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及强化措施思考

2021-02-23 22:36李君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41期
关键词:法务管理现状管理问题

李君

摘要:我国现行民营企业之所以会在近些年获得成功和发展进步,其中离不开时代发展的机遇性和偶发性。我国的民营企业发展实现了从小规模到逐渐壮大,从弱逐渐到强的渐进过程,获得了非常可观的发展成果,在为国家稳定经济发展、促进经济体制创新、增加社会就业岗位以及进一步改善社会民生水平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价值和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其过度关注经济效益和利润空间导致很多民营企业对法务合规等相关问题始终不够重视,甚至完全忽略法务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法务管理工作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是无法替代的重要资源,需要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其进行合理地利用,加强对法务管理的关注和重视,致力于解决企业的法务问题,才能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发展先机,实现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民营企业;法务;管理现状;管理问题;管理措施

引言:

科学合理的法务管理工作现阶段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得较为成熟,也逐渐成为西方企业发展过程中无法缺少的核心重要组件。相较来说,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法务管理工作上还存在非常多的缺陷和不足,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在思想认知和管理意识上较为薄弱,整体的企业法务管理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我国现行民营企业法务管理工作在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之下,包括市场经济制度、行业发展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種内在因素的影响,包括企业的行业发展性质、企业股东机构以及战略发展目标等等,想要提升其法务管理水平仍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

一、民营企业法务管理现状

(一)法务工作的“形式化”

我国现行民营企业在法务管理工作上,其内部职能机构设置较为尴尬,处于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不管是在常规化工作的落实还是其价值和作用的发挥,都会受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高层管理人法律法规意识的限制,包括企业对于法务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也会对其造成限制,致使很多企业的内部的法务管理和监察工作流于形式,过度表面化。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民营惬意法务工作都是充当业务工作的附属品,没有实际权力,尤其没有一票否决权,也无法对企业的各项及经营和业务活动进行约束,其常规职能下需要履行的工作业务就是对法律文书进行管理,同时在法务部门也暂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从整体上来看,法务管理工作在民营企业内部扮演的就是非专业性的传达工具,通常只需要将内部业务活动发送给专业律师进行审核,社会律师审核之后,法务部门没有进行再度的核查,或者只是简单地对其进行审阅就直接进行使用。实际上,企业内部的法务管理部门企业最大的价值和优势就在于,能够对企业的发展目标有更加深入的认知,对其具备更加全方位的掌握, 能够在企业的发展和战略目标落实过程中,为其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文书,在进一步推动业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通过和业务活动之间的深度融合,达成监督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职能和权利两者之间的适配,民营企业的法务管理工作无法和领导以及管理人员达成平权,也就无法提及监督企业的经营业务活动、最高领导人,对于下属部门的经济活动也无法展开细致的监管,无法为企业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也就无法达成优化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目标。

(二)职能认知的“边缘化”

近些年来,我国各大院校培养出了很多优质的法律人才,社会中也有很多有经验的律师,但是这些法律人才却无法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其价值和作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些民营企业家暂时还没有真正的意识到,企业法务管理的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也没有掌握企业的法务部门若是想要真正的展现出其价值和作用,不能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扮演附属品,更加不可以将其职能和管理范围设置得太窄。很多企业在法务管理工作上暂时还未形成正确的思想认知,相较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来说,法务部门显得归于边缘化。很多民营企业家认为,自己就是小企业,设置单独的法务部门、建立完善的法务管理制度那是央企、国企该干的事,自己的任务是提升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或者个别中小民营企业即便是设置了法务管理换部门,也没有正确认知法务管理工作,导致法务管理的价值和优势被严重忽略,从侧面促使企业业务活动无法提升经济效益、扩大利润空间。我国很多民营企业之所以会出现经营失败、破产倒闭等现象,似乎都和忽略法务管理、不重视其价值和优势有关:在调查时不够尽职尽责,不了解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上盲目的进行决策,包括在业务活动的前期法律论证时期,一直到后期交割阶段的调查工作等等,都只是简单地走流程,将工作重点放在形式化的表面工作上,带着既定目标去展开法律调查,根据项目的已知需求去对投资进行测算,最终获得的只有失败,然而这样的企业经营悲剧仍在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中不断上演。

(三)部门存在的“独立化” 沟通交流的“孤岛化”

部分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无法形成和内部其他部门的良性互动,导致法务管理和其他工作独立存在,无法针对不同部门存在的不同法律风险进行监管,对于其中不易发现的隐藏风险也无法进行精准地预防。民营企业在发展和经营过程中,其法律风险往往是遍布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的,例如企业的经营投资风险、人事管理风险、经营安全风险等等。但是在法务管理的实践工作中,法务管理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不够畅通,暂无精准的融合沟通着力点,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隐藏在不同部门的风险因素,常常都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做事后补救,这样一来,导致法务管理部门无法事先精准的管控各种财务风险,也无法展现出其价值和优势。

二、民营企业法务管理现状的原因

(一)环境因素

伴随着我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征,致使我国国内民营企业的市场格局出现了非常大的转变,企业需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太多的未知因素以及强大的竞争对手和不断更新的行业技术这些综合性的风险因素,致使没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需要面对太多的不确定性。为了能够在这样综合性的风险因素以及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求得生存,并获得稳定发展没有结束的需要,对整个国际市场进行深入分析,了解竞争对手的经营水平,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还需要加强企业内部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水平。例如对于一些跨国的民营企业来说,需要掌握不同国家在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液晶环境上的特殊性需要,让企业内部的法务们提前掌握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国际交易规则提前进行当地的法务尽职调查,并了解合作伙伴的发展背景,避免由于决策失误,而导致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工作内容都需要基于企业整体的战略发展目标,法务管理部门也不例外,企业每一次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都会对内部的法务管理工作带来影响,若是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走向国际化,法务部门的工作就需要加强对海外投资风险的深入研究,若是企业发展逐渐将的知识产权的方向进行转化,法务管理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以及专利等相关方向上的产业布局,而弱势企业发展,向着品牌战略的方向进行转化。法务管理就需要科学合理地通过商标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品牌建设,弱势企业向着成本战略的方向进行转化法,法务管理工作就需要通过科学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企业的溢价水平。

对于经营水平不达标的民营企业来说,一定不会设置单独的法务管理部门,而若是经验个方面进行发展指标都较为良好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具备一个专业化的法务管理团队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出谋划策,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核心要素,就是对内部权利进行科学合理的再分配,并保持各项权利之间的制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机制,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能够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运营水平,促使盈利始终保持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内,法务管理和企业的内部治理,有着无法分割的重要联系,能够通过企业在法律上的专业技术为企业股东和董事会分配合理的职权,通过权力和权利之间的互相制衡,从根源上解决企业在战略发展以及决策制定上的问题,实现科学化的发展之路,同时能够为企业的没相中那间决策提供在法律上的专业意见,有效抑制在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因素,确保企业能够实现安全经营。

三、民营企业法务管理改进路径

(一)法务部门的定位提升

在全球范围内都具备这样的思想认知: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应该等同于管理层的管理权利,由此也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重视,因此我国现代民营企业也应该主动思考并付出改革行动。企业内部的法务管理部门,尤其是其中的法律总顾问,应该直接转变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人员和制定人员,这样才能够确保。总法律顾问的存在对于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展开顶层设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能够起到良好的内部监督和辅助作用,有效预防企业内部领导层以及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对于传统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来说,在现阶段的经济形势下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若是只将总法律顾问一个人放置在企业的领导层和决策层还远远不足,需要将企業内部的整个法务部门重新定位。

对于世界知名的微软公司来说,其设置了单独的法务部门,同时使用垂直化的管理模式,并为其提供单独的财务资源供给,确保法务部门的日常工作不会受到其他部门的约束和限制,这也是微软公司法务管理工作能够展现出价值和作用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民营企业也可以借鉴这一做法,明确法务管理工作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样重要,这样才能够将法治思维与企业的经营发展融为一体,展现出法务管理工作的本质和职能。

(二)法务人员职能的扩张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内部治理工作已经不是传统单一的内部管理,民营企业是保障我国国家经济能够稳定运行、实现经济增长、促使民生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经济体系,不能够再沿用传统的内部治理模式。通过借鉴美国建设特别合规协调员等相关制度,我国的民营企业法务工作在职能设置范围上也应该有一个全新的认知。政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民营企业的内部治理之间存在着法律和规章制度之间的交叉互溶,其中涵盖了我国的国家经济法律以及企业内部的私法规定,因此,就需要专业化的沟通人才,要求企业掌握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了解明企业在内部管理工作上的创新理念,作为两者之间的沟通桥梁。这就意味着需要对民营企业内部的法务管理工作人员在职能上进行进一步的扩张,不能够将其在局限在企业内部的相关治理工作中,还需要确保其能够担任外部公法职能。这也就意味着,现阶段民营企业在法务定位上需要得到全方位的提升,也是其后续的必然发展趋势。而从立法角度上来对其进行分析,企业的法务制度落实,能够促使法务管理工作人员职能更加完整,促进公法和私法两者之间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经济实现稳定建设。实际上,民营企业的法务部门在协调公法和私法的过程中,其协调内容将会融入各项工作环节,但是由于个别民营企业对于法务管理工作的思想认知存在缺陷,忽略了这一重要功能。因此在后期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将这一点作为法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发展方向。

(三)改变管理模式:更新管理思维,对接大数据时代、智能化时代

作为现代化的民营企业,不管是外部的经济形态还是内部的管理手段,都在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各种线上营销、电商等对传统民营企业的市场格局不断冲击,因此相关的法务管理部门也需要真正地做到推陈出新,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有效辨别这些业务活动以及线上交易的法律风险,并将其转化为企业能够盈利的切入点,这也是现阶段民营企业法律人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在现阶段的市场背景下,可以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价值和优势,促使企业的法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帮助企业创建出一种将数据思考以及数据分析作为辅助企业经营决策的管理体系。因此法务管理人员应该转变传统的管理思维,通过法律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如印控仪、广告审核宝等创新型的管理模式,确保企业的各项商业决策始终能够保持其高度的战略性和发展性。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在法务管理工作的职能设置以及工作内容上并不是永远不变的,科学合理的法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发展无疑是无法缺少的重要资源,因此需要企业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其重视,并合理利用,通过进一步优化法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提升在整个内部治理组织中的地位,加强对法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以及各种大数据技术的有效使用,才帮助我国民营企业抢占市场发展先机,让企业进入良性的经济循环模式,也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常芸,张小虎.企业治理视域下的企业法务目标定位研究[J].广西政法务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36(02):111-117.

[2]王梓人.简述民营企业法务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J].法制博览,2020(13):166-168.

[3]张优良.企业法务管理的定位探讨[J].法制博览,2020(10):239-240.

[4]沈家洪. 论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的构建[D].厦门大学,2017.

[5]黄成节.企业法务管理的现状以及未来展望[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5(26):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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