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金融科技发展迅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存储、区块链等许多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得传统金融业务贴上了“数字化”的标签。金融科技的出现和成长,成为金融创新的一个新动力,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改善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状况。然而,金融科技也存在不少问题,既有自身所面临的一些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也有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因此而面临的一些风险和陷阱。金融监管应当在传统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改进,转变思路,发展新监管技术,以便使金融科技企业更好地服务社会,保障金融消费者利益。
关键词:金融科技企业;监管;思考
引言
随着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金融产业融合不断加深,金融科技模式应运而生。在经济新常态及疫情冲击背景下,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为金融产业创新和经济的再次腾飞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动能。金融科技的发展与广泛应用推動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移动化、线上化与智能化发展,并以此为基础衍生出了许多新的金融业务模式与经营方法。但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下,金融科技又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且新型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更大,对金融科技监管提出了更多要求。
1金融科技伦理的内涵界定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它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融资租赁、保险、互联网金融等方面,通过影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来实现金融产业整体效率的提升。究其本质,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并未改变传统金融的资金中介地位,而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增加规模经济效应等途径重塑金融业格局。近年来的科技变革持续推动新一轮金融业创新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共同参与、主导,涉及金融产业链的各环节,大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优化缩短了金融服务流程,具有“全局性”影响。有序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助力数字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金融科技活动参与者的通力合作。在这一进程中,各参与主体的伦理素养水平是内源性的重要影响因素。鉴于金融科技的核心是科技,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基础设施服务,因而“金融科技伦理”可理解为科技伦理问题在金融领域中的交互延伸,或者是在数字化视角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发展的传统金融伦理问题的制度演进。
2金融科技企业的问题
2.1科技加剧风险
首先运用互联网科技之后,互联网容易遭受到的一些风险和攻击,金融科技企业也容易遭受到,比如不法黑客对客户信息的盗取和篡改、对资金的盗取和划转等。其次网络上存在的一些不安全的信息和病毒也会成为潜在的风险,给消费者的账户造成损失。对于安全系统的完善,需要投入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比较大。其中也包括遭受损失后的漏洞修复和全面检查,这些不定的成本耗费本身也是一个风险。当然也存在一定的操作技术风险。金融科技企业与普通的金融中介相比,对技术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因此线上业务操作培训和安全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2.2企业融资管理能力不足
运营发展规模较小的企业普遍存在信息收集及分析不到位的情况,因此无法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形成清晰明确的判断,为后期的融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可能会对企业的资信造成影响,使得银行的坏账率提高,从而导致银行普遍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由此可见,企业融资管理能力不足会导致融资约束问题。此外,如果企业没有聘请专门的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核算业务,就会出现会计信息披露不到位情况,使得银行无法通过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实际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难以获得较大数额的贷款。
3金融科技企业监管的建议
3.1完善科技相关立法
由于金融科技企业所采用的技术较为新兴,且更新换代速度快,因此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此时数据安全的合规性就显得尤为重要。2021年6月10日,我国的第一部保障数据安全的《数据安全法》正式出台,并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数据安全法》坚持数据安全和数据开发利用并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这对于掌握大量用户数据的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督促金融科技企业对数据的进行分类分级,提高数据传输和加工过程中的效率和安全性。
3.2创建金融科技产业园,采取试验监管方式检
验监管体系运行效果随着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了金融科技试验监管区域,即“监管沙盒”。但目前,仅有北京、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成都、广州及雄安新区9个地区开展了“监管沙盒”试点工作,与我国金融科技发展需求相比远远不足。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协作,以达到金融科技产业合规发展目标。具体而言:第一,在政府层面方面,需要立足于本地经济发展特征,明确金融科技产业园定位,避免盲目跟风发展,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创建具有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金融科技产业园;第二,在企业层面方面,加强内部合规建设,处理好创新与监管关系,坚守法律红线与底线,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3.3发展网络高新技术,培养金融科技人才
金融科技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了数据加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等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保护层会逐渐削弱,因此需要不断的技术升级和完善来对这层保护进一步地加固。首先金融科技企业自身要大力加强技术创新,比如尽快将生物识别技术(包括签名识别技术、指纹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等)投入到安全系统中,为客户进行交易的时候提供保障。要增强网络防御系统,有效抵抗恶意攻击、非法攻击,并在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的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
结束语
金融科技企业目前既存在传统金融中介机构普遍都有的信用、操作等风险,又有科技所带来的一些如信息安全风险这样的新风险,此外,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机制也尚未健全。这要求在金融监管方面还需加大功夫,不能简单沿用传统金融监管的老套路,需完善和创新法律、技术、制度等方面,对金融科技企业这一新兴金融主体给予全面有效的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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