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2021-09-07 08:20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16期
关键词:保险市场保险业务保险产品

季 澜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市场化制度开始逐步建立,我国开始恢复保险业务并进行市场化改革,保险业开始飞速发展。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深度和广度都呈现出了指数型上升态势,我国保险增长率远超GDP增长率。其中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这两大险种都得到了快速的扩张。1980年我国保费收入为4.6亿元,而截至2020年,据银保监局统计,我国全年原保险的保费收入为4.3万亿元。更重要的是,从2017年开始,我国也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在美国之后保险规模第二大的国家。我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地位得以提高,也得到了世界市场的充分关注。

我国保险业的繁荣发展得力于我国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政策,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危机四伏,如何更好地发展保险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下,全球经济受到重创,而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困难重重,与此同时也暴露出很多保险业现存的问题有待解决。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来潜力巨大,需求、供给和技术都有待提升。只有解决现有的问题进行有效的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才能使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壮大得到充分的发展。

二、市场化改革发展分析

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期,从1980年开始到2000年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认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此后,1979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做出了恢复开展保险业务的决定。同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11月19 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停办了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正式恢复。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指出引入保险业多家公司打破一家独大的思想。此后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1987年,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 后分离成立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1988年深圳平安保险公司成立,后改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

改革开放后,外资不断流入中国。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分公司。随后,中宏、丰泰、安联等外资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与此同时瑞士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成立,为我国提供了较为成熟的再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了我国再保险产品市场,为我国保险市场化改革,完善保险体系建设提供帮助。

第二阶段:快速发展期,从2001年到2017年

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从此我国保险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进一步推行了对外开放措施,由此为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打通了便利的渠道。据统计,截至到2017年为止,我国共成立21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这个阶段,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修改,各项相关保险政策不断推出,保险经营种类不断细化区分,保险业务的地域范围和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我国保险行业得到飞速的发展。我国保费收入更是由2001年的2109.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6581亿元,增加了16.3倍,保险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完全开放期,从2018年至今

近年来,我国经济慢慢进入新常态的模式,经济发展速度放慢。结合当前经济形式,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调控金融业发展。其中进一步指出了要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其中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的工作进程加快,保险开放政策范围更广力度更大[2]。

短短几十年间,我国保险业发展规模从无到有,并挤入世界前列。于此同时我国保险业发展速度持续走低,增长率持续下滑,这暴露出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诸多问题。图1为2012年到2019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可以更直观地看出我国保险业发展速度下降。

图1 我国2012年到2019年保费收入数据

三、基于保费收入对我国保险业市场化问题的分析

1.我国保险机构扩张速度快但质量堪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金融机构不断的发展壮大,纷纷在不同的省、市开设保险分公司,开拓保险业务,但是所开设的分公司质量不高,存在没有足够的保险高级人才管理分公司发展,使得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良好。截至2019年,保险业协会注册会员共有326家,大型的集团控股公司13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86家,人身保险公司89家,再保险公司10家。虽然从数据上看保险机构数量增长迅速,但是质量不高。无论从公司资金实力,还是从承保业务质量来看都是能力不足的,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保险机构。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我国的几大保险集团一开始只是忙于扩展业务地域范围,增设下属分公司,而缺乏对新市场开拓的积极性,使得整体的经营水平不高。例如,陕西西省从2006年开拓60多个新保险产品并投入市场,但有40多个没有保费收入,这也是我国各省存在的普遍现象。

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虽然持续上升,但都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寿险、人身保险等方面。而于此对比人身意外险和农业保险等险种的开发和推广不够重视,所开展的调研不够充分,所以不能充分的发挥出市场的潜力[3]。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的情况一样。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说,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比56%,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保险业务开展情况仍不够充足,问题很多。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我国保险高级人才缺失严重

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众多,但高级人才缺乏。据之前保监会的数据统计,到2016年年底我国从业人员737万,但精算师只有1000名左右。对于一个人口大国来讲,要想更好地开展保险业务,保险高级人才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经营人员供求不足,供需比例大约在1∶4。像上海市场,保险经营人才需求量在10万左右,而现有的高级管理人才缺口有5万。正是因为我国的保险市场上高级人才的稀少,使得我国保险业出现“一才难求”的现象,各大保险机构打响人才拉锯战。因此有许多机构的高管频繁的离职跳槽,影响各机构保险决策速度和保险产品的开发。这一现象严重地影响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进而影响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现在我国银保监会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严惩机构高管恶性跳槽现象,来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3.保险中介机构不健全不完善

我国保险中介机构质量堪忧。我国保险业发展相对较晚,参照发达国家可以看出,只有建立健全的保险中介主体才能完善保险体系,是我国保险市场化改革的必经之路。虽说我国保险中介机构一直不断地发展壮大,但是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我国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从业人员持证比例不足70%。二是保险业务发展效率低下,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发展速度快,但是效益低下。现阶段我国保险中介渠道流通的保费收入达到万亿元级别,但是保险中介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约为30亿元。三是法律意识较少。在保险中介市场常常会出现欺骗消费者,索要高额手续费的现象。这不单单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却会破坏保险的形象。

4.我国再保险市场不健全

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不充分。一个健全成型的再保险市场体系也是一个国家保险体系完善的标志之一。1996年7月,人保实行分业经营,成立中保再保险公司,这是中国第一家再保险公司。虽然我国再保险市场雏形成型,但是仍有很多不足。首先,我国再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不足,再保险保费收入比发达国家低20%.;其次,资金实力不充足,无法承担国内巨额风险,依赖国际再保险市场。由此可见,我国再保险市场并不能起分散原保险市场公司风险的功能,制约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5.我国保险社会地位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规模扩张较快,但是由于一些经营行为的不规范,加上频繁有媒体曝出保险丑闻,使得保险在人们的心中形象一直不佳。信用危机,诚信问题围绕着我国的保险业。例如:我国保险从业人员经营不规范问题,欺骗客户,索要高额手续费;保险服务不及时,当出现问题时不能及时到达并处理,解决问题程序过于繁琐复杂,更有甚者,在展业理赔时出现无理拒赔、现象;各保险机构设计的保单晦涩难懂,保险员在销售时存在夸大保险理赔范围的现象;等等。加之媒体经常会报道一些保险诈骗案件,骗保、不诚信案件屡见不新,使得保险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较低,信任全无。

四、提出改革建议

综合以上的问题,不难看出我国保险业在飞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重重危机,而这正是阻碍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时期,改善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1.整体改变现有保险监管体系

要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在监管方式方法上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西方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我国保险监管不但要在监管范围扩大,而且更要在监管观念上彻底转变。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金融业中各个行业联系越来越紧密,因此出台相关的混业经营的监管政策,来有效弥补混业经营带来的责任不明的监管缺失。首先,要在监管手段方法上进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偿付能力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可以有效的避免逆向选择等后果。其次,在2019年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后,我国还要加强对境内外资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核,并且要联合国际保险市场监管对其偿付能力进行监控,防止外资扰乱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

2.重点开发保险投资业务

要加快保险投资业务的开发,提高保险投资效率。我国保险业飞速扩张,但一直都是扩展传统保险业务,像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对于在保险的金融功能上的应用发展一直不充分。我国现阶段保险的投资结构不合理,保险投资方式限制较多,缺乏灵活性,根本跟不上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从现代保险业发展趋势来看,保险投资将会是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更是我国保险产品开发的主要方向。像开发的变额寿险、万能寿险等都是保险投资好的体现。加快我国保险投资率的最好体现就是放松监管,拓宽保险投资渠道[4]。采取一定较为灵活的监管机制:防止保险公司过度集中单一投资,或过度分散不同投资。在保留一定弹性的前提下,规定一定的自由投资比例,使得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投资,紧跟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大趋势,与国际市场接轨。

3.创新保险产品开发

改变我国保险产品的结构,加快保险业的创新发展。我国保险业现有的主要业务过于单一,传统的寿险、车险根本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和国际市场的潮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国内保险市场同行和外资公司所淘汰,各个机构加快研发保险产品。首先,增加寿险产品的灵活性,一般市面上的寿险支付较为固定,期限较长,并且取消较为困难。其次,我们要为保险增加投资性和储蓄性。随着我国GDP的增加,投资理财也是成为了我国居民关心的重点。而储蓄金融本身就有保险的性质,所以开展投资性保险产品是很合理很有必要的。除此之外,我们要改善我国市场细分不明的现象,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设立不同的保险产品。例如在我国农村,大多数人并没有买过养老保险,更不用说寿险,等等。而且针对农产品等保险产品还不够健全还有很大的开发价值。责任保险产品开发的不够健全,风险责任划分的等级不够,通过对风险责任等级的细化,改变我国保险产品结构创新。

4.引进保险创新性人才开发互联网保险

引入创新性人才,完善互联网保险市场体系。通过之前的分析我们知道我国保险业高级人才短缺,尤其是保险精算人才。人才的频繁流动,无法保证我国保险业市场的稳定严重影响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对保险高级人才的引入。另外,保险业要不断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开发出更多的新型保险金融产品。互联网保险公司必然是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互联网作为新兴的科技一直主导着全球市场各行各业的改革,尤其互联网公司特别注重新产品研发,擅于运用科技手段开发新产品。而且通过全球市场来看,发展互联网保险是大势所趋,掌握了互联网保险的优势,能够在国际保险业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发展健全我国互联网市场结构体系是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一环。

五、结语

我国保险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顺应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潮流稳定发展,而市场化改革的制度恰恰释放了我国大量的保险需求,加之目前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需要调整现行的保险经营模式及体系,通过调研我国保险业的现实需求,从实践出发,对我国保险业进行结构调节,提出市场化改革新方向。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发展情况,总结出保险业所存在隐患问题,得出以上几点解决方法,相信通过上述方法可以找到一条中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健康之路。我国保险业转型发展的任务艰难,但同时未来的发展潜力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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