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东,朱德才,赵彪,毛乐岚
1.安徽医科大学附属亳州医院急诊科,安徽亳州236800;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上海200011
急性脑梗死(acute cerebral infarction,ACI)是指脑血供突然中断而导致的脑组织坏死,大脑中动脉高密度征(high density sign of middle cerebral artery,HMCAS) 是ACI 早期较为典型的影像学表现,伴有HMCAS 的患者预后状况通常较差[1],所以有必要探寻有效且理想的干预方案。静脉溶栓是治疗ACI 的主要方法,能够促使堵塞的脑动脉再通,对梗死局部血供进行改善,但其疗效易受诸多因素影响,仍有部分患者疗效不佳,预后不良[2]。ACI 患者发病之后常常导致血小板活化,其聚集程度明显增高[3]。研究[4-5]提示,曲克芦丁和拜阿司匹林具有抵抗血小板聚集的效应,且具有脑神经保护作用。但2 者联合用于伴HMCAS 急性脑梗死的疗效尚不清楚。本研究观察曲克芦丁联合拜阿司匹林治疗伴HMCAS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患者的疗效,为其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1月-2020年1月安徽医科大学附属亳州医院收治的老年伴HMCAS的急性脑梗死患者102 例,按照数字列表法分为观察组(n=51)和对照组(n=51)。纳入标准:(1)确诊为急性脑梗死,CT 检查结果显示为HMCAS[6];(2)对本研究应用的药物不过敏;(3)年龄≥60 岁;(4)病程1~4.5h;(5)精神意识正常,能配合治疗和样本采集;(6)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上述所有标准的病例纳入本研究。排除标准:(1)合并恶性肿瘤和血液系统疾病;(2)有严重器质性功能障碍;(3)病历资料不完整;(4)近期服用干扰凝血功能的药物;(5)近期有外科手术治疗史。具备上述任意1 项标准的病例不纳入本研究。本研究经亳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号WYZLL[2017]1601)。
1.2 治疗方法2 组患者均接受rtPA(上海康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150001)静脉溶栓治疗,使用剂量0.9 mg/k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90 mg,首先于1 min 内静脉推注总量的10%,余90%于1 h 内静脉滴注,治疗1 次。对照组在静脉溶栓后24 h 复查头颅CT,在排除脑出血的基础上给予拜阿司匹林0.1 g(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30078),饭后口服,1 次/d。观察组患者在与对照组患者相同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注射用曲克芦丁360 mg(安徽省宏业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0473),静脉滴注,1 次/d。2 组患者均连续治疗2 周。
1.3 观察指标与方法 (1)神经功能评估:干预前后对2 组患者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脑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 Score,NIHSS)[7]评分。NIHSS 对患者神经功能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意识水平、最佳运动和最佳语言等15 项,评分范围在0~42 分,最终得分越高提示患者神经功能越差[7]。(2)日常生活能力评估:干预前后对2 组患者采用Barthel评定量表(barthel rating scale,BI)[8]评分。Barthel 评定量表对患者干预前后日常生活能力进行评价,内容包含控制排便和修饰等10 项,用4 级评分法,根据百分制评价,最终得分越高提示患者生活能力越强[8]。(3)炎症细胞因子水平检测:对比2 组血清超敏C 反应蛋白(high sensitivity C-reactive protein,hs-CRP) 和白介素6 (interleukin-6,IL-6) 水平干预前后采集每1 例患者空腹时的外周静脉血2 mL,离心后取上清液,采用免疫透射比浊法[9](试剂盒购自上海江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测定血清超敏C 反应蛋白(high sensitivity C-reactive protein,hs-CRP) 水平;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吸附法[10](试剂盒购自江西江蓝纯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检测血清IL-6 水平。(4)干预后患者的临床疗效评估: ①治愈:NHISS 评分出现90%和以上的下降,且0 级病残;②显效:NHISS 评分出现46~89%的下降,且1~3 级病残;③有效:NHISS 评分出现19%~45%的下降,且4~6 级病残;无效:NHISS评分未见显著的下降或出现升高。治疗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11]。(5)干预后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统计干预后患者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包括血管再闭塞、颅内出血和消化道出血等。
1.4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20.0 进行统计分析。年龄、NIHSS 评分和BI 评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的形式表示,组间比较分析采用独立样本 检验;并发症和疗效等计数资料以例数和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2检验。<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2 组一般资料比较 2 组一般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0.05)。见表1。
表1 2 组患者一般资料对比
2.1 2 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见表2。
表2 2 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2.2 2 组干预前后的NIHSS 评分和BI 评分比较干预前,2 组患者NIHSS 评分和BI 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0.05)。干预后,2 组患者BI 评分较同组干预前升高,NIHSS 评分较同组干预前降低;观察组BI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0.05),观察组NIHSS 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0.05)。见表3。
表3 2 组干预前后的NIHSS 评分和BI 评分
2.3 2 组干预前后的血清hs-CRP 和IL-6 水平比较干预前,2 组患者hs-CRP 和IL-6 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0.05);干预后,2 组患者hs-CRP 和IL-6 较同组干预前下降,且观察组hs-CRP 和IL-6 显著低于对照组(<0.05)。见表4。
表4 2 组干预前后的hs-CRP 和IL-6 水平
2.4 2 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2 组患者并发症总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0.05)。见表5。
表5 2 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例(%)]
伴HMCAS的急性脑梗死患者的脑梗死面积比较大,具有较明显的神经缺损,临床常规采取脑保护、调脂和抗血小板聚集等疗法,但是效果欠佳。静脉溶栓是ACI 患者血管再通的常用治疗方式,但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时间窗太窄(4.5 h 内),且溶栓适应症比较严格,仅部分患者能从中获益。此外,对于部分急性大血管闭塞或心源性栓塞引起的急性脑梗死患者,单纯采取静脉溶栓干预的血管再通率较低,干预效果较差。研究[12]显示,颈内动脉闭塞血管再通率小于10%,约17%的闭塞血管再通患者会再次出现血管闭塞,造成治疗失败。
拜阿司匹林为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有着显著的抗血小板聚集作用,适用于脑梗死的治疗。同时,拜阿司匹林还能抑制炎性因子的释放,改善脑供血不足症状,减轻脑神经损伤。此外,拜阿司匹林还能保护内皮细胞,对抗血小板活化与促血小板活化之间的平衡状态进行改善[13-14]。曲克芦丁属于抗凝药之一,可抑制血小板聚集、避免血管堵塞、降低血液黏度和防止血栓形成和改善神经等功能。同时,曲克芦丁能对抗五羟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和缓激肽导致的血管损伤,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对脑梗死有一定改善作用[15-16]。本研究结果发现,曲克芦丁联合拜阿司匹林治疗老年伴HMCAS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患者,疗效较好,血管再闭塞、颅内出血和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较少,治疗后观察组BI 评分较对照组显著更高,观察组NIHSS 评分较对照组显著更低,这表明曲克芦丁联合拜阿司匹林可有效改善伴HMCAS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患者的神经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分析后得出,大脑中动脉(Middle cerebral artery,MCA)供血范围比较大,而伴有HMCAS 的ACI 患者MCAM1 段有严重的闭塞情况,主干闭塞之后会导致脑组织大范围的缺血缺氧,引起神经功能缺损,影响患者预后。采用观察组干预方案进行治疗后,能够有效地溶栓,使闭塞血管再通,有效改善梗死区血运状态,使血液循环得以有效恢复,防止神经元细胞大量坏死,减轻患者神经功能缺损,从而改善患者的预后,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血浆炎性因子中,hs-CRP 和IL-6 与急性脑梗死关系密切[17]。本研究中,干预后2 组hs-CRP 和IL-6 水平显著下降,其中观察组下降的程度更大,提示观察组治疗方案可以有效改善炎症因子的水平,控制急性脑梗死病情。
综上所述,曲克芦丁联合拜阿司匹林治疗伴HMCAS 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患者的疗效较好,能有效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和炎症因子水平,安全性较好。但本试验的样本量比较少,观察时间比较短,未对远期效果进行分析,因此有待今后扩大样本量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