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新 张晔
[摘 要]河北省多年来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基于此,文章以新型学徒制为着力点,利用利益相关者的理论与方法,采用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认清现代学徒制下校企合作的功能与价值及其障碍因素,为构建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有效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
0 引 言
2015年、2017年、2018年,教育部确定了3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现代学徒制试点文件》,制订了企业新的学徒制试点工作计划。2018年,为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与企业合作实施新的学徒制是高校在新时期必须完成的新任务,基于新型学徒制下的校企合作成为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一种新模式。自2020年起,我国每年将培养50多万名新型学徒。在新形势下,校企合作过程中新型学徒制的发展模式、发展路径急待深入研究,河北省新型学徒制和相关机制模式也急需理论的宏观指导,其中,构建多元路径是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先决条件。了解和把握河北省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河北省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能够帮助相关教育机构探索合适、务实、有效的校企合作路径,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1 现代学徒制与校企合作研究综述
关晶的《现代学徒制之“现代性”辨析》对现代学徒制的内涵解读最具体和最透彻,她指出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是职业教育研究必须追问的理论问题,并系统梳理了“现代性”的特征[1]。赵伟指出当前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必须厘清和解决的4个关键问题是:是校企合作还是现代学徒制;是学校本位还是企业本位;培养对象是在校学生还是企业员工;是劳动合同还是就业协议[2]。王媛媛、彭军从现代学徒制的价值入手,认为其满足了职业技术教育知识和技能传授的需求[3]。梁业梅针对应用型院校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的教学管理问题、考核机制问题、外部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4]。章鑫、孟凡涛、邵雪莲探讨了以专业建设为例新型学徒制下的校企合作新模式[5]。李冬梅探讨了现代学徒制背景下,就共同开发课程、共同考核学徒等方面加强校企合作课程体系建设[6]。陈建敏探讨了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措施[7]。储晶晶认为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与学校教育制度的结合,其吸收了传统学徒制“边看、边干、边学”的现场学习模式[8]。国内外相关实证研究需要更全面地综合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面要素。目前,国内外研究多集中在冲突协调上,将利益相关者分析融入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过程中。
2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构建校企合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提出了“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一词,在早期的企业管理研究中被广泛使用。20世纪80年代,相关学者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即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个人。在这之后,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产业发展和革新方面的研究中。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切入,不只研究利益协调机制,而是将利益相关者分析融入整个校企合作机制构建中。例如,在分析利益相关者新型学徒制的基础上,把握合作中的关键性问题,即深入分析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不仅将政府纳入校企合作的利益相关者主体,也将学校(包括学生)和企业层面(包括行业协会)的主体界定为利益相关者,以期创设新模式和新路径。
3 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校企合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河北省各相关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在合作的实践运行方面成效明显。订单班是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的一个典型情况,高职院校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教学合作,按照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為企业培养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比如,省内开设订单班取得显著成果的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等均与北京各个中等或大型企业合作开展学徒制的订单培养工作,专业涉及范围广泛,从园林设计方向、工程造价方向到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方向、旅游管理方向等均有涉及,这些专业的主要特征是社会应用性和需求性强,结合学校的现有资源匹配社会需求,以服务当地社会的经济发展为目标。
但是,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河北省新型学徒制下构建校企合作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相关法律和规定的保障机制不健全。虽然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并没有从微观上健全和规范具体的细则,使校企合作在实践层面上缺乏具体条例可供参考,现有宏观的法规并未能充分调动校企双方,尤其企业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二是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从调研情况看,现在河北省内的学徒制校企合作多是校方积极主动联系企业方,而企业方的回应和洽谈的积极性并不高。这种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企业认为参与校企合作既增加企业成本,又得不到政府在税收或者财政上的政策支持,使企业缺乏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三是当地政府缺乏完善健全的校企合作激励、扶持、引导和约束机制等,制约了校企深度合作。四是学生素质有待提高。由于我国传统的教育注重考试多于实践,在这种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学生缺乏社会实践,对社会需求知之甚少。象牙塔里的学生即使实习或者选择应用型的实践项目,有些也是疲于应付,流于形式,以获取学分为唯一目的,无法从过程中真正学习相应技能。
4 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路径
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机制构建,包括合作模式、合作运行机制、路径等。在利益相关者及合作主体界定上,主要考虑政府、学校、企业3个层面。在构建模式时,政府需要准确定位各个层面的角色,对影响学徒制下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破除校企合作的障碍性因素,利用层次分析法,理清校企合作机制、模式、路径构建中的关键问题。在合作初期,政府应扮演合作的推动者角色,但是当合作成为事实之后,市场主体应成为合作推动主力,政府应转变为引导者。在合作机制上,还要建立政校企联动机制、法律保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市场引导机制、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投融资机制、安全机制等,以期建立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运行制度保障体系。在分析了河北省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运行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后,本文借鉴了国内外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机制成功的经验及启示,提出了构建河北省应用型本科和职业院校的新型学徒制下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构想,以推进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运行。
4.1 在政府层面
第一,建立省级相应新型学徒制与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由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同时政府部门要牽头成立行业管理协会,为校企合作提供指导协助。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校企合作有序开展。国家政策并不等同于法律,没有强制性,就代替不了法律,只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才能真正保障各主体的利益。第三,制定校企合作工作流程,协调各相关主体的责、权、利,统筹指导校企合作项目的团队建设、工作方案及人才管理方案制订工作。第四,加强督导评价,注重过程管理。建立效果评价机制与外部保障机制,监督企业、院校的运行状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制度,保证校企合作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第五,完善经费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投融资机制,同时建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利益分配补偿机制。
4.2 在学校与企业层面
首先,按照《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建由企业技术指导教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建设的课程体系,建立新型学徒制运行机制,将学校教育与企业的师徒培养方式有机融合。按照企业发展的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方案。其次,明确校企责任,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企业、院校和学徒各自承担的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方式、学徒工资和师傅津贴、相关条件,贯彻到教学实践整体流程,适时接受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最后,建立师徒反馈机制,确保学员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关晶.现代学徒制之“现代性”辨析[J].教育研究,2016(10):97-101.
[2]赵伟.学徒制发展的历史逻辑和我国的选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10):33-35.
[3]王媛媛,彭军.现代学徒制:传承与超越[J].江苏教育研究,2015(15):8-10.
[4]梁业梅.应用型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8(12):53-56.
[5]章鑫,孟凡涛,邵雪莲.现代学徒制下校企合作新模式研究[J].智库时代,2019(2):162-164.
[6]李冬梅.现代学徒制背景下校企合作课程体系建设探究[J].船舶职业教育,2018(6):8-10.
[7]陈建敏.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J].商贸人才,2017(4):250-252.
[8]储晶晶.现代学徒制引领下“非遗”社团教学模式探索[J].职业教育,2013(3):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