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风格形成的主客观因素

2021-02-22 07:02徐菁婕
艺术评鉴 2021年1期
关键词:音乐表演

徐菁婕

摘要: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风格主要受到表演者个性、主观能动性、后天努力等因素影响。为取得良好的音乐表演效果,不仅需音乐表演人员不断丰富自身生活阅历、增强艺术表现才能与审美意识,更需融合当前文化积淀、时代烙印等特征,形成更加独特鲜明的音乐表演风格。本文就基于此,分析形成音乐表演风格的主观与客观因素,提出形成个人音乐表演风格的具体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音乐表演  风格形成  主客观因素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1-0024-04

音乐表演风格的形成与影响因素多种多样,不同因素之间存在着繁杂的关联。为深入分析出音乐表演风格形成的主客观因素,在增强音乐表演效果、提升音乐表演人员专业水平等方面发挥出重要指导作用,需要从表演者个人与社会发展等两方面入手,细致分析音乐表演风格形成要点,形成更加完善科学的音乐表演风格培养模式。

一、概述音乐表演风格

(一)音乐表演风格概念

音乐是一种集合声音、表演等形式的艺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创造出良好的审美效果。音乐表演建立在音乐创造、音乐表演、音乐键上三个维度,通过表演优秀音乐作品,推动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音乐表演能够使文字形式类的乐谱转化成声音展现给大众,让大众在欣赏音乐表演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作曲人精神寓意与思想情怀。

音乐表演风格是音乐艺术作品个性的体现,可以使音乐表演在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精神内涵等方面区别于其他表演形式,确保作品呈现方法具备独特性。音乐表演风格在创作手法、表现形式、审美思想等方面会受到表演者主观意识影响,使音乐表演能够深刻体现出表演者的内心世界。对于同一事物与音乐作品,不同表演者所带来的作品会呈现出各异的表演风格。黑格尔曾经对此种现象进行了较为完整的诠释,他认为表演风格是音乐表演者内在气质的体现,主要通过外在音乐表现形式展现出与其他表演者的不同之处。能够影响到音乐表演艺术风格的因素主要分为客观与主观两方面,如音乐作品题材选择独立新颖、思想主题传达深入、音乐表演期间具有创造性思维等。

音乐表演风格能够从根本上增强音乐作品感染力,确保欣赏者能够体会到作品创作家的思想感情与审美情趣,最终实现欣赏者、表演者、创作者之间的情感共鸣,使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均达到完美配合。因此研究音乐表演风格的形成因素,对促进音乐表演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音乐表演风格表现

音乐表演形式主要就是通过实践的方式,将音乐作品中的情绪展现出来,使欣赏者能夠深刻感受到创作者用意。因此在音乐表演风格展现过程中,需要音乐表演者具有较为专业的表现能力,坚守音乐表演基本规律,获得更加成功的表演效果。其中,音乐表演风格主要表现在将真实与创新相结合、将传统与潮流相结合等方面。

第一,将真实性与创造性相结合。音乐表演中的乐谱主要以音符、休止符、速度力度符号等组成。创作者的有些符号展现出创作意图。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需要揣摩创作者意图,并将这些意图应用更加合理的手段表现出来;

第二,传统性与潮流性相结合。在音乐表演过程中,时代因素与社会发展现状可直接影响到音乐作品的艺术风格,因此需要艺术作品不仅能够展现出作曲家个人意图,还需要兼顾时代特征。举例而言,古典主义时期音乐以主调风格为主,重点关注音乐作品形式、结构、旋律与思想;浪漫主义时期音乐更加关注个性、主观意识表达。至20世纪后期,流行音乐发展速度极快,音乐作品风格迥异,对音乐表演者个性以及表演风格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音乐表演风格形成的主观因素

(一)音乐表演者气质与性格

受到表演者成长经历、学习效果等因素影响,其自身的气质与性格存在较大差异,对音乐作品的展现各不相同。

音乐表演者个人气质可以直观展现出其生活意境以及基本活动思想,能够影响到其今后音乐作品的展现以及风格。气质是一个人神经系统活动最基本的特征,此种特征深深烙印在人类的行为举止,并对其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表演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气质,学会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出先天气质优势,使表演作品朝向更加高层次升华。同时,在选择音乐表演作品时,也需要结合自身气质特长,选择适宜的音乐作品,以便形成自身音乐表演风格。

音乐表演者性格可反映出人的心理特征。通常情况下,性格开朗的表演者,其带来的表演风格更加粗犷豪放;性格内敛谨慎的表演者,其表演风格都呈现工整精细的特征;温柔恬静的表演者,表演风格多温婉平和。表演者气质与性格特征存在密切关联,二者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气质会给表演者性格打下深深烙印,性格则会影响到音乐作品呈现的最终效果。

(二)表演者生活阅历

歌曲类音乐表演形式主要就是将文学与音乐结合在一起。现阶段音乐作品内容丰富、题材广泛。为驾驭更多风格的音乐作品,表演者需要不断增加自身生活阅历,培养自己对不同风格音乐作品的理解力与感悟力。由于音乐作品主要诞生于创造者思想情感与对周边事物的认知,因此表演者需要通过不断丰富个人阅历,减少与创作者之间事物感受的差距,确保音乐表演风格能够遵循创作者的真实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丰富表演者的生活阅历并不是要求表演者与创作者有共同的体验,此种过于偏激的想法也不符合艺术创造规律。为深刻展现出音乐作品艺术风格,需要表演者能够依照自身情绪记忆与经验体会、借鉴作品中所表达出的情绪,通过别人的阐述与自己想象体验音乐作品中展现出的情感。

(三)表演者文化修养

音乐表演者需要具备较高的艺术品位与较为全面的文化修养,在实际学习过程中,不仅要重点关注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不断扩充自身文化知识底蕴,形成更加丰富的艺术修养内涵。音乐作品与人的品格及修养存在密切关联,为展现出音乐作品风格,需要音乐表演形式了解该作品诞生的时期特征、地域文化、民族风俗等,对作品周围文化因素了解越多,所展现出的音乐表演风格就更加精准。

注重在音乐表演过程中分析创作者初衷,深入研究创作者创作时的思想情感,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建立与创作者之间的情绪纽带。部分音乐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过于注重表演技巧的练习,没有阅读关于音乐作品的相关书籍,导致自身文化修养处于有待提升阶段,无法形成较为显著的表演艺术风格。

(四)表演者艺术才能

音乐表演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创造活动,音乐表演艺术效果会受到各类因素影响,但最重要的是表演者自身艺术才能。音乐表演风格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表演者在表演的道路中不断探索,取得自我突破,最终形成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音乐表演风格不可通过模仿获得,而是需要表演者通过辛勤练习创造得来。

因此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不仅需充分认知到自身天赋,还需要不断培养与挖掘出自我艺术才能及艺术潜力,加强音乐表演学习,打好音乐表演专业根基,切实提升自身艺术才能。用艺术个性感受周围生活之美,并基于艺术语言展现自己的思想情感,赋予音乐作品新生命力,诞生出独特的艺术表演风格形式。

(五)表演者审美意识

表演者审美意识也是音乐表演艺术风格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音乐表演是创造审美场景的过程,也是欣赏者深刻体会音乐作品的重要形式。只有表演者在日常练习过程中不断发挥出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投入到日常练习与创造过程中,才能够稳定增强自身审美意识。

审美意识可直接展现出表演者的价格趋向特征,直接影响表演工作的积极性与稳定性。个人意识也可决定作品表现与创造形式,甚至会影响到表演者日后的发展。举例而言,钢琴诗人肖邦没有遵循朋友意见写歌剧与交响曲,而是遵从了个人意识,依旧坚持钢琴曲创造,最终获得了显著成就。

事物变化主要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带来,表演者艺术表演形式还是需要取决于个人意识、生活阅历、艺术才能等方面。因此为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需要表演者不断充实自己,增强自己审美能力与艺术才能,依靠主观因素激发出个人潜力。要求音乐表演者应当形成正确的艺术观,明确自身对艺术审美的态度与偏好。当前艺术表演风格多种多样,在进行表演风格的摸索与学习过程中,需要依照个人审美意识进行风格上的选择与取舍,只有表演者认为此种表演形式与艺术风格具有一定价值,他才会始终坚持该种艺术风格,最终获得个人成就。

三、音乐表演风格形成的客观因素

(一)文化积淀

文化可从根本上反映出人类生活与演变规律,一个国家与地区的文化发展水平,能够直观影响到经济建设速率,同时也会影响到个人成长与发展。生活在不同文化积淀的表演者,其音乐表演风格各不相同。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历史,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文化积淀主要由儒家、道家、佛教组成。这些文化积淀深刻影响到了思想意识与行为准则。如儒家所推崇的仁、义、礼、智、信,千百年以来都影响到世人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我国音乐表演形式也受到文化积淀影响,表演者表演风格各不相同,但均能够展现出地区文化特征。虽然随着社会推移,市场经济发展更加复杂,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逐渐削弱,但对于音乐表演形式而言,文化积淀下音乐表演的思维方式、情感状态、审美意识将不会发生转变。作为音乐表演者,需要肩负起继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重任,从文化积淀中吸取养分,使音乐表演风格悠久流传。同时,为提升我国文化竞争软实力,音乐表演者应大胆吸取世界文化音乐表演成果,对此类表演成果进行中国化处理,提升欣赏者对音乐表演形式的认同感。

(二)时代印记

社会的存在取决于社会意识、社会性质、社会变化等,生活在不同时代的创作者与表演者,所面对的生活环境不同,对作品的理解力与感悟力存在较大差异。生活在当前时代的音乐表演者,受到特定社会、时代影响较大,在表演风格上会不自觉的落下时代烙印。举例而言,在新中国成立时期,广大人民终于取得了艰苦奋斗的成功,所创作出的作品如《我的祖国》等也具有鲜明的民族自豪感与认同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朝向国际化发展,外来音乐文化涌入我国,各类优秀流行音乐作品、摇滚音乐作品不断涌现,深刻体现出了当前社会的文化杂糅性。因此在揣摩音乐作品表演风格期间,需要结合该音乐作品所处的时代特征,分析该时代下人民生活环境,确保表演出的音乐作品风格能够带领欣赏者重新回到作品创作的时代。

(三)民族性格

不同民族心理与民族性格下的音乐作品表演风格各不相同,如德意志民族注重哲理思辨、法兰西民族注重个人情感、俄罗斯民族注重民族自豪感等。我国具有地广人多的特征,人民生活较为安定,创作者在创作音乐作品时具有一定的安全感,因此民族音乐表演者的风格较为安定。

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艺术表现风格各不相同。相关音乐作品均由劳动者的艺术智慧、创造才能创作而来,因此表演风格较为鲜明,在演奏形式、曲调风格、节奏速度等方面差异性较大,在展现民族音乐作品风格期间,表演者需要细致分析该民族文化背景,提炼出该民族音乐作品风格形式,确保音乐作品的呈现能够深刻体现出民族特征,形成个人表演风格。

(四)地域环境

地域环境因素可以造就不同音乐作品与音乐作品表演风格,在我国长江与黄河流域,虽然其均起源于青藏高原,但由于各自奔流至南北两方,导致我国形成了显著的南北方风格,在音乐表演形式方面也形成了较为浓重的南北方色彩。北方地区音乐表演形式多具有粗犷豪放特征,南方音乐表演形式多具有俊秀灵巧特征。高原地区音乐高亢嘹亮,平原地区音乐平缓舒展。

客观因素是形成音乐作品表演风格的重要条件,可直接影响到音乐表演风格发展方向与发展过程。在形成個人音乐表演风格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各类外部因素影响,因此需要音乐表演者能够正确看待文化积淀、时代烙印、民族性格与地域环境,充分分析此类外部因素与音乐作品风格之间的密切关联,积极应用这些外部因素,不断完善艺术风格表现形式,确保所形成的音乐表演风格能够符合音乐艺术发展规律,促进音乐表演事业长久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不仅要严格遵循表演专业技巧,保障表演效果,还需要遵循自我个性、张扬个性,形成独特风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音乐表演行业日渐成熟,竞争更加激烈。为获得更多大众认可,需要通过主观努力与后天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文化修养、艺术审美能力,使表演技巧最终能转化为表演艺术风格。同时,表演者应当认知到音乐表演发展客观环境以及客观规律,细致分析音乐表演文化积淀、时代印记、民族性格特征等,充分利用这些客观条件,形成更加成熟的音乐表演风格。

参考文献:

[1]周春红.浅谈中学音乐表演风格形成的主客观因素[J].音乐时空,2013(0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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