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婷,李红玉
(宁波大学 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企业战略是企业实现未来发展蓝图和占据市场核心地位的必由之路。通常而言,选择行业传统战略的公司通常会被卷入竞争更为激烈的市场环境(Deephouse,1999)[1]。那么企业为了使自己“独树一帜”,就会选择与竞争者不同的企业战略将在其产品、形象、服务等方面与行业竞争者区别开来,使得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一定优势。企业采取的战略偏离行业传统标准的程度则称为战略差异度(Carpenter,2000)[2]。在企业会计活动层面,企业也会通过税收筹划尽可能多地把现金留存在企业内部,以此来获得一定竞争优势。但企业的避税活动会受到内部和外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是高收益高风险的一项会计活动,会产生相应的直接成本(审计费用)和间接成本(税收惩罚)。因此,企业的战略方向无疑会对企业的避税行为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制定较大战略差异度的企业更愿意承担由于偏离行规战略所带来的风险,可能更愿意在会计活动方面进行激进的避税活动,从而达到将利润留存于企业的内部,最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关于战略差异度的研究,已经有一些学者相继进行了深入探索,但多集中于战略差异对战略活动的经济后果及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大部分研究都是基于企业微观层面对企业避税行为以及避税程度进行研究,较少有学者从企业进行整体发展战略层面来分析我国企业避税活动过程中产生差异的原因。因此,本文选择从企业整体战略的角度切入,考察如何通过战略差异影响我国企业进行避税活动和企业税收激进程度,并进一步分析研究机构投资者在二者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
企业选择遵循行业常规战略还是选择偏离行业常规战略都会对企业面临的风险产生一定影响(叶康涛等,2014)[3]。当企业选择偏离行业常规的整体战略时,偏离程度的增加会降低企业的业绩稳定性(Hiller 和Hambrick,2005)[4],相伴产生的潜在风险也就越大。首先,更贴近行业传统的策略通常更合乎政府等监管部门的行业规定,有助于企业获得地方政府与监管机构的支持,降低诉讼风险,提升对制度环境的适应性,提高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其次,直接对行业常规战略进行效仿可以为企业节省额外寻求和试验其他战略蓝图的开支,这是由于有研究证明越是与行业传统规范趋同的战略选择,越能使企业具有抵御行业普遍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决策风险。最后,与行业常规具有较大战略差异的企业较少遵循其传统经验,同时又具有较高不稳定性,导致与行业平均水平有较大偏差,企业发展就会由于次优的公司战略部署而导致生产力的耗损,从而提高企业风险。因此,选择差异度较大的企业战略意味着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企业对战略的选择同时反映了其对风险的接受程度。
避税收益与风险并存,企业是否采取避税措施或在多大程度上避税时会权衡避税相关成本和避税相关收益。避税可以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即时盈利能力和企业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以开展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其他投资项目,在资本上市场中具有更高自主权。(Frischmann 等,2008)[5]。与此同时,这样做也会增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例如监管部门发现企业避税行为过当而招致的惩处和罚款,客户流失的经济损失以及口碑变差的名誉损失(Wilson,2009)[6],这些无疑都会增加企业的潜在避税成本。选择战略差异度较大的企业呈现出更加积极的风险态度,对风险接受程度也较高,这说明企业关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避税成本较为容忍,更愿意去承受风险,从而采取更积极的避税行为,即激进的企业避税活动。
另外,从信息不对称性的角度而言,Carpenter(2000)[2]认为企业的战略差异确实会造成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随着企业偏离行业常规的程度增大,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程度也变得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外部经济利益相关者难以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模式,因此我们不能依据行业发展水平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内容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叶康涛等(2015)[7]的研究结论表明,企业的战略选择会影响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选择偏离行业规范较远战略的企业内外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大,这类严重的信息不透明使企业的避税活动不易被发现,管理层有动机冒险选择过度避税以提升公司业绩。同时,企业自身战略与行业规范的差异越大,财务报告违规情况越多(Kathleen,2013)[8]。因此,相对于那些选择不那么离经叛道的多元化战略或者遵循行业传统战略的公司,选择与行业水平差异较大的企业避税偏好性更强,避税空间更大。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越大,承担风险的意愿越高,因此避税行为的激进程度越高。
公司避税活动的同时会伴随管理层寻租,管理层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支付高额咨询费和以高资本成本借款来减轻企业的收入负担,从而达到节省现金流和管理层从中获利的目的,Schadewald(2005)[9]的研究也支持了这一点。为了避免被税务机关惩处以及相关不利信息影响公司业绩,公司的避税活动往往被设计得繁杂且易于遮掩,这种特征会放大管理层寻租行为的可操作空间,增加管理层实施避税的动机。一方面,依据Shleifer 提出的有效监管假说,作为外部监管者的投资机构是公司治理机制之一,可以有效发挥其第三方监管作用,使管理层避税程度下降、避税难度上升。蔡宏标和饶品贵(2015)[10]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监管会使企业对潜在风险的避税水平降低,合理避税才能提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公司避税交易需要具有数据挖掘和信息分析等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而机构投资者正好具备以上专业人员与技术,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来遏制企业过度避税的问题。
风险与战略相依相存,是战略的副产品(商迎秋,2011)[11]。企业在局势瞬息万变的市场里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公司战略举措所带来的风险,那么企业是否愿意且有能力去承担实施企业战略伴随的经营风险,取决于企业对自身的战略定位与战略选择。因此,企业战略选择反映了企业的风险态度,公司的战略差异通过影响其风险承担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袁蓉丽等(2019)[12]研究结论支持了这一观点。朱玉洁和倪饶然(2014)[13]发表的文章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会影响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通过实证分析验证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增加确实会导致企业整体风险承担水平下降。因此,机构投资者通过风险管控,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改变企业的风险态度,遏制企业进行避税行为的激进程度。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H2: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会弱化企业战略差异与税收激进程度二者之间的关系。
本文根据数据可获取的原则,选取2008—2018年我国A 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经筛选后最终获保留10 093 个公司年度数据。所需数据全部来自于CSMAR 数据库以及WIND 数据库。
1.战略差异度的衡量。企业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直接体现了企业在整体战略层面的考虑(Tang和Vicki,2011)[14]。由于样本区间的选择,以前年份未披露广告营销和技术研发方面的费用,因此借鉴Tang(2011)文章里的近似代替法,以销售费用替代广告支出,以无形资产替代研发支出,最终以如下指标来共同对企业战略的差异程度进行刻画:(1)固定资产更新程度(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2)间接费用效率(管理费用/期末营业收入);(3)研发投入(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期末营业收入);(4)资本密集度(固定资产净值/ 员工人数);(5)广告投入(销售费用/ 期末营业收入);(6)财务杠杆(短期借款总额+长期借款总额+应付债券)/ 净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上述六个衡量指标,首先对这些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之后按照年份-行业进行调整,然后除以其年度行业标准差,取绝对值。其次对六个维度上的指标数据进行总和,然后求算术平均值,得出战略差异的度量指标SD(Strategydeviance)。SD的值越大,意味着企业往往选择的战略越趋于极端,与行业平均战略水平的差距越大,从而战略差异度越大。
2.企业避税程度的衡量。在选取衡量企业避税的激进程度的指标方面,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归纳梳理,目前广泛采用二种:一种是基于账面现金有效税率衡量,另一种是以会计税差计量为基础的会计差额计量方法。实际上,由于我国上市企业公司发展由于行业进行不同而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因而相应的名义税率也各不相同,同时还存在一些税收返还和税务纠纷的情况,而基于有效税率衡量的方法既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避税程度。因此,为了提高测量方法的准确性,本文通过借鉴Desai 和Dharmapala(2005)[15]以会计-税差BTD衡量企业避税行为的做法,具体计算模型如公式(1)所示:
其中,BTD=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收益的差值/总资产;TACC=净利润与经营产生的净现金流的差值/总资产。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衡量指标的适用性和准确性,避免控制操控性应计的盈余管行为,减少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对BTD的影响,因此本文还将采用会计-税差扣除应计利润的影响(DDBTD)来衡量企业避税行为,计算模型如公式(2)所示。
3.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衡量。参照Grinstein和Michaely(2005)[16]的文章,本文以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与总股本比重(Inst)来衡量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力。参照CSMAR 数据库以及Ferreira(2007)[17]文章中机构投资者分类方法,独立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等投资机构,而非独立机构投资者包含了信托基金、证券经纪公司和券商等其他投资机构。
为了检验企业战略差异度对其避税行为的影响,构建以下模型:
为了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战略差异和避税行为之间的调节效应,构建以下模型:
其中控制变量解释如表1 所示。
表1 控制变量
表2 所示为描述性统计结果。避税衡量指标BTD和DDBTD均值都为正,分别为0.009 和0.008,说明我国自新所得税法改革实施以来,大部分公司的避税程度的整体水平较高,表明企业避税是种整体现象。战略差异度(SD)的均值为0.551,标准差为0.302,说明在所选样本中,企业战略与行业传统模式的差别普遍较大,表明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倾向于突破行业传统模式而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战略。Top1 占比均值为36.2%,比较符合我国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而机构投资者持有股份占比均值约为7%,而外国企业的机构投资者普遍持有其公司股权高达50%以上,这是因为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兴起较晚且发展相对滞后,这也是我国近年来鼓励发展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 所示为主模型(1)的回归结果。表中第(1)列和第(3)列分别是检验只加入行业、年份变量而未加入控制变量时,战略差异度SD分别和BTD、DDBTD之间的关系。SD的系数分别为0.007 和0.016,且在10%和1%的水平上显著。将第二列加入行业年份虚拟变量、第四列加入企业财务特征和治理变量后进行回归,SD的系数分别为0.007 和0.014,且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上显著,意味着企业的战略差异度与企业激进的避税行为呈正相关,支持了假设H1。本文采取的“账-税差异”衡量企业避税程度,表明当采取偏离行业常规程度较大的企业战略时,企业将利润递延以达到避税的动机性将大大增强。而高差异度战略的背景给企业避税提供了操作空间,因此企业避税越激进。同时,企业的杠杆水平(LEV)与企业避税程度正相关,这与Graham(1999)研究发现负债具有税盾作用的结论一致。
表3 主效应回归结果
表4 所示为调节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本文将战略差异度(SD)与机构投资者持股(Institute)交乘,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战略差异度与企业避税之间关系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影响。交乘项(Institute*SD)的系数为负,分别是-0.014、-0.021,且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越高,企业战略差异度与企业过度避税的正相关关系越弱,支持了上文的假设H2。从企业股权结构分析,机构投资者占股比例增加意味着其越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专业知识对企业的决策进行建议和监督,同时避免企业对风险过于乐观的态度,因此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过度激进的避税行为。
表4 调节效应回归
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政策明显向国有企业倾斜,这就导致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更有话语权和主动权,同时非国有企业受到更多融资约束。非国有企业越是选择较大偏离行业传统战略的程度,随之而来的是更严重的融资约束困境,因此非国有企业在资金和政策的双重压力下有更强烈的避税动机,从而将更多资金留存在企业内部。并且,由于国有企业往往受到政府更为严格的监管,管理层在考虑到个人职业生涯和政治前景的情况下也会更加注重声誉,约束自身机会主义,因此税收筹划较非国有企业也会更为保守。由表4 可以看出,非国有企业的战略差异程度与企业激进的避税活动之间正向显著,且相较于国有企业更加的明显,表明尽管采取较大差异化战略的企业的避税动机更强,同时税收筹划能降低企业的税收费用以及现金支出,但企业仍然会权衡避税所带来的相关成本和监管惩罚,从而趋于保守的避税行为。
机构投资者作为外部监管者,由于自身的异质性,发挥着不同的治理作用。Brickley(1988)[18]研究发非独立机构投资者,如券商、银行和依托公司等,将受到现有或潜在商业联系的限制。与独立投资机构不同的是,它们更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而非企业的长期价值,非独立投资机构依附于被投资公司,是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的,在公司治理方面也无法起到积极效用。相反,QFII、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更具有独立性,这是由于它们与被投资企业不存在这类商业联系,因此它们也更愿意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在公司治理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由表5 可以看出,独立机构投资者与战略差异度的交乘项显著为负,独立机构投资者能够对企业过度激进的税收行为起到有效监督,降低战略差异度导致的税收激进行为。
表5 产权性质的影响
表6 机构投资者异质性的影响
本文通过进行以下分析检验以验证研究主要结论的稳健性:首先,通过固定效应回归方法控制个体之间的差异,前文结论依然成立;其次,本文用销售费用替代广告支出、无形资产替代研发支出,这样的做法可能致使变量仍有一定的测度误差,为此,剔除广告资金投入指标和研发资金投入指标,保留四个维度的战略差异度衡量指标,前文结论依然成立。
本文基于2008—2018 年我国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统计的面板数据,研究企业战略视角下的企业战略差异程度对企业避税的影响,研究发现:(1)企业的避税激进程度与企业的战略差异度呈正向相关;(2)随着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增加,企业的风险管控和外部监督效果越好,从而导致战略差异与企业避税的正向关系就会越弱;(3)非国有企业的二者关系相比较于国有企业更为显著;(4)对比非独立投资机构,独立机构投资者更能降低企业税收的激进程度。
本文结论表明,对于一个企业发展而言,战略选择对避税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在避税行为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战略定位,确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在获得避税收益的同时降低伴随避税活动产生的风险和成本,完善公司股权治理结构,加强外部监督管理,避免管理层机会主义。对于投资者而言,要重视企业的发展战略部署,考虑到战略定位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专业知识对企业的决策进行建议和监督,避免企业过激的避税活动带来巨大风险,促进企业长远发展[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