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何 伟
提 要:从复杂性研究范式看,语言是一个有机而非机械符号系统。在有机观下,本文尝试提出解决功能句法分析中存在的不一致性、繁琐性和冗余性问题的方案。文章指出,语言系统形式层的核心概念是语法范畴,包括语法单位、结构成分和形式项;核心思想是语法关系,包括构成、组成、填充、说明和重合;语法描写和分析应尊重语言作为有机符号系统所具有的特点,包括采纳有机级阶思想和有机结构标准等,是简则简,是繁则繁。
学界普遍认为,语言学研究有三项层级性任务:描写、解释和预测(Moravcsik,2013)。描写的目的是呈现语言现象表现出的规律性模式、特点等;解释的目的是揭示规律背后的原因;预测的目的是判断语言行为的目的、可接受性、效果等。三项任务中,前者均为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三者之间形成一个循环。对语言进行研究,视角的选取十分重要,这一点早就为现代语言学之父Saussure指明。他(1983/2001:8)认为语言学研究中,研究视角先于研究对象,不确定研究视角似乎就不能确定研究对象,更不能得出系统、合理的结论。选取哪种研究视角,宽泛地讲,也就是选取哪种研究范式,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取向紧密关联,进一步讲,与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语言学领域也开始采纳兴盛于自然科学领域,并在社会科学领域逐渐推广的复杂性研究范式。本文拟在这一范式下探讨语法范畴及语法关系,即语法描写与分析的有机观。
文艺复兴以来,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现代科学以物理学为先导,尤其是以牛顿力学为经典,其思维方式有三大支柱——“有序”、“理性”和“分割”,集中表现为“普遍性原则”、“可分离性原则”和“可还原原则”(黄欣荣,2013)。这种思维方式即是研究中的简单性范式。该范式具有以下特点:从本体论上采纳机械自然观;从认识论上坚持主客二分;从方法论上采取总分的还原方式。
二十世纪下半叶,简单性范式受到挑战,复杂性研究范式在科学界逐渐兴起。“复杂性方法”首先由法国哲学家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在1973年出版的著作《迷失的范式:人性研究》(陈一壮译,1999)中提出。莫兰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相互统一,有序和无序相互作用,成为系统组织复杂性的增长口。“复杂性科学”概念首先由比利时科学家普利戈金(Llya Prigogine)提出。1979年,他在与斯唐热(Stengers)合著的法文版《新的联盟》一书中——此书的英文版改名为《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曾庆宏、沈小峰译,2005),针对经典物理学研究中的决定论和可逆性,提出物质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演化的,对于物质而言,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参量。其复杂性理论就是不可逆过程的物理学理论,包括物质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不确定性、多样化等。1984年,美国的圣塔菲研究所成立,致力于“复杂性科学”研究,其研究对象是复杂适应系统。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理论由美国学者约翰·霍兰(John Holland)于1994年在圣塔菲研究所成立10周年的演讲报告中正式提出,后见诸于其1995年的著作,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适应性,核心概念是适应性主体。微观方面,具有适应能力的主体(agent)在与环境及其他主体的交互作用中遵循刺激—反应模式,为更好地在环境中生存,不断根据行为效果来修改自身的行为规则;主体之间通过彼此相互作用和相互适应形成整体有序状态。宏观方面,主体在相互作用和相互适应中表现出分化、涌现等种种复杂的演化过程。
如上所述,复杂性科学不是一门具体的学科,而是分散在众多学科中,具有学科互涉性质。复杂性科学已发展为一种全新的研究范式(黄欣荣,2013),该范式把各学科的研究对象看作一个个处于演化过程中的复杂适应系统,而非传统研究范式中孤立的自在实体;它认为人们与研究对象之间不是主客二分,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是被动的,而是能动的,不是直观的反映,而是具有建构性质的反映;它超越了以拆分方式为特点的还原论以及以输入和输出为特点的整体论,对系统要素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因果关系的研究路径,即以融合贯通的思维方式来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特点和运行规律。复杂性科学认为复杂适应系统的核心概念是作为主体的构成要素,核心思想是这些要素之间的关联关系。作为主体的要素具有自主性和适应性,它们不是一种被动的、机械的存在,而是一种能动的存在,具有主动性;同时,系统的存续要求这些要素具有适应性,即能够根据生存需求,调适自身的情况。系统要素之间不是孤立的,相互之间存在或生发多种多样的关联关系。要素的自主性和适应性以及要素之间关系的多样性衍生了系统的非线性核心特征,非线性特征表现为系统的整体性和涌现性。同时,时间是系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参数,时间参数使系统具有演化性。在整体性、涌现性和演化性协同作用下,系统具有不确定性,即不可预测性。
复杂性研究范式已被广泛应用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也已铺开。Holland,et al.(2005)指出复杂性适应系统理论可应用到语言研究中,王士元(2006)、Larsen-Freeman&Cameron(2008)、Beckner,et al.(2009)、Kirby(2012)、沈钟伟(2014)、石毓智(2017)等已将这种研究范式运用到语言学研究中。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他们的研究主要关涉二语习得、语言教学、词汇发展、个体语言与群体语言的互动,目前学界还鲜见对语言系统内形式层的描写和阐释。鉴于此,本文在复杂性研究范式下对语言形式层进行描写和解释,试图揭示语言在系统内部形式层次的运行规律,并对规律运作的动因与机理进行剖析。
在复杂性研究范式下,本文将语言视为有机符号系统,即认为语言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关于语言系统的复杂性,Halliday多次提及,他(Halliday,2005;Halliday&Matthiessen,1999)指出世界由四个系统组成:物理系统(physical system)、生物系统(biological system)、社会系统(social system)和符号系统(semiotic system)。四个系统在复杂程度上形成四个层级:物理系统为最低层级;生物系统比物理系统复杂,增加了生命属性;社会系统比生物系统复杂,增加了价值属性;符号系统比社会系统复杂,增加了符号属性。语言系统属于符号系统,是符号系统中最为高级的系统,它又可区分为不同的层级——音系/字系层、词汇-语法层、语义层。Halliday的这种区分突显了语言的复杂性,但与受生物学、生态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影响的复杂性科学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同。从生态学角度,笼统地讲,世界由两个系统组成: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语言属于社会生态系统。从复杂性科学角度,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应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不能简单地讲一个生态系统一定比另外一个生态系统更为复杂。作为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语言是人类认识和建构自然与社会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同时也是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通过对语言的使用,人类认识到自然和社会的复杂性,从而将这些复杂性反映到语言中;语言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也进一步推动自然和社会的演绎,这说明语言具有能动性。究竟语言系统是否比其他系统更为复杂,不是本文的焦点,此处不赘述。
本文要突出的是,本体论上,语言作为一个具有物理性、生物性、社会性基础和特点的符号系统,或者说语言作为社会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社会又是自然的一部分,或者是自然的一个延伸,其自身具有自主性和适应性,并且内部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因此语言是一个有机符号系统,而非直观或机械符号系统。
认识论上,本文强调实践的作用,坚持主客融合原则。我们认为,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一个纯客观的语言系统,语言是人类的语言,是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人类其他实践活动的一种介入方式。人类对语言性质的认识与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具有耦合关系,其他复杂适应系统中因要素的自主性、适应性以及要素之间关联关系的多样性,而生发的非线性特征,以及非线性特征的两个表现,即整体性和涌现性,还有因整体性与涌现性和时间上的演化性而衍生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不可预测性,也都是语言作为有机符号系统的特征。本文认为,语言系统本身以及内部的任一层次都具有这些复杂性特征。
方法论上,本文认为,语言研究应融贯以输入与输出为特点的整体论以及以拆分为特点的还原论,也就是采取下向和上向两个因果关系研究路径,既探讨语境以及语言系统内部各层次由上对下的影响和制约,也探讨各层次之间由下对上的作用。对于每个层次中的内容,也要采取这两个因果关系路径来研究。
语言系统包括意义层①语言系统中的意义层对应Halliday以及Fawcett区分的语义层,形式层对应Halliday区分的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字系层,也就是Fawcett描述的形式层。和形式层,本文主要关注语言系统的形式层。对语言形式的描述,从传统语法到结构主义语言学,再到转换生成语法以及系统功能语言学,学界主要聚焦语法/句法范畴和语法/句法关系。②这里需要说明,不同的理论体系在指语言形式层时,在术语上或采用“语法”,或采用“句法”。为表述上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在回顾其他理论体系时,本文遵循其原有的做法;在表达本文的观点时,采用“语法”。系统功能语言学内部,以Halliday(1994;Halliday&Matthiessen,2014)为代表的悉尼模式就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提出的核心概念是语法单位,包括小句、词组/短语、词和语素;核心思想是级阶假说,以及由此衍生的构成关系和级转移关系。根据级阶假说,语法单位处于不同的层级;不同层级语法单位之间是一种整分的构成关系;当一个层次的单位由上级或同级单位构成时,就出现了级转移关系。基于此构成关系和向下的级转移关系,以及语言的功能思想,悉尼模式对语法单位的解释分为两个维度:一是语法单位在上一级单位中承担的功能;二是语法单位中的大部分构成成分都能在下一级单位中得到完全解释,少部分能在上一级或同级单位中得到完全解释。这两个维度均属自上而下的单向描写路径。
由于悉尼模式排除了向上的级转移关系,因而其所描述的构成关系就成为常态,即被看作非标记性;级转移关系则变成非常态,即被看作标记性。鉴于此,学界认为,悉尼模式坚持的是一种强级阶假说,并对此存有争议。Butler(1985)、Huddleston(1988)、Fawcett(2000)、杨炳钧(2003)、何伟、仲伟(2020)等指出,对于一些单位类别而言,比如介词短语、带有后置修饰语的名词词组等,它们的部分构成成分总是处于级转移中;连词可以出现在词复合体、词组复合体、小句复合体中,其层级不能固定,等等。
为解决强级阶假说带来的问题,以Fawcett(2000,2008)为代表的加的夫模式提出的核心概念是句法范畴,包括单位、成分、形式项,核心思想是组成、填充、说明和重合。其中,单位包括小句和词组,词组包括名词词组(以及名词词组的次类——字符串)、性质词组、数量词组、介词词组,不包括动词词组。加的夫模式认为悉尼模式中动词词组的所有成分应提至小句层次,直接在小句中承担一定的功能。成分指单位结构的组成要素,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结构成分。形式项包括词、语素和标点符号。组成指单位结构成分在功能上的差异与搭配关系;填充指单位与结构成分之间的形式与功能补缺关系;说明指形式项与结构成分之间的形式与功能示例关系;重合指形式在功能上的叠加关系。根据Fawcett对句法的描述,句法单位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关系,而是通过组成、填充、说明和重合句法关系关联起来。由此可见,加的夫模式比较重视句法单位的结构关系。在界定一个语言现象是否是句法单位时,加的夫模式坚持潜势结构标准,也就是说,一个单位需至少由一个以上的结构成分组成,最核心的是中心成分,这个结构还必须有潜在的、能与中心成分发生功能差异及搭配关系的其他成分。对加的夫模式来说,不管其他成分是否真正出现,只要有潜势,这种语言现象就可界定为句法单位,否则就是形式项。何伟、仲伟(2020)认为这种潜势结构标准过于绝对,结果导致一些语言现象的分析背离了语言事实,譬如对于表示“物”的名词词组和表示“性质”的性质词组的分析,凡是中心词是名词、形容词或副词的,不论是否搭配有其他成分,都被界定为名词词组和性质词组,而对于数量词组、介词词组等的描写和分析,却放弃了潜势结构标准,而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即如果只有中心成分,那么就视为形式项。从根本上看,加的夫模式对句法单位的界定主要采纳的是上向因果关系路径。这会导致分析上的繁琐及冗余,甚至是无序。
悉尼模式和加的夫模式在语法/句法描述方面各有其不足。何伟、仲伟(2020)指出,悉尼模式的强级阶假说和加的夫模式的潜势结构标准都没有充分尊重语言的复杂性事实,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语言的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同上)认为加的夫模式提出的句法范畴和句法关系类别较为合理,而对单位的界定以及对句法关系发生比例的描述不符合语言的实际情况。在吸纳两种模式的优点、摒弃其不足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从单位之间的形式关系看,强级阶假说不合理,应持比较弱的级阶假说,也就是高一级的单位不只是由低一级的单位来构成,可以由更低层级的单位来构成,低一级的单位也可由高一级或同一级的单位来构成;单位的界定不能坚持潜势结构标准,应尊重语言的实际发生情况;相应地,句法关系的发生比例是填充关系减少、说明关系增多。
可以说,何伟、仲伟(2020)对语言形式层的探讨超越了功能观,已开始尝试借鉴复杂性范式解决功能句法分析中存在的问题,但因拘于对强级阶思想和潜势结构标准的辩驳,没有提出语言符号系统的有机观,尚未对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做出全面系统的描述,也没有对这样描述的理据进行充分的阐释,下文将呈现有机观下的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并基于复杂性范式进行论证。
如上所述,本文在有机观下对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进行描写与分析,一方面源于对复杂性研究范式的借鉴,另一方面始于对语法/句法分析中所遇到的难题的思考。
本文认为语言形式层有两项重要内容:一是构成要素,即语法范畴,包括单位、成分、形式项①Halliday(1994,Halliday&Matthiessen,2014)指出,语法与词汇形成一个连续统,语法是这个连续统的最抽象的一端,词汇是最具体的另一端,正因如此,Halliday把语言系统的中间层次称为词汇-语法(lexicogrammar)。Fawcett(2000,2008)也认同有关词汇与语法的这种关系,所以他也把包括词和语素的形式项看作句法范畴。本文在复杂性范式下,也持这种观点。;二是要素之间的关系,即语法关系,包括构成、组成、填充、说明、重合。语法单位的种类与悉尼模式基本相同,包括小句、词组/短语、词和语素。另外也包括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即不能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
每种语法单位都可区分为不同的类别,比如根据是否同时表达三大元功能意义,小句可区分为基本小句(major clause)和非基本小句(minor clause),比如“She is my teacher”、“她是个老实人”,“Good morning”、“你好”;②文中例子除特殊标注外,大多来自BNC和CCL语料库。为方便对比,本文基于语感对个别例子进行了调整。根据语气的类型,小句可区分为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比如“She is my teacher”、“她是个老实人”,“Is she your teacher?”、“她是个老实人吗?”,“Stand up,please”、“请关上门窗”;根据限定性,小句可区分为限定性小句和非限定性小句,详见何伟、仲伟(2019)。词组/短语包括名词词组,比如“a beautiful lady”、“一位善良的老人”;性质词组,比如“very tall”、“很高兴”;数量词组,比如“about thirty”、“二十上下”;介词短语,比如“in the room”、“基于这件事”;介词词组,比如“immediately in front of”、“距(今)20亿年”;连词词组,比如“almost as soon as”、“紧接着”;字符串,比如“William Jones”、“李白”。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等。根据是否可以单独成词,语素可区分为自由语素和粘着语素;根据功能,可区分为词根或词干和词缀,词缀又可根据在词中的位置,区分为前缀、后缀、中缀、插缀、环缀(Moravcsik,2013)——英语中多后缀和前缀,汉语中也有后缀和前缀,其他类型的词缀多出现在其他语言中,等等。习语也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成分因单位而异,小句可包括主语、谓体、补语、状语等;名词词组可包括限定词、修饰语、中心词、后置修饰语等;词包括词根语素,或包括词根语素和词缀语素;词缀可以是一缀一义,也可以是一缀多义。形式项包括各类词、语素、不可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以及标点符号的具体实例。
上述语法范畴通过各种语法关系关联在一起,形成复杂的网状结构。语法单位之间的整分为构成关系,比如小句由词组构成;单位结构成分之间功能上的差异与搭配为组成关系,比如小句由主语、谓体、补语、状语组成;语法单位与结构成分之间形式与功能的补缺为填充关系,比如小句中的主语由名词词组填充;形式项与语法单位之间的例示为说明关系,比如名词由“table”说明;语法单位在语法功能上的非唯一性为重合关系,比如系动词“be”可同时体现一种语气类型意义以及关系意义,因此是操作词和谓体的重合。
语法范畴之间的语法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a:有机观下的语法范畴及语法关系(I)①注:Σ=sentence(句子);Cl=clause(小句);S=Subject(主语);O/P=Operator/Predicator(操作词/谓体);C=Complement(补语);E=Ender(结束标记);ngp=nominal group(名词词组);v.=verb(动词);qlgp=quality group(性质词组);punc.=punctuation mark(标点符号);dd=deictic determiner(指示限定词);h=head(中心词);dt=degree temperer(程度调节词);a=apex(核心词);adj.=adjective(形容词);n.=noun(名词);adv.=adverb(副词);suff.=suffix(后缀);free=free morpheme(自由语素);bound=bound morpheme(粘着语素)。此处需说明,be动词在此承担两种功能:一是表示载体和属性之间的一种归属关系,具有实际的意义,所以是谓体;二是体现小句语气类型及肯定与否定之间的转换关系,比如在变为疑问句时,be动词需要提至句首。有关这一点,参见Fawcett(2008:83)。另外,有关标点符号的句法性质,本文赞同Fawcett(2000:304-307;2008:209,230)的看法,鉴于其对语气类型意义等的表达以及对小句是否结束的标记,也将其视为小句的一个句法成分,称为“结束语”。
图1b:有机观下的语法范畴及语法关系(II)②图1a和图1b的区别在于词这个语法单位是否还需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本文认为,完整的语法分析以及为揭示不同语言的个性而进行的语法分析需要再进一步,如图1a所示;如果研究目的不涉及构词形态,则综合呈现即可,如图1b所示;或者词内不再区分语素,比如把图1b中的“teachers”看成一个形式项,不区分为两个语素。
本文提出的语法范畴种类比悉尼模式多,总体上与加的夫模式一致,但内涵和外延上又与加的夫模式存在差异。就语法单位而言,对于小句类别的区分,本文与加的夫模式基本相同,此处不赘述,可参见何伟等(2015a,2015b)。有关词组/短语的区分,本文与加的夫模式存在明显的差异。除了名词词组、性质词组、数量词组、介词短语(相当于加的夫模式中的介词词组)外,本文认为还有介词词组、连词词组,比如“immediately in front of(the bank)”、“further away from(the table)”、“six miles from(the city)”、“向(西)150米”、“距(今)两亿年”、“往(前)60米”括号之外的语言现象都是介词词组;“almost as soon as”、“almost the moment”、“紧接着”都是连词词组(何伟等,2015a:166-169;2015b:190-194)。此外,本文与悉尼模式一致,也认为词、语素是语法单位,它们与形式项不同。词和语素是抽象的语法单位,种类有限,都是对实际词汇和语素所承担功能以及形式特点的高度概括。此外,本文认为不能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也是一种语法单位,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语法单位。形式项是词、语素及习语的实例,数量大。
语法单位的界定既不强调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也不坚持潜势结构标准。本文认为,语法单位的界定有三个依据:(1)功能上是否作为整体对外起作用;(2)形式上或可拆解为其他语法单位;(3)结构上或可由承担不同功能的成分组成。该界定标准兼顾了下向和上向两个路径的因果关系。这种界定使小句、词组/短语、词和语素以及习语均被描述为语法单位;同时,也蕴涵了实际语言现象分析中,像“She is beautiful”、“It is funny”、“他是老师”、“我高兴”等小句中的“She”、“It”、“她”、“老师”、“我”都被直接看作词,或代词或名词,而非只有中心词的名词词组;“beautiful”、“funny”、“高兴”都被看作词,具体为形容词,而非只有核心词的性质词组。对于词和词组的区分,从功能上,主要看是表达单一还是多种语义特征;从形式上,主要看是否可拆解为其他可以自由使用并且有独立意义的语法单位;在结构上,主要看是否可由承担不同功能的成分组成。比如“My parents love those pictures”、“这花漂亮”中的“My parents”、“those pictures”、“这花”都是词组,即名词词组;“love”、“漂亮”都是词,其中“love”是由一个语素组成的词,“漂亮”是由两个语素组成的词。
本文提出的语法关系种类多样,比悉尼模式多四种,即构成关系以外的四种;比加的夫模式多一种,即构成关系——详见图1a和1b。本文认为,语法单位之间既可以通过组成与填充建立联系,也可以通过形式要素之间的整分建立构成关系。从语言事实出发,有机观下的构成关系尽管也关涉级阶思想,然而这是一种尊重语言事实的有机级阶思想。语法单位可以由下一级的语法单位构成,形成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也可以由上一级及下下级语法单位构成,也就是允许向下级转移关系和向上级转移关系。至于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以及级转移关系,哪种为标记性,哪种为非标记性,要看语法单位的类别以及包括使用者在内的语境因素。组成关系或为语法单位的一种架构机制,也就是说,本文与加的夫模式不同,不坚持潜势结构标准,认为应尊重语言事实,遵循有机结构标准。如果实际语言现象中的语法单位没有内部结构,即不涉及组成关系,那么就不应该再构想一个潜在的成分补充到该语法单位,将其视为一个具有内部结构的现象。对于填充关系,本文认为所有具有内部结构的语法单位的成分均由其他语法单位填充,该“其他”语法单位或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结构,这是填充单位在结构上的差异性;不具有内部结构的语法单位由形式项说明。
语法单位的多样性、语法单位界定标准的因果关系双向性、总体语法关系的多样性、构成关系的多样性、组成关系的多样性以及非潜势性、填充单位的多样性等均可在复杂性研究范式中找到解释。
自主性和适应性系复杂适应系统构成要素的本质特征。自主性指构成要素的能动性;适应性指构成要素为维护其在系统中的生存,需与其他要素竞争与合作,在这一过程中调适自身的形式与功能。语言系统形式层的构成要素指包括语法单位、结构成分和形式项在内的语法范畴。如上所述,语法单位种类多样,这源于其作为语言形式层要素的自主性和适应性。比如,汉语小句存在完句与非完句之分,完句指可以独立于语篇、脱离语境的小句(贺阳1994),非完句指具有句干而不能独立于语篇、脱离语境存在的小句,完句就是句干加上包括语气、时体、数量、指代等完句成分的小句(金廷恩,1999;何伟、仲伟,2020)。汉语小句的完句与非完句之分源于小句作为语法单位的自主性,也就是说对语境的敏感性。不同类别的语法单位都不是机械的,其使用对语境有着不同的要求,也正是这种要求,造就了它们存在的合理性。比如,
(1)他走。→他走了/他走,我不走/他没走。
(2)It rained cats and dogs.
(3)There are a few cats and dogs in the yard.
例(1)中“他走”具有句干——主语和谓体,该谓体是不及物动词。从结构上讲,这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小句。然而,该小句不能脱离语境使用,它不是一个完句。如果要独立于语境而使用,需要增加其他成分,比如增加“了”,变成“他走了”,或者增加“我不走”,变成“他走,我不走”,或者增加“没”,变成“他没走”,等等。我们在描述语言时,不应机械地认为“他走”就是一个完整的可以独立使用的小句。完句与非完句在汉语语言行为中都存在,这说明因语境的要求,或者说因语法单位的自主性,小句也就出现了类别上的多样性。
例(2)中的“cats and dogs”,如果放在例(3)中,是由两个名词词组组成的复合体,指具体动物“猫和狗”;但是在这个例子中,二者不能被拆开,因为它们协同表达一个意义,指“雨下得很大”,即情形内在的程度,因此只能看成一个特殊的词,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用来填充小句的谓体延长成分。“cats and dogs”在不同的小句中表达的意义不同,或可区分内部结构,或不能区分内部结构。语法单位对语境的敏感性带来了结构分析的多样性。也正是缘于语法单位类别及语法单位结构的多样性,我们在分析语言现象时需根据语境的具体情况,不能机械地将整体还原为部分,或将部分累加为整体。有关例(2)和例(3)的语法分析,如图(2)和图(3)所示。
图2:例(2)的语法分析
图3:例(3)的语法分析
Holland(1995)曾指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是适应性造就复杂性。在具体的语言行为中,语法单位会随着使用者的自身情况、语体、题材、体裁等因素的影响,发生相应的变化。比如幼儿的话语、日常交流话语、科普话语、叙事话语等具有语法单位结构简单的特点,而成人的话语、书面语言、科技话语、说理话语等则具有语法单位结构复杂的特点。这是语法单位结构形式适应情景语境和社会文化语境的结果。鉴于语言的适应性,我们对各种语言行为中语法单位及结构组成的描述,应遵照语言行为的本来面目,不应由简入繁,再由繁看简。比如:
(4)我爱奶奶。
(5)I like this book.
对例(4)和例(5)的分析,本文建议采取图4a和图5a而非图4b与图5b的做法。图4a中,主语由代词填充,代词由形式项“我”说明;补语由名词填充,名词由形式项“奶奶”说明。图5a中,主语由代词填充,又由形式项I说明;补语由名词词组填充,名词词组又由指示限定词与中心词组成,其中指示限定词由形容词性代词填充,由形式项this说明,中心词由名词填充,由形式项“book”说明。图4b中,主语由名词词组填充,名词词组由一个中心词组成,这个中心词由代词填充,代词由形式项“我”说明;补语也做这样的分析。图5b中,主语与补语都由名词词组填充,填充主语的名词词组由一个中心词组成,中心词由代词填充,代词又由形式项“I”说明;做补语的名词词组的分析与图4b中的分析一致,此处不再赘述。图4b与图5b的分析表示只有词组才能表达“物”的概念,词就不可以。这种分析没有关注语法单位的适应性,没有尊重语言的本来面目。事实上,各语法单位无论大小,其与意义之间不都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是语言适应性的一个表现。语言形式层次在适应语境的过程中以其自主性可以调适出最佳的组织模式,也就是,语言行为中的语法单位及其结构是适应相关语境因素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在描述语言各层次之间的关系时,不能机械地认为,语言系统外认知层面的“物体”所对应的语言系统语义层面的“物”一定由语言形式层次上的“名词词组”体现,认知层面物体或事件的“特点”所对应的语义层面的“性质”一定由形式层次上的“性质词组”体现,它们可以分别由名词或代词、形容词或副词体现,等等。
图4a:例(4)的语法分析(I)
图4b:例(4)的语法分析(II)
图5a:例(5)的语法分析(I)
图5b:例(5)的语法分析(II)
源于要素的自主性和适应性,复杂适应系统要素之间生发了多种多样的关联关系。就语言形式层而言,要素之间关联关系的多样性,指语法关系的多样性,包括语法单位之间的构成关系或语法单位与结构成分之间的组成关系、语法单位与其功能成分之间的填充关系、不具内部结构的语法单位与形式项之间的说明关系。
如上文所述,语法单位大小之间存在三种构成关系: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上向级转移构成关系和下向级转移构成关系。三种关系或可独立出现,或可共现于一个语法单位。比如,上文中的例(4)涉及上向级转移构成关系,由三个词直接构成;此处的例(6)还涉及下向级转移关系;例(7)涉及三种关系。
(6)What she said is what I want to say.
(7)What she said is about that sad story.
例(6)有三个语法单位,“What she said”与“what I want to say”是两个小句,“is”是个词。例(7)有三个语法单位,“What she said”是个小句,“about that sad story”是个短语,“is”是个词。Halliday(1994;Halliday&Matthiessen,2014)提出的级阶假说最新版本不允许上向级转移,也就是说,Halliday认为例(4)首先由三个词组组成,只是每个词组只有中心词成分。Halliday的做法与其对语法单位的自上而下单向路径界定有关,他以语法现象整体上对外承担的功能为标准,认为整体上表达事物、特点的就是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等。这种界定与语言作为复杂适应系统应采纳的方法不一致,有机观下的语法描述应采纳下向和上向双路径因果关系的研究方式。也就是,不应只看语言形式的整体功能,还应看语言形式的结构特点。谈及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有机观下语法单位的结构特点,以及加的夫模式中语法单位的结构特点。
有机观下语法单位与其结构成分之间存在组成关系,不同层级的单位组成成分不一样。比如小句由主语、谓体、补语、状语等成分组成;名词词组由限定词、修饰语、中心词、后置修饰语等组成;词由一个语素或多个语素组成。对于语言行为中的具体语法单位而言,其成分组成呈现多样化。比如有的小句只有主语和谓体,有的小句除此之外还有补语,有的还有状语,等等。同时,不同层级语法单位结构成分之间的逻辑关系也不完全一致。小句及短语结构成分之间是多元加持关系(multivariate relationship),而词组结构成分之间是一元修饰关系(univariate relationship),词中语素之间的关系既有多元加持关系,也有一元修饰关系。
Fawcett提出的加的夫模式在分析语言行为中的小句时,没有坚持潜势结构标准,而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描述。对于词组和词,Fawcett模糊了两者之间的界限。准确地讲,Fawcett(2000,2008)尽管认为强级阶假说存在问题,但他在处理名词词组和性质词组时,仍然坚持语义层上的“物”和“性质”首先由名词词组和性质词组体现,而非也可以由名词或代词和形容词或副词直接体现。比如例(4)中的主语和补语以及例(5)中的主语,Fawcett倾向于图4b与图5b的做法,这些成分首先由名词词组填充,名词词组只有中心词一个成分,只不过中心词直接由形式项说明;对于“The flower is beautiful”中的“beautiful”,Fawcett首先将其看作性质词组,只不过这个词组只有核心词成分。Fawcett之所以认为名词、形容词及副词不能直接体现语义层上的“物”和“性质”,是因为在这一点上他采取的主要是自下而上的因果关系描述路径。具体地讲,在对名词、形容词及副词、数词、介词、连词观察时,Fawcett(2000,2008)发现名词、形容词和副词在不少情况下都带有修饰语,而数词,尤其是介词和连词在不少或很多情况下没有修饰语,也就是前三种词基本上都有被修饰的可能性,都有组成词组的可能性,而后三种词被修饰的可能性相对较低,甚至很低。鉴于这种情况,对于即使不会带有修饰语的代词,比如“it”、“this”、“that”等,Fawcett也坚持名词词组的潜势结构标准;对于有时也带有修饰语的数词,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偶尔带有修饰语的介词和连词,也就是无论相关现象是否具有内部结构,都把它们看成简单的形式项。这种对潜势结构标准的或坚持,或不坚持,都只是强调了上向因果关系,没有兼顾下向因果关系,没有尊重语言复杂性事实。这也就是加的夫模式的句法分析会出现繁杂性、冗余性的根本原因所在。
有机观下语法单位结构成分与语法单位之间存在填充关系,填充的单位多种多样。小句结构成分的填充单位可以是词组/短语,也可以是词,或是小句;词组结构成分的填充单位可以是词,也可以是词组/短语,或是小句,等等。比如:
(8)What he said is right.
(9)我讨厌你这样说。
(10)the friend in the room
(11)带眼镜的那个男人
例(8)中,小句的主语成分由小句“What he said”填充,谓体和补语都分别由词填充,具体为“is”和“right”,可见从横组合角度看,小句的构成成分并不是只由下一级的词组填充。从纵聚合角度看,主语的填充单位除了小句,也可以是词组,如“the answer”;也可是一个词,如“it”。例(9)中,小句的主语与谓体都分别由一个词填充,而补语由小句“你这样说”填充。从纵聚合角度看,小句的补语也可是一个词,如“你”,或是一个词组,如“这个房子”。例(10)中名词词组的后置修饰语成分由介词短语“in the room”填充;例(11)中,名词词组的前置修饰语成分由小句“带眼镜”填充。由此可见,语法单位结构成分的填充单位并非局限于固定的一种形式,而是呈现多样性特点,填充单位的多样性也表明填充这种语法关系的复杂性。此处讲的填充单位的多样性与上文提及的构成关系的多样性具有紧密的关系,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观察角度。构成关系是语法单位之间形式上的整分关系;填充关系是语法单位与其他语法单位结构成分在形式与功能上的补缺关系。
不具有内部结构的语法单位与形式项之间存在说明关系,形式项可以是具体的词语或语素,也可以是不能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等。如上文例(2)中的“cats and dogs”,其作为一个整体不能再区分内部结构,因此只能视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即习语填充小句的谓体延长成分。又如小句“这孩子虎头虎脑”中,如果对“虎头虎脑”做内部结构区分,其在语义上则表示“老虎的头”与“老虎的脑袋”,形式上就是一个并列结构,即名词词组复合体。这种分析偏离了其在小句中的意义,即“健壮憨厚”,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整体,也就是把它看作一个习语,做小句的谓体。这种说明实例即形式项的多样性与上文提及的构成关系的多样性、组成关系的非潜势性以及填充单位的多样性表明,语言作为复杂适应系统具有不均衡性或不对称性特征。不对称性指复杂系统中各子系统是有序和无序的统一体,各子系统之间具有相似性,也存在异质性;同时,也指形式层次上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就语言单位之间的构成关系而言,层级之间具有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但同时也存在越级构成关系。就组成关系而言,既有多元加持关系,也有一元修饰关系;同时,对于语法单位而言,有的存在组成关系,有的不存在,不能坚持潜势结构标准。就填充关系而言,高一层级语法单位的结构成分可以由低一层级语法单位填充,也可以由高一层级或同一层级,亦或更低一层级的语法单位填充。就说明关系而言,语法单位可以由具体的词语或语素说明,也可以由不能区分内部结构的习语说明。
复杂适应系统构成要素的自主性与适应性以及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多样性,表现为系统整体与部分之间的非线性特征。整体不能还原为部分,部分不能累加为整体。非线性特征具体表现为整体性和涌现性特征。一般系统论的提出者Bertalanffy(贝塔朗菲,1980:309)曾借用Aristotle的论点来表述系统的整体性特征,即“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对于整体的描述,可以看其输出和输入内容的特点。对于语言形式层次而言,整体指各语法单位在功能及形式上的构成特点。如上所述,各语法单位均是一个有机整体,除最小的语法单位语素以及由一个语素构成的词以外,其他语法单位均是由不同成分以某种方式整合而成、具有一定新功能的有机整体,整体涌现出部分或部分总和所不具有的特征与功能,整体的特征与功能不等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需要看各部分之间的关联关系,也就是交互作用,这就是语言涌现性特征的表现。习语就是最典型的不能使用还原拆分方式而分析的有机整体,如英语中的“kick the bucket”或汉语中的“翘辫子”都表示“死”,都不能进行简单的拆分,不能分析为小句中的谓体和补语,只能分析为谓体和谓体延长成分,其中的动词和后续成分共同表达一个完整的过程意义。换言之,动词“kick”和名词词组“the bucket”一起使用时,不表示累加的意义——“踢桶”。如果将其他的词带入这一结构,如“lift the bucket”、“kick the ball”、“翘首”、“甩辫子”等,就破坏了这一个结构整体涌现的意义。例(2)中的“cats and dogs”亦是如此。又如英语动词“sneeze”是一个典型的不及物动词,然而在小句“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中,“sneeze”体现出一个及物动词的功能。这是由于小句作为整体涌现出“致使移动”意义,动词“sneeze”进入小句,小句整体赋予了动词这一意义——“打喷嚏致使某物从某处发生移动”。小句“他上了两次当”中,动词“上”与名词词组“两次当”交互影响,两者之间相互识解,缺一不可,所以整体表达一个过程意义,在形式层次应分别分析为小句的谓体和谓体延长成分。也就是说,动词“上”和“两次当”不能分析为谓体和补语。
源于复杂适应系统的整体性和涌现性特征,再加上时间参数上系统的演化性,不确定性也就成为复杂适应系统演化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一个总体特征。语言作为人类认识和建构世界的一种主要方式,其不确定性反映了世界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反映了人作为能动主体的有限性。对于语言形式层而言,实际语言行为中的小句、词组/短语以及一些词,其结构成分的组成、成分的位置分布,填充这些成分的语言单位类别,以及最终说明这些成分的形式项的选择,均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选择与人类对世界的总体认识水平有关,也与个体言语者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等自身情况、情景语境、社会文化语境等有关。因此,在语法分析中,我们不能坚持强级阶假说和结构的潜势标准。如果一个语法单位没有内部结构,也就是只有一个成分,就不能将其界定为只含有中心词的词组,而应直接描述为词。不论是悉尼模式的强级阶假说,还是加的夫模式在分析中坚持的潜势结构标准,其特点都是将语言描述为一种确定性的结构,如小句的构成成分只能是词组/短语,或是“物”概念只能由名词词组体现等。这些语法分析框架的提出事实上是在形式层建立规律性的、有序的表述,然而这却掩盖了语言的不确定性本质特征。如英语本族语儿童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思维中还没有形成时间概念时,在语言行为中就不太可能出现时体标记,因此不能在形式层按照成人的语言特点来分析,也就是不能坚持潜势结构标准。本文提出的语法描写与分析的有机观正是概括了语言因使用者、语境等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对事物、事件等认知上的不确定性特点;这种不确定性特点在语言系统中表现为语义特征类别及数量的不确定性,进而表现为语法单位特点的不确定性。既然语言存在不确定性本质特点,那么我们在描述语言的运作机制,或进行实际分析时,就不能持机械观,过于坚守固定的标准,比如严格的等级构成关系,以及潜势结构标准,而需要尊重语言的本来面目来描述和分析,遵循有机级阶思想和有机结构标准。如例(5)由主语、谓体和补语组成,不存在状语及其他成分;主语、谓体和补语分别由名词、动词与名词词组填充,而不能说主语由只出现中心词的名词词组填充,谓体由只含有中心词的动词词组填充;填充主语的名词由I这个形式项,而非其他形式项来说明。小句等语法单位构成成分、成分填充单位以及形式项选择上的不确定性正是语法有机观的具体表现。在具体语言现象分析中,本文主张按照语言的本来面目进行分析,换言之,是简则简,是繁则繁。如此一来,语法分析就不会遇到许多不能解释的现象,比如介词短语中“级转移”的常态以及连词的层级归属问题;并且可以有效避免繁杂和冗余问题。
从复杂性范式看,语言是一个有机符号系统,具有自主性、适应性、多样性、整体性、涌现性、不确定性等基本特征,对其研究应采取下向和上向两个路径。就语言的形式层次,本文在有机观下对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进行了描述,指出语法范畴包括语法单位、结构成分和形式项;语法关系包括构成、组成、填充、说明和重合五个类别。语法范畴的多样性源于语法单位这一形式层次重要要素的自主性和适应性。语法关系的多样性,包括构成关系的多样性、组成关系的多样性和非潜势性、填充单位的多样性、说明关系中形式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也都衍生于语言形式层次重要要素的自主性和适应性。语法范畴的自主性、适应性和多样性以及语法关系的多样性,在总体上表现为语法单位在形式与功能上的整体性和涌现性,因此对语法单位及其结构的描写和分析应采用双向而非单向的路径方式。缘于语法单位等的整体性和涌现性,及其在时间上的演化性,语言形式层次总体上呈现出不确定性特点。而这种不确定性特点正是本文尝试提出语法描写与分析有机观的动因所在,即在描述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进行具体的语法分析时,尊重语言行为的本来面目,遵循有机级阶思想和有机结构标准,是简则简,是繁则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