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明,宁静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北京 100029
《张家山汉简》之《脉书》、马王堆帛书之《足臂十一脉灸经》《阴阳十一脉灸经》(甲本、乙本)在内容上与《灵枢·经脉》有密切关系,诸篇可对读。对其中可对读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发现和解决更多相关的文字和文献的问题。本文主要讨论简帛医书中的“却”字和与之相对应的《素问》中的“郄”字的关系,兼论及相关医籍文本的校读。
简帛医书中有“却”字,其字形与文例如下:
以上4例皆言“足太阳脉”之循行,《灵枢·经脉》之“足太阳脉”中与与上述诸例中的“却”字相应的部位皆用“腘”,谓“其支者,从腰中下挟脊贯臀,入腘中[3]。”
以上3例皆言“足少阴脉”之循行,《灵枢·经脉》之“足少阴脉”有“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踹内,出腘内廉,上股内后廉,贯脊……”[3]诸“却”字亦与“腘”相对应。
⑨是动则病:冲头,目似脱,项似伐,胸痛,腰似折,髀不可以运,如结,腨如裂,此为踵厥,……(张家山汉简《脉书》)[2]
⑩其所产病:头痛,耳聋,项痛,耳强,疟,背痛,腰痛,尻痛,痔,痛,腨痛,足小指痹,为十二病。(《阴阳》甲)[1]
以上5例皆言“足太阳脉”之是动病与所生病,《灵枢·经脉》曰:“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脱,项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腘如结,踹如裂,是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疟,狂颠疾,头囟项痛,目黄泪出,鼽衄,项、背、腰、尻、腘、踹、脚皆痛,小指不用[3]。”其中的“腘”字亦皆可与上五例中之“却”相对应。
我们在传世医籍中还可以发现另一个与“却”关系更为密切的字,即《素问》中的“郄”字。《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已经指出了“却”字与《素问》“郄”字的对应关系,但未作详解。马继兴[6]则认为,二字为假借关系,以“郄”为本字。我们从《素问》的相关文例和注解看起。
“郄”字在《素问》中凡13见,现分述如下:
其中言“郄中”者有9例:
①《素问·刺腰痛》言:“足太阳脉令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状,刺其郄中太阳正经出血,春无见血[8]。”
②《素问·刺腰痛》言:“刺解脉,在郄中结络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见赤血而已[8]。”
④《素问·刺腰痛》言:“中热而喘,刺足少阴,刺郄中出血[8]。”
以上4例出自《素问·刺腰痛》,王冰注皆云“郄中”即“委中”也。言其:“在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8]。”
⑤《素问·刺疟》言:“足太阳之疟,令人腰痛头重,寒从背起,先寒后热,熇熇暍暍然,热止汗出,难已。刺郄中出血[8]。”
⑥《素问·刺疟》言:“先其发时如食顷而刺之,一刺则衰,二刺则知,三刺则已。不已,刺舌下两脉出血;不已,刺郄中盛经出血,又刺项已下侠脊者,必已[8]。”
⑦《素问·刺疟》言:“刺疟者,必先问其病之所先发者,先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8]。”
⑧《素问·刺禁论》言:“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8]。”
⑨《素问·脏气法时论》言:“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相引而痛,取其经,少阴太阳,舌下血者。其变病,刺郄中血者[8]。”
单言“郄”者有4处:
上12例中“郄”字共13见,言“郄中”者有9例,多涉及刺“郄中”出血,治腰痛等症。王冰注除⑤⑨两例外,皆释“郄中”为“委中”“在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8]。第⑤例《刺疟论》中“刺郄中出血”之“郄中”,王冰[8]有两解,一为金门穴,一为委中穴,新校正辨之云:“详刺‘郄中’《甲乙经》作‘腘中’。今王氏两注之,当以‘腘中’为正[8]。”皇甫谧《针灸甲乙经》载:“足太阳疟”条作“刺腘中出血”[9]。腘中与郄中同,皆指膝盖后弯曲处。此处“郄中”仍指“委中”。第⑨例《素问·脏气法时论》“刺郄中血者”之“郄中”,王冰释为“少阴之郄”[8]。从原文看,其病“胁下与腰相引而痛”,取少阴、太阳两经而治之,“郄中”属太阳经,非谓少阴之郄穴。高世栻《黄帝素问直解》谓:“其变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经脉,今变病太阳之孙络。当刺郄中而取其血者,郄中,足太阳之委中,乃腘中央之合穴也[10]。”此处“郄中”亦当指“委中”。第⑩例之“郄”,虽未言“郄中”,但仍然指的是膝后的腘窝部位。王冰注:“郄阳,谓浮郄穴上侧委阳穴也。筋之间,谓膝后腘上两筋之间殷门穴也[8]。”“郄下,则腘下也[8]。”
除王冰外,历代注家对“郄中”及“郄”的注解也多有不同,杨上善和张志聪倾向于各例之“郄”为不同经脉之相应郄穴。如第①例《素问·刺腰痛》“刺其郄中太阳正经出血”,杨上善的《太素》注:“郄中,足太阳,刺金门[11]。”第②例“在郄中结络如黍米”,杨上善注谓:“今此刺解脉郄中,当是取足厥阴郄中之络也[11]。”第④例《素问·刺腰痛》“中热而喘,刺足少阴,刺郄中出血”,张志聪的《黄帝内经素问集注》云:“郄,隙也,谓经穴之空隙为郄。阴郄者,足少阴之筑宾穴也[10]。”《太素·腰痛》有“中热而喘,取是少阴、腘中血络[11]”。可知第④例的“郄中”亦为“腘中”。而杨上善原书注云:“前腰痛刺郄中,此刺腘中也[11]。”腘中与郄中本为同一部位之不同名称。杨上善的《黄帝内经太素》多以郄穴义来理解“郄”,故误将“郄中”与“腘中”分为二义。其他注家亦多因此而误。“郄穴”作为经络特定穴中的一种,其在人体中的具体分布、刺法、主治病症皆首见于《针灸甲乙经》。《黄帝内经》中未见明确的郄穴,似乎还没有形成“郄穴”这一概念。
从以上分析来看,《素问》诸例之“郄”,实皆指“郄中”,义亦同“腘”,为膝盖后弯曲处,委中穴即在此处,其主治为诸腰痛症状,而这些条文也正是后世医家“腰痛委中求”的说法早期源头[12]。
《素问》之“郄”与上文所讨论的简帛医书之“却”字皆指膝后弯曲处,与“腘”同义。那么如何来解释出土简帛医书与传世《素问》这种在字形上的差异呢?笔者认为,《素问》“郄中”之“郄”本字当为“却”(按,“却”之俗体有作“”者)。从形义契合关系来看,“却”字从卩,或从月(肉),“膝盖后弯曲处”所对应的本字应该是“却”,而非从邑之“郄”。“却”与“郄”二字形音皆近,故传抄致误。二者在其他文献中混用的情况常见,下文对此详细论述。此二字所涉及相关医籍中的“脚”“胠”“郗”等字形皆在后详述。
3.1 “郄”“卻”互讹之例“郄”,本为“郤”之异体。《广韵·陌韵》载:“郤,俗從[13]。”《说文·邑部》载:“郤,晋大夫叔虎邑也[14]。”以之为地名。《集韵·陌韵》载:“郤,地名。晋大夫叔虎邑。或作郄[15]。”“郄”“郤”在文献中常用作空隙、间隙之义。清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豫部》言:“郤,假借为隙[16]。”《战国策·燕策二》言:“将军过听,以与寡人有郄,遂捐燕而归赵。”黄丕烈注:“史记作隙[17]。”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言:“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郄[18]。”《汉书》作“隙”[19]。
《墨子·备穴》言:“以矛救窦,勿令塞窦。窦则塞,引版而郄。”孙诒让的《墨子间诂》言:“郄,郤字俗写。案王改郤,《广雅·释言》云:‘郤,退也。’[22]”此“郄”当为“”之讹,在此为退却义。《广雅》中“郤,退也”之“郤”当作“卻”。王念孙《广雅疏证》言:“卻,退也[23]。”《战国策·秦策五》言:“秦受地而郄兵”之“郄”,姚本、鲍本皆作却[17]。《吕氏春秋·任地》言:“使其民而郄之。”高诱注:“郄,逆之也[24]。”此“郄”亦为“”之讹。
《灵枢·岁露论》言:“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故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郄,烟垢著,当是之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其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血气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毛发残,膲理薄,烟垢落,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病人也卒暴[3]。”周学海曰:“‘郄’义当同‘翕’[25]。”张介宾曰:“郄,闭也。”又云:“郄,隙同[25]。”按,此“腠理郄”之“郄”当为“”之讹,“”即“卻”字异体,“卻”有闭义。《素问·四时刺逆从论》言:“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王冰注:“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8]。”田晋蕃(《内经素问校正》)曰:“字亦作郄。《灵枢·岁露论》腠理郄与腠理开相对为文,故训为闭[10]。”“却”之闭合义,盖由退却义引申而来。
上文所讨论的简帛医书中诸“却”字与《素问》之“郄”正是指与膝盖相对的后部弯曲处,也就是现在说的腿弯,也称作“腘”。从“却”的字形来看,其本义当即膝关节的后部弯曲处,正与厀内外相对,故从“卪”,其异体从“月(肉)”。王筠的《说文句读》谓:“厀与卷盖内外相对[28]。”认为“卷”之本义是指膝盖后部弯曲的部位,然“卷”在文献中并无用作此义者,“却”所指正是与“厀”内外相对的部位。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却”在文献中常用的退卻义的来源。“却”本为膝关节的向后弯曲处,亦可指膝关节向后弯曲的动作,故引申有却曲义,有退却义,后作为连词亦有转折义。《庄子·人间世》载:“吾行却曲,无伤吾足。”王先谦云:“谓却步委曲,不敢直道[29]。”《周礼·考工记·梓人》载:“却行、仄行、连行、纡行……谓之小虫之属。”郑玄注:“却行,螾衍之属。”陆德明释文:“案此虫能两头行,是却行[30]。”“却行”是指蚯蚓之类可以倒走的小动物。
“却”之本义指膝后腘窝处,故有“却中”之称,传世医籍中的“郄中”实为“却中”之讹。
另有“郄穴”一词,多释为经气深聚之处的穴位,以“郄”为间隙[31]。然考之杨上善《黄帝内经明堂》于手太阴郄孔最穴下注说:“郄者,郄曲也,谓太阴之脉至此曲折也。腕掌后之节也[11]。”则“郄”为曲折之义,盖本亦当为“却(卻)”字。丛书集成刊印本《黄帝内经明堂》整理为“卻”[32]。
3.3 “腘中”“委中”之得名传世医籍中的“郄中”“腘中”“委中”本为同处之异名。“郄中”“腘中”多指膝盖后弯曲处这一部位而言,“委中”则用为分布于这一部位的具体穴位名称。《灵枢·本输》云:“委中,腘中央,委而取之[3]。”“委”字有曲义。《说文·女部》言:“委,委随也。从女,从禾。”徐铉曰:“委,曲也,取其禾谷垂穗委曲之皃。故从禾[14]。”《广韵·纸韵》言:“委,委曲也[13]。”“腘”字不见于《说文解字》。《玉篇·肉部》言:“腘,曲脚也[20]。”《广韵·麦韵》言:“腘,曲脚中也[13]。”《荀子·富国》言:“诎要桡腘,君卢屋妾,由将不足以免也。”杨倞注:“腘,曲脚中[33]。”《素问·至真要大论》言:“腘如结。”王冰注:“腘,谓膝后曲脚之中也[8]。”《素问·骨空论》言:“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王冰注:“腘,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也[8]。”王念孙《广雅疏证》言:“腘者,曲貌也。《灵枢经·通天篇》:‘太阴之人,其状腘然未偻’是也[23]。”“腘”“委”皆有弯曲之义,故“腘中”“委中”皆可用以名膝后弯曲处,取其向后弯曲的主要特征,这也可以作为“郄中”本当为“却中”的又一证据。
4.1 医籍中的“脚”字《释名·释形体》言:“脚,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后也[34]。”“脚”本从“却”声,“却”为“脚”之初文。在传世古医籍中我们可以看到“脚”的一些特殊用法。如《针灸甲乙经》[9]中有如下2例:
①痉,惊,互引,脚如结,腨如裂,束骨主之。
②痉,脊强,头眩痛,脚如结,腨如裂,昆仑主之。
“脚如结,腨如裂”与《灵枢·经脉》之“腘如结,踹如裂”同,张家山汉简《脉书》“钜阳之脉”作“如结,腨如裂”[2]。这里的“脚”并不是后世文献常用的小腿义或足义,而是指“腘”,即膝后弯曲处,正与简帛医书中的诸“却”字和《素问》之“郄”所指部位相同。再如:
③心如悬,阴厥,脚腨后廉急,不可前却,血痈肠澼便脓血,足跗上痛,舌卷不能言。(《针灸甲乙经》)[9]
此“脚腨”连言,后又云“不可前却”,可知此“脚”字亦同“腘”,即“却”,指膝后弯曲处。
④大肠实则腰背痛,寒痹转筋,头眩痛。虚则鼻衄癫疾,腰痛濈濈然汗出,令人欲食而走。承筋主之。取脚下三所横,视盛者出血。(《针灸甲乙经》)[9]
病症描述从足部上行,“胫”指小腿,“伏兔”则位于大腿前外侧,在“胫”与“伏兔”之间正为膝关节处。马王堆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有“腹外肿,肠痛,膝跳……[1]”《说文·足部》:“跳,蹶也[14]。”“膝跳”即膝僵[35]。“脚跳坚”当与“膝跳”义近。
⑥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经,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已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散之,气下乃止。此所谓以解结者也。(《灵枢·刺节真邪》)[3]
此处“脚”与“肘”相对而言,亦当指膝关节处。马王堆帛书之《脉法》作“气出与肘之脉而【砭之】”[1]。《张家山汉简·脉书》作“气壹上壹下,当舆胕(肘)之脉而砭之”[2],、即“卻”之异体,《灵枢》用“脚”,则为后起字形。
“腘”字,《广雅·释亲》言:“腘,曲脚也。”《玉篇·肉部》言:“腘,曲脚也。”《广韵·麦韵》言:“腘,曲脚中也。”《集韵·德韵》言:“腘,曲膝中。”可知“曲脚”之“脚”当亦指膝关节而言。
这些“脚”的特殊用法正是保留在古医籍中的“脚”的早期意义。“脚”之本义当与“却”同,即膝后腘窝处。而“脚”在古籍文献中常用的小腿义应该是后起的常用义。
4.2 胠与、脚《说文·肉部》:“胠,亦下也。从肉,去声[14]。”指腋下肋上的部位。“胠”字汉简作(马王堆帛书·战275)(银雀山·孙膑160)。该字与“”字所从声符不同。马王堆帛书《足臂十一脉灸经》言:“足少阴脉,出内踝娄中,上贯腨,入,出股,入腹,循脊内廉,出肝,入,系舌本……”为“却”之异体,为“胠”字。但“却”之声符有作、者,渐与从“去”之字不分,如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有“却”字作(082),《阴阳十一脉灸经》乙本“却”作(阴阳乙2.52),其声旁已与“去”无别。且“胠”“却”二字古音亦相近,“胠”属鱼部,“却”属铎部,阴入对转可通。
所以在辨认简帛中的这些字时,如果不关注上下文的信息,往往会将“”与“胠”混同。如《马王堆简帛文字编》“胠”字条下误收了《足臂十一脉灸经》的[36]。《汉语大字典》“胠”字下所列出土古文字形中收录了《足臂十一脉灸经》的[37]。、皆为“却”之异体,非“胠”字。《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也误将《脉书》中的字释为了“胠”[2]。
4.3 郗与却后世医书中云“郄中”又多见写作“郗”者,如1965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标点本《黄帝内经太素》中“刺郗中盛经出血”被杨上善注:“腘内委中,检无郗中,或可刺于腘内郗穴委中之中[38]。”仁和寺本作“郄”[11]。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言:“其变病刺郗中血者”[39]。
“郗”字本见于《说文》。《说文·邑部》言:“郗,周邑也,在河内。从邑,希声[14]。”文献多写作“”,也用作姓氏。“郗”与“郤”之俗体“郄”字形相近,都可用作地名和姓氏,两个地名所指的地方又很近,所以二字在文献中会有混用的情况。但“郗”字本与骨节义无涉。《汉语大字典》“郗”字“骨节间”义项下引明方以智《东西均·尽心》言:“入郗穴而不偪[37]。”按:此句本为方以智引自《荀子·赋篇》“入郄穴而不偪者与?”[33]。“郗穴”即“郄穴”,为孔穴之义,并没有“骨节间”的意思。
《黄帝内经》与简帛医书时代相近,二者在内容、语言、用字习惯与术语系统上都有明显的传承关系,可互相校证,推进《黄帝内经》相关文本的校勘与训释;同时通过与《黄帝内经》相关内容的对读可以解决简帛医书本身的释读问题以及对某些字词的深入探讨。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便运用了这两种材料。
通过传世与出土医籍的互证,可知《素问》之“郄”“郄中”,皆指膝后腘窝处,亦称“腘中”“委中”。而“郄”字在出土简帛医书中作“”或“”,即“却”字异体。“却”当为“郄中”之“郄”的本字,传世医籍中“郄中”之“郄”当为“却”之讹。从形义契合关系来判断,膝后弯曲处正为“却”之本义,故“却”字后引申有却曲义,引申有退却义,后作为连词亦有转折义。在对“郄”“却”二字详细考察的基础上,笔者进一步考察了与之相关的“脚”“胠”“郗”等字,并对相关医籍文本进行了讨论。“脚”作为“却”之后起字,在早期医籍中仍保留有指膝后弯曲处或膝关节处的用例。由于“胠”字与“”形音相近,文献中也有传抄过程中发生讹混之例,须多加辨析。另有“郗中”之“郗”字,实为“却”之俗写体“”的一种讹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