因此,在政府与制造商的博弈中,我们可以分析政府补贴政策如何影响低碳制造商的决策。
许多情况下,信息非对称会改变参与者在博弈中的决策,并可能给他们带来额外的成本,本文主要研究低碳经济中的信息非对称问题,具体而言,相关研究可分为两大类:信息非对称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和对政府政策决策的影响。
一方面,以下文献探讨了非对称信息下绿色供应链成员的决策和绩效。Hong等认为受信息非对称影响显著,企业应该考虑绿色生产成本并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19]。Xia和Niu考虑制造商的碳减排技术和零售商的绿色营销,表明在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制造商可以提供合同菜单说服零售商披露真实的市场规模并积极参与减少碳足迹[20]。Hong等讨论了绿色制造商是否应该从第三方评估机构获取质量信息,并向闭环供应链中的其他供应链成员披露质量信息的决策[21]。Zhang等搭建了当供应商的环境信息不对称时两种信息筛选合同的分析框架,并研究了哪种类型的合同更有效地刺激供应商的环境创新[22]。
另一方面,政府补贴政策对低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起到了关键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因此,在信息非对称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刺激低碳经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在以往的研究中也引起了很多关注。Yang等发现在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最优补贴随着高成本企业出现的概率增加而增加[23]。Jeon指出,在大多数专利保护水平下,非对称信息下的社会福利高于完全信息下的社会福利,在信息非对称的参与下研发补贴是最优的[24]。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政策,Zhang和Cai引入信号博弈模型,从实证角度讨论了政府与汽车企业之间的博弈均衡,给出了政府在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补贴政策[1]。本文在模型求解中应用了信号博弈理论,这一理论为解决信息非对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具体而言,我们考虑了当碳减排水平为制造商的私人信息时,低碳制造商与补贴低碳消费的政府之间的信号博弈过程。此外,我们提供了信息非对称和政府补贴政策环境下的均衡结果,并确定了补贴政策对政府或制造商有利或不利的条件。
考虑一个制造商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制造商生产低碳产品,承担单位生产成本c,直接以定价p销售给消费者。政府根据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e,对每一种产品进行固定补贴s,从而鼓励低碳消费。制造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政府追求的是广义消费者剩余的提高[23]。本文模型中的符号以及含义见表1。
表1 模型符号以及含义
假设制造商投资低碳技术的成本为二次型,记为:
它是随碳减排水平e单调递增且为凸函数[25]。假设市场上的低碳企业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高碳减排水平和低碳减排水平类型,即e为事前随机的,有β的概率是eh,有1-β概率是el。因此,期望碳减排水平表示为:
由于人们的低碳意识和对政府政策(如政府补贴)的信任度不断提高,我们同时考虑了碳减排水平和政府补贴对消费者的影响,假设低碳产品的确定性需求为:
其中,a表示市场规模,m是消费者的低碳偏好。θ代表消费者对消费补贴的敏感因素,这一设置参考了Fan和Dong的消费者剩余的线性补贴效应[17]。因此,制造商的利润函数为:
作为博弈中的另一个参与者,政府关注于广义消费者剩余(简称“GCS”)的最大化,记为:
单位碳减排水平是制造商的私人信息,并不一定被可信地告知。然而,这一信息可以通过低碳产品的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因为价格越高可能反映出更多的碳减排投资成本。制造商作为信号发送方,可以选择一个最优的价格信号发送给政府,由此发送不真实信号来获得更多的补贴从而增加需求。因此,低类型的制造商可能会为了模仿高类型制造商而过高定价,同时高类型制造商为了与低类型制造商分离,可能会向上扭曲产品价格。
图1是详细说明事件和决策顺序的时间轴。如图所示,首先,制造商在定价前就私下知道自己的真实碳减排信息,而政府只了解市场上高低两种碳减排水平类型的企业的先验分布。然后,在制造商定价后,政府通过观察制造商的价格决策,判断制造商是高类型(e=eh)还是低类型(e=el)。政府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单位补贴,从而刺激低碳消费。最终产品卖出,实现了制造商利润和广义消费者剩余。
图1 时间轴
为了研究信息非对称和政府补贴对制造商和政府的影响,我们密切关注政府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为消费提供补贴的情形,用上标“SA”(“S”代表补贴政策,“A”代表非对称信息)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保留关于碳减排水平的信息优势,虽然政府只了解其先验分布情况,但政府可以根据制造商的定价决策推断出制造商的实际类型(eh或el)。由需求函数式(3)得出,价格越低,市场需求越大。同时,如果政府推断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越低,政府提供的补贴就越低。事实上,补贴是一种可以刺激消费同时提高企业销售收益的措施。这表明,无论制造商是何种类型,尽管补贴是提供给消费者而不是直接提供给制造商的,但制造商更倾向于获得较高的补贴。因此,一种可能是,低类型制造商有动机模仿高类型制造商,以获得更多的补贴;然而,对于高类型制造商来说,制造商希望通过设定更高的价格来证明自己的高碳减排水平,并与低类型分离,从而使低类型的模仿无利可图。在信息非对称情况下的另一种可能是,两种类型的制造商会选择一个相同的价格决策来混淆政府使得政府无法分辨其真实类型。这两种可能性分别对应了下面解释的信号博弈中的两种均衡。
碳减排信息的非对称导致了政府和制造商两者之间的信号博弈。众所周知,信号博弈具有多种均衡,主要包括分离均衡和混同均衡。如前所述,一方面,在分离均衡中,低类型制造商模仿高类型制造商,而高减排水平的制造商可能会向上扭曲价格以避免被模仿;另一方面,如果两种制造商选择相同的价格,则在模型中存在一个混同结果。考虑到两种均衡的可能性后,有必要应用Cho和Kreps提出的直观准则来精炼所得的均衡结果[26],通过去除非均衡路径上不可信的后验信念来消除不合理的均衡,从而得到更合理的均衡策略。
接下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将分离的结果用上标“s”表示。现在用逆向归纳法研究分离完美贝叶斯均衡(以下简称PBE)纯策略。当政府根据价格决策了解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时,政府选择合适的补贴决策,使广义消费者剩余最大化。
为了清晰地分析分离结果,给出PBE的充要条件,我们解释如下:
命题1:给定任何碳减排水平ei,i表示制造商的类型,i=h,l;
命题2:Vij表示当制造商实际类型为i,而政府认为制造商为j类型的制造商利润;
命题3:考虑政府关于ej的信念为:
也就是说,如果制造商选择p≥ps,则政府认为其为高类型企业;否则,政府相信对方是低碳减排水平的制造商。
根据上述定义,当且仅当制造商的价格决策满足以下激励相容约束条件时,存在分离均衡:
不等式(13)和不等式(14)确保两种类型的制造商将分别准确地向政府揭示它们的真实类型。具体来说,不等式(13)表明低类型制造商发现假装为高类型制造商是无利可图的,而不等式(14)表明高类型制造商展示自己真实的碳减排水平比较有利,不等式(15)则保证了价格的非负性。在上述不等式的基础上,我们在下面的命题中得到分离均衡。
证明:在分离均衡的情况下,不同碳减排水平的制造商将设定不同的价格。如果制造商选择p≥ps,政府对制造商的信念是e=eh;如果制造商选择p 将式(11)代入式(12)可得当e=el,则有: 显然,对于高类型制造商来说,最优选择是 命题1明确了分离均衡下的选择结果,如命题1所示,在分离均衡中,低类型制造商会选择最优价格pl* 分离均衡之后是混同均衡的分析,用上标“o”表示。由于政府无法获得制造商准确的类型信息,只能根据e的先验分布进行补贴决策,使广义消费者剩余最大化。 得到混同补贴: 在混同情况下,如果制造商选择的价格p≥po,则政府对制造商类型的信念与先验信念,如式(2)所描述相同。否则,政府推断制造商为低类型。当且仅当制造商的价格决策满足以下条件时,存在PBE。 不等式(18)和(19)表示如果制造商想通过定价p≥po来混淆政府,则在p=po时制造商的利润达到最大。不等式(20)和(21)确保了制造商更愿意通过选择p≥po让政府混淆其类型,而不是因定价p 命题2只有当证明中的两个约束条件都满足,混同均衡才存在。在混同均衡中,两种类型的制造商都会选择最优混同价格。 证明:如上文提到的,在制造商通过选择相同的价格来混淆政府的情况下,如果制造商选择价格p≥po,政府对其信念与先验信念相同,无法判断制造商的类型;而如果制造商选择p 首先,我们求解满足式(18)和式(19)的临界值。由于在混同情况下的低类型和高类型供应商的利润分别为: 根据一阶条件,分别得到: 为了达成条件式(18)和式(19),我们需要使pl和ph都小于po。否则,i类型的制造商更倾向于选择最优的价格p=pi而不会选择p=po,因为此时pi已在达到混同的价格条件范围内。因此,应有po≥ph。容易发现,po越高,Vlo( p≥po)和Vho( p≥po)越小,因此如果制造商想要达到混同状态,则其在选择 为了满足不等式(20)和(21),将混同补贴式(17)和混同价格式(23)代入不等式(20)的左侧,不等式(21)用同样的方法求解。然后得到以下约束条件: 命题2定义了混同均衡存在的约束条件,且在混同均衡下,两种类型的制造商都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混淆政府。由于他们决定相同的价格,政府无法区分两种类型的制造商。 最后,采用直观准则对多个均衡进行精炼,得到如下命题。 命题3任何混同均衡都无法通过直观准则,剩下唯一稳定的均衡是命题1中的分离均衡。 证明:在得到分离均衡与混同均衡后,应采用直观准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检验均衡的过程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步骤1:考察哪种类型的制造商会通过偏离原本的均衡路径而获益,即我们需要判断哪个制造商在选择非均衡价格时获得的最大利润高于使用均衡策略时的利润。如果存在这样的制造商,那么我们进入步骤2;否则,相对于非均衡策略,所有均衡策略占据主导地位,此时步骤2是不必要的,所有得到的均衡都稳定存在。 步骤2:第一步中定义的偏离存在,则判断这样的偏离是否会使政府认为制造商属于一种倾向于偏离均衡路径的类型,并且使得在非均衡价格下的最低利润高于均衡利润。如果是,那么这种均衡在直觉准则中就无法存在;如果否,则均衡稳定,检验完成。 现在,我们检验前面提到的分离均衡和混同均衡,并证明出只有命题1中的分离均衡结果可以稳定存在于直觉准则中。 当制造商选择混同价格po,政府不知道制造商真实的碳减排水平ei,此时制造商利润为: 其中so表示当政府无法判断制造商实际类型时的补贴决策。 当制造商选择分离策略时,制造商的利润为: 其中表示当政府认为制造商符合j类型时的补贴决定。 首先,我们证明任何混同均衡都不能通过直觉准则。对于高类型制造商来说,总是存在p1>po使得Vhh(p1)=Vho(po),注意: 结合以上表述,如图2所示,我们总是可以找到一个p2=p1-ε,其中ε>0且足够小以至于同时满足: 图2 剔除混同均衡的证明演示图 也就是说,在混同状态下,如果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较低(即制造商为低类型)时,制造商会坚持选择混同均衡路径p=po;而如果碳减排水平较高,则制造商倾向于偏离混同均衡获得更大利润。根据政府对制造商的信念法则,这种偏离总是导致政府认为制造商是高类型的。因此,混同均衡违反了直观准则。 接下来,我们证明除了命题1之外,任何其他的分离均衡都不能稳定存在于直觉准则中。毫无疑问,低类型制造商不会偏离其最优价格而高类型为了获得政府的信任,必须选择p≥ps。显然,在p=ps时,高类型制造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因此,只有命题1中的分离均衡才能稳定存在于直觉准则中。 综上所述,除了命题1中的分离均衡外,任何混同和分离均衡都不能通过直观准则的检验。 命题3揭示了在直觉准则中,只有命题1中的分离均衡稳定存在,因此分离均衡是信息非对称情况下最重要的关注点。在此均衡中,高类型制造商可能会为了区分于低类型制造商而向上扭曲价格,使低类型制造商的模仿成本增加从而失去模仿高类型的动机。因此,政府可以从产品价格完美地推断出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从而做出补贴决策。也就是说,下面的分析是基于分离均衡结果的。因此,通过预测政府对价格的补贴反应,制造商可以在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准备生产计划。 此时,制造商的利润和广义消费者剩余分别是: 为了研究政府补贴政策在非对称信息下对企业的决策、利润及广义消费者剩余的影响,我们将非对称信息下无补贴和有补贴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得到命题4。 命题4:在非对称信息下, 从上式中容易发现,作为外生参数,θ对政府的补贴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分几种情况讨论: 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补贴获得更多的广义消费者剩余。当然同时,制造商也从补贴中因市场需求扩大而获利,即: 进一步,我们有: 命题4解释了非对称信息环境下补贴政策对制造商利润和广义消费者剩余的影响。面对低类型制造商,当消费者对补贴政策的敏感度适中(即1<θ<2)时,政府总是愿意进行补贴。同时,由于无需提高价格来模仿高类型制造商,低类型制造商也从补贴中受益。反之,如果消费者对补贴政策不敏感(即θ≤1)或者太过于敏感(即θ>2),政府则不愿意补贴。在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之前,我们根据广义消费者剩余函数的构成定义两种效应,以便更好地理解。一方面,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价格,购买成本减少刺激消费,使消费者剩余增加,进而使广义消费者剩余增加,称为补贴的“消费效应”;另一方面,消费补贴是政府的一项支出,会减少广义消费者剩余,称为补贴的“支出效应”。接下来,分三种情形解释。首先,考虑消费者对补贴政策的敏感程度适中的情形。这种情况可以引起较多的“消费效应”以至于超过了所产生的“支出效应”。因此,政府将提供补贴以增加广义消费者剩余。其次,由于价格较高,一些不重视政府政策的消费者可能不愿意购买低碳产品,此时一定数额的补贴很难产生相应的“消费效应”,导致“支出效应”远远强于“消费效应”,因此政府选择不补贴。最后,如果消费者对政府补贴非常敏感,会导致过度消费。但是,市场需求过高可能会导致价格上涨,因此实际上“消费效应”并不会很高,因为被高价格抵消了一部分,所以此时政府也不愿意提供补贴。 另外,上述命题也区分了当制造商为高类型的几种不同情况。θ≤1和θ>2两种情况与低类型相同,下面着重分析1<θ<2的情形。当消费者对补贴的敏感度较低(即1<θ≤θ̂)时,政府倾向于提供补贴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面对非对称信息,高类型制造商也不必支付高额的分离成本因其不会从最优价格偏离,因而政府补贴政策同时增加了制造商利润和广义消费者剩余。然而,由于信息非对称情况的复杂性,很难获取θ̂<θ<2情形下的解析结果。为了直观地揭示非对称信息下政府补贴政策对制造商绩效和广义消费者剩余的影响,我们在1<θ<2范围内进行了数值分析,见图3。首先,可以观察到信息非对称的存在会对补贴政策的效益产生显著影响。一般来说,当消费者对政府补贴的反应越强烈时,这种影响就越强。而且,补贴政策并不总是能同时利于高类型制造商和政府。一方面,高类型制造商,他们总是渴望获得有助于刺激需求的消费补贴。消费者对补贴政策越敏感,制造商从补贴中获得的利润就越多。由于利润曲线的凸性,随着消费者敏感度的增加,其利润的增加量也会增大。另一方面,面对高类型制造商,政府对消费者不同的补贴敏感性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具体来说,当消费者对补贴的敏感度相对低(即1<θ<1.088)或相对很高(即1.788<θ<2)时,政府选择补贴优于不补贴。原因如下:如上文提到,如果θ≤θ̂,则高类型制造商没有向上扭曲价格的动机,这对制造商和政府都有利。如果θ>θ̂,高类型制造商会放弃无补贴时的最优价格,而是选择设定更高的价格。当消费者对补贴的敏感度相对较高时,“消费效应”较强,因此政府补贴带来的收益可以弥补由价格向上扭曲所造成的损失。相比之下,当消费者对补贴不够敏感(即1.088<θ<1.788)时,政府不愿意补贴。在这种情况下,高类型制造商有动机故意扭曲价格,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消费,从而使广义消费者剩余减少。这样的损失无法用政府补贴带来的有限的收益来弥补,因此补贴对政府来说是无利可图的。 图3 非对称信息下的高类型制造商利润和广义消费者剩余 政府补贴政策可以刺激低碳消费,然而现实中有的低碳产品制造企业可能为了获得更高的消费补贴而向政府隐瞒自己真实的碳减排水平。基于此,本文研究了信息非对称环境下当制造商的碳减排水平为私人信息时的政府补贴政策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制造商和政府之间的信号博弈出现,但只有分离均衡可以通过直觉准则的检验从而稳定下来。在这个均衡中,高类型制造商需要将价格向上扭曲,从而使自己与低类型制造商区分开,以获得相对应多的补贴。信号博弈理论的应用丰富了现有关于政府的低碳消费补贴对企业决策影响的研究。通过分析非对称信息下政府补贴对制造商决策、利润以及广义消费者剩余的影响,本文得到了另一些有趣的发现。首先,在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对补贴政策不敏感或者过于敏感,则政府不愿意补贴,因为补贴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因制造商价格扭曲造成的损失。所以如果观察到市场上的消费者对补贴政策的敏感度很低或很高,制造商应避免通过提高价格来证明其碳减排水平高,否则无法享受消费补贴带来的需求。其次,如果消费者对补贴政策的敏感度适中,则补贴政策对低类型制造商和政府都有利,但这情况不一定适用于高类型制造商。最后,在一定的敏感程度内,消费者对补贴越敏感,补贴政策对双方越有利,不管制造商是哪种类型。 当然,虽然本文得到了一些关于政府补贴政策和信息管理的管理学启示,但该模型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本文建立了考虑消费者剩余和补贴支出的广义消费者剩余的表达式。实际上,本文也可以将环境的影响考虑到政府的决策中。其次,为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该模型假设市场需求是确定的,且制造商的生产量与需求相等,或许考虑随机需求或库存的情况会更有趣。此外,本文假设市场上的低碳制造商仅分为两类,后续研究可以考虑将制造商分为三种或更多类型。四、非对称信息下无补贴VS.有补贴
五、结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