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莹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改革开放前30 年,我国区域经济格局所呈现的基本特征就是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发展差距扩大。东部沿海地区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红利,经济增速快、发展水平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先试先行”举措,体现出其更为主动的经济发展态度,为全国经济发展起了带头作用,奠定了国家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与东部的积极主动相比,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显得较慢,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经济发展表现出被动性,主要是受沿海发达地区带动。而自2008 年金融危机后,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呈现出新的特征。尽管在2008 年以前的我国发展也存在区域间增速和经济结构差异,但全国整体相对较为同步,沿海加快增长,中西部也会尽快随之调整,随后也开始出现快速增长。但“十八大”以来的情况则明显不同,我国经济整体处于调整期,处于下行压力中,有些地区仍然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长态势,而另一些地区则出现动力不足、增长乏力,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区域发展产生了分化(Differentiation)。分化指性质相同的事物变成性质不同的,统一的事物变成分裂的。对于“分化”的理解,一方面可以从事物发展过程来看,“分化”可以是一种结果会形成长期趋势,也可以是一种发展过程,是未来最终实现协同所必须经历的;另一方面可以从负面和正面的效果来看,“分化”可以产生负面效果,如我们认为“两极分化”会对社会和谐发展产生负面影响[1];同样,“分化”也会产生正面效果,就如细胞的分化,相同细胞的后代,因为受到某种刺激发生变化,致使个体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发生的稳定性差异过程,尽管个体在结构和功能上会有明显的差异,但又可以在生物体整体中有机互动,更好生长。针对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出现的分化新特征,实际上是发展过程的特征,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刺激所必然经历的短期现象。就区域协调发展来讲,一方面要努力避免区域分化的负面效果,防止区域发展的严重失衡;另一方面,促进好的区域分化趋势,让经济增添新的区域动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经济发展的区域极化现象,几乎在所有的时候都表现为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群越来越作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经济集中度不断上升。我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2002 年GDP总计占全国的比重为42.8%,10 年后的2012 年略有下降,为41.9%。2018 年后三大城市群极化效应明显,其中珠三角和长三角尤为突出,2018 年珠三角GDP 占比达到10.6%,2019 年再提高0.3 个百分点;2018 年长三角四省市GDP 占全国的比重达到23.1%,2019 年再提高1 个百分点。2018 年三大城市群GDP 占全国的比重为43.1%,2019 年再提高0.5 个百分点①。
人往高处走,人口与劳动力总是向经济发展效率高的地区流动,傲人的经济表现促使生产要素人口与劳动力也越来越呈现出集中趋势[2]。2019 年新增常住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广东省,当年新增常住人口达175 万人,2010—2019 年间,净增常住人口达1 090.69 万人,占全国新增人口的18.4%。而长三角地区的浙江省和安徽省,2019 年也分别新增常住人口113 万人和42.3 万人,10 年累计新增人口分别为407.31 万人和415.80 万人。京津冀尽管这几年实施的人口分流政策导致其新增常住人口减少,但河北省也是常住人口增加较多的省份之一②。
这种“极化现象”的产生可以用两个区域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解释:极化效应和增长极理论。
极化效应是Myrdal 在其著作《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中提出的,他认为区域经济梯度发展中同时起作用的有三种效应,即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它们共同制约着地区生产分布的集中与分散状况。极化效应是指某些地区当它的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超过了起飞阶段,就会具有一种自我发展的能力,可以不断地积累有利因素,为自己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形成强大的增长极,也就是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这样的地区。由于增长极本身所拥有的先进产业对生产要素产生强大吸引力,周围地区的生产要素和经济活动不断向增长极集中[3],从而加快增长极自身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出现经济活动和经济要素的极化,然后形成地理上的极化,从而获得各种集聚经济,即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强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增长极的极化效应,从而增强其经济活力和扩大其吸引范围。
极化效应是区域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但也容易产生两极分化[4],然而这绝非必然。Myrdal 认为,在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下,发达地区越来越富,落后地区越来越穷的两极分化现象。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不少发达国家,这种越来越富、越来越强的极化效应正是建立在落后地区越来越贫穷的基础上。因此,想要避免两极分化,对其必须进行政策干预,如采取规划限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大城市发展进行遏制,或将更多的资源投入落后低效地区,促进区域“平均”发展。但是实践证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采取遏制大城市发展的政策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日本东京,东京几轮规划都试图遏制东京都市圈的扩张,但都以无效告终。这正说明,极化效应是城市发展和区域发展的一种内在趋势,人为的力量难以抑制它,或者说如果真的采取强制的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消除或抑制极化效应,实际也就抑制了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更为有效的做法应该是利用极化效应的同时防止两极分化。因为非均衡可以导致均衡,而强硬的均衡政策不能,其无法在未经历非均衡这一过程的情况下实现直接跳到更高的均衡水平上,因此,非均衡是最终实现均衡目标的机制。以往政策效果欠佳是因为我们不区分发展的过程与结果,手段与目标的关系,往往把目标或结果当手段,以硬性均衡政策手段实现低效均衡发展,而不是通过非均衡手段经历分化与极化的过程来实现国家整体的均衡发展。
如何采取有效的手段利用好极化效应的同时防止两极分化?对极化效应有深入研究的Myrdal 和赫希曼抱有悲观和乐观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抱有悲观看法的Myrdal 认为区域间差距难以消除政府应该主动采取政策来弥补区域间差距;赫希曼的乐观看法是,区域间差距在市场作用下终将消除。两种看法都有其道理但是也都存在到一定的问题,如果政府过多介入则会干扰市场,我国在以往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走过过多干预市场的弯路,重蹈覆辙的做法不可取;但如果政府不介入,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那么在利用极化效应最终实现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两极分化风险加剧的可能,尽管“极化效应”发展中的过程,长期来看对区域协调发展有积极作用[5],但是市场规律在多长时间能够发挥作用,难以确定,随着时间线的拉长,风险也在累积。面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的做法是在不抑制极化效应这种非均衡发展机制的同时,采取均衡政策[6],来平衡非均衡发展所导致的两极分化倾向,可以采取如增加对落后地区的公共投资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力度等政策手段,但要注意均衡政策的“度”,避免欠发达地区产生发展的依赖性。
我国东中西部差距呈逐步缩小态势,特别是中部崛起效果明显,GDP 占比趋于上升,2019 年中部地区GDP 占比和西部地区GDP 占比分别比2000年上升1.84 个和1.05 个百分点。特别是2012 年后,中部地区呈明显的崛起态势,2000 年中部地区GDP 占全国的比重为20.36%,但2005 年前后全国处于最近一轮高增长期的启动期,中部地区却出现了明显的“塌陷”现象,2005 年中部地区GDP 占全国的比重降至18.82%,2012 年又再上升到与2000年差不多的水平,之后7 年,呈明显的上升态势,2019 年创22.2%的历史新高。
表1 2000 年以来东中西部GDP 占比的变化
东中西地区差距问题或东西问题,源自区位问题与资源稀缺性差异。促进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是现代科技知识和技术,主要来自于西方,通过海陆传到中国,而这也使得中西部地区在地理区位上处于不利地位,让这种外力作用明显薄弱,缺少了沿海的优势也就缺失了通过先进知识和技术的促进经济增长机会。此外因为早期贸易多以海运为主,缺少沿海优势,相对较高的陆路运输成本造成了贸易量不足,经济相对封闭、开放度低,加上土地贫瘠原始资本积累过程极为缓慢。唯一的例外,就是内陆地区因某种局部的地理优势形成一些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这些城市的发展较易获得外部资源、技术,并能有效地利用周边资源,这些地区便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飞地”。所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对区域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 年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使西部经济保持稳中有升,这主要得力于多方面的原因:第一,国家对于西部发展的重视,通过加强西部基础设施和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如长期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等都为西部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第二,西部地区一些过去较为落后的省份抓住机遇,奋力直追,对缩小东西部差距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每每谈到东西差距就会比较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与人均收入最低的贵州之间的差距,如2000 年上海人均GDP 是贵州的10.48 倍,2002 年再上升到10.78 倍,但2012 年前后这一状态得到了较大的改变,2012 年上海人均GDP 为贵州的4.31 倍,在2018 年再降至3.27 倍。与此对应的,贵州省GDP 占全国的比重也在明显上升,2000年贵州GDP 占全国的比重为1.02%,最低降至0.99%(2006 年和2007 年),而2019 年贵州省GDP占全国的比重上升至1.70%,比2000 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占西部比重近70%。第三,中西部大城市发展对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更是起了关键性作用。郑州、合肥、长沙等大城市跻身全国新一线城市行列对中部崛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重庆、成都大都市圈及贵阳、昆明大城市的发展也对缩小东西差距功不可没。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其发展对提升陕西省在全国的经济份额及缩小西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有明显的作用。2000 年陕西省GDP 占全国的比重为1.7%,而2019 年则上升到2.62%,提升了0.92 个百分点,而同期整个西北地区GDP 占全国的份额上升0.91 个百分点。这进一步说明,大都市或大城市群的发展对振兴区域经济、缩小区域差距的重要战略作用。
从城市发展来讲,极化效应不断增强的结果就是经济发展或城镇化发展越来越大城市化。城镇化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产生强大的集聚效应,催生大城市化。一个国家为什么需要大城市,更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因素。大城市是各种要素的聚集中心,它会产生三个关键性的经济效益:一是规模效应,随着各种经济社会要素不断加快向中心城市集聚,城市规模就会越来越大,一般来讲,城市越大,产业多样性就越丰富且产业间的关联度就越高,其创新融合的能力就越强。二是知识外溢,城市越大、城市发展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创新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新经济的发展环境下,衍生出了大量新的商业形态,加快了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进程。三是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大城市对周边地区的促进作用,周边的城市地区和农村也出现同步快速成长的局面,周边城市成为它坚实的发展腹地,支撑其扩张及升级发展,从而形成越来越广泛的区域互动发展格局,从而形成区域整体性繁荣。一个大城市,只要有很大的规模效应和很强的创新能力,要素在趋利的作用下自然向其聚集,也同样会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向周边扩散。有了体量和规模,有了高效运转,城市就有了竞争力,进而区域、国家就有了竞争力。相反,没有大城市,或大城市占比低的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就低,大城市的多少及大城市的活力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因此,大城市是发展的必然规律,不是一种被动的选择结果。
大城市常常演化为区域性甚至国家性经济、创新中心,正是这些中心城市最终决定了国家核心竞争力水平。2014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这一标准调整反映出我国大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按照该标准,2017 年常住人口超过1 000 万的超大城市有北上广深4 个,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有13 个之多。四个超大城市以4.6%的人口贡献了12.3%的GDP,如果再加上其他的13个特大城市,人口占比也不过10.8%,但达到了全国32.3%的经济总量。这些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也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主力。
前文已经介绍过,尽管我国东西差距并未完全化解,但是已经取得效果。然而,在缩小东西差距取得成效之际,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又出现了新问题,即南北差距扩大代替东中西部差距扩大,特别是在过去10 多年间。且相比东西问题,南北问题具有更复杂的成因。
南北问题也就是我国南北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简单地说北方与南方发展差距扩大,南方发展快、发展总体水平高,而且经济充满活力,后劲十足,北方则相反,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落后于南方,且差距越来越大,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北方活力和内生动力不足,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区经济困难、就业压力大,发展信心受挫。南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从两大地区GDP 比重变化看,北方明显下降,南方明显上升,总量差距扩大。1999 年我国北方和南方GDP 占比分别为41.1%和58.9%,南方比北方高17.8 百分点,而2012 年后两者差距扩大,2019 年北方GDP 占全国的比重降到35.4%,比1999 年下降5.7 个百分点。其中受2003 年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的支撑,2008 年至2012 年间,北方地区经济总量短暂上升,但2012 年后特别最近二、三年,北方经济占比下降明显。相反,南方经济占全国的比重1999 年为58.9%,2019年则上升到64.6%,20 年间上升5.7 个百分点。
表2 20 年来南北经济总量占比的变化
第二,人均经济发展水平由过去长期的北方高南方低转为越来越明显的南方高北方低。在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发展的起步时期,经济发展水平的决定主要依靠资源禀赋,总体上我国北方无论是农业资源,还是工矿资源都相对丰富,再加上计划经济时期偏重于重工业的经济政策,如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156 个重点项目,绝大部分布局在北方,更是使得东北地区成为重中之重。结果造成了北重南轻的产业结构布局,这样也就形成北方经济发展水平长期高于南方区域经济格局,且北方人口少,人均GDP 水平高,北方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也明显高于南方,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特征尤为突出。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南方处于对外开放的有利区位,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地区和重要基地,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明显快于北方,从而导致在2002 年前后,南方人均GDP 开始越上前逐步超于北方(见表3)。2002 年,北方人均为9 190.3元,仅比南方高0.1%,而6 年后的2008 年,南方人均GDP 比北方人均GDP 高7.2%,尽管2012 年有所缩小,但之后南北方人均GDP 差距则显著扩大,2018 年南方人均GDP 突破7 万元,比北方人均GDP 多9 356.7 元,高13.3%,2019 年又进一步扩大,北方人均GDP 仅为南方人均GDP 的76.6%,扩大趋势越来越显著。
表3 南北方人均GDP 差距变化
第三,在南北方经济差距扩大的背后,主要是经济活力和动力差距,南北方活力充足,内生动力强,而北方活力不足、内生动力弱。企业是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活跃带动了区域活力,单位市场主体多,密度大,就意味着经济活跃程度高。在美国棘轮效应(Churning Effect)用以形容新旧公司之间的交替,通过新旧企业交替来反映经济活力,本文也借鉴以市场主体数量反应经济活力的方法,采用市场主体总数[7]特别是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以及私营企业数增长率[8],私营企业就业增长率两组数据衡量地区经济活力的差异(见表4、表5)。首先从南北整体来看,在不考虑人口规模因素情况下,私营企业数量排在前列的多为南方省市,2018 年排位第1 的广东,比位居第二的山东省多1.34 倍,前10 中南方占7 席、北方仅占3 席。2018 年,我国北方拥有自有企业数和所有企业数分别为1 336.46 万个和2 209.90 万人,百人拥有自有企业数和所有企业数分别为2.3 个和3.8 个,而南方合计自有企业总数为2 207.13 万个,所有企业总数为3 809.19 万个,百人拥有自有企业数和所有企业数分别为2.7 个和4.7 个,分别比北方合计数高0.4 个和0.9 个。其次从省级层面比较来看,北方地区,大量北方省份百人拥有自有企业数低于2 个,北方省份中河南最低,仅为1.2 个,南方地区中广西、西藏最低同样为1.2个。这里如果把非自有企业包括进去计算,差距进一步放大,而且外资企业在激发南方经济活力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8 年南方非本地自有企业占比为企业总数的42.1%,比北方高3.6 个百分点,其中在南方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如江苏、浙江两省表现得极为突出,江苏、浙江两省非自有企业总数都超过了自有企业,这些非自有企业应该主要是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由于所有制结构越分散化,其不同成分所有制的多样化程度就越高,经济活力就会越强。广东省非自有企业占比仅为22%,但由于其企业总数特别巨大以及百人拥有企业数高,其活力既体现在国内民营企业量级,也体现在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数量多上。
表4 2018 年南方和北京百人拥有企业数比较
2012—2018 年间,全国私营企业数总增长率为189.51%,其中东北和华北地区多数省市明显偏慢,低于全国平均值,而山东、河南及西北地区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值,是北方的亮点。而南方多数地区这两项指标的增速明显快于全国平均值,特别是中部六省表现明显的增长强势。私营企业就业人数的增长情况也相近,全国私营企业就业人数总增长率为89.23%,北方地区仅北京、山东、河南、甘肃好于全国平均情况,其他均比全国平均差,这不仅说明北方经济活力不足,而且意味着就业压力较大。有趣的是乡村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增长情况,并不表现为明显的南北方差异,相反,却出现了南北普遍的繁荣,北方地区仅华北较差,其他多强于全国平均情况。说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南北都很重视,有大量的私人资本在不断投入南北各地乡村,或许由于农业的基础条件北方更有优势,导致北方私人资本在乡村反而更加活跃。
本文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发现,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产生了明显的变化,不同区域间发展产生了“分化”。这些发展的“分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效率高,对外界生产要素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在经济产出和要素聚集上都呈现出“极化现象”,而这种“极化效应”如果可以被正确地利用,则可以成为有效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具;第二,中西部克服了原有区位、资源等问题的限制,经济发展稳步增长,缩小东西部差距取得成效;第三,大城市和城市群在区域发展中起到了带动作用,通过集聚力发展自身的同时促进了周边地区发展;第四,尽管东部与中西部差距有效缩小,但是南北问题取而代之成为区域发展差距中的新特征,而其中原因主要在于北方存在经济活力不足的问题。
表5 2012—2018 年全国各地区私营企业数和就业人数增长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