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2021-10-13 06:05曲立昂
南北桥 2021年23期
关键词:学生为中心音乐美学教学模式

曲立昂

【摘    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文化水平的重要标尺,其核心要素就在于对“人”的培养。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到具体执教的教师,均应当遵循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本位思想。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价要体现出产出与教育价值目标相适宜的原则。要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倡导以学生学习成果为逻辑起点,对教育理念和教学体系进行设计整合,这一点正是《音乐美学》课程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教学创新理念的核心所在。本文聚焦《音乐美学》课程的创新性改革过程,系统阐释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模式研究的成果。

【关键词】音乐美学  “学生为中心”  “以学习为中心”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23.002

一、课程改革创新背景及理论依据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有两层意思:第一,把学习作为教育的中心。教育的目的是学而不是教,不能本末倒置。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培养其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是培养终身学习能力的必经之路。在这个框架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设计者、学习环境的营造者、学习过程的辅导者。第二,在学生所有活动中,学习是中心。要紧紧抓住这个中心,离开了这一点,学习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

“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下文简称“以学生、學习为中心”)为指引的教育理念遵循主体性及过程性设计原则,由需求决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其教育理念的核心在于强调从以人为本入手,强化课程教学活动与人才培养目标的适切性,即课程在学生培养目标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应该具备的角色定位、目标量化标准,以及围绕上述两个目标而采取的教与学的适配性。而这一切和大连艺术学院从建院以来着力强调的“三个一切”,即“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的总体目标不谋而合。

在音乐学院以往的传统教学模式中,包括“音乐美学”在内的史论类音乐学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基本趋同。即教师主导课堂,授课内容由教师结合教案和PPT课件按教材章节讲授的课堂组织教学形势。这种模式在中国和外国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从孔子杏坛讲学到韩愈《师说》中所云“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再到中世纪以来,欧洲的经院哲学学习发展过程,莫不是这一范式的体现。“传”与“授”正是传统传授模式的基本特征。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安德鲁斯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有一个生动而形象的比喻:“我每天只管给鸡撒米喂食,但并不知道每只鸡是不是要吃、喜不喜欢吃、实际吃了多少。几个月后给它们秤体重,决定是否让它们毕业。”这种模式在中国叫“三中心模式”,即“教材为中心、教师为中心、教室为中心”。相比之下,中国的三中心模式更易于理解,因为它点出了传统教学模式的三个基本特征,即教师在教室里讲教材,基本如此。

这种“三中心模式”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可否认具有深厚的历史传承和强大的思想行为惯性,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及优点毋庸置疑。但是,在21世纪的当下,在高校教学的课堂上必须兼顾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大数据、多媒体等新兴事物的综合运用,必然也包括教学理念的更新。正所谓“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传统的“三中心模式”必须被突破和合理改造,方能在当下的教学过程中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对于教师来讲,思维方式的迅速转变,新的教学观即“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真正理解和合理运用就显得尤为紧迫。

《音乐美学》课程正是在国外内这一宏观高等教育改革背景之下,在学院“三个一切”的办学指导思想指引下,主要应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三个专业音乐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模式单一、落后。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相对保守,课堂教学与专业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学生学习过程中理论摄入有余,实践锻炼机会较少,难得在音乐实践过程中实现音乐学理论与音乐表演实践的深层次结合运用,学生的校内培养与毕业就业所需能力对接尚有差距的实际情况。基于“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理论对“音乐美学”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验,以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的教与学的模式变化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寻求课程教学及人才培养模式和手段的创新路径。

二、课程创新实施方案

本项目通过“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教与学模式的引入,以“音乐美学”课程教学大纲最终要达成的成果——“有效提升学生音乐审美鉴赏能力和音乐风格分辨能力”为目标导向,重点解决音乐美学原理的音乐实践化运用和音乐审美鉴赏及价值判断能力提升的问题。

课题组希望通过本项目的教学改革研究,使我院音乐表演和音乐学、流行音乐专业在校学生,在大学四年级上半学期时即可普遍具备独立运用音乐美学原理及方法进行音乐作品美学分析的能力。进而规范引领其音乐表演专业课程学习,从而达到音乐审美鉴赏能力和音乐风格分辨能力的显著提升的目标(而原有的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对上述能力的培养只存在于课堂上教师讲授和课后布置作业,教学手段单一且与学生专业课的融合方面脱节较大)。具体课题研究过程如下。

(一)实施方案

课程团队运用“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教与学模式作为主导,直接对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专业人才,明确界定课程在学生培养方案及专业课学习过程中的理论指导作用。围绕具体能力指向来设计教学目标、课程组织、教师教学以学生学习及教学评价的框架体系。

学习成果是学生在完成某专业或某一门课程学习后所获得的的具体的、可测量的目标和结果,一般而言,以同所设定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相比较的吻合度的大小来判断其成果的重要性。据此,课程团队通过工作会议明确教学改革创新的切入点——有效提升音乐表演和音乐学及流行音乐专业方向学生对“音乐美学”课程实践化水平。以此为教学成果导向逆向倒逼,促成理论课程实践化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及方式、手段和评价效果的相应调整,最终进入到提升音乐表演和音乐学、流行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性循环轨道。总而言之,在学院“三个一切”教学指导方针的引领下,充分挖掘传统课程潜力,加强过程考核代替以往期末试卷考试,注重课程的应用性,贴近学生专业学习、未来就业,真正体现“学为用”“学能用”“学会用”的教学目标。

(二)创新路径

1.课程团队在《音乐美学》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的制定上,强调学生的中心地位,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要努力将传统传输型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研究型教学模式转变,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更多地指导学生采用文献查阅法、调研法、研讨法、专题讲评法的综合运用来学习。

2.在《音乐美学》课程知识积累、转化能力、综合素质三个维度教学目标以及“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的完成过程中,强调音乐美学理论知识的创新指导性和实践应用性,通过理论学习和结合音乐实践来创新与发展书本知识,实现由机械记忆的记问之学向创新运用知识指导音乐实践的思维转变。同时,教与学、课堂与课下紧密结合,对以成果导向为目标的教学设计提供全方位的质量保障,在教学方面构成一个能够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创新求变、自我提升以及自我规划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具体实施计划及可行性分析

1.课题组充分学习并结合前期搜集的课程教学改革相关资料,针对2018级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三个专业“音乐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式进行修订,将开卷上机考试改为线下纸质学期论文写作。授课学时、学分及开设学期均保持不变。

2.课题组按照工作计划在实际授课班级的课程授课过程中进行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注重过程性考核的比重。诸如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单元加入经典音乐文献(古汉语)背诵及现代白话文翻译作业(课堂背诵提问检查及课后作业学习通上传);在表演美学理论单元加入专业优秀学生课堂上结合现场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的音乐美学专题讲解(流派、风格、技法特点等等),记录到其平日过程考核成绩中。与以往相比,学生的听课效率及效果有了很大的提升。

同时,修订完善有针对性的《音乐美学》課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相关教学文件。制定课程的学习成果——即课程结束后学生应达到的实际理论应用能力的具体量化标准。例如,在学生过程学习等方面制定出相关的考核评分表,作为过程性考核的依据之一。

3.期末考试采取学期论文的形式,和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及毕业演考试曲目相关,避免过去的学期论文千人一面,内容雷同甚至相互抄袭的弊端,真正做到音乐美学理论为音乐表演实践服务,较好达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专业学期论文题目必须与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专业考试曲目相关。音乐表演和流行音乐专业学生要从音乐作品演奏角度论述毕业论文(曲目)表演(演奏、演唱、情感表达及作品处理等)方面的表演美学特征。音乐学专业学生要从音乐作品鉴赏角度论述毕业论文选题(曲目)的音乐审美心理、审美风格及价值、意义等方面的内涵和特征。论文格式要求与毕业论文相同,包括封面、正文及参考文献(五条,用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即可),字数2500~3000字。

考核方式的改革真正落实了“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指导思想,既能够有效促成学生对于音乐美学理论的反思和实践运用,同时,又能够体现出专业特色的不同要求和学生的个性化特点。

4.在课题创新成果报告基础上,及时借鉴目前学术界最新“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教与学模式教学理论成果,并结合国内其他兄弟院校音乐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的良好经验形成结题论文并发表。

通过教学改革实践的过程性梳理,可以看出本项目基于“音乐美学”传统教学模式的单一陈旧,授课效果差强人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较高。通过后续课程的不断总结和改进,必将会更好地发挥《音乐美学》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对于音乐学院学生的专业学习也会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三、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

本项目的特色在于依托《音乐美学》课程,基于“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模式理论的创新性融合展开研究,创新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全程以“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教育理念为引领

在音乐表演和音乐学、流行音乐三个专业的实际授课过程中,侧重于对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学习能力的过程性启发培养,同时结合学生各自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以不同的教学模式作为教学指导思想。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教材,以音乐美学经典中英文文献研读,并撰写读书笔记,通过学习通上传,教师线上批阅,系统自动记录到平日成绩中;音乐表演及流行音乐专业各方向理论与实践(演唱、演奏)结合的表演美学分析与研讨,以课题小组的形式进行研究成果汇报;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鉴赏及美育理论与实践(结合学龄前以及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课堂实操展示)等三种形式为主体,成绩计入平时成绩,采用分专业、分组教学的形式实现。

(二)考核方式体现出鲜明的OBE成果导向理念的贯穿

课程的考核评价方式取消原有的期末试卷理论考试的形式,注重过程性的小组讲评任务考核,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及毕业考试曲目专题论文的形式完成。具体操作如下。

教师在结课前三周,以统一上报每名学生的毕业考试曲目(或毕业论文选题)为其各自研究内容,布置作为《音乐美学》学期论文的题目。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论文的写作切入点着重在作品的演唱、演奏技术处理的音乐美学原理探究,或者作品的音乐艺术风格(个人风格、流派风格、地域风格、民族风格、时代风格)等方向考查。课后,教师通过学习通、微信群等平台对学生进行写作指导和答疑。

四、结束语

“以学生为中心”不是指教师与学生角色、身份、地位的高低之分,而是指教学理念、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转变,以及教学方法、评价手段的转变。教学的目的、任务不在“教”,而在“学”。“以学生为中心”,最根本的是要实现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即从“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向“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创造知识”转变,从“传授模式”向“学习模式”转变。

通过本次课程改革的实践,打造了学生学习过程中实践生成理论和理论促成实践能力养成的完整链条。“音乐美学”课程事实上成为了音乐学基础核心理论课程体系教学改革的风向标和试验田。在课程改革过程中,以往的音乐美学纯理论性的机械讲授和记忆,很大程度上被理论的实践化、过程性分解所取代。学生的专业实践课群中的所有技能型课程,诸如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音乐教学法、合唱指挥等均会在学生的课堂理论实践中得到运用,极大地增强了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所有学生在教师的课堂指导及点评下,在相互观摩与学习中教学相长,共同提高。这种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实践、共同进步、一起成功的教学模式在音乐学专业所有理论课程体系中是全新的。本次教学改革所积累的经验和成果必将在今后的音乐学理论课程教学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借鉴作用和示范性意义。

【本文系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模式研究与实践》结题论文。】

参考文献

[1]李嘉曾.“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启示[J].中国大学教学,2008(04):121.

[2]刘献君.论“以学生为中心”[J].高等教育研究,2012,33(8):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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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炬明.论新三中心:概念与历史——美国SC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之一[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6(0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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