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红海 杨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比2019年增加111万辆,增长29.18%。而10年前的2011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仅有0.8万辆,可以说,新能源汽车销量在10年间增长了100多倍,并且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将明显提高,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5%;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将形成市场竞争优势,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 40%。而相较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量,动力电池的需求量将是新能源汽车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的火爆局面下,如何避免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变成环境污染的巨大隐患,成为业界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处置,也将成为严防新能源汽车电池污染的重点工作。
2018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同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年11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出台。
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已有1万多家。然而,“绿色出行”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的顶层设计,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激发出回收服务网点的回收热情。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实践探索。例如河南省,自2018年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后的两年多来,做了大量的工作。2019年,中国铁塔(新乡)动力电池回收与创新中心正式成立,同年,河南省动力锂电池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然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系统建设、回收商业模式选择却成为一大羁绊,导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无法形成良性闭环。
2020年11月初,我们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查询到郑州市有100多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并随机走访了十多家网点。在郑州市管城区的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我们了解到,该网点并不销售新能源汽车,更不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我们另外走访了五菱、宝马、大众等十多家回收服务网点,以及一家维修网点与体验店,了解到这些回收网点均不单独回收新能源汽车电池,仅对电池提供质保维修或更换服务。我们还了解到,部分网点并不提供维修服务,新能源汽车用户发现电池坏了之后,只能选择报废旧电池,重新购买新电池。有的销售公司称可以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整车回收,但不单独回收电池。我们调查的所有网点,并没有回收过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也没有客户主动去网点要求回收电池。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规定,回收服务网点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内容应包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字样;应在内部设置作业流程规范示意图等指导信息,如贮存作业示 意图、废液收集处理作业示意图等。然而,我们走访的十余家回收服务网点,均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示性提示,而且其相关人员均不知道自己是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达到12万~17万吨,之后逐年大量增加。然而真正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报废的动力蓄电池有多少呢?我们随机走访的回收服务网点都没有回收过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那么数据显示的十几万吨动力蓄电池去向了何方?
郑州市一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告知我们,他们仅在去年报废过一个特斯拉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蓄电池,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赔付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被第三方回收,并没有进行返场处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仅有极少数企业符合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规范,这也表明现存的动力锂电池回收渠道多数可能仍然是小作坊。
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锂电池为主。虽然锂电池比铅酸电池的污染要小很多,但也并非零污染。除了其开采提炼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化学毒品外,锂电池的电解液中仍然有镍、钴、锰等重金属,也存在污染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价格昂贵,更换电池往往相当于买一辆新车。例如热销的某款新能源电动汽车,原价3万多元,更换电池花费也近3万元。虽然部分网点称可以对整车进行回收,然而我们调研发现,汽车销售公司基本不对二手新能源汽车进行收购。
那么大量不愿意选择更换电池的消费者作为所有权人,是否愿意主动将电池交付给回收服务网点进行后续的梯次利用?如果客户不愿意将电池交给回收服务网点,当新能源汽车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后,只能选择报废。
根据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新能源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但是在我们调查的所有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自己是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许多销售企业也不了解电池回收的处理政策。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新能源汽车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得到充分实施。
从法律层面来讲,环境权虽然没有被明确规定为法律权利,但是环境义务却在多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中被明确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范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也是生产者环境义务的一种表现。然而,如何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基础上分配各方主体义务?如何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活跃服务网点及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参与积极性,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闭环?这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后续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