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丹丹
(新民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辽宁 新民 110300)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cute ischemic stroke,AIS)在临床上比较常见,主要是由颅内和颅外大血管急性闭塞所引起的急性脑血管疾病。该疾病在临床上的发病率较高,且发病迅速,致残率较高。由于缺血半暗带的持续时间变化差异较大,从3~48 h不等,这与局部缺血的基本机制以及血管再通情况有着较大的关系,因此,AIS患者的治疗效果取决于患者在治疗期内血管的再通情况[1]。有研究证实,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AIS患者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但静脉溶栓治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适应证要求[2]。本研究旨在比较阿替普酶动、静脉溶栓治疗AIS患者的临床效果。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在我院治疗的90例AIS患者,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分为动脉溶栓组和静脉溶栓组,各45例。动脉溶栓组中男28例,女17例;年龄60~75岁,平均年龄(69.52±6.21)岁。静脉溶栓组中男29例,女16例;年龄61~77岁,平均年龄(69.01±6.59)岁。本研究符合本院伦理学相关要求。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纳入标准:符合《中国急性血缺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中的关于AIS的诊断标准,并经CT、MRI等影像学检查后被证实为AIS;发病到入院时间<6 h;有溶栓适应证;患者及家属均知情,且自愿参与研究。排除标准:合并心、肝、肾等脏器功能不全者;入院前15 d内有手术创伤史、出血史者;合并凝血功能障碍、癫痫者。
1.2 方法 静脉溶栓组患者给予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取0.9 mg/kg阿替普酶(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Co.KG,批准文号S20110051)治疗,在治疗初期取1/10的剂量加入到10 mL的生理盐水中进行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控制在60 min内。动脉溶栓组患者给予阿替普酶动脉溶栓治疗。取0.9 mg/kg阿替普酶,在治疗初期取1/10的剂量经外周动脉团注,将剩余9/10的剂量加入100 mL生理盐水进行静脉滴注,注意所用的阿替普酶总剂量要<90 mL。观察患者用药后24 h的反应,待患者无异常反应后,对其进行MRI影像学检查,当确定患者无脑出血症状后给予其口服100 mg阿司匹林肠溶胶囊(昆山永信药品工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9990212,规格0.1 g×10胶囊)与75 mg氯吡格雷片(杭州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80029,规格75 mg×7片)进行双抗治疗,每日1次。两组均连续治疗21 d。
1.3 观察指标 ①比较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采用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评价治疗效果。经过治疗后,患者的NIHSS评分减少超过90%,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为治愈;当NIHSS评分减少46%~90%,临床症状明显减轻,受累患肢肌力明显增加为显效;当NIHSS评分减少18%~45%,临床症状基本得到控制,受累患肢肌力有所增加为有效;当NIHSS评分减少低于18%,临床症状未见改善或有所恶化为无效。治疗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比较两组治疗前、治疗24 h后、治疗15 d后的NIHSS评分。③对所有患者均随访3个月以上,观察两组患者的长期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包括受累及血管的再通率、预后良好率、颅内出血发生率、病死率。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表示,组间比较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 动脉溶栓组治愈、显效、有效、无效例数分别为12例、21例、10例、3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7.78%;静脉溶栓组治愈、显效、有效、无效例数分别为14例、18例、12例、1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3.33%。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871,P>0.05)。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评分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24 h、15 d后的NIHSS评分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同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3 两组患者长期治疗效果和安全性比较 两组受累血管再通率、预后良好率、颅内出血发生率、病死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评分比较(分,)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评分比较(分,)
注:与治疗前相比,aP<0.05;与静脉溶栓组相比,bP<0.05。
表2 两组患者长期治疗效果和安全性比较[n(%)]
本研究结果显示,动脉溶栓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3.33%,静脉溶栓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7.7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24 h、15 d后的NIHSS评分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同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受累血管再通率、预后良好率、颅内出血发生率、病死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说明,应用阿替普酶静脉治疗和动脉治疗的效果在安全性和长期治疗效果方面的效果相当,2种治疗方法均能够有效缓解AIS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均可实现患者受累血管的再通[2]。
AIS患者的预后与急性期受累血管的再通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临床上治疗AIS患者促进其受累血管再通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静脉溶栓治疗、动脉溶栓治疗、动静脉结合溶栓治疗、机械再通治疗等。不同治疗方法有其独特的优势,机械再通治疗的血管再通率较高,但易引起较多的不良反应[3]。为提高AIS患者受累血管的再通率以及预后效果,临床多采用静脉溶栓的治疗方法,此种方法的治疗效果与机械再通治疗效果相比,虽然血管再通率略低,但不会引起不良反应,且治疗好转率高于机械再通治疗[4]。
阿替普酶是一种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酶原激活剂,也是目前唯一被临床上用于AIS溶栓治疗的药物。应用阿替普酶进行静脉溶栓治疗的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由于静脉溶栓治疗时间窗较窄,对大血管的再通率较低,存在较高的出血风险,使阿替普酶的临床应用受到了限制。有研究指出,国外AIS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率为5%~10%,而我国AIS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率只有1.9%[5]。这是因为,在我国临床上对阿替普酶溶栓治疗效果造成限制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治疗时间窗狭窄。对于静脉溶栓治疗抢救缺血半暗带组织的治疗时间窗,国际和国内标准分别为4.5 h和6.0 h。有研究发现,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对于发病时间在3 h内的AIS患者来说能够明显降低致残率和病死率,并对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着较好的效果[6]。即便是这样,临床还是有很多AIS患者不能在比较狭窄的窗口期内及时得到溶栓治疗,导致其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动脉溶栓治疗是目前临床上比较常用的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有效方法,具有较高的再通率和安全性,并得到了临床研究的证实。动脉溶栓治疗与静脉溶栓治疗相比较而言,前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溶栓治疗的窗口期,尤其对于已经失去溶栓治疗最佳机会的患者,延长其溶栓治疗窗口期,为其争取更多的溶栓治疗机会。动脉溶栓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椎-基底动脉系统、颈内动脉系统血管的再通率[7]。目前,动脉溶栓治疗的血管再通率为20%~90%[8]。动脉溶栓治疗还能有效改善AIS患者的NIHSS评分,对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发病早期的AIS患者应用阿替普酶动脉溶栓治疗,能够有效缓解患者的炎性反应,减少神经元损伤[9]。但动脉溶栓治疗极易引起再灌注损伤及闭塞、颅内出血、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10]。所以,临床上采用阿替普酶动脉溶栓治疗时,应严格评估患者的适应证,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若出现异常需给予积极的护理干预。
综上所述,临床上在治疗AIS患者时,采用阿替普酶进行动、静脉溶栓治疗的效果均较好,均可显著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提高血管再通率,改善患者的预后效果,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