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阳 井立义
今年以来,山东省各地陆续启动村“两委”换届工作,任期由3年改为5年。而作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头戏,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顺势而为,参照村“两委”换届程序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并切实注意以下问题。
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
为实现村级“三驾马车”换届同步,给后续换届工作奠定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班子不论是否届满,原则上均应纳入这次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并通过法定程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要求,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步换届。
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理事会、监事会须选举产生。通过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定选举办法,明确选举方式。提倡成员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两个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监事会与监委会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公布。
三是严把用人标准。从严把握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资格,严禁“不能当选和不宜当选人员”进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应把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范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能力作为候选人条件。
四是精干精简高效。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非本组织成员担任除外)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倡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合理交叉任职。
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主要步骤为:
1.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成员代表等5—9人组成,名单经乡镇党委、政府确认后公布。换届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选举办法,修订章程,明确成员大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成员组成,确定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职数、任职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以及成员代表推选办法等,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告,报乡镇政府备案。
2.推选成员代表。成员代表推选可与章程表决同步,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诀。成员大会应有2/3以上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参加,修订章程决议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个别成员因特殊情形不能参会的,经乡镇政府批准,可采取入户签字、电话录音、微信截屏同意等方式表决。成员代表名单通过后应及时公示。
3.提名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3—7人组成,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和成员3—5人组成。换届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于选举前5日张榜公布。候选人应实行差额推荐。
4.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在做好领票、投票、计票、唱票等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召开成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经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
5.票决理事长和监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监事长。推选理事长、监事长也可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同步进行,选举结果报乡镇政府备案。
6.变更登记与资料移交。选举结束后,将形成的文件、选票、影像资料等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将新一届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应及时向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移交印章、登记证书、财务会计档案和其他资料。
1.领导高度重视。各级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策指导,统筹组织实施,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与村“两委”换届一体推进。要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领会掌握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选举程序和工作要求,增强依法办事、处理选举疑难问题的能力。
2.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局要与组织、民政、公安、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做好选举资格联审、风险防范、舆情处置、信访问题调处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开展离任审计。县乡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在新一届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之前公布。
4.严肃选举纪律。对群众反映选举问题的信访举报,要迅速受理、快查快办、及时反馈,坚决杜绝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现象发生。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