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登国
(聊城大学文学院,252059,山东)
《国语》以国为别,先后存录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共243则“语”料。[1]各国“语”料之间差别很大:在数量上,有的多至数十则,如《晋语》达92则,有的仅一则,如《郑语》;在内容上,或记时人之言,或叙前世成败之事,长短不一;在风格上,或深厚浑朴,或尖颖恣放,因此呈现出体例不一、类型多样、驳杂不纯的特征。清代以来的许多书目如《四库全书总目》《郑堂读书记》(周中孚撰)、《汉学堂丛书》(黄奭撰)、《中国善本书提要》(王重民撰)等,都将《国语》归入史部“杂史类”。不过,《国语》之“杂”,是就其各国“语”料之间表现形态和思想内容风格的差异性而言的,这并不意味着《国语》“语”料在整体编排上也是随意堆积、混乱无序的。事实上,仔细考察《国语》八国“语”料之间及各国内部“语”料的先后次序、分类布局,则会发现,《国语》众“语”料之间是井然有序、浑然一体的,有着编者的独特选排原则和目的。弄清这一点,也为考察《国语》的成书及编者问题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视角。
对于《国语》中周王朝和其他七个诸侯国之间的排列次序,许多学者早就敏锐地指出蕴含其中的编纂意图。清人董增龄认为这种排序是基于诸侯国与周王室关系之远近及贡献之大小的考量,他说:“《国语》首以周,殿以越。周何以称国?穆王时周道始衰,……号令止行于畿内,而为天下共主,故首列焉;次鲁,重周公之后,秉礼之邦也;次齐,美桓公一匡之烈也;次晋,见其主盟十一世,有夹辅之勋,且文公之伯继乎桓也;次郑,郑出厉王,与诸姬为近,又与晋同定王室也;次楚次吴,以其为重黎之后,泰伯之裔,不使其迹之湮没弗彰也;终之以越,见闽蛮强而中原无伯主。”[2]白寿彝先生认为《国语》八国的这种编排次序是按照周与鲁齐晋郑的关系、诸夏与蛮夷的关系来安排的。他解释说:“全书二十一卷,首列周语三卷,这还是从宗周时期沿袭下来的尊周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春秋时期虽已经是大大地动摇了,但周旧日的威望仍有一定程度上的保留而为名义上的‘共主’。次鲁语二卷,齐语一卷。这由于齐鲁是宗周建立的股肱之国,在春秋时期也还是东方大国。《国语》对于这两个股肱之国,先鲁后齐,是安排了一定次序的。次晋语九卷,郑语一卷。这是在宗周末年以后,逐渐兴起的国,是对周平王东迁尽了力量的。《国语》把夹辅平王东迁的这两个股肱之国位于宗周建立时的两个股肱之国的后边,而对于这两个后起的股肱之国,先晋后郑,也是有个一定的次序的。再次,楚语二卷,吴语一卷,越语二卷。这是所谓荆蛮之国,自当排在中原各国之后,而在三国之间也是有个兴起先后的顺序的。”[3]这种对《国语》八国次序排列的解释从总体上来说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它符合周代社会“尊尊”“亲亲”“内外”的正统观念,甚为公允。但若仔细分析,则会发现这样的解释又存在许多难以自圆之处:
若着眼于周与其他诸侯国亲疏远近的关系,作为异姓的齐国何以能够排在晋、郑姬姓国的前面?而作为姬姓的吴国则又缘何排在芈姓楚国的后面?周代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社会结构,同姓诸侯因为与王室的天然血缘联系而拥有政治优越感和优先发展权,故常被称为“兄弟之国”或“股肱之国”。
若着眼于对周王室贡献的大小,那么政绩平平、内乱不断的鲁国为何能够排在功勋赫赫的齐晋之前?而“主盟十一世,有夹辅之勋”的晋国则又缘何排在齐国之后?若考虑“文公之伯继乎桓”的称霸先后因素,那么最先称雄的郑国为何又被排在了晋国之后呢?
所以,《国语》八国先后排列次序的内在理路不能以这种粗线条的描述统而论之,而应结合自西周以来确立的严格等级制度和数百年来各国在政治舞台上的政治影响力以及《国语》编者的特定立场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首先,周代是一个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根本特征的社会,由此相应形成“尊尊”和“亲亲”两大传统精神支柱,此即《礼记·中庸》所谓“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4],而讲究等级高下和亲疏远近则是其中首要之义。《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子产的话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这表明西周诸侯的政治待遇是按照班爵的顺序、爵位的高低以及与周王室的亲疏远近来排序的。诸侯也根据各自不同的爵位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国语》中多次提到的诸侯盟会时争班争长之事便鲜明体现了他们欲据此爵位制度以尽可能达到本国利益最大化的外交心态,如《鲁语上》晋文公欲分诸侯以曹地,鲁国重馆人便建议臧文仲说:“晋不以固班,亦必亲先者,吾子不可以不速行。鲁之班长而又先,诸侯其谁望之?”《吴语》载黄池之盟,“吴晋争长未成,边遽乃至,以越乱告”,等等,都清楚地表明,班爵之义、长幼之序实是维系诸侯国之间等级有序的最为重要的精神纽带。《礼记·王制》云:“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5]《孟子·万章下》亦云:“北宫奇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一位,凡五等也。’”[6]根据周初实行的这种五等封侯爵制,《国语》八国中,除周为“天下共主”外,鲁、齐、晋为侯爵,郑为伯爵,楚、吴为子爵,越国无封爵。在这样一个等级序列中,郑国,作为“伯南”之国,被安排在鲁、齐、晋国之后,楚、吴之前,便不难理解了。据《左传》桓公六年记载,鲁国受齐国之托在安排各国受饩的先后顺序时,便是按照封爵高下,把郑国排在了后面,惹怒了郑国,遂有郎之战。《国语》编者所遵循的这种等级排序原则,也与其在“语”料选择时侧重选取那些维护君臣等级之礼的编纂动机是一致的,如《周语上》穆王征犬戎,师出无名,破坏了畿服制,祭公谋父力谏不听,结果“荒服不至”;《周语中》襄王欲以狄伐郑,并纳狄女,富辰即以“内诸夏,外夷狄”之礼谏之;《周语中》刘康公因鲁国叔孙宣子、东门子家侈奢而预言其将家亡,其根据便是“为臣必臣,为君必君”之礼;《鲁语上》宗有司以宗庙昭穆制度谏阻夏父弗忌蒸跻僖公;《齐语》记载葵丘会盟齐桓公受天子赐胙,以礼下拜,守为臣之道;《晋语四》寺人勃鞮以“君君臣臣,是谓明训”求见晋文公;《晋语八》栾氏之臣辛俞以“事君以死,事主以勤”之语对晋平公,等等。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的混乱政治现实,《国语》编者这种以诸国侯爵高下为依据的编排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力图恢复和重建上下等级有序社会秩序的良苦用心。
其次,从《国语》选取的除周、鲁以外的其他六个国家来看,它们都是在春秋政治舞台上曾经陆续称霸一时、极具影响力的诸侯国,因此,在优先考虑爵位等级的前提下,这六个国家又分别按照称霸时间先后进行排列,于是便有了齐、晋、楚、吴、越的排列次序。郑国虽然没有被列入“春秋五霸”,但郑庄公时,“处挟天子以会诸侯之地位,又纠结大齐、强鲁,进攻宋、卫、陈、蔡,甚至击败周王所率之联军,纵横一时,几于霸主”[7], 从而拉开了春秋争霸的历史序幕。而且郑国在春秋中期又是晋楚两国争霸的关键棋子,是“春秋中之枢纽也”[8],因此入选。《国语·郑语》一卷,特录史伯与郑桓公的一番对话,独具慧眼地分析、预言当时王道衰微以后,天下诸侯势力消长之趋势,如“王室将卑,戎狄必昌”;“若周衰,(楚)其必兴矣”;“姜、嬴、荆羋,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凡周存亡,不三稔矣”等,并建议桓公为保国之计,东寄孥与贿于虢、郐之地,这些预言均为此后历史事实所一一验证,不可不谓运筹帷幄,高瞻远瞩,总揽全局。
这里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主盟不若齐晋之强,地势不及秦楚之大”的“积弱之国”[9]——鲁国,为何却被排在紧邻周的位置?其实,在“郑庄小霸”之前,鲁国是当时最有影响力的诸侯国。一方面,鲁国为周公长子伯禽始封之国,不仅获得了许多其他诸侯所没有的显赫册封和殊荣:“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10],而且还被视为诸侯之长,成为与王室关系最为亲近的国家。另一方面,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鲁国也是春秋初年的一个强国。在隐公、桓公以及庄公在位这段时间里,鲁与各国交战中“只一败于齐,而四败宋,两败齐、一败卫、燕,直至齐桓公称霸前夕,鲁之国势尚甚强,不亚于齐。”[11]鲁桓公十三年(前699),鲁国与纪、郑联合,一度大败齐、宋、卫、燕四国,这都充分表明鲁国在春秋初期国势之强盛。除此以外,笔者认为,鲁国的这种独特位置也与《国语》编者左丘明身为鲁人的特定身份有关,下文将有论析。
至此,《国语》编者选录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语”料的编纂意图和排序原则已十分清晰:首先根据春秋时期诸侯各国在当时国际政治舞台上曾一度独领风骚的霸主影响力,选择这八个国家“语”料作为纂修对象,并按照其称霸时间先后进行初次排序,即应为周、鲁、郑、齐、晋、楚、吴、越;其次,根据自西周以来确立的森严的五等爵制,对这八个国家相应的爵位高下进行二次排序,于是便有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的最终排序,因此,这样的一个序列是《国语》编者参照各国“综合国力”和“尊尊”、“亲亲”的分封制度综合考量的结果,蕴含了编者辨尊卑、别内外、正名分以宗周定尊、崇德尚礼的政治理想。
由于《国语》“语”料大多没有明确的时间记载,不像《左传》事事年月具体,时间清晰,因此,《国语》易给人以凌乱、杂凑之感,清人崔述就说:“《左传》之文,年年井井,事多实录,而《国语》荒唐诬妄,自相矛盾者甚多;《左传》纪事简洁,措词也多体要,而《国语》文词支蔓,冗弱无骨。”[12]事实上,尽管《国语》各国“语”料多寡不一,风格各异,但每国“语”料却按照事件发生时间先后编排得井井有条,历历有序,俨然一编年体史书。如《周语上》自“穆王将征犬戎”至“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14则“语”料,即按照周穆王、恭王、厉王、宣王、幽王、惠王、襄王的在位时间先后排列的。据宋庠《国语补音》目录中附注云,有些版本在《晋语》一至九标题外也有标注武公、献公、襄公、厉公、悼公、昭公等晋国君主称号以表明“语”料相应时间。如果说这样的时间序列还是粗线条勾勒的话,那么我们再以《鲁语上》16则“语”料为例进行说明:
这16则“语”料原本都没有明确的时间记载,表格中每则“语”料前面的时间都是笔者据《左传》《史记》等史籍相关记载考证出来的。可以看出,除第10、16两则材料无法确定具体年代外,其它14则材料自公元前684年至前573年均按照事件发生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次序井然,有条不紊,清晰地表明了《国语》语料间的编年性质。《鲁语下》22则材料也接续《鲁语上》时间自公元前569年“叔孙穆子论宴享之乐”至公元前483年“仲尼非难季康子以田赋”继续编年排列。这表明《鲁语》上、下部分原为一体,之所以分别上、下,应是后人为便于阅读或抄写而为。至于其它《语》上、下之分或一、二……之分,也是如此。其作俑者,始于宋庠,他在其《国语补音》目录后自注云:“其间唯一国有二篇或三篇者,则加上、中、下以为别。”[13]至于《晋语》一至九之数字标识,则始自清人徐元诰,他在其《国语集解》目录下也自注云:“本书不著卷弟,其目录次序胥依《补音》本,唯于晋语诸篇每加数字别之,便于检阅,非其旧也。”[14]
表1 《鲁语上》16则“语”料表
表格中第10、16两则未能确考时间的“语”料,可以根据《国语》的这一编年性质,能够大致确立一个时间坐标。第10则“语”料,因其前后两则“语”料都发生在公元前625年,所以可以确定“文公欲弛孟文子、郈敬子之宅”也应发生在这一年;第16则“语”料,根据其上一则“里革论君之过”发生在公元前573年,其后一则材料“叔孙穆子聘于晋”发生在公元前569年,于是可以大致断定“季文子论妾马”一事应发生在公元前573年至前569年这五年之间。
《国语》的这一编年性质,还能为判定版本校勘正误提供一定的依据,如《周语中》“富辰谏襄王以狄伐郑及以狄女为后”章,首句“襄王十三年,郑人伐滑”,“公序本”、“明道本”及韦昭注皆作“十三年”,但清人汪远孙据《左传》载有襄王十三年和十七年两次郑伐滑之事而断定此处应为“襄王十七年”,徐元诰《国语集解》据以改正。但因周襄王十七年为公元前634年,这与上一则“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前649)和下一则“襄王拒晋文公请隧”(前635)不能形成先后编年,因此可以断定,“襄王十三年”(前638)就是《国语》原本的材料,《国语》编者将其编年于此,也正以此年为据。
由于《国语》中的“语”料大多没有明确的时间记载,因此学者们一般认为《国语》旨在“明德”,并不在意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但事实上,《国语》不仅每一国“语”料前后都是按时间先后排列,全书243则“语”料,自《周语上》“祭公谏穆王征犬戎”首则“语”料直至《越语下》“范蠡乘轻舟以浮于五湖”最后一则“语”料也都是按编年先后依次排列的。《国语》的这一编年性质也启示我们:《国语》中的这些“语”料原应与《左传》一样有着明确的时间记载,后来编者在纂修时因侧重在“语”料“务用明德于民”的教化性质而淡化或模糊了时间概念,《国语》现存“语”料中存留的零星时间记载,大概即为这些“语”料原初的存在形态。
《国语》各国“语”料在总体上遵循编年排序的前提下,还尽量做到将同一人物或同一事件相关的“语”料编排在一起,属辞比事,以类相从,开后世史书人物传记或纪事本末体之先河。
首先,《国语》240余则“语”料中,有许多“语”料便是以某一特定人物为中心进行集中编排的。如《周语》中有关单襄公的四则预言材料,分别记载了单襄公论陈“必亡”、论郤至“不可久”、论“晋将有乱”、论晋周“将得晋国”,言辞笃厚中肯,分析透彻精到,而且所论皆为事后一一验证,活脱脱将一个见微知著、料事如神、饱含忧患意识的谋臣形象刻划出来,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除因编年需要,第一则材料后面穿插了另外两则材料,其余三则材料都集中编排在了一起。又如《鲁语下》较为突出的有关公父文伯之母的八则材料,全部汇纂在一起,分别从不同事件、不同角度对这一女性进行多方位地摹写和表现,集中突显了一位教子有方、深明大义、通情达礼的智慧女性形象。而且,其中后面四则“语”料所附孔子对公父文伯之母的评论又与紧接而来的有关孔子三则“语”料“仲尼论大骨”“仲尼论楛矢”“仲尼非难季康子以田赋”交接起来,起承得当,巧妙自然。它如《齐语》中管仲的“语”料、《晋语》中申生、郭偃、晋文公、范文子、晋悼公、叔向的“语”料、《吴语》中申胥的“语”料、《越语》中范蠡的“语”料等等,都是如此。这种类似集锦式的人物片断,虽然缺少事件之间的连贯性和情节性,但无意之中已多向度、多视角地刻划了众多个性鲜明的历史人物形象,初具后世传记文学的雏形。尤其是为文史学家所津津乐道的晋文公形象,通过《国语》《左传》空前的笔力与篇幅将其个人经历及称霸过程抒写得如此跌宕起伏、摇曳多姿、生动完整,实属少见。
其次,《国语》虽然载录了大量的人物之“语”,但这些“语”料类型不一,形式多样,俞志慧先生按其表达方式,从总体上分为重在记言和重在记事两类,分别称之为“言类之语”和“事类之语”。其中,“事类之语”主要指那些围绕某一特定历史事件进行精心选裁,工巧布局,具有明显历史故事特色的语料。[15]如《晋语一》集中围绕“骊姬之乱”这一中心,先后择取“史苏、郭偃论晋将及难”、“史苏论骊姬必乱晋”“里克、丕郑、荀息论晋献公废太子立奚齐”“郤叔虎谏伐翟”“优施教骊姬远太子”“士蒍谏献公以太子从军”“优施教骊姬谮申生”“申生伐东山”“骊姬谮杀太子申生”等九则“语”料,如连珠贯串,将这一事件的起因、经过及结果生动曲折地叙述出来,环环相扣,逐次展开,原始要终,首尾完整。此外,如《晋语三》“惠公归国”事、《晋语四》“重耳之亡”事、《晋语七》“悼公复霸”事、《吴语》“夫差争霸”事、《越语》“勾践灭吴”事等等,都属此类。这种以事类为主、以纪年为辅而进行的原始要终的史料纂修体式,实开后世史书纪事本末体之先河。南宋朱熹在称赞袁枢《通鉴纪事本末》便于学者检阅的同时,也将此纪事本末体视为“《国语》之流”。[16]
至于《国语》一书的最终编定者,自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中两次提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以后,这一观点陆续被历代学者所接受,如班固、王充、韦昭、孔晁、刘知几、司马光、晁公武、王世贞、章太炎等,成为学界占主流的观点。自宋代以后,虽有学者对此观点提出异议,否定左丘明之说,甚至近代一度与《左传》作者问题引起过激烈争论,但因未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多为推测之论,并未能推翻旧说。台北学者张以仁先生曾著文专就这些异说之根据予以一一详细驳正,理直气壮,旧说愈坚。[17]这里,通过对《国语》编纂原则的具体考察,从另一个侧面进一步印证了“左丘明说”这一传统观点:
鲁国被安排在紧次于周的位置,除了上述与其自身的政治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以外,也与编者左丘明“鲁君子”的特定身份有着密切关系。据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序》,左丘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18],这里的“孔子史记”应指鲁《春秋》,表明左丘明编纂《左传》是以鲁《春秋》为主,以鲁国为本位,这与《孔子世家》载孔子作《春秋》“据鲁,亲周,故殷”[19]的立场是一致的。因此,左丘明编纂《国语》时“尊鲁”于诸霸国之前,洋溢着“秉礼之邦”的优越感,便不难理解了。司马迁修《史记》,也是以《春秋》为典范,自觉担当起史书应有的“善善恶恶”的政治功能,因此,《十二诸侯年表》中的十二诸侯先后次序基本沿用了《国语》的这一排序,也体现了其强烈的崇鲁倾向。
《国语》各国之“语”皆按年月编年、井然有序的事实,也进一步表明《国语》最终成于一人之手,左丘明“采录前世穆王以来,下讫鲁悼智伯之诛,以为《国语》”[20]之说,洵然不诬。有学者根据《国语》的记事时间下限至公元前453年“晋阳之围”及《晋语九》出现的卒于公元前425年的“赵襄子”之谥,断定与孔子同时代的左丘明不会活至此时而编书。如宋代郑樵在《六经奥论》中说:“自获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使丘明与孔子同时,不应孔子既没七十八年之后,丘明仍能著书。”[21]程端学、尤侗、朱熹等人也表达了类似意见。对此,张以仁先生重新推算孔子之卒年至赵襄子之卒年,期间不过五十四年,并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所附《诸子生卒年约数》表统计所得,推论左丘明活到70乃至80余岁,并不奇特,能够在晚年完成《左氏春秋》和《国语》的编撰。[22]
按照古书通例,受多种条件的限制,先秦古书在编次成书之前大多单篇流行,分合无定,如《尚书》、大小戴《礼记》《战国策》等。《国语》也是如此,《晋书·束皙传》所载魏襄王墓中所藏的“《国语》三篇”[23]、1987年湖南慈利战国竹简中的《吴语》佚文[24],即为明证。及至左丘明,乃在汇集此类材料基础之上,进行了编辑加工,编成《国语》。后来晋代的孔衍也曾搜集春秋战国时期的材料,编辑了《春秋时国语》和《春秋后国语》,曾自比于左丘明,可以想见《国语》的成书也与此相仿。因此,笔者认为,在未有铁证推翻旧说之前,维持原有观点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西汉之世,去古未远,以马迁之学识,之史才,之史德,两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必非妄语。
《国语》作为一部载录西周至春秋时期诸侯各国“嘉言善语”的议论总集,在看似松散、驳杂的组织形式背后却有着独特的谨严编排原则:在选录的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的排列次序中,隐含了编者综合考量各国政治影响力和西周以来严格的五等爵制以重构等级有序社会的良苦用心;《国语》243则“语”料之间,自始至终按照事件发生时间先后顺序编排,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具有明显的编年性质;《国语》编者在编排“语”料时,已充分考虑到以类相从的原则,或以同一人物为中心,或以同一事件为中心进行属辞比事,排列组合,开后世史书人物传记或纪事本末体之先河。而这也进一步表明《国语》最终成于一人之手,在没有确凿证据出现之前,不能轻易否定传统左丘明之说。因此,任何形式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丰富的内容,沿着这一思路去重新审视《诗经》十五国风、《战国策》十二国别、《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的编排原则,或许也会对深入理解编者的编纂动机和用世意图有一定的帮助和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