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林业碳汇市场迈出第一步

2021-07-24 06:42
中国林业产业 2021年3期
关键词:碳汇欧盟委员会土地利用

文 何 璆

欧洲动态网(Euractiv)2020年10月22日报道,欧盟委员会9月17日正式发布《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根据计划,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相较于1990年水平将至少降低55%,并保持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全球领导地位,同时以更加平衡的方式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

近日,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部门负责人阿图尔·朗格·梅茨格在欧洲动态网《森林与气候变化》特别报道中,介绍了《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的制定背景和实现途径,解答了欧盟将林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及碳汇标准等相关问题,强调将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更加重视林业和农业的作用。

自2013年以来,欧洲森林碳汇能力一直在下降。气候变化加剧了干旱、病害与虫害,对欧洲森林和土地构成了严重危害。同时,相比保持森林和土壤的碳汇能力,农民(包括林农)在利益驱动下会选择其他高收益经营活动。因此,需要寻求新的途径和方法,鼓励农民和林务人员增加农业和林业碳汇,并且针对那些无法适应未来气候变化的再造林,解决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要求欧盟及各成员国从3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要对所有森林碳汇进行更加准确的核算。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并非所有森林都被纳入核算范围。因此,欧盟委员会在《2050年长期气候行动战略》中明确将森林碳汇量核算作为重要行动,以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二是借助造林工作助推目标的实现,未来10年内在森林战略指导下种植30亿棵树。三是探索富碳农业的发展方式,了解欧盟成员国政府在提高土壤或植被碳汇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并确保永久性吸收碳。通过上述途径实现目标并非易事。欧盟要将农林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还需要在碳汇核算标准、碳汇变化监测方式、农林业增“汇”激励措施以及碳汇市场认证机制开发与监管领域作出全面调整。

准确核算碳源和碳汇并提交信息数据十分重要。一直以来,欧盟遵循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ΙPCC)制定的核算标准和指南,自2008年《京都议定书》第一个承诺期以来,对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中的碳汇进行了监测和报告。在过去12年中,该核算标准有了很大改善。这有助于未来进一步完善碳核算体系。欧盟将1990年作为实现气候承诺的基准年,尽管1990年欧洲森林碳汇核算结果不能保证绝对准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测量精度变得越来越高,可以据此判断碳汇变化趋势是否成积极态势。梅茨格表示,欧盟当前仅有部分碳汇得到了核算,这也是决策层难以准确制定激励措施的原因。

为进一步更加准确地核算森林碳汇,欧盟将在提高森林资源监测能力及加强木制品碳封存能力与碳足迹计算两个领域做出努力。首先,考虑利用哥白尼地球观测卫星数据并结合森林清查结果对森林进行监测。欧盟各国每隔5~10年开展森林清查,而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能够提升监测效果。但鉴于监测区域面积广、土地利用类型复杂以及成本较高等条件制约,对卫星遥感技术代理服务器的承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欧盟委员会将组织对木制品等林产品碳封存量予以细致测算。目前的测算方法常以固定参考值衡量木制品的碳封存量,但如果要实现精细化测算,则要求人们更清晰地了解该类型产品碳汇量的具体变化。目前木材产品的碳足迹是基于欧盟成员国国内木材生产加工统计数据、产品一般使用寿命以及产品碳汇完全回归大气的量进行测算与追踪的。2019年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200万欧元预算,支持在2020年针对新的碳汇核算方式开展试点项目。

为了稳步增加碳汇,实现“碳中和”,目前碳捕捉与封存(CCS)技术在成本、存储容量和公众接受度方面都有局限性,且通过限制欧洲可采林木数量并非是实现“减少碳汇损失”的必要措施,这就需要激励农民增加耕地与林地碳汇。目前,欧盟各国农业部长已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框架下就激励机制进行了讨论,思考利用生态机制奖励农民通过加强土壤碳汇或通过造林和再造林来增加碳汇。下一步将着眼于开发健全的监管框架,进一步研究将林业引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随着欧洲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参与碳汇市场的行业也在不断扩充。梅茨格认为,已有的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已经部分证实了农林业参与碳排放体系的可行性,但还要在已经建立了认证体系且运行良好的基础上进行探讨,现阶段将林业碳排放交易体系不宜操之过急。

一方面,随着生物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推进,欧盟委员会将在未来几年研究并建立农林碳汇的核算认证机制,并计划到2023年前开发出碳汇认证系统。在此过程中,还将面临多方面挑战。由于森林和土壤碳汇的“可逆性”,对于经过认证的森林发生火灾造成碳排放的情况,要思考废止相关认证证书或已在市场上流通的相关碳汇产品。而对于废止认证证书已经用于抵消碳排放的问题,也需要提前制定应对策略。为了有效地将农业和林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需要建立起能够保证碳排放核算准确性的核算标准,完善认证机制与碳排放交易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和政策体系,才能形成健康的林业碳汇体系。

另一方面,目前农林业碳排放及碳汇管理涉及到欧盟不同层级的法规要求。其中林业涉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法规,生物量涉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框架,农业土地利用、运输和建筑则涉及《共尽责任条例》法规。为使欧盟建立起更为简化的系统来管理农林业碳排放,一种可能的选择是使农业的非二氧化碳排放管理要求向LULUCF法规靠拢,并在CAP中予以协调,使各国决策者简化管理工作。此类政策调整将在2021年夏季前修订欧盟所有的气候和能源立法之际,结合影响评估予以进一步探讨。

未来30年间,如何实现农林碳汇核算标准的更新与监测技术的迭代,建立农林碳汇认证机制,配套严谨合理的碳汇核算和市场监管规范与制度以及完善增汇激励机制,均是欧盟建立农林业碳汇体系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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