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是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过程中建立的长效人才培养机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校企合作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的宏观指导,将传统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践进行有效结合,突破当前存在的职业教育困境,为社会发展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缺乏法律保障、缺少协调管理机构、素质教育体系落后等问题,想要建立大规模、高层次化的职业技能教育机制,就需要以法律为基础,树立合作共赢的发展思想,明确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责任关系,完善现有的人才培养措施。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实困境;路径研究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完美体现,想要解决当前我国校企合作存在的现实困境,就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构建法律制度推进校企合作,明确责任关系实现协调管理,规范合作内容和合作形式,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质量。通过校企合作将传统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践进行有效结合,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建立长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探究符合现代化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主要形式,在当前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积极地迎接发展机遇和转型挑战,完成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使命。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实困境
1、缺乏法律保障。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教学机制的开展,已经实现了基本立法,建立基础的法律框架,各级政府纷纷出台针对校企合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在有效践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发展问题。纲领性的法律文件存在许多模糊的词汇术语,尚未具有针对校企合作实施流程的管理细则,仍然需要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需要针对权责划分、奖惩方案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为教育事业的基本法《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只是原则性的针对校企合作提出了一部分发展建议,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约束,导致现行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2、缺少协调管理机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要企业院校以及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提供专业的政策指导,并与相应的教育机构建立协调合作关系,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尚未形成多方合作的政策环境,导致缺乏统一的制度保障。国家所提出的工学结合,是基于职业院校所推出的政策指导,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校企合作机制不明确、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校企合作工作的有效进行。奖惩机制的缺位,导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的激励性不强,无法保障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因此需要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引导校企合作行为,对学校以及企业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奖励措施,并针对教育工作开展制定约束方案。
3、素质教育体系落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学工作的开展会受到人才培养机制的影响,只有建立科学严谨的人才素质教育体系,才能够满足现代化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校接受基础学业教育后,需要到企业参加在岗实习,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学指导,同时学校要派遣带队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建立在岗培训方案。我国的职业教育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为期半年的在岗实习,这一教学制度与当前的素质教育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素质教育体系,导致学生的实习内容存在随意性,校企合作实践质量较差,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缺乏明确规定,导致企业培训指导人员的资质不足,整体教学效果不理想。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路径研究
1、构建法律制度推进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是一个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想要从法律形式上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流程,就需要建立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制度,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法可依,促进一系列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职业教育工作中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有效应用,需要在原有的《职业教育法》基础上,添加普适性较强的法律规定,确定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并推出与实习教学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从教育经费、实践税收、企业荣誉等多个角度完善政策法规。鼓励社会企业更好地参与到职业教育过程中,严格参照立法措施,确保校企合作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发挥出学校、企业各自的教育职能。
2、厘清责任关系实现协调管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作开展需要建立系统化的工作框架,要求政府、企业、学校等多个参与方的协调管理,共同发挥出各自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明确需要承担的责任关系,完善立法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有效践行。尊重政府、学校、企业的主体地位形成教育合力,将传统教学课堂与企业岗位实践进行有效结合,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办学目标,培养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多个参与主体的工作重点各不相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责任也存在明显差异,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进行积极引导,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当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难点,逐渐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校企合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积极参与到职业资格证书评价标准的制定,鉴定学生的就业资格,全面下达纲领性制度文件。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教学开展的过程中,需要抓住發展机遇,整合学校教育资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调整校企合作项目,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人才培养职责,为教师与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让实习生进入到企业核心岗位接触专业技术。学生不是廉价的劳动力,而是未来企业一线人力资源获取的重要渠道,要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帮助学校构建高等级的师资教学团队,在合同签订阶段结合行业管理需求,共同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基础设施。
3、规范合作内容及合作作式。通过校企合作维护企业与学校的双方利益,与企业共同探讨合作事宜,制定出高质量的行业标准,将岗位技术融入到传统课堂,在教学指导阶段培养学生优秀的工匠精神,要求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吸收企业文化,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校企合作教学工作的开展需要建立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内容安排,在学校的招生阶段和专业课程设置阶段,需要企业共同参与。学校与企业始终维持紧密的合作关系,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要求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到学校进行课程设置,把握市场发展现状构建实习基地。
总结: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不断积累发展经验,规范校企合作流程,培养学生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参考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全面提高实践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形成人才培养合力。扩大实训基地,降低校企合作成本投入,保障各方的参与利益,校企合作作为先进性、开放性的新型教育模式,主要目标是全面有效地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让学生能够在步入社会后短时间内适应工作环境,对学生的就业与创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储备的补充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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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国军,性别:男,1985年07月出生,籍贯:山东省曹县 学历:硕士 职称: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