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冬青
内容提要 美学的存在形态,应当既有纯粹理论的,也有包含理论于事件之中的,后者,往往被美学史和美学研究忽视。美学事件具有极为深远的重要性,从根源上看,一切美学理论均来自美学事件,中国和古希腊文献皆可证明;另一方面,美学自身特性,决定了美学事件的研究是美学研究的根本。美学事件是在实有或虚拟的事件中,包孕着深邃复杂乃至阐释无尽的美学意蕴。这既取决于造成事件发生的动机,来自于情灵摇荡的感性欲求,又贯穿在事件的过程与结果中,经由特定媒介呈现出来。古希腊美学中,诗与哲学之争,导致逻各斯与密索斯分道扬镳,让美学丧失了重要内涵,美学需要以新的思维方式接纳美学事件。美学理论中,需要展现概念性人物的事件性内涵,把美学叙事以新的思维方式纳入其中。在美学事件的研究中,对易于理论化的“话”,在“事”中做语境与语用的阐释与悟解,则可令美学思想呈现出其原本具有的复杂意蕴。
现有的中西美学史,都存在一种似乎当然的现象:在以抽象理论思维做主线的系统中,原本具有悠久意蕴的美学事件,被纯粹的理论叙述所取代,变成美学范畴、概念以及命题的集合。这首先令美学观念尚未凝定为概念范畴之前时代的美学难以找到着落,如中国美学、古希腊美学,都大为缩减了具有成熟理论形态之前的美学。其次,亦令具有理论思维的美学中,削减去美学事件后,丧失了许多内容。当然,最为重要的是,美学思想若丧失对美学事件的思考,则很难成立。比如,美学研究中,有的事件甚至已凝结成特定概念,如弗洛伊德提出的“俄狄浦斯情结”。若不知俄狄浦斯所历事件,这个冠以人名的概念如何能够成立,怎么能被理解,尤其是这个概念带来的冲击力、震撼感,都会难以想象。中国文化中,郁为奇文的屈子《天问》,以“问”惊疑反思自神话到历史所构成的宇宙意识,全诗均由事件串联而成,让我们在纷至沓来的事件群中,审视“人”的一切。这一“天问”,窃以为,正是中国美学意识以美学事件审视既往美学精神世界的“诗、史、思”融合的宏伟篇章。
“事件”,成为当今哲学与美学、文艺学等领域思考的一个热点,许多哲学家、美学家、艺术家就此纷纷各抒其见[1]关于事件研究,翻译为中文的文本有:汪民安、郭晓彥主编:《事件哲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齐泽克:《事件》,王帅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年版;伊格尔顿:《文学事件》,阴志科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其中,关于“文学事件”译名的讨论,从此书译本序发端,有数篇论文——巴迪欧:《存在与事件》,蓝江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另外,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副题中译为“从本有而来”的“本有”“Ereignis”一词,德文中常用作“事件”;萨弗兰斯基:《来自德国的大师》,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靳希平将之译作“事件”,又作“事变”;此外,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早期亦曾被称作事件理论。参见陈奎德:《怀特海哲学演化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综合这些理论家所言,事件是突然发生的偶然,是例外,是生成的突变,事件即生成,事件即意义,等等。我认为,用中国话来说,事件乃“易”,乃“史”,乃“六经皆史”,乃“诗史思”合一之叙事。美学的挑战性在于,美学对象如山峰,连绵起伏,却互不取代。美学理论之特殊性亦在此,并非以后起理论取代既有理论,这就与自然科学大不相同。美学事件之重要性正在于,一旦产生,即具永恒。历史上的美学事件,有时以一个名字、一个道具、一个场景、一个情节,成为相同文化系统里心领神会的典故,嵌入语言之中,甚至深入潜意识、无意识层面,成为无可取代的存在。因此,不妨给美学事件一个定义:是在实有或虚拟的事件中,包孕着深邃复杂乃至阐释无尽意蕴的美学思想。这取决于造成事件的动机,是来自于情灵摇荡的感性欲求;这种感性欲求,又贯穿在事件的过程或结果中,经由特定媒介呈现出来。这就是美学事件。
讨论美学事件,让我们从中西美学的源头开始。
中国美学研究是依据西方学术分科而来,所以,我们往往是跟着西方美学研究的步履来梳理自家的美学资源。美学史研究亦然。我们常常以西方哲学史、美学史撰述的方式,营构中国哲学、美学著作。当然,这种分科的做法,中国也有悠久的传统,如宋明理学的一些著作,尤其是清代一些有学术影响的著作。梁启超的《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提到,焦循的《论语通释》,乃是仿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而作,将全部《论语》拆散,标出几个重要的概念,“列为若干目,通观而总诠之”,认为这是研究《论语》的良法,且可用此法来研究其他书。广涉西方学问的宋育仁在评点时说:“拆散便错,与其主此,不如统治《经传释词》,求之训诂。”[2]转引自王汎森:《执拗的低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19页。出自梁启超《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宋育仁评点,收入桑兵等编:《国学的历史》,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第236—237页。宋育仁斩钉截铁的说法,恐怕正是因为这种做法在西学对国学的改造中愈演愈烈。这种将经典以及传统著作“拆散”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无视概念的产生和活动的历史语境,以及所依附甚至与其骨肉相连的人与事,却会让概念或观念在研究的学科化建制中被消解。最终,研究条理化、规整化了,却会失去那种原本生机勃勃的精神气韵;尤其是,会令阐释的多义性丧失。例如,鲍桑葵的《美学史》中,提及荷马史诗的,只是从其片言只语中,找到的关于艺术和美的句子而已。这就不仅是拆散,而且完全是断章取义了。
令人感到憾恨的是,西方美学史中[3]按:西方美学史著作,有西方学者鲍桑葵、克罗齐、吉尔吉特、库恩、塔塔科维兹、比厄斯利等学者专著的中译本,也有中国学者朱光潜、李醒尘、吴琼、章启群、朱立元等的专著。很少写进的那些美学事件,如:特别重要的古希腊神话,原始而野蛮,充满着无穷的魅力;古希腊史诗、戏剧中,那些混杂神人的海伦、塞壬等等的事迹;西方历史以及传说中那些与美学相关的故事。这些事件,或者包含着理论形态的论述,或者在叙事中隐含着美学思索,但都是美学思想的重要部分,却未被纳入美学研究,其原因何在?
美学学科的建制,是18世纪以来的事情。在此之前的美学,乃根据现代理解而从古代资料中划分出来,采取“拆散”而重新加以条理化的办法进行建构。这使得唯有理论形态的美学才得到重视,成为必然。但是,我们对美学的理解,不应停留在原有的框架下,而需回归美学的本真。这就需要回到苏格拉底之前的希腊世界。古希腊著名的“诗与哲学”之争,逐渐奠定了哲学的至高地位。“公元前四世纪,希腊思辨哲学处于高潮时期,柏拉图提到了‘诗歌和哲学之间的古老争论’。”[1]〔美〕吉尔伯特、〔德〕库恩:《美学史》,夏乾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第10页。公元前六世纪和公元前五世纪,“壮丽的希腊史诗提供的不单是审美享受,它所产生的魅力也不仅在于神妙的音乐性,它在古希腊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可以之于基督教时代的《圣经》”[2]〔美〕吉尔伯特、〔德〕库恩:《美学史》,夏乾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第10页。。这与《诗经》等经书在中国古代生活中的地位相似。早期哲学家对诗歌抱有的激烈态度,延续到现当代。西方美学史研究往往首推毕达哥拉斯学派,恐怕是意味深长的——宇宙论的取向,尤其是自然科学的取向,成为美学的主要思路。如此,揭示出古希腊传统中的另一种对立:逻各斯(logos)与密索斯(mythos)。
德里达有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之说,表明这一传统的无比强大。但是,若重视美学以及美学事件,则需回归密索斯。这两者,“其基本区别或许在于:mythos为‘讲故事’,而logos则为‘讲道理’。一般说,故事是具体的,有情有节,而道理则是抽象的,有理有论。并不是说,mythos就没有道理在内,而是说,mythos 的道理就在它所叙述的‘事’中,而logos 的道理则是直接表达出来的,是理论性的。”[3]叶秀山:《永恒的活火:古希腊哲学新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第86页。如此,诗与哲学之争,也就是密索斯与逻各斯之争:“mythos 一般以‘诗’的形式出现,而logos 一般则以‘散文’的形式存在;当然并不排斥mythos也有散文,而logos采用诗的形式。”[4]叶秀山:《永恒的活火:古希腊哲学新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第86页。美学事件最为重要的作用,在于她恰是连接科学与诗、哲学与神话、逻各斯与密索斯的桥梁。
科学中的事件与哲学中的事件,虽然用词相同,却包含不一样的意义。科学中的事件,是一个排除了“人”的因素的事件,遵循着自然规律,具有必然性。在哲学中,人的自由,是人的世界——生活世界中事件的由来。美学事件,正是人以自由意志制造的偶然。美学的核心词始终是自由,这就让人处于无常的事件之中。所以,美学具有历史,而历史中的美学,就应当具有美学事件的连接!
在此,反对认为美学中那些重要事件乃是美学家著作构成的说法。将理论作为事件,有一种解构的模糊,混淆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别,不利于清晰地论述问题。所以,在观念上,要回归中国上古以及古希腊时代的浑茫浩瀚,那种从“开辟鸿蒙”叩问“谁为情种”的美学精神,在逻各斯与密索斯未分的美学事件中,重新思考美学。
这首先需要思考神话。鉴于研讨神话的学说颇为繁复,我们只关注与美学事件联系极为密切的部分。众所周知,黑格尔重视历史的哲学反思,因此,在《精神现象学》和《美学》中,都有着对美学事件的解析。在黑格尔美学中,对古希腊美学的思考,许多方面都与希腊神话相关。当然,这沿袭了亚里士多德《诗学》对希腊悲剧的沉思,是密索斯与逻各斯紧密结合的产物。但是,我们也看到,西方哲学,在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的承传中,却又有强化逻各斯中心的方面。我认为,这和如何对待神话有关。1913年发现的一份哲学文献,虽然确定墨迹出自黑格尔,但真正作者却有谢林、荷尔德林二说。我们在此关注的是,神话与逻各斯在这份文献中被深刻结合:“我们必须要有一种新的神话学,但这种神话学必须服务于理念。这就是说,理念必然成为理性的神话学。”[5]刘小枫:《德语美学文选》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页。“理性的神话学”和美学事件有怎样的关系?“明朗的东西最终要成为不明朗的东西,不明朗的东西要成为明朗的东西,神话必将哲学化,民众必将理性化,哲学必将神话化,这样,哲学才能成为感性的东西,一种永恒的统一才会在我们这里出现。”[1]刘小枫:《德语美学文选》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页,第132—133页。值得注意的是美学在神话学中的至高地位:“精神的哲学就是审美的哲学。没有审美感,人根本无法成为一个富有精神的人,也根本无权充满人的精神去谈论历史。在此应该弄明白的是,那些根本无法领会理念的人究竟缺少的是什么——老实说,这些人只要一离开了图表和名册就会两眼漆黑。”[2]刘小枫:《德语美学文选》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页,第132—133页。神话,作为美学事件的重要来源,就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至高重要性。
狭义的神话时代早已不返。但现实中的美学事件,却不会灭迹。美学事件中,人与事的结合,将艺术作品与艺术家、艺术行为及其效应、环境等融为一体。一些行为本身即美学,而行为所生效应、事件本身,均成为美学。美学事件自是有小大之辨,但无论大小,均为相对独立的整体,都是一个戏剧性、叙事性的存在。人的美学表现与事的情态呈现,又经由媒介以及艺术体式,展现为不同的美学形态。正如原始艺术中的诗、乐、舞,融合为一体,成为美学事件的象征性表现。而事件发生的场景与环境,乃至历史语境,均为重要因素,成为可以呼吸感应的美学的整体。中国美学中,诸如孔子“吾与点也”、庄子梦蝶,乃至霸王别姬、雪夜访戴、变徵之音等等,均为美学事件在历史中呈现给我们的“审美的哲学”。
反抗必然性、规律性的逻各斯,创造密索斯的美学事件,必然发展为一种“行为艺术”;这种“行为艺术”,不在我们论述的美学事件之列。一来,其“行为”本身已经在“艺术”范畴,而非纯然“事件”——这种“行为艺术”造成的“事件”,已进入另一个“空间”,悬浮的“空间”,作为艺术鉴赏、判断的对象而存在。当然,所有行为艺术“事件”,均可作为美学事件的一种参照。当杜尚以一个马桶作为艺术品时,美学的天空倾圮了。这一美学事件,有行为艺术的特点,但却因围绕着杜尚的种种,让它与一般的行为艺术有了区别,具有了深邃的美学蕴涵。最重要的,美学本身成为事件[3]〔比利时〕迪弗:《杜尚之后的康德》,沈语冰等译,江苏美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264页。!也就是说,密索斯似乎自行其是,创造自己的神话。以美学事件制造的对历史与现实、未来的影响,牵引着美学世界“文本”的变动:格局、结构、体式、风格等。许多时候,美学事件乃是革命性的美学契机。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引逸文:“子曰:‘吾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孔子此言,无疑揭橥了两种重要传统的分立,而着意于叙事传统“深切著明”的意义。所以,美学事件之重要,在于其如同“当头棒喝”般“直击人心”,引发心灵的剧变。禅宗也有许多美学事件,但多“装扮”为宗教事件。美学事件内在于历史,却超越历史,反抗逻辑——它“故事下面的故事”,当为密索斯和逻各斯的合一。
美学事件,之所以可以超出逻各斯,在于人的自由,在于“事在人为”。人是美学事件的核心。因此,在概括事件时,往往以人名代表其所做之事。马克思推举普罗米修斯为“哲学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4]〔德〕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普罗米修斯这个名字,凝集了他做过的事情。何其芳曾经以“共名说”解释阿Q 的典型性[5]何其芳:《论阿Q》,《人民日报》1956年10月6日。,在一定程度上触及到一个名字如何成为独特的名称,那就是这个名字背后所蕴涵的故事。何其芳的见解将“名”、概念和事件联系起来,这种想法与德勒兹所谓的“概念性人物”有了某种奇妙的遇合。
西方语汇中,有许多来自神话、历史以及文艺作品中的人名。如,来自神话的narcissism,意为自恋,源自希腊神话人物纳西索斯,水仙花;muse,灵感,和music、音乐,均源自缪斯女神;erotic,性爱的,源自厄洛斯,创造世界的神,后被认为爱神之子;echo,回声,源自希腊神话被宙斯爱上、又遭宙斯妻子诅咒,从此只能重复别人问话的女神艾克;fury,愤怒,源自复仇三女神furies;hypnosis,催眠术,源自希腊睡神hypnos;iridescent,五彩斑斓的,源自彩虹女神iris;lethargy,健忘冷漠,源自希腊冥府五河之忘川;nemesi,报应,源自惩罚傲慢者的女神nemesis;ocean,大洋,源自传说中为地球上的淡水之源的河神okeanos;panic,恐怖,源自潘神,据说出现时会令人类恐惧;psychology,心理学,源自灵魂神psyche;typhoon,台风,源自风暴之神typhoon;zephyr,微风,源自西风之神zephyrus;charity,慈善,源自美惠三女神中的charis;morphine,吗啡,源自睡梦之神morpheus。还有解释学,hermeneutics,乃自希腊神赫耳墨斯的名字hermes得来。我们举出的这些词汇,主要是西方文化中表达关于美的事物时无法回避的词汇。
这些词汇,许多既是典故,又是语言表达本身。而由这些词汇组成的句子、构成的文章,演化出西方美学深邃辽阔的万千气象。若探其底色,恐怕离不开寻求这些词汇所蕴含的事件。举出这些,乃是因为从别一种文化的眼光,或许更容易看到西方文化惯常的思维下易于忽视的东西。它不同于所谓隐喻,而是包含着事件。每个神灵,都代表着不同的故事。就如本文开头就提到的俄狄浦斯以及俄狄浦斯情结,既是概念,这个概念又凝结着故事。所以这个名字乃事件性与概念性的统一。
概念性人物,是德勒兹在《什么是哲学》中提出的,“概念需要概念性人物来帮助规定自身的性质”[1]〔法〕德勒兹:《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页,第288页,第288页。。哲学家发明并且运用概念来思维,所以,概念性人物“并不是指一个外在的人物,也不是某个例证或一段经验性情节,而是指一种内在于思维的存在,一个使得思维本身成为可能的条件,一个活的范畴,一种先验的体验”[2]〔法〕德勒兹:《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页,第288页,第288页。。当然,德勒兹指出了美学、艺术中创造的人物与哲学中创造的概念性人物的不同。不过我以为,美学、艺术上创造的人物,有的所谓“典型人物”或被“共名化”的人物,其实已经成为概念性人物——虽然在美学、艺术上,“概念化”不是一个很好的词。但悖谬,或曰概念性人物的复杂蕴涵即在此中。
德勒兹所谓的经验性情节,其实乃是概念性人物得以“活着”的关键;但我认为经验性情节若升华为带有某种先验意味的情节,则“情节”本身成为概念的重要构成。尼采笔下的概念性人物,正派人物狄俄尼索斯、查拉图斯特拉,和反派人物基督、神甫、超人、苏格拉底[3]〔法〕德勒兹:《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页,第288页,第288页。,他们都有许多“事”,乃至许多“情节”,让这些人物变为“活的范畴”。要之,概念性人物必须有事件性内涵。如此,事件的“情节”,不仅与凝为死结的“情结”有关,亦与情感之节奏、情绪之节律相关。尤其是触及叙事中那种不可化解的神秘元素,达致事件的美学层面。情节或定义为人物性格的发展史,或定义为事件之间的因果逻辑,我以为,这正是密索斯(mythos)与逻各斯(logos)之间的差异。所谓事件之间的“因果逻辑”,不过是一种比喻,倒是在事件中往往以无逻辑、非逻辑乃至反逻辑的方式展现出来。因此,美学事件中,概念性人物身上,必有着事件性蕴涵。这种事件性蕴涵,其实质乃是密索斯(mythos)。
中国许多典故,最终被高度凝缩,其中以四字成语居多,引发出无限感喟。这些典故,许多以人物打头,甚至只要提到名字即知其包含的故事,如管鲍,如冯唐;可是去掉人物,剩下的事件便是高度凝缩的情节,如梅妻鹤子。那么,这些情节发生的情境,往往也在简练的成语典故中被勾勒。所以,概念性人物身上,集纳的事件性内涵必包含着事件发生的场景。如马克思创造的概念性人物资本家和无产者,就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大背景的;而另外的人物,则有其具体而抽象的场景,如普罗米修斯。
概念性的“人”绾系着事件性中的事、境,还必然与“物”发生关系,如关公与大刀。明人吴从先《倪云林画论》曰:“云林自有逸于千百世之上,风于千百世之下者在。而徒以画也,则垂巧当以官废,右军风流当以书掩,而寿亭忠义当与此刀并蠹矣。惟不局于画,则竹之矢,书之法,关之刀,不磨于天壤而卒无意于天壤也。”[1]陆振鹏、章培恒主编:《古文鉴赏辞典》下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44页。他反对关公被其大刀符号化、概念化、刻板印象化,但又感到离开这些特定的“物”,则“人物”本身似乎失去得更多。“物”与“人”的事件性联结,让“物”获得了诗意的辉光,而“人”却不限于“物”,“自有逸于千百世之上,风于千百世之下者在”[2]陆振鹏、章培恒主编:《古文鉴赏辞典》下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44页。,成为概念性人物。由此,想到宋代赵与时曾曰:“颜真卿如项羽挂甲,樊哙排突,硬弩欲张,铁柱特立,昂然有不可犯之色。”[3]〔宋〕赵与时:《宾退录》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0页。以典故作论,将“物”“境”“情节”,均以“事件性”融汇到“概念性”人物身上,乃是美学事件的美学运用。
美的表达形式可以有多种,但美学的表达形式似乎只有一种:语言。正是在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多种体裁的表达中,凸显出“事”的重要,凸显出美学事件的重要。美学事件中,种种媒介终将被跨越,最后,达到的是一个超感觉的“无”媒介,进入的是心灵境界。而这就标示了语言的重要性。同时,既是“美学”事件,则叙事中,自是以语言最为重要。当代叙述学,以及与叙述相关的哲学,我以为也应当运用在美学事件研究中。因为,这关乎美学事件叙述中,“谁讲话”“谁对谁讲话”“谁在什么时间讲话”“谁用什么样的语言讲话”“谁根据什么讲话”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过细地探讨美学事件的方方面面。
但尤其重要的还是“谁说了什么”。这个“谁”,乃是前面所论之概念性人物;这个“说了什么”,则往往被引为重要的话语。何况,在美学事件中,“说话”与“做事”往往是一回事。“以言行事”与“以事发言”,在杜尚身上巧妙统一。言、事,无法分离——以“事件”为单位,说明、宣示、表达了某种美学。这里,我们还是要强调,我们的研究中,不包括在宽泛意义上将美学、文艺的创造活动成果作为改变世界本身的事件的做法。我们研究的乃是历史存在的实在或虚构的事件以及这些事件中那些概念性人物所说的、值得我们深思的、尤其是具有美学意蕴的话。
中国语言中,语、言、话、说等,皆相关着事件。语,如《论语》《国语》和后来的“语类”“语录”等语体文字;言,如明代话本小说“三言”;话,则除了表示叙事的“话”外,尚有诗话、词话、文话等,多以故事为主;说,则有《世说新语》蔚为一“世说”体。而叙事体中,则纪言为重要方面。至于宗教典籍中,事与言之结合尤为重要。禅宗“语录”,其“语”若脱离语境则无法感悟;当然,更多地却在于以“事件”启悟,如当头棒喝——“喝”的契机,乃是关键。无疑,对这些中国美学典籍的探索,离不开美学事件,对先秦美学的研究尤其如此。而以史/事为核心的著作,如历代笔记,《本事诗》《唐诗纪事》《宋诗纪事》等,以往的研究,或只重视其中的知识方面,或将之拆散开来,寻取其中片言只语,却往往丢失了更重要的东西。我认为,中国古代的语、言、话、说等,其中话语均有特定的产生情境,故往往须有叙事阐释。这些嵌入事件中的言语说话等,其意义,则需要经由事件乃至扩大了的“世情”“时代背景”“世界”来阐释。“语”之“境”,须有事件阐发。
所以,美学事件的语境,乃是理解其中所说的“话”的重要因素。“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一场大战,在杜牧诗中,变成了美学事件。那么,事件背后的语境,就令人深思。但是,我们以为,这种研究尚是零碎的,对其中的话语,亦可根据“语境”,做不同的阐释。
更重要的,也许还是对经典的阐释。比如堪称“语体”中“圣经”的《论语》,比如《庄子》。改变《经传释词》式的研究,其重要性,对美学研究来说更具有“活化”作用。如金圣叹写他阅读《论语》的经历:“记圣叹最幼时,读《论语》至子张问:‘士何如斯可谓之达矣?’见下文忽接云:‘子曰:何哉,尔所谓达者?’不觉失惊吐舌!蒙师怪之,至与之夏楚。”[1]陆林编:《金圣叹全集》第2册,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948页。金圣叹表现的惊惧怪异,来自“最幼时”的敏感的童心,亦来自他对圣人语气的揣摩体悟,更与他对事件中“话”的语境体验相关。小小金圣叹被蒙师施以“武力”,我们可以认为他揣测圣意或许有误,但却感叹这种能力在《经传释词》式的解经中归于丧失。这种能力,不妨说,正是进入美学事件的钥匙。
后期维特根斯坦曰“意义即使用”,并说,“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2]〔奥地利〕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24页。。这种关于语用的思想,我认为,就是要在“事”中理解语言;“用法”常常就是“做法”,但“做法”却需在“事情”中得以理解。无论中外,语言的活用都是其成为艺术的重要标志。但是,我们却常常将美学语言看做某种精确的哲学语言,而规定其意义。一些美学事件的阐释,“话”是谁说的,得到赞叹的“话”,与原话有什么关系,往往模糊带过,就在于忽视了在事件中对语用的分析。如《论语》中屡屡被引用的“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章,乃全书中较为长幅的叙事。曾点所向往的“暮春三月,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代表了孔子的理想吗?“吾与点也”,有赞有叹,那么,曾点的这段叙事式的抒情也属于孔子?最有意思的是,其他几位弟子解散后,曾点与孔子还有单独的对话。那么,原来的对话,以及“话”的“语境”,有了改变,此时,孔子的“话”,又会让原来的与点之叹生发出什么不同的意蕴?凡此种种,都令《论语》中这一重要的美学事件,以及其中的话语,增添了复杂含义。
“道术将为天下裂”,是庄子在《天下》篇中的慨叹。“科学”的理念,令学术划分出不同的“学科”。美学这一来自西方的学术建制,需要从中西学术均存在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中解放出来,回归到某种混沌浩瀚的感性视野。美学事件的提出,乃是为美学研究对象的扩展提供一个契机。逻各斯与密索斯相融合的思路,概念性人物身上体现的事件性,以及美学话语的语境化、语用化分析,或许可为美学事件研究提供思路。亚里士多德《诗学》对事件做了许多探索,其中,最著名的还是:“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1页。所以,美学事件,乃是凝结诗与史为一体,从而具有哲学之“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