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益,杨 希,王 言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2.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 310028)
自18世纪在法国产生以来,“师范”作为专业化教师培养与教师教育领域的重要概念在近两个世纪里历经了数次跨国别和跨文化的传播,其内涵也随着各国近代教师教育机构和系统的建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国内学界已有众多描述各国教师教育发展的研究,①成有信.十国师范教育和教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王凤玉.社会变革与教育机构转型——美国师范教育机构转型研究及启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郭志明.美国教师教育200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等等。但侧重于对某一个国家教师培养制度或机构变迁的叙述,较少关注“师范”这个概念的起源及跨国别的传播历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跨国”(transnational)视角审视和研究历史逐渐成为国际史学界的一种潮流和趋势。跨国史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日裔美国历史学家入江昭将跨国史定义为“对跨越国家边界的运动和力量的研究”。[1]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相同教育概念的研究,可以促进对同一教育现象共性的深入认识,也能从动态的视角深入理解教育概念的内涵变化。本研究尝试从跨国史的视角出发,通过梳理“师范”概念的起源和与之紧密相联的“师范学校”在法国、美国、日本、中国等国家的创建与改革,增进各国对“师范”的认识与理解,展现“师范”概念起源、传播、式微与泛化的两百年历程。
在师范学校产生之前,西欧各国已存在一些名称各异的教师培养机构与组织。1672年,法国天主教教士夏尔·戴米亚(Charles Démia)在里昂创建了培养教师的圣夏尔神学校(Séminaire Saint-Charles);[2]1696年,德国路德教派牧师弗兰克(A.H.Francke)在哈勒的孤儿院里创办了德国第一所私立教师培养机构——“教师养成所”(Seminarium Praeceptorum)。[3]虽然学术界对“师范”一词的起源仍不乏争议,但普遍认为1794年在法国巴黎建立的师范学校是欧洲最早冠以“师范”名称的机构。[4]
法国大革命时期,原有的学校难以满足战争和革命的人才需求,因此革命政府根据专门学校的办学经验创设了与古典大学并行的大学校(grand école)系统,包括医学、工程技术、军事等众多专门学校,并提出了众多教育改革方案。社会对初等教育的需求高涨,师资培养问题也日渐凸显。1794年10月30日,在议员拉卡纳尔(Joseph Lakanal)的建议下,共和政府颁布了建立 “师范学校”(école normale)的法令,旨在培养共和党的教师队伍和忠于民主共和的国家公民。[5]法令第一条便是“在巴黎建立一所师范学校,召集全国各地受过应用科学教育的公民,使他们在各领域最出色的学者的指导下,学习教学的艺术”,并规定了“师范学校的课程至少为期四个月”。[6]
法语“école”意为“学校、校舍”,而此处的“normale”有两层含义:其一,拉卡纳尔在向国民公会提出的《建立师范学校报告》(Rapport sur l’establissement desécole normale)中提到,“normal”源自拉丁文“norma”,为“尺度”(la règle)之意,即由师范学校培养出的人才须具有典范和规则效应。[7]法令规定,“这些教师将向学生讲授道德教育的艺术,培养年轻共和党人的公共和私人美德”,并“教以学生阅读、写作、计算、历史、实用几何、法语语法”,即师范学校的学生应该维护和教导社会的规范和准则。[8]其二,法令规定,师范学校的学生“将在课程结束时返回各自的学区,并在地区行政部门指定的三个县首府内开设一所师范学校,其目的是向希望投身于公共教育的公民传授他们在巴黎师范学校学到的教学方法”,[6]即巴黎师范学校“旨在成为其它教师培养学校的示范”。[4]师范学校通过教授现代科学、艺术和文学知识等初等教育的内容,培养出一批懂“教学的艺术”的师范生(normalien),通过知识传播的“倍增效应”来迅速满足未来公立小学教学人员的需求。[9]
巴黎师范学校于1795年1月20日初次开学,被视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前身和法国其它师范学校的始祖。[10]1833年,法国颁布《初等教育法案》,即《基佐法案》,除了保障初等教育地位以外,还规定各省需要独自或与邻省共同兴办一所初等师范学校,将师范学校系统正式嵌入教育制度中。[11]116在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教师培养制度也带有与双轨制的教育体系相适应的双轨特征:上层阶级子弟先接受精英教育并进入大学,通过教师职业培训和相应考试成为中学教师;大众子弟进入师范学校接受培训,毕业之后担任小学教师。[12]35-36这些师范学校主要是培养初等教育教师的职前教师培养机构,随着师范学校被纳入法国国家教育体系,冠以“师范”名称是使学校区别于其它非正式的或职后的教师培养机构的标志。
从19世纪开始,随着各国初等教育和强制义务教育的发展,学校教师的需求不断增长,法国系统化的“师范学校”与普鲁士的“教师养成所”的教师培养模式开始传播到其他国家,影响着各国教师培养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19世纪20年代,美国大部分州已经建立起了公共学校系统,随着学校对合格教师需求的增加,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专门的教师培养机构的重要性。这一时期,教育界倡导的教师培养学校的名称通常是协会(Institute)、机构(Institution)或养成所(Seminary)等,受其赴德留学经历的影响,美国师范学校的早期倡导者们更多模仿的是普鲁士的讲习所模式。[13]
而最早将法国“师范学校”的概念介绍到美国的,是马萨诸塞州牧师查尔斯·布鲁克斯(Charles Brooks)。布鲁克斯指出“马萨诸塞州需要由州所有、支持和管理的州立师范学校来为本州服务”。[14]1838年,在贺拉斯·曼(Horace Mann)等人的支持下,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通过了建立师范学校并拨款的提议,同意在三年试验期内开办师范学校,为该州公共学校培养合格的教师。1838年6月1日,马萨诸塞州教育董事会正式使用“师范学校”的名称——“为了给即将建立的培养合格教师的机构一个恰当且统一的名称,董事会进行了投票,‘师范学校’的名称全票通过”。[15]1839年7月3日,美国第一所州立师范学校在马萨诸塞州的列克星敦创立,此后美国各州陆续建立州立师范学校。
关于采用“师范学校”这一名称的原因,贺拉斯·曼指出,“师范学校是对教育的实践规则、教导原理和方向等各方面进行教学的学校。这个名称简明,具有词源学的描述性,也没有被误解或误用的风险”。[16]1839年9月,州长埃弗雷特(Edward Everett)表示“normal”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尺规、标准或者法律,“采用‘师范学校’作为马萨诸塞州建立的教师培养学校的名字,是因为它已经在欧洲指代相似的机构;因其专门指代这类学校,可以避免与其它类型的学校混淆,而且该名称简短,易于使用;该名称已经在英语和邻邦①“邻邦“指加拿大。中使用,也在口头和书面用语中用以指代教育教师的机构”。[17]
公元9世纪,日本参照中国的唐制设置“太政大臣”一职时最早使用了“师范”二字。《令义解》②《令义解》为日本《养老律令》的官撰注释书,10卷。829年(天长6年),清原夏野(782-837)等12人奉敕命负责编纂,统一对令的解释;834年(承和元年)起施行。《养老律令》的正文因本书得以流传。中的“太政大臣一人,师范一人,仪形四海,经邦论道,燮理阴阳”,意思是太政大臣给天皇一人做好了老师,就足以昭示四海,其主要任务在于探讨治理国家的道理,并将“师范”具体解释为“谓师者,教人以道者之称也,范者,法也”。[18]
明治时期,日本开始学习欧美教育制度。1869年出版的由内田正雄翻译的《和兰学制》(荷兰学制)的“小学条例”部分将培养教师的机构称为“养成学校”,并指出教员有“师范”“助教”和“得业生”三种,且 “师范”为最高等级的教员。[19]此时“师范”仅为教师的类别之一,而专门的教师培养机构的名称则仍未确定,命名多从“培养(小学)教师的学校”的目的出发,包括“教养学校”“小教校”“师表学校”“教官教育所”“小学教师教导场”等,但多见于相关文件当中,并未付诸实践。
1872年5月,文部省向正院提交了《关于建立小学教师教导场的请示》,指出“各国已设立师表学校,迫切需要(在日本)建立师表学校”。[20]6月20日,文部省正式将培养小学教师的场所定名为“师范学校”,“师范学校”的名称由此被确定下来。1872年8月,日本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师范学校正式开学,由诸葛信澄担任校长,美国教师斯科特(Marion Mccarell Scott)担任首位外籍教师,教材和教室布置也仿效美国。
1872年9月4日,明治政府颁布了旨在建立全国性教育体制的《学制》,效仿法国学制在全国设立八个大学区。其第三十九章指出,“在小学之外设立师范学校,教授小学教学规则和教学方法乃当务之急”,[21]并规定小学教员须获得师范学校毕业证书或中学毕业证书。1886年4月出台的《师范学校令》,将师范学校分成高等师范学校和寻常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由文部省直接管辖,受国家财政资助;寻常师范学校则由各县建立,由地方税收资助。[22]2-7中学教师和校长由直接获得教师许可的大学毕业生担任,寻常师范学校的教师和校长由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担任,小学的教师和校长则由寻常师范学校毕业生担任,由此形成了与法国类似的双轨教师培养体系。[23]
“师范”二字在中国古代汉语中早已存在,南朝时期“君学成师范,缙绅归慕”①《后汉书·赵壹传》。和唐朝的“恭德慎行,为世师范”②《北史·杨播传论》。中的“师范”意为”学习的模范”,其后师范也有动词“效法、学习”③“相如好书师范屈宋”,见(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或“师父”④“着宋玉为师范,巫娥做生员”,见(元)乔吉.《金钱记》第二折。之意,但古代汉语中的“师范”概念都与教师培养无关。近代以来中国普遍使用的、与师资培养制度和机构相关的“师范”则属于中日互动词⑤沈国威将汉字文化圈近代新词中的同形词分为“中日流向词”“日中流向词”和“中日互动词”。中日互动词是指那些在词语形成及普及定型的过程中,中日双方均以某种方式参与其间的词,词语的流动方向可以表示为“中→日→中”。详见:沈国威.近代中日词汇交流研究:汉字新词的创制、容受与共享[M].北京:中华书局,2010:28。,是中国在学习日本教育制度时所引入的概念。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学习西方的教育制度。郑观应在介绍西方教育制度时首次提到了外国的“师道院”;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在《使东述略》中指出,师范学校“都内所设,曰师范、曰开成、曰礼法、曰测算、曰海军……”;[24]1887年,驻日参赞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详细阐述了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其中也包括师范学校系统。[25]1896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师范》中提出“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日本的师范学校制度,认为“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26]是在中国建立师范学校思想的发端。其后,张之洞、盛宣怀等人也相继指出师范学校的重要性,赴日留学生群体提倡引进日本教育思想,国内学界对日本教育法规也进行了翻译和传播。
1897年,中国的第一所师范学校——南洋公学师范院在上海正式开学,[27]标志着中国师范教育的开始。[22]241902年,张百熙呈奏《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将师范教育附设于各学堂中,该章程虽未实行便废止,但这是师范教育制度化的开始。1902年,京师大学堂成立师范馆,标志着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诞生。[28]101904年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将师范教育与普通教育分开,并分为“初级”和“优级”两级;初级师范学堂培养高等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的教员,相当于普通中学程度,优级师范学堂培养初级师范学堂、普通中学堂教员和管理员,相当于高等学堂程度。至此,师范教育成为一个培养各级学校师资的独立系统。[28]10-11
民国时期,从1912年开始,教育部颁布了《师范学校令》等系列有关师范学校的法令,将中等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小学教员,而高等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中学和师范学校教员。[28]53-55从1913年开始,全国被划分为6个师范区,每区设立1所高等师范学校。[28]63这一时期,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办学模式体现出日本和法国的模式,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培养,设置中学所需要的学科,而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办学模式则受美国教师学院的影响较大,强调进行能力训练与服务社会,实行选科制等。
中国近代使用日本回传的“师范”概念,一方面是因为建立培养教师的师范学校系统是向日本借鉴的整个教育制度过程中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因为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尤其是日语与汉语之间的密切联系,具备汉字形式的“师范”概念对于汉字文化圈的人群而言读写方便,“师范”又与中国传统的“师者,人之模范也”等文化内涵一致,反映了社会对教师培养机构的期望,因此为社会广泛接受与认可。
从概念的传播历程来看,“师范”概念在各国的变迁是交互和复杂的。法国是“师范”概念的起源地,而日本和美国虽然都受到法国“师范”概念的直接影响,但并不是单一概念的接受者。早期美国教育界所主张和实际建立的私立教师培养机构都深受普鲁士模式影响,但最终教师培养机构的名称则采用了法国的概念。日本的“师范”概念源自法国,而将其翻译为“师范”则与日本律令制下传统的、源自唐制且在明治初期仍处于支配地位的师道观有着密切的联系。日本师范学校的课程与教材受美国等国家的影响,其形成的双轨制教师培养系统和高等师范学校为初等师范学校培养教师的模式也带有法国的痕迹。中国最初的师范学校完全师法日本,1922年后开始受到美国模式的影响,1951年之后又开始学习苏联模式。可见,采用了“师范”概念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都结合其它国家模式和本国实际情况对原本模式进行了调整,此后又被其它国家所借鉴。“师范”概念的传播既是“师范”概念影响范围的扩大,也是法国模式与其它国家模式之间的交汇与融合。
从概念的内涵来看,“师范”概念虽保留了最初词源学意义上的“标准、尺度”之意,但其“成为其它教师培养机构的典范”这一内涵则几乎已经在传播过程中消失,而在日本和中国语境中的“教师作为模范”的含义则有所加强。但无论是在法国、美国、日本还是中国,其师范学校建立之时都主要旨在培养初等教育教师(少数几所高等师范学校会培养其它师范学校的教师),而中学教师则通常由大学培养。“师范学校”只是众多专门化的职前教师培养机构之一。同一时期,美国还有教师培养班、私立教师培养机构,日本有实业学校教员养成所、临时教员养成所、教员养成专科学校等,[29]121中国有简易师范科、师范传习所、实业教员讲习所等教师培养机构。总体而言,相较于其它教师培养机构,“师范”所指代的学校是一类更为正式且旨在培养初等教育教师的职前教师培养机构。
随着世界各地纷纷建立起师范学校系统,“师范”概念逐渐兴盛。而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各国的师范学校开始式微,“师范”指代的学校类型在教育实践中的使用频率逐渐降低。而在学界研究中,理论层面的“师范”概念却呈现泛化的趋势,“师范学校”从指代一类职前教师培养机构扩大为指代所有职前教师培养机构,“师范教育”也不时用以指代整个教师教育体系。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中等教育水平的提升和中学教师需求的增长,师范学校开始从培养小学教师转变为培养中学教师,从中等的教师培养机构转变为高等的教师培养机构。美国、日本等国家在师范学校转型、重组之后不再使用“师范”的概念,而法国、中国等虽然在师范学校转型之后部分保留“师范”的名称,但师范学校也几乎都开始向综合化转型,“师范”的名称更多地体现出对历史的传承,而不再是学校类型的划分依据。
1890年,美国纽约州的阿尔巴尼州立师范学校率先转型为教师学院(teachers college),①虽然该校首先是转型为师范学院(normal college),但美国大部分州立师范学校初次转变为高等教育机构时都采用了“教师学院”的名称,美国学界也将这类高等教育机构统称为教师学院,因此“教师学院”是“师范学院”的上位概念。开始培养中学教师,获得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的权力,并且在规定条件下还具有授予教学法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权力,师范学校开始转变为高等教育机构。1908年,全国教育协会指出,“尽管‘师范’(normal)这个词很好,但还是应该把它从这些学校名字中去掉,应称其为‘教师学院’”。[30]1920-1930年间,美国大部分州立师范学校纷纷从师范学校转型为教师学院,“师范”概念在美国逐渐消失,到1940年,“‘师范学校’这个词已经被废弃了”。[31]
1940年,法国维希政府废除师范学校,改称其为教师职业学院(Instituts de formation professionnelle)。1947年,师范学校重新恢复,此后其入学标准逐步提高,师范学校也逐渐成为高等教育层级的机构。1957年,法国在大学中设立中学教师预备学院,招收完成两年课程的大学生,在获得中等教育教学能力证书之后担任教师。[11]117-1191989年,法国公布《教育方向指导法》,法案第17条规定,开设大学师范学院,解散现有的师范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等。[12]40
二战后,日本开始了新的教育改革。1946年,日本根据美国教育使节团和日本教育刷新委员会的建议,确立了“大学培养教师”的原则。此后,日本的师范学校纷纷改组为学艺大学、综合性大学的教育学部或学艺学部,各级学校教师都由大学培养。[32]1949年5月,日本公布了教育职员许可证法,由获得教师许可证的教师任教,东京、广岛的高等师范学校成为东京教育大学、广岛大学的教育学部的一部分,东京、奈良的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成为了独立的国立女子综合大学,[29]122-125日本也逐渐不再使用“师范学校”的概念。
“师范学校”名称在教育实践中的范围逐渐缩减与中等教育的发展有关。教师培养机构为了满足培养中学教师的需求开始转变为高等教育机构,而“师范”所包含的“培养初等教育教师”的历史内涵逐渐与培养中等教育教师的目标不相符,此后各国通过直接改换名称或合并重组等方式使得“师范”学校逐渐减少。因此,“师范”概念随着师范学校的衰落而逐渐式微。
与“师范”概念在全球教育实践与地域范围中的式微不同,“师范”概念在理论和学术研究中逐渐泛化。
首先,“师范学校”的使用逐渐泛化。各国学界都喜欢用“师范学校”来指代职前教师培养机构的研究,“师范学校“逐渐泛化为各类职前教师培训机构的统称。如将英国的“日间训练学院”(Day Traning College)、德国不同时期的“教师养成所”“教育学院”(Pädagogische Hochschule)“教师培养中心”(Zentrum für Lehrerbildung)等教师培养机构都统一称作“师范学校”。此外,也有研究使用 “师范学校”指代如今被广泛认知的“师范学校”产生之前的17世纪中后期法国和普鲁士的某些教师培养机构。[33]还有研究将美国去“师范”概念后的“教师学院”仍称为“师范学院”,抑或将“师范学校”等同于“教师学院”或“教师培训学院”[4]等,此类用法在历史语境中的适恰性仍有待商榷。
其次,“师范教育”的使用逐渐泛化。由于汉语词汇由单个汉字组成的语言特性,“师范学校”可被拆分为“师范”与“学校”两个词语,也因此出现了“师范教育”的新概念。在中国学界早期的研究中,“师范教育”常被用以指代整个职前教师教育体系,①例如:人民教育出版社.师范教育改革问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吴定初,等(编).中国师范教育简论[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成有信(主编).十国师范教育和教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崔运武.中国师范教育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甚至指代范围更为宽泛的“教师教育”。1985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将师范教育②本书此处将“师范教育”翻译为“normal education”是一种中式英语,在英语国家中几乎没有“normal education”的说法。定义为“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把职前教师培养、初任教师考核试用和在职培训都纳入师范教育的范畴;[34]1990年出版的《师范教育学》,将“teacher education”翻译为“师范教育”,将师范教育定义为“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培养和培训师资的机构、体制和过程。它是一种专业教育”,认为这样更为准确、合理且较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35]2009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虽然仍将师范教育定义为“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指出师范教育逐渐趋于开放,将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结为一体,“因而‘师范教育’这一概念正逐渐被‘教师教育’所取代”。[36]近年来,“教师教育”与“师范教育”的界限则已十分清晰,虽然“师范教育”仍然是作为职前教师培养教育的总称,但用“师范教育”指代“教师教育”的情况已经少有发生。
早期西方各国教师培养机构的建立大多是由于宗教因素,旨在提高神职人员的教学能力。18世纪后期,由于世俗教育的发展和基础教育的普及,社会对合格教师的需求增加,催生了专门的教师培养机构——师范学校的产生。由于当时教师培养和准入普遍缺乏统一和规范,“师范”学校产生之初强调“标准”与“规范”,代表着专业与规范化教师培养的师范学校也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而“师范”概念的内涵也从包括“师范学校成为教师培养机构的模范”和“师范学校学生成为典范”的双重含义缩减到只强调 “教师的模范作用”。其后,随着中等教育的发展和中等教育教师需求的增长,以培养初等教育教师为主要目的的师范学校数量开始减少,“师范”概念也逐渐式微。随着各国教师培养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以及教师准入资格制度的完善,规范性的教师培养体系已经普遍建立,师范学校或师范教育也不再是专业的教师培养的唯一路径,“师范”在规范教师培养上的意涵也开始减弱。
纵观“师范”概念的变迁历程,“师范”最初只是指代某一类培养初等教育教师的职前教师培养机构的名称,而随着学术交流与学界研究的发展,“师范”所指代的学校和教育类型的范围从最初的“主要培养初等教育教师的职前教师培养”泛化为“所有职前教师培养”。相比“师范”教育,“教师教育”概念的兴起让教师培养的关注点从“规范”回到了教师职业本身,更强调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功能性,是教师培养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的界限也越发明晰。总之,从跨国史的视野来看,“师范”因普通教育的需求而产生,也随着普通教育的发展而传播变迁。“师范”概念的变迁历程既是教师教育发展历程的缩影,也是教育世俗化、义务教育普及、中等教育发展、教育全球化等近代教育发展轨迹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