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决定自2020年起建立教育生态监测评价发布制度。目前,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教育生态进行监测评价,并开发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旨在通过生态监测在破“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以营造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确立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教育支撑。
2021年,我刊将持续关注教育监测评价的相关问题,特设“教育评价”栏目,并约请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季诚钧教授担任特约主持。本期率先推出两篇有关教育督导研究的论文。
摘 要: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及教育发展中将发挥更大作用。浙江省把区域教育生态监测作为督导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点,通过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提高区域教育生态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中,浙江省将教育外部生态作为第一个监测系统,将教育内部生态作为第二个监测系统,将学生发展作为第三个监测系统。
关键词:教育督导;基础教育;教育生态监测
为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浙江省根据习总书记关于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希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讲话精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县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系统全面衡量各县域教育内、外部环境与结构,诊断总结县域教育生态失衡问题及经验。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颁布实施,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这一目标,可以预见,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及教育发展中将发挥更大作用。浙江省把区域教育生态监测作为督导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点,通过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提高区域教育生态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通过督政,加强教育外部生态建设
目前,基础教育外部生态存在着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教育政绩观错位、教育投入不足、弱势群体保障不力等诸多不良现象。教育外部生态建设主要依赖政府从确立正确教育评价导向、完善教育政策制度、加大教育投入、强化舆论正向引导、改善社会教育环境等方面着手。为此,浙江省在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中,将教育外部生态作为第一个监测系统,包含了教育政策环境、教師从教环境、舆论引导环境、家庭社会教育环境等二级指标,设置了政绩观、满意度、教师工资、教育投入、媒体炒作升学率、公共教育资源配备、家庭教育状况等监测点,运用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网络爬虫等手段进行监测,并按监测结果分为环境生态友好型、环境生态有序型、环境生态粗放型、环境生态劣质型四个等级类型。
浙江省充分利用督政手段引导建设良好的外部生态。
第一,通过构建省、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促进教育生态建设。在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突出考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情况,促进政府明确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人民满意度。目前,根据《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文件,浙江省已经对11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进行了一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二,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营建良好的外部生态。浙江省开展了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教育投入和治理状况、教育舆论环境、社会教育环境等方面专项督导与重点工作检查,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及专项督导,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坚持公平公正,努力推进区域教育的优质特色、高位均衡发展。通过专项监测与督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影响教育生态的因素进行分析,对破坏教育生态良性发展的不良因素进行督查整改,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保驾护航,排除障碍。
第三,健全督政的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问责制度是保障教育督导实效的核心措施,浙江省在问责体制、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颁布《浙江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教育督导问责机制规范化和法治化。
二、通过督学,加强教育内部生态建设
教育系统内部也存在着诸多不良现象,比如: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城乡不均衡,教育活力不足,应试教育背景下“唯分数”“唯升学”评价盛行,办学规范度不足等。这些问题妨碍着教育公平,违背了学生成长规律,破坏了教育内部发展生态。教育内部生态反映了教育系统内部结构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对改善教育生态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浙江省在教育生态监测中,将教育内部生态作为第二个监测系统,包含了公民办教育协调度、城乡校际均衡度、普职教育协调度、结构质量差异度、教育机会均等度、教育体系活力度、办学行为规范度等方面的二级指标,对教育内部的规范管理、教育活力、各种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等作为监测点开展评价,按监测结果分为内部生态和谐型、内部生态平衡型、内部生态失衡型、内部生态紊乱型四个等级类型。
浙江省通过督学建设良好的教育内部生态的措施有:
第一,把各类教育的均衡协调放在重要位置。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等文件,开展重点排查、扶植建设,要求“校校达标、项项过关”,重点对城乡均衡、机会均等、质量差异、公民办协调、弱势群体教育等影响教育生态的因素进行督导,树立起公平、均衡的办学理念,促进各种教育类型和谐共生发展。
第二,突出对办学行为规范、教育体系活力的督导。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等系列文件,突出考察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活力激发等方面的情况,监测违反师德师风、违规招生、补课的发生率,既堅守规范办学的各项底线,又保持各项教育改革足够的活力和张力。
第三,加强发展性学校评估。浙江省专门出台了发展性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开展发展性评估,通过学校发展性评估,引导学校构建起良好的学校生态。从2020年起,浙江省率先进行“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颁布了《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现代化”作为发展性评估的理念导向与价值追求,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学校生态是教育系统生态的“底盘”,是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工作满意度、获得感的重要来源,必须充分发挥学校的自主性、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程度。只有建设好每一所学校的生态,才能实现整体生态优化,形成和谐、健康、协调的教育生态。
三、通过评估监测,促进学生个体全面发展
目前,学生负担过重、片面发展现象突出,抑郁、自残等异常情况频发,“五育”并举成效不明显。学生个体发展情况与其所处的教育生态环境息息相关,是教育内外部生态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监测中将学生发展作为第三个监测系统,包含了学习体验、学习负担、身体发展、异常情况等二级指标,对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习负担、学校生活学习感受、师生关系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按监测结果分为发展生态优秀型、发展生态良好型、发展生态弱化型、发展生态片面型四个等级类型。
浙江省通过加强对学生个体发展的评估监测,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一,探索构建品德评估系统。“培养怎么样的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为此,对学生品德的监测评价是日常德育工作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浙江省在中小学校开展了品德评估改革尝试,在品德评估中更加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表现,以更量化、细化的方式进行品德评估,得出更加客观、真实的评估结果,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第二,要求学校为学生身心发展建卡立档。学校对学生的成长路径与身心发展状况进行完整的记录与实时监测,从学生身心发展的监测数据中了解学生身体、心理状况,掌握学生社会性、情绪、个性发展现状,加强对近视率、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以便于预测问题和追踪问题,尽早干预,防患于未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等,必须做到“一人一卡”,跟踪记录。
第三,加强对学业发展的增值评价。浙江省对学生的评价,构建了增值评价的办法与考核要求,充分考虑学生的来源以及所处情境等因素的不同,关注学生的进步情况,强化学生自我纵向进步对比,淡化横向排名。开展学业发展增值性评价需要建构学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增值性评价方法、关注增值性评价功能等多方面内容,有意识引导县(市、区)进行探索尝试,为破除唯分数、唯排名、唯成绩提供正确的评价理念与操作方法。
第四,对学生艺术特长、劳动实践等进行全面评价。为了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及劳动习惯,浙江省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广泛设置拓展性课程,开展省级研学基地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开展“一校一品”“一体一艺”活动,要求每所学校建有文化品牌、每个学生拥有体艺特长,并通过监测学生艺术特长发展及劳动教育课程实施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浙江省通过开展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努力营造党委、行政、学校、教师、社会“重教为先、兴教为本、立教为基、从教为乐、助教为荣”的教育生态好风景,希望在破“五唯”方面努力开拓创新,为中国的明天提供“浙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