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涛 王国平 陈媛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必然要求。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倪庄村在原来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文件要求,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一段飞跃式的发展,不仅壮大了集体的收入,还实现了村民收入的增加。
倪庄村位于城市的近郊,原有耕地面积200亩,居民293户,人口691人,其中外来人口280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倪庄村在2008年完成了拆迁,村集体积累了1.2亿元的资产。土地被征,村民住上了楼房,由“农村人”变成了“城里人”,但是伴随着“身份”的改变和村集体资产爆炸式的增长,引发了一些问题。一是虽然农民拿到了补偿和安置费用,但土地被征意味着今后失去了经济来源,就业难、增收缓慢等情况随之出现;二是村集体资产急速增长,村民在待遇、分红等方面存在不同声音,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等情况。这些问题成了困扰村两委班子的“心病”,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清醒地认识到,不改革原有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村集体经济就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相对于城市资本较为弱势的农村集体资产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农民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为破解这些难题,村“两委”多方取经、实地考察,于2013年1月完成了集体股份制改造,提高村集体经济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基本解决了成员身份界定、成员待遇、集体资产增值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倪庄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减轻了城镇化进程带来的问题,使村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所,业有所就,让他们少了很多后顾之忧,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的局面。改革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倪庄村原有制度慢慢暴露出一些问题,村民认识出现一些分歧。另外,2013年实施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尽管是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全体村民表决、投票同意的,但有些“土办法”缺少政策依据,一些应急方法也不尽合理。倪庄村迫切需要合法、规范的管理经营模式,以促进集体经济腾飞,保障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对这次具有历史意义、自上而下的“新改革”,倪庄村积极申报成为首批省级试点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研究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实施方案。
试点过程中,倪庄村明确了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了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依法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各个环节符合法定的民主程序;三是坚持了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做到成熟一户推行一户,在涉及整体利益的关键步骤上,慎重操作,规范实施。
试点过程中,倪庄村把握了九个步骤环节。即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改制事项表决;成立倪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倪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由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将改革方案、村民代表会决议等完备的改革资料上报镇政府审批;清产核资明确村集体资产和土地资源;界定人员明确成员身份;配置股权每人2股,每股折价2万元;公示改革流程和集体资产;成立村新型股份经济组织。
试点过程中,倪庄村坚持了三项举措:一是抓保障。试点启动以来,倪庄村成立了村“两委”班子全员参与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名素质高、年纪轻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在人员、物资上优先保障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带队入户发放宣传明白纸,当面解读相关政策,确保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了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二是摸家底。按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由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12名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聘请衡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专业指导,保障账内账外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核查、核实规范有效,实现底清账明。清产核资任务完成后,召开清产核资小组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确认,进行三轮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备案。三是保民主。在对群众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基础上,倪庄村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会,综合考虑原来改革成果,结合新的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出了股权静态、动态两套改革方案,然后由成员民主决策。方案一:维持原有股份制方案不变。原入股界定规定是2013年5月1日之前新婚及新出生的人口,享受本村经济待遇,人员不再增减,不准转让,可以继承。方案二:在2013年5月1日原始经济组织成员基础上,取消死亡成员身份,赋予成员的新生子女纳入成员身份,规定其必须是本村农业户口,新婚媳妇、姑爷不享受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确认后,五年为一个节点,五年内成员不增不减,于下一节点再次调整。最终,通过全体成员投票表决,维持原2013年改革方案,确定了“静态管理,户内流转”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管理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倪庄村乘着改革试点的政策东风,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注册登记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建立了“归属清 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全村347户股民,2019年每股可享受分红1万元,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发展永不止步,改革未有穷期。倪庄村充分利用新的改革成果,积极盘活8000平方米门市房对外出租,2019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200万元。通过改革集体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进一步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增加了收入;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的村民待遇、福利分配等一些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