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泗阳县中医院 肿瘤科,江苏 泗阳)
肺腺癌属于非小细胞肺癌的范畴,是指发生于肺的上皮组织来源的恶性肿瘤,多见于不吸烟的女性患者,由于早期无明显表现,导致大部分肺腺癌患者确诊时,已进展为晚期,大大增加患者的治疗难度[1]。化疗治疗EGFR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虽疗效显著,但对于突变性肺腺癌患者,难以取得理想治疗效果[2]。而近年来,随着肿瘤分子生物学和基因组学的深入发展和研究,针对特异性靶点分子靶向药物逐渐应用于临床治疗中,用于治疗EGFR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可达到精准治疗的理想疗效[3]。基于此,本文就靶向联合化疗及常规化疗治疗EGFR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的临床疗效展开研究,具体如下。
随机选取我院2016年5月至2020年5月收治的82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所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常规化疗组男19例、女22例,平均年龄(58.64±12.43)岁;联合组男18例、女23例,平均年龄(58.72±12.14)岁。所选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同时所有研究对象均自愿参与本研究,我院伦理委员批准研究。
纳入标准:所有研究对象均经基因监测确诊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所有患者均未接受过放化疗治疗。
排除标准:排除存在多个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位点突变患者:排除合并肺外其他原发肿瘤患者;排除重症感染、消化性溃疡等全身性炎症反应患者;排除重大脏器疾病患者;排除对本研究使用药物有过敏症患者。
1.2.1 常规化疗组
所有研究对象均在治疗前1天开始口服地塞米松片(2次/d、8 mg/次、持续3 d),在此基础上,对常规化疗组患者给予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第1天使用剂量为500 mg/m2,溶于150 mL生理盐水,在10 min内静脉滴注完毕)和顺铂(每日25 mg/m2剂量治疗,持续3 d)联合静脉滴注治疗。每21 d为1个周期。
1.2.2 联合组
对联合组患者在常规化疗组的治疗基础上增加使用靶向药物吉非替尼片(使用剂量:1次/d、1片/次)口服治疗。
两组患者均持续治疗2个周期后进行疗效评估。
(1)两组患者近期疗效评定标准[4]:于患者用药6周后,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完全缓解(CR):所有病症消失至少4周;部分缓解(PR):基线病灶最大径之和至少持续4周缩小≥30%;疾病稳定(SD):介于部分缓解和疾病进展之间;疾病进展(PD):基线病灶最大径之和增大≥20%,或出现新病灶,总疗效=(CR+PR+SD)/所有例数×100%。
(2)两组患者远期疗效评定标准:患者化疗开始后,统计患者无进展生存期(PFS,开始用药至疾病进展的时间)及死亡率。
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处理,经t和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1。
表1 常规化疗组和联合组的近期疗效对比[n(%)]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对比差异(P>0.05),如表2。
表2 常规化疗组和联合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在随访的11个月内,联合组死亡率显著低于常规化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常规化疗组和联合组的远期疗效及死亡率对比[±s, n(%)]
表3 常规化疗组和联合组的远期疗效及死亡率对比[±s, n(%)]
组别 例数 PFS(月) 死亡常规化疗组 41 6.69±1.46 22(53.66)联合组 41 9.86±0.43 8(19.51)t/χ2 13.336 10.303 P 0.000 0.001
一般来说,对于3~4期肺腺癌患者而言,常规的化疗方案已无法取得较佳的治疗效果,且一但患者对化疗药物产生耐药性,可加速患者病情恶化,因此,寻求新的高效治疗肺腺癌疾病药物迫在眉睫[5]。
近年来,随着多种靶向药物的新兴发展和深入研究发现,对肺腺癌患者给予靶向药物治疗可延长患者寿命[6]。本研究结果也显示,在常规化疗基础上使用靶向药物治疗的联合组患者,其近期总疗效高达85.37%,显著高于常规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联合组患者治疗期间腹泻、肝功能受损、白细胞下降、恶心呕吐及贫血等不良反应发生率均高于常规化疗组,但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对比差异,且联合组患者无进展生存期时长显著长于常规化疗组,死亡率显著低于常规化疗组[7-8]。由此可见,靶向联合化疗治疗EGFR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可延长患者生存期,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对EGFR受体基因突变肺腺癌患者,采用靶向联合化疗治疗,可有效延长患者生存时间,降低患者短期死亡率,具有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