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时代人们工作生活的大多数场景都与网络相连,这既给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也导致了人们逐渐产生网络心理依赖。人们不合理地使用和依赖网络,沉溺于网络场域,造成疏离现实,已经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研究网民网络心理依赖种种表现、特征及危害,分析网民行为异化和疏离现实的困境并提出网民回归现实、合理使用网络的自我救赎之策,将有助于正确引导社会大众网民健康使用网络。
关键词:心理依赖;行为异化;疏离感;自我管理;网络场域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1)01-0147-006
人们对互联网的心理依赖逐渐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1]自从1997年美国心理学会(APA)正式承认“网络成瘾”研究的学术价值以来,形成了不少研究成果,但网络依赖(internet dependence)与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对网络的不合理使用行为都达到“成瘾”的程度。[2]理论上,国内外文献主要聚焦在对大学生或青少年网络依赖的研究,很少触及整个社会大众网民的网络依赖问题;现实中,网民的网络依赖造成的不良影响,常见诸报端。本文围绕着社会大众网民网络依赖现象,解读其本质特征,分析网民疏离现实的行为异化及其危害,并就此提出网民自我救赎的对策建议。
一、网络场域心理依赖及本质特征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我国网民规模、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攀升;网民人均上网时长不断增加,2020年3月统计显示,人均每天上网时间已超过4小时,而且持续向中高龄人群渗透。[3]虽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很大的红利,但是也应该认识到其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媒体用“手机控”“手机依赖”“网络焦虑”“低头族”等一系列新名词来表述人们对网络的心理依赖,媒介依赖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不仅仅影响到个人的身心健康,有时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
网络成瘾是一种没有受到任何摄入物质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心理依赖,主要是指个体无节制地使用网络,出现影响生活、学习和工作,损害身心健康等情况。[4]网络成瘾是一种病症,而“网络心理依赖并不等同于网络成瘾、互联网成瘾障碍或病理性使用互联网,而是指轻度网络沉溺行为,上网者并没有表现出典型的成瘾症状,只是心理上对网络有依赖,是介于正常上网和网络成瘾之间的状态”[5]。如果网络心理依赖程度持续上升,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出现网络成瘾,从而成为一种病症。一旦发展到病症,不仅严重影响个体网民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整个社会健康发展。
美国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认为,依据使用、内容和情景不同将“新媒体”划分为四个主要类别,即人际传播媒介、互动操作媒介、信息搜索媒介、集体参与式媒介。[6]人们以新媒体为依托把生活的众多时间投入到其中,形成了网络心理依赖。从大量的现实观察和交流中,发现网络心理依赖主要呈现出以下主要形态及其本质特征。
(一)沟通型心理依赖。沟通是人们的生存需要,按照马斯洛五个层次需要理论,沟通是人际交往的需要。人际沟通是“发生在人际之间通过语言、文字、符号或其他表达形式,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换,传递情感、思想和价值观,并获取理解和达成共同目标的过程”。[7]人际沟通型网络心理依赖是最基本心态,诸如“会不会有人找我了”“我想找XXX聊聊”“有谁在@我”,心中念念不忘地觉得需要上网(微信或QQ)看看,这都会逐步推进网民对网络特别是微信或QQ之类网络的心理依赖。大众沟通和组织沟通,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类似依赖,加剧了网民对网络的依赖心理。究其本质来看,属于个人存在感的心理显现。依据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拟剧论,从情境的角度认为,人是在进行“表演”,总是在各种各样的“舞台”上找到自我的存在,是“既定的参与者在既定的场合以任何方式对其他参与者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8]“存在感是一种心理感知,伴随着被关注、被尊重、自我实现及积极情绪等体验。”[9]人类的每个个体对自身存在有一种判定,根据自己的世界观与别人进行对比从而产生一种差异,进而在个体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自己肯定或否定的心理。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网络形态已经成为中国人参与社会问题讨论以及表达关注的最便捷通道,很多网民急切参与网络表达,以证明自己观点的新颖而获得存在感。沟通型心理依赖,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探尋存在感的方式,在网络上验证自己存在的较为强烈的心理活动,本质上属于证明存在感或凸显自我。
(二)信息型心理依赖。在现如今信息爆炸的社会里,海量信息容易造成人们的信息焦虑。沃尔曼(Richard Saul Wurman)认为信息焦虑(Information Anxiety)是“数据和知识之间的一个黑洞。由于在我们真正能够理解的信息与我们认为应该理解的信息之间存在着持续增长的鸿沟,对信息的焦虑感产生了”。[10]并认为有三种情况:其一,在信息不能告知人们需要了解的东西时就产生了焦虑;其二,由于其他人常常控制着对信息的访问而产生焦虑;其三,考虑在别人眼里我们应该了解多少信息,我们也会产生对信息的渴望。[11]网民们试图弥补这一鸿沟,总是担心自己信息不足,从而失去在众人中的地位,或感觉到自己是否会落后于众人,从而无法跟上时代的变化,丧失相应的机会。网民基本心态表现为“今天又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知道这一消息,我不能够不知道”,“有什么好消息,对我的生活和工作会带来什么好机会”,等等。由于众多人存在着信息焦虑,内心紧张、忧虑、焦急、恐惧、担心、不安、慌张等心理,从而促使人们成为“手机控”,形成信息型心理依赖。Park研究认为,青少年手机依赖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减轻痛苦和焦虑等负面情绪。[12]心理学家Przybylski 等提出了“害怕错过(fear of missing out,简称FoMO”)[13]概念,信息化时代新媒体环境,很容易满足用户全方位信息需求,人们因为担心自己错过社交媒体信息,产生焦虑的负面情绪,形成了信息型心理依赖。
(三)娱乐型心理依赖。新媒体时代,大量的文化娱乐节目或者APP在互联网上都能够找到,在手机上都能够欣赏,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娱乐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娱乐方式之一。大量的网民借助于手机终端满足随时随地的娱乐生活需要(刷抖音、刷视频号等),甚至还自娱自乐(如发朋友圈、发抖音、发视频号),网络直播也成为网上娱乐的重要形态,这些都预示着形成了对移动互联网的娱乐依赖。网络泛娱乐主义在更多时候表现为一种大众渴望娱乐体验的社会心理和集体情绪。[14]虽然大众没有达到泛娱乐主义的沉迷,但也是越来越依赖于移动终端来满足自己的娱乐需要,基于网络娱乐的网民们不是以敬仰的心态来对待文化,而是“沉溺于折衷主义与符码混合之繁杂风格之中,对文化表面的‘无深度和‘浅层次感到欢欣鼓舞”。[15]在互联网上的自制作、自发布、自传播的空间里,以吸引眼球为目的的娱乐视音频,其文化价值观有些混乱,甚至是低级趣味的素材和表达,刺激人们的快乐神经,满足于一笑了之,难免会出现文化低俗,造成对网民大众的不良影响,甚至在强大技术支撑下很容易模仿复制。不仅会产生观看心理依赖,还会自制短视频或编辑图片传播,产生网上“恶搞”心态。在网络场域的虚拟空间里娱乐至上、娱乐至死的现象,正在引诱越来越多的网民产生娱乐型心理依赖。
(四)阅读型心理依赖。数字阅读以其独有的便捷性迅速地占据人们的阅读生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并由此形成迥异于纸质阅读时代的心理定势和思维方式。[16]大量的人越来越习惯于网上阅读,即便是在校学生也越来越少在线下阅读文献尤其对经典著作或纸质书籍的阅读。据报道,2019年中国移动阅读市场规模达20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4%。移动端阅读均大幅领先PC端,PC端阅读空间正在逐渐被挤占,移动阅读逐渐成为数字阅读行业的主战场。[17]说明移动端阅读正在替代PC端,更不用说替代纸媒阅读。迈克尔·海姆认为“信息带来了信息时代,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唯一神坛变成了计算机屏幕”。现在已经变成为手机屏幕了。问题不在于是纸质读物还是电子读物,而是社会大众的阅读越来越变得“快餐化”“碎片化”,缺乏阅读经典著作的耐性和习惯,从而导致阅读内容浅薄化,这种阅读所收获的是信息,而不是知识,更不是思想。浅尝辄止的网络阅读,严重导致阅读者一知半解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现如今,人们既不愿意也很难再花费很多时间沉浸在艰难晦涩的书卷文字的深度阅读上面,他们更希望在智能手机、PAD 等移动阅读智能终端上去浏览文字、图片、影像等多媒体融合而成的信息。[16]一旦形成网络依赖心理,认为知识随处可以获取,无须深入阅读,“百度”一下就可以知道,深入读书就成为极为稀缺的行为。移动端阅读心理依赖,基本上成为网民们的一种心理定势。
(五)无聊型心理依赖。海德格尔分析了三种无聊情绪: 一是被某事物搞得无聊,二是在某事物中自己感到无聊,三是深层次的“某人无聊”。[18]无聊型网络心理依赖主要表现为,第一种诸如候车或候机时的无聊,可以用手机上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这属于第一种无聊,是由于时间安排不当而产生的无聊。第二种无聊是诸如有意识安排了一场饭局,饭局期间也玩的很嗨,拍了很多照片放在朋友圈内,但是饭局后感觉到这场饭局无聊。即无聊本身起因于不经意挥霍了时间,但却是主动安排的时间。[18]第三种无聊,在网络时代,可以解释为,对网上某人无休止的发一些毫无价值或低级趣味的信息,让别人感到“此人无聊”;又如一场饭局,本来是朋友聚会,面对面地交流感情,可是参加饭局的人都在玩手机,因此感觉无聊。根据海德格尔理论分析,前两种“无聊”属于“非本真状态下的无聊”。互联网是一个及时化、跨时空参与的网络场域,可以随时随处进入。因此,所有碎片时间,都可以通过网络连接来消耗掉,这是移动网络时代最为容易做到的“无聊”处置办法。这就引致大量的人逐渐生成网络依赖心理,来打发无聊的时间;或者在无聊的时候,来网上探寻一些信息、娱乐等来缓解自己无聊的情绪。
二、网民行为异化、疏离现实及危害
正是因为网民逐渐形成了网络心理依赖,所以在他们的行为上必然有表现,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行为已经发生了异化。异化了的上网行为,不仅对个人产生危害性影响,对社会的有序化健康发展也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此处的“异化”是指人本来是有理性的,虽然在实际事物和现实生活中人能够理智地行动,却有一种最为严重的社会形式的缺陷,即与自我的分离。[19]维利里奥(Paul Virilio)认为:“技术正被用来对人类身体进行殖民”[20]正如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异化时所指出的:“人已经不再是人的奴隶, 而变成了物的奴隶。”[21]在网络场域生存的人们,正逐渐演化为“网络的奴隶”。
有学者总结,在新媒介环境下人的行为异化,主要表现为交往异化、休闲异化、消费异化、审美异化和思维异化等五种形式。[22]这种表现的划分不完全符合网民行为异化,因为有些不属于行为层面。从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行为表现来看,由于网络依赖心理越演越烈,网民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异化。(1)家庭生活行為异化。家庭生活本应该是天伦之乐的家庭成员互动融合的行为,现实中却表现为无时不在的网络依赖中产生各种异化的行为,如人人抱着手机,无任何互动交流,烧菜看手机、吃饭看手机、休息前看手机、起床后看手机,就连上厕所、洗漱都离不开手机,完全被移动互联网锁定,其余都是附带的或敷衍了事的,失去了家庭生活的本来快乐。(2)人际交流行为异化。移动互联网技术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也制造了人际沟通行为的异化。网络依赖心理驱使下的网络沟通,替代了人们面对面沟通的呼应性或者口头语言沟通的多元化接触和响应的特殊情感交流。网络人际沟通多为文字沟通或附加一定的图片和表情包,即便是使用最为恰当的语言、图片和表情包,也难以获得直接沟通时的情境感受。很多网民即使见面也不愿在现实中交流,而是使用网络沟通,人际交流完全被异化为网络行为。(3)社会生活行为异化。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都被网络所异化,走路伴随着观看手机,开车看手机(即便是在行驶中也忘不了看一下手机,等红灯的数十秒也要打开手机)。无论是哪一种社会活动,无论在哪一个社会活动空间里,只要有空余时间或者是没有强行规定,都会在手机中遨游网络空间,而疏忽或者不在乎现实空间,似乎社会活动成为网络连接的背景、情境或者附属活动,已经异化为网络行为的衬托。(4)工作学习行为异化。网络为工作学习提供了工具性便利,但是,也给工作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工作学习中各种场景,不仅仅表现为依赖于互联网工作学习,还表现为非网络工作学习期间,也随处随时伴随着对互联网的依赖。开会或听课之时,大量的人在“玩手机”,包括“翻微信”“看朋友圈”“戴耳机看抖音”等,很多网民已经没有了专心致志的工作,没有了聚精会神的学习,似乎工作学习是其上网的背景,至少上网是其工作学习的背景。
网民行为异化的主要特征就是疏离现实。社会心理学家Seeman认为疏离感是由于个体对所在社会的规范、价值观产生不满以及疏远和隔离的感知,在心理上形成一种负担的状态。[23]包括无力感(powerlessness)、无意义感(meaninglessness)、无规范感(normlessness)、社会孤立感(social isolation)、自我疏离感(self-alienation)和文化疏离感(cultural alienation)等六个维度。[24]个体与周围的人、社会、自然,保持适当的关系,不仅有利于个体自身的成长,也有利于个体心理的健康、情绪的稳定和正向情感体验的产生。[25]网民趋向于认同使用互联网有助于改善社会交往和抑制不良情绪,从而有助于弱化孤独感。但是,这种认同程度在网民个体中存在较大差异。[26]面对互联网,网民们缺少对自我的驾驭,下意识形成对网络依赖;只愿意在虚拟空间里而不是参与现实的社会交往,逃避现实难以融入社会大家庭;工作分心,内在投入感不强,一会进入工作状态,一会被网络信息所打断,进入聊天状态,实质是没有工作效率的自我分离;生活或做事没有规范,不能够按照一定秩序或者规范去做事、去沟通,经常被网络信息打断,产生不信任感;长期的网络行为使自己也感到无意义,但总觉得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心里觉得这样做似乎是合情合理的,无聊反被无聊控制,大量的网络行为表现为无聊行为,有时自己无法控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从而很容易导致道德失范,自我修养不够,任意发表观点,甚至在网上进行人身攻击,价值观撕裂现象比比皆是。总之,由于网民沉浸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在网络场域里似乎能够实现自我解脱,从而疏离现实。一旦面对现实中的人和事时,显得苍白无力,不知所措。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模式,更喜欢用手机或电脑,而不是现实中的交流、合作、共同学习或生活,疏离现实成为网民生活的一种不良的状态。
网民行为异化和疏离现实,主要有以下几种危害。其一是影响网民的身体健康。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长期使用互联网或者看手机,会导致一系列身体的疾病,如视力下降、颈椎疾病、肥胖等等,有的酿成个人悲剧,比如拿着手机撞墙、撞玻璃、掉陷阱等等。其二是导致网民心理疾病。心理孤独、畏惧现实、情绪暴躁、迷恋虚拟的对象(正如网络语言所言“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个人的人际沟通也变得虚化,导致正常人际疏忽,失去正常人的社会性。有人只能够在网络空间里才能够找到自己的存在感,离开网络就觉得失魂落魄,严重者还会丧失生活意义感,有的会出现轻度抑郁症。其三是扰乱工作学习正常秩序。“手机控”或“手机依赖”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学习效果,工作效率下降会导致上司对你的不满,甚至影响到工作的稳定性;学习效果的不佳,会导致成绩下滑,甚至会导致正常学习任务无法按时完成,影响学业。其四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甚至会酿成社会悲剧。在大街上或社会公共场所,到处都可以观察到不良的网络行为导致社会秩序被扰乱。有的开车玩手机酿成悲剧,危害他人;有的在网上随意发表不良言论,扰乱网络场域秩序,形成对社会极其不良的负面影响。
三、网民理性上网的自我救赎策略
网民的网络依赖心理、行为异化和疏离现实,是后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表现。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媒体,人们的无中心意识和多元价值取向,带来的后果就是人已经被分割为现实社会中的人和虚拟社会中的人,网民的困境就在于自己行走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之间,越来愈严重地模糊了自己的角色,甚至误认为虚拟社会的“我”比现实社会的“我”更加精彩,或者自我感觉更加有意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或者扩展,虚拟社会的“我”是现实社会的“我”的映射或镜像反映。过度偏向虚拟社会的网络场域,将会失去现实社会中的“我”,从而导致心理失衡、身体失衡、社会角色失衡,进而扰乱了人生本来的意义和价值。叔本华认为人类的苦难来自于“意志”无休止地在欲求与满足之间挣扎。他还提出“自我救赎”的三条路径,即“意志”经由“审美静观”中的暂时解脱,到“践行美德”,从而打破“个体化原理”,最后“意志”通过“禁欲”达到对自身的扬弃,使主体完成从“自然生命”向“道德生命”的转换。[27]对于大多数网民来说,自我救赎并不像叔本华所说的那么高层次,只是对自己的网络心理依赖及其所产生的一些网络行为异化而进行的自我救赎,也就是说,需要平衡自己在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心理行为关系。
第一,回归对网络工具性本质的认知。网络是实现信息传播的工具,人类互联网技术发展是众多技术进步中的一种,技术的“双刃性”在网络信息技术方面同样存在,我们既要认识到其带来的好处,也要认识清楚其带来的问题。理性认识网络的工具性本质,才能够在思想上重视对其的合理化应用,在心理上才能克服对其的依赖,在行为上才能够有效控制上网时间。无论互联网多么发达,都无法改变人的主体性和网络的工具性本质。人的主体性及其所决定的主动性,是人类发展至今仍然能够很好驾驭技术工具性的根本原因。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是由思想和行动构成的,不见诸行动的思想,只不过是人的影子;不受思想指导和推崇的行动,只不过是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躯体。”[28]广大网民要能够提升自身的信息认知素养,充分认识网络的工具性本质,理念上将其视作为工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对网络的心理依赖,才能够避免行为异化。
第二,平衡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生存。虽然现在很多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互联网,甚至很多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完成,但是,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不是游离于社会实践之外的网络活动主体。网络使人们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享受到很多便利,也需要网络帮助我们解决很多信息沟通或思想表达或知识传播等现实问题,但网络不是凌驾于现实社会生活之上的统领者,人们的现实社会生存是根本,网络社会生存是一种延伸,不能够过于依赖于网络而疏离现实。有学者认为,网络使得人的主体实践能力弱化、实践主体异化为主体和实践客体主体化。[29]前两点是可以认同的,第三点是不可能的。人永远是主体,即便被异化,也还是主体。所以,对于网民来说,要加强“自我时间管理”,力求做到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平衡,过于偏向于现实社会,会落后于互联网技术时代,无法与时俱进;过于偏向于网络社会,会异化为网络技术的附庸,产生病态心理或行为。
第三,突破“信息茧房”实现全面发展。凯斯·桑斯坦曾经论述了“个人日报(daily me)”现象,并提出“信息茧房”概念,认为如果每个人只关心自己感兴趣的信息,那么就会与其他的信息隔绝,成为信息自我作茧。[30]现代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完全可以做到针对每一位网民的信息偏好或需求特征实施细分化、精准化推送,从而使得每一位网民获得的信息都会有差异,使得网民出现“信息偏食”[29],技术使网民失去全面了解各种渠道信息的选择机会,进一步扩大了社会阶层的信息鸿沟,影响了网民的全面发展。社会的不公平往往表现为信息的不对称,网民的网络依赖和“信息偏食”,再加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选择性信息推送,将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对称性。网民们仅仅依赖网络场域的信息是不够的,要有意识扩展信息来源,多参与现实社会的信息搜寻和人际沟通,扩展信息来源渠道和认知空间,主动寻求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强化网络场域网民自我道德修养。正是因为网络场域的匿名性和非当面沟通,网络暴力现象层出不穷。“虚拟交往的匿名性必然导致交往过程的隐蔽性。隐蔽性引发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现实中以身份为依托的交往所形成的责任和道德规范容易在虚拟交往中失去作用。”[31]网络场域也是一个社会,虽然是虚拟社会,也要有道德修养和讲求道德责任,网民素质的自我提升是当前网络场域的重大难点。但是应该看到,总体上看,网民网络场域的道德水准是由现实社会成员道德水准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社会里的全面教育,有利于提升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也会改善网络场域里网民的道德修养水准[32]。中国网民众多,社会阶层差异很大,个人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相关法制完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持续深入,应该相信网民会自觉遵守上网道德规范。从根本上看,现实社会中的人自身素养的提升,才会实现网络场域里道德行为的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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