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启 祥
(汉中市档案馆, 陕西 汉中 723000)
山河堰是汉中久负盛名的古老水利灌溉工程,是民国以前千百年间南郑(今陕西汉中)、褒城(今陕西勉县东北)两县农业丰收的源泉。其创修于西汉,鼎盛于两宋,历元明清延续至民国前期。民国后期拦褒河修筑褒惠渠,20世纪70年代建设石门水库以后,山河堰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学术界和水利工程人员却始终没有忘怀它。20世纪80年代以降,陈显远、王复忱、曹忠德、左汤泉、冯岁平、马强、朱林枫、黄子兴等学者皆对其给予了关注、研究,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学术成果①陈显远《山河堰初考》,载汉中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汉中市志通讯》,1987年第3期;王复忱《汉中褒惠渠的前身》,载政协汉中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汉中市文史资料》第8辑,1990年12月;曹忠德《山河堰及其摩崖》,载《汉中日报》,1990年12月2日;左汤泉《话说汉中山河堰》,载《陕西农业》,1992年第6期,《山河堰的前世今生》,载《汉中日报》,2020年7月22日;冯岁平《两宋汉中山河堰的兴废及其原因》,载《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4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马强《先秦至隋唐间汉水上游地区的农业发展》,载《中国农学》,1999年第2期;朱林枫《滕天绶与汉中农业》,载政协汉中市委员会编《天汉回眸——汉中市政协文史资料》第3辑,2003年10月;黄子兴《沧桑萧何堰》,载《陕西水利》,2012年第6期。。周魁一的论文《山河堰》,对山河堰的起源与演变、工程设施和管理制度做了系统研究;左攀、潘世东的论文《明代汉水上游的水利事业与水利文化》,对山河堰有重点论述;鲁西奇、林昌丈的专著《汉中三堰:明清时期汉中地区的堰渠水利与社会变迁》,研究重点是明清时期五门堰、杨填堰、金洋堰在汉中地区水利事业和社会变迁中的地位及影响,但也论述了山河堰的历史,提出了一些新观点。2017年,山河堰、五门堰、杨填堰等3座汉中古堰跻身于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山河堰一时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不过,就其始建年代、主修者、名称来源、主堰与分水堰关系等发展演变中的诸多问题,都没有形成定论。本文试做一探讨。
山河堰拦截褒河水灌溉农田。褒河,古称褒水,又名乌龙江、黑龙江、龙江。山河堰创修之时代,原本只有西汉初一说,不过肇始者有萧何、曹参或二人合创等不同观点;2011年,厦门大学教授鲁西奇等出版《汉中三堰:明清时期汉中地区的堰渠水利与社会变迁》专著,提出五代时后汉高祖时代(时汉中隶属后蜀)之说。至此,山河堰的源起出现两说。汉初与后蜀,其间相差了一千多年,凸显了山河堰起源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西汉初之说,文献记载大约始自唐代,宋代其说始炽,历元明清直至近当代相沿。在明代汉中府同知张良知主修的《汉中府志·水利志》中,收录一首佚名唐诗:“万古萧何堰,褒斜北面南。石泾盆琢玉,川激水无蓝。星象开天汉,云龙寄斗潭。休登岩穴路,不忍见殽函。”[1]显示唐代已有“萧何堰”之名。这里的萧何堰,就是指山河堰。北宋熙宁年间知兴元府(今陕西汉中)文同有咏汉中《北城楼上》诗,诗中有句:“《图经》何壮观,故事有萧曹。”①[宋]文同《丹渊集》卷一四,钦定四库全书会要本,吉林出版集团公司(影印),2005年5月,第90页上。[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八三误此诗为唐人崔觐之作,今人陈尚君将其收入《全唐诗续拾》第26卷。文同之前汉中之“图经”,有唐人修纂的《梁州图经》和宋大中祥符年间李宗谔撰《兴元图经》,文同诗中应该指后者。但《图经》这种地方志书,不会向壁虚造,往往代代相因,而祥符图经恰恰是对前代图经的校勘补正[2]552;也就是说,《兴元图经》中的记述,可能即来自《梁州图经》。诚如此,唐代《梁州图经》中就有萧何及曹参肇创山河堰之记载;而“萧曹”修筑山河堰的“故事”当时已广泛流传。宋代,山河堰修筑于汉初频频见于文献。北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监察御史欧阳修在《司封员外郎许公行状》中说,山河堰“世传汉萧何所为”[3]267;庆历年间,褒城县令窦充《汉相国懿侯曹公庙记》曰:“按《图经》,(山河堰)即汉相国曹公参肇创也”;②[清]滕天绶主修、汉中市档案馆整理《汉南郡志》卷一八,巴蜀书社(影印),2017年5月,第445页下。明嘉靖《汉中府志》亦收有此文,但未记标题,且以窦充为骑都尉,不言时代。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利州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杨绛《重修山河堰记》记载,吴璘“首访境内浸溉之原,其大者无如汉相国曹公山河堰”[4]343下;绍熙五年(1194),南郑县令晏袤《山河堰赋》亦曰:“山河三堰,盖汉相国懿英侯曹公所肇创。”[5]442宋代,特别是北宋即有的萧何或曹参创修山河堰之记载,很可能出自唐五代,因为历史传说进入文献,只会滞后于传说本身。此后,明清两代之汉中、南郑、褒城府县志,莫不因袭成说,或曰萧何所创,或曰曹参所修,或曰始于萧何、成于曹参,不一而足。
汉初说尽管由来已久,但却存在3个疑点:一则《史记》《汉书》萧何、曹参的传记中没有相应记载,二则究系萧何或曹参所为没有定说,三则唐代之前未见于史籍。清嘉庆年间汉中知府严如熤曾就这些疑点论述说:“高祖汉元年四月至汉中,七月即由故道出取三秦③此处“七月还定三秦”和后文所引阎苍舒《重修山河堰记》中“五月还定三秦”之说,于时间均系采用《汉书》的错误记载,应以《史记》的八月为正。见[清]梁玉绳撰、贺次君点校《史记志疑》卷六,中华书局,1981年4月,第222页。,是时曹平阳侯从征。而酂侯于三秦既定,即以丞相镇抚关中,其在汉南,为时无几。……虽酂侯元勋才大,恐亦仓卒不能定也。”[6]1022-1023《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和东汉至唐代的正史,均无山河堰之记载;晋人常璩《华阳国志》,以记述巴蜀、汉中一带史事为主,对蜀郡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就记载甚详,但却无山河堰的只言片语;北魏《水经注》,对褒水沿岸的道路、城池、物产、古迹,及汉中当时的水利工程七女池、明月池、张良渠皆有记述,却也无觅山河堰之踪迹。这就为《汉中三堰:明清时期汉中地区的堰渠水利与社会变迁》(以下简称《汉中三堰》)提出后蜀说留下了空间。
《汉中三堰》根据五代至宋初汉中的军事驻防和农业水利发展形势及相关史料推测:“山河堰(初当无‘山河堰’之名)很可能创筑于后汉高祖时代(时汉中在后蜀统治下),由张虔钊所部后蜀军所修。入宋以后,兴元知府安守忠于其地置山河军安置后蜀降兵,斯堰因而得名‘山河堰’。我们认为山河堰当创于五代时期后汉高祖时,而非创于西汉高祖时……。”[7]6-7此说似乎有一些道理,但毕竟缺乏直接史料支持,且其论证存在明显漏洞,只能如作者所言是一种“推测”。其漏洞,一则把后蜀张虔钊可能具有的修堰之举记在后汉高祖名下不妥当。后汉、后蜀都属于五代分裂时期之政权,尽管后汉名列“五代”(5个朝代之一),后蜀屈身“十国”(南方10个小国之一),但它们并无从属关系,且后汉高祖在位的乾祐元年(948),后汉、后蜀两国一直在交战[8]9327-9405,人们不可能将后汉高祖讹传为西汉高祖,把后蜀境内的事件记在毫不相干的敌国名下。二则说宋初或后蜀时可能发生的修堰之事几十年后即讹传为西汉初之事,令人难以置信。纵然不从“兴元知府安守忠于其地置山河军安置后蜀降兵”的“入宋以后”计算,就是从再早一些的张虔钊去世的后蜀广政十一年(948)起计算,至欧阳修《司封员外郎许公行状》记载知兴元府许逖“大修山河堰”的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也只有六七十年时间(一些知情人应还在世),而在《行状》中,已有山河堰“世传汉萧何所为”之说;六七十年前之事就被传说为一千多年前之事,未免“太快”,不符合历史传说产生的时间沉淀要素。
在没有新的文献或考古史料出现之前,山河堰之创修时代,仍以认定为西汉初为妥。前文提及的几个疑点,可以做出如下解释:
其一,自古相传,未必无因。从唐代出现“萧何堰”诗歌,到宋以后历代史书、地方志、诗文将其写入,形成了时代的延续性和各类文体的一致性,如属妄说,断不致如此。明人杨廷和在《褒城县儒学记》中论及这种现象时说:“褒之六堰,自汉以来未之或废也。非六堰之泽能不废也?为民之衣食,故不敢废也。”[1]准确地说,堰渠不是没有废弃过,而是从汉代开始的修堰历史没有被人忘记,因为它直接关乎“民之衣食”,历代为政者不敢忘记。明嘉靖《汉中府志》卷四收有一首后世认为可能系宋人吴璘的“萧何堰”诗:“蚤起登车日未暾,荒烟凄草北山村。木工已就萧何堰,粮草要供诸葛屯。太白峰头通一水,武休关外忆中原。宝鸡消息天知否,去岁创残未殄痕。”尽管诗艺平平,但宋人王素和明人张良知、杨瞻都有次韵之作,显示了对山河堰认同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这些论述和诗歌创作现象,从侧面反映了相关传说的可靠性。至于文献中或曰萧何所创,或曰曹参所修,不妨理解为并非由他们哪一人亲自主持,只是在他们为丞相(相国)时督责地方官员所兴的一项工程。南宋城固县令阎苍舒《重修山河堰记》论曰:“考之史,元年四月,汉王就国,留萧丞相收租给军。五月,王引兵出梁雍,建成侯为将军,从还定三秦……则此堰疑非萧、曹所亲临。诏云,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三年,关中大饥,令民就食蜀、汉,则汉中馈饷亦夥矣。平土上腴,必资水利,三堰(指拦截褒水所筑的三道堰渠——引者)之兴,安知不出于二公乎!”[4]435下这个论述很有道理。当代学者史念海、陈显远、马强等先生亦认为,当年萧何在汉中督修水利、劝课农桑应有可能。
揆之《史记》《华阳国志》的记载,汉元年(前206)丞相萧何守汉中、次年守关中,惠帝二年(前193)萧何薨,曹参接任相国,其间十多年是汉政权百废待举、东征北伐的时代。萧何完全有可能在汉中倡修堰渠,这是他对刘邦“足食足兵”的基础。而像山河堰这样的水利工程,需要经常甚至年年修葺,否则很容易废毁。那么,“萧规曹随”,萧何任相国、曹参接任相国后,继续要求汉中维修山河堰,也是有可能的;这也是后世或笼统地说“兴元府山河堰世传汉萧、曹所作”[9]4186“汉中之渠,创之萧、曹两相国”[10],或“起自汉相国萧何,而曹参成之”[11]2678的原由。早年陈显远先生即持此观点[12]。其实,古代往往将一位官员任内主张或决策所兴革之事记在此官员名下,这也是史籍记事的惯例。对萧何或者曹参主修山河堰之事,应像对史籍记载的萧何筑沔阳城[13]2299-2300,韩信筑成固城(汉王城)[14]560一样,取其“质”而去其“文”,只要事件及时代背景与本人生平事迹吻合,不妨认可,不必强求亲身所为。
其二,与汉初的社会背景吻合。西汉王朝建立后,把恢复生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作为施政的指导思想。汉二年(前205)二月,因巴、蜀、汉中之民服军役劳苦,免租税二年[15]33;高祖十一年(前196)二月,订立诸侯王、列侯、郡吏朝献的时间及数额计算方法,以减轻民众负担[15]70;惠帝四年(前191),平民中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并努力耕种田地者,免除其赋税徭役[15]90。这些措施,是聚合民力、发展生产的前提。而当时的汉中,从汉初“高帝东伐,萧何常居守汉中,足食足兵”[16]108,到高祖九年(前198),以田叔为汉中守,“叔既馈以军饷,又致名材立宫室”[16]108,创造生产条件、增加粮食收入成为第一要务。从整个社会环境来说,诚如周魁一先生所论:“西汉初年兴建山河堰,有其政治、经济背景,也有技术的可能。”[17]303在这种情况下,借鉴郑国渠、都江堰和战国初期魏国漳水十二渠的修筑经验,创修山河堰引水灌溉,应是朝廷和地方的适宜之举。
其三,有史料线索可循。在唐代之前的史籍中,尽管没有汉初修筑山河堰的明确记载,但也有一些蛛丝马迹可寻。20世纪80年代在西乡县何家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的稻谷痕迹表明,早在7000多年前,汉中盆地已有稻作农业,而种植水稻必须发掘水利资源;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汉中县(今汉中市)出土一具泥陶质长方形汉代陂池稻田模型,中间横隔一坝,一边为稻田,一边为陂池,俨然一副简易版的山河堰雏形。这些都是古代汉中农业水利发展的实物证据。前引唐诗“万古萧何堰”句,说明唐人认为山河堰历史悠久。文同的“《图经》何壮观,故事有萧曹”诗句,也说明唐宋时汉中《图经》中有萧何、曹参修筑山河堰的记载。宋人王象之在《舆地纪胜·利州路·兴元府》中,将“萧何堰”归入古迹[18]4707;而《宋史·河渠书》载,乾道七年(1171),御前诸军统制吴拱修葺疏浚山河堰渠过程中,“复见古迹”[9]2377。这里的“古迹”,应视为汉代筑堰之遗迹,因为尽管史籍明确记载的修葺山河堰出现于北宋,但南宋人不会视北宋为“古”,纵使后蜀,也不过过去200多年,亦不宜视为古人古事。此外,宋《太平寰宇记》有刘邦修筑明月池、清康熙《汉南郡志》有萧何修筑流珠堰、嘉庆《汉南续修郡志》有萧何、曹参修筑杨填堰之说,而明月池确是汉代的水利设施,说明汉初在汉中确有兴修水利工程之事,山河堰只是其中较大者而已。需要说明的是,汉初的山河堰,规模应该较小,不可能像宋代记述的那样有“六堰”①[元]脱脱等《宋史》卷九五《河渠志五》:“兴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浇溉民田,顷亩浩瀚。”中华书局,1985年6月,第1376页。之大,因为在汉武帝之前的几十年中,国力不强,“很少动用民力兴建大规模的水利工程”[19]534。
如果山河堰创修于西汉初年,为什么不见于《华阳国志》《水经注》等历史地理著作?对于这个困惑今人的问题,其答案首先是,任何著述都会有疏漏,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林剑鸣先生考证,建于汉初的庐州舒城(今安徽庐江县西南)“七门三堰”史籍亦失载,到了宋人著述中才又留下记述[19]534-535。其次,笔者认为,在上述著述产生的年代,山河堰已处于毁弃状态。毁弃的原因,一则自然的侵蚀,二则人为的破坏。
水利设施相对于宫室、园林等建设工程,更容易荒废,更易被水毁。熟悉农业农村情况之人皆明白一个常识,纵是20世纪的堰渠工程,也需要适时清淤疏浚,否则就会壅塞荒废;而每年雨季前,疏通水流、加固堤坝又不可或缺,否则很可能堤溃堰断。史载,在西汉高后、文帝时期,汉水多次泛滥,对中下游地区造成了极大地破坏,山河堰应难逃厄运。据唐《元和郡县图志》、宋《太平寰宇记》等地理典籍记载,西汉时设置于褒水岸边的褒中县,因县城多次被水冲毁,而不得不一再迁址。拦截褒水而修筑的山河堰,受到的冲击和破坏应该比城池更大。
山河堰被人为有意识地破坏,很可能就发生在它“出生”几十年后的汉武帝时期。元狩三年至元鼎二年(前120—前115)间,有人给朝廷建议开通褒斜道及沔、褒、斜、渭漕运,这样可以把黄河下游收缴的粮食经过水路运抵长安,比经过黄河三门峡输运方便。武帝将此事交御史大夫张汤办理。汤之子、汉中郡守张卬调发数万人筑褒斜道五百余里,“而水湍石,不可漕”[20]1694。尽管因水急多石,无法漕运而使褒水水运工程半途而废,但作为当时朝廷的重大工程,其基础工作已经告竣。在这次施工中,山河堰堤坝肯定被摧毁,因为它阻碍行船。堰堤被毁,渠道无水来源,自然也会受到人为侵蚀(如挖渠以扩田、于渠身取土等),很快就会荒废。
损毁易,建设难。西汉王朝后期,国力日衰,大概无力再修复山河堰。东汉明帝时,朝廷曾下诏修筑褒斜道,开凿通车隧道石门,但未见修葺山河堰。安帝以后,先零羌、白马羌、板楯蛮先后攻掠汉中,汉中自此沦为战场,水利工程修建自然退居次要地位。东汉末,五斗米道教主张鲁曾统治汉中近30年,但他着力于以教义教规笼络人心,增强割据实力,未见在发展经济上有所作为。进入三国时期,汉中长期为蜀汉所有,于是出现诸葛亮修治山河堰的传说②参见清顺治《汉中府志》卷三、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和严如熤《汉中修渠说》等。,但这并不可信。诸葛亮确有“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毕”[21]896之举,但说他修治山河堰,却没有任何史实线索,他的许多“论”“教”中,也不涉及水利;何况在建兴十二年(234)最后一次北伐,“由斜谷出,始以流马运”[21]897,而学界有“流马”乃水上运输工具之观点①参见[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三三二《兵部·漕运》,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08年4月,第896-100页;刘洁《从褒斜道路况探“流马”功能》,《四川文物》,2003年第4期。,认为很可能这一次就是通过褒水水运粮草至前线②《史记·河渠书》曰褒斜水“不可漕”,反映汉武帝时实施大型漕运之困难,不能说明后世改进运输工具后仍不可为。唐代贞观年间、民国抗战时,褒水均曾用于运输粮食物资。。尝如此,诸葛亮又怎会让山河堰堤坝影响其苦心经营的北伐。倒是在诸葛亮屯汉中之前兼任汉中太守的魏延,完全有可能利用朝廷“务农殖谷,闭关息民”的政策,主持修葺山河堰,只是“魏延以反臣殒命,时人和后人对其功业势必有所贬损、忽视”[22]296,因而真相难明。西晋内政混乱、国力衰弱,无力无暇顾及基础建设;自西晋后期历东晋至南北朝,中原王朝、汉族政权和氐、賨、羌、拓跋等少数民族政权争夺汉中,连年战争,“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杀人越货、烧房毁城者屡见,修路筑城、劝农抚孤者鲜有,修葺山河堰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也就是说,从西汉后期到南北朝的700多年时间里,特别是在两晋南北朝,山河堰并未得到有效修复,处于废弃状态,这一时期的《华阳国志》《水经注》自然也不会记载。
山河堰历史上还有萧何堰、萧曹堰、惠远堰等名称。在前引佚名唐人诗中,就称为萧何堰;而在文同的诗中,又流露出“萧曹堰”的影子。惠远堰之称,缘于宋政和年间将山河堰附近的山河庙更名为惠远侯庙之故③《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汉中府·古迹》:“惠远堰在(褒城)县东南二里,横截龙江,旧传山河庙堰为汉相国曹参所筑,立庙祀之。至宋政和间始赐名惠远。”。而萧何堰、萧曹堰显系根据传说的约定俗成之称,且萧曹堰只存在于口语,并不见诸于文献。至于萧何堰,它除了在《舆地纪胜》《方舆胜览》等地理著作中以异名出现外,就多见于诗歌中,以求文辞工稳、语言活泼④如前引吴璘诗中“木工已就萧何堰,粮草要供诸葛屯”,若换成“山河堰”,与“诸葛屯”就不对仗。。而最早记录此工程名称的史传体文章《司封员外郎许公行状》,就称为山河堰;从宋代至近代的公文、史传、辞赋和地方志书中,也称为山河堰。大约早期水利工程都无名称或无固定名称,就像都江堰,在《史记》《华阳国志》中皆无专名,在《水经注》中称作都安大堰,又曰湔堰、金堤,唐朝叫楗尾堰,宋以后始称都江堰[16]202-203。因此,山河堰应是正名。那么,山河堰之名又是如何来的呢?
《舆地纪胜·兴元府·景物下》有褒水又名山河水之记载:“山河水,即褒水也,源出太白山。”[18]4699既然褒水有山河水之名,拦山河水所筑之堰顺理成章的名为山河堰。这是一说。鲁西奇等《汉中三堰》根据阎苍舒《重修山河堰记》中“国朝有山河军”的线索考证说:“宋朝据有兴元后,第一任兴元知府即此前在河阴领兵屯田的安守忠。……安守忠奉命‘抚和’汉川,很可能带领其在河阴屯田所领之屯兵前往山南,接任后蜀在山南地区的驻屯军兵。‘山河军’或即成立于此时,很可能是取‘山南’‘河阴’二名之首字而成之。‘山河堰’显然得名于此‘山河军’。”[7]6这是又一说。
对比山河堰得名之两说,笔者认为山河堰因褒水又名山河水而命名更为可信。褒水“山河水”之称,虽然不见于南宋以前之典籍,但它确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山间”之“河水”或“山河之水”。它自太白山发源至褒谷口出山,一直自北而南穿行于山谷之间;出山后没有迂回和明显的弯道,一泻而下,约10千米后即汇入汉水,确系山河之水。以褒水为山河水并进而命名山河堰,十分确切。另据明嘉靖《汉中府志·典礼考·秩祀》载,褒城县东南一里有惠远侯庙,“旧名山河庙。祀汉相国曹公参。宋政和间始赐今额”[1]。惠远侯庙后世改称萧曹庙或曹参庙,位于褒水左岸,今尚存遗址。显然,奉祀曹参之庙,起初即名山河庙,它即以山河水或山河堰而命名,北宋庆历年间褒城县令窦充在《汉相国懿侯曹公庙记》中即称其“祠宇宏辟,血食斯飨”,其修建及命名很可能在北宋之前⑤明嘉靖《汉中府志》,清顺治《汉中府志》、康熙《汉南郡志》都收有“惠远侯庙”及窦充作“记”事,但不言窦充建。清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和道光《褒城县志》始言宋庆历中,或当时的褒城县令窦充建,系想象之辞,与《记》文不符,不可信。,即山河军出现之前。至于《舆地纪胜》中“或谓此堰萧何所创,其初必相传为萧何堰,后世语讹,乃转为山河堰”[18]4699之说⑥[宋]祝穆《方舆胜览》卷六六亦有“或云本萧何堰,讹为‘山河’”之说。见施和金点校《方舆胜览》,中华书局,2003年6月,第1150页。,则不可信,因为在汉中方言中,“萧”“山”不同音,不会混淆;且人们既将此堰修治寄情于萧何,又反过来传为“山河”,于理不通。
《汉中三堰》山河堰得名之说,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假设安守忠莅兴元带来了河阴军;假设河阴军驻屯于山河堰;假设河阴军更名为山河军——一条假设不成立,其说就不能成立。就算各条假设都成立,还有两个疑点:从现存史料看,山河堰之名在北宋前就已出现,而非在安守忠成立“山河军”之后;安守忠的“山河军”只是“接任”后蜀在山河堰屯驻,并未修治堰渠,人们为什么要用它的名称来命名已有的工程?阎苍舒《重修山河堰记》中的“山河军”,很可能因为其驻屯山河堰而得名,而非相反。
山河堰是拦截褒河引水的几座堰坝的合称,自古有“山河三堰”“山河六堰”“古六堰”等名称。在北宋窦充《汉相国懿侯曹公庙记》中,称为“三堰”[3]445下;南宋绍兴前,多称“六堰”①如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食货八》:绍兴二十三年利州路安抚司机宜杨庭言:“本府褒斜谷口有古六堰,浇溉民田,顷亩浩瀚”;《宋史·杨政传》:绍兴年间,“(杨)政守汉中十八年,六堰久废,失灌溉之利,政为修复”。;乾道后,“六堰”“三堰”混称②如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乾道二年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张德远言:“兴元府褒城县山河六堰灌溉褒城、南郑两县田八万余亩”;褒谷口《高迅题名碑》:嘉定四年“制置大使司提橛修造官高迅□□军匠修葺山河三堰”。;明清已降,多名“三堰”,鲜称“六堰”③明万历《陕西通志》、清顺治《汉中府志》、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等皆只记述山河堰(第二堰)、第三堰(此前第一堰已废),严如熤《汉中水利说》亦曰:“汉中山河大堰三道,拦乌龙江水作堰”;明人杨廷和《褒城县儒学记》中有“褒之六堰”文,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提及“旧有六堰”,但皆系追述。。这种数字的变化,不是简单的数量的变化,更不是明代以后数量减少了,而是称呼的对象产生变化。根据明嘉靖《汉中府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严如熤《汉中水利说》、顺治《汉中府志》、道光《褒城县志》的记载和嘉庆《续修汉南郡志》所载《南褒山河堰图》,以及实地踏看,所谓“山河三堰”,是指自上游而下游直接拦截褒水所筑的三道堰,第一堰在褒谷口鸡头关下,古籍记载其堰堤“巨石为主,琐石为辅,横以大木,植以长桩,列为井字”[5]150,故名铁桩堰,东西两侧开渠引水;民国29年(1940)修建褒惠渠滚水坝时发现遗址,认定滚水坝址即山河第一堰堰址。第二堰在褒城县南二里,距第一堰三里,坝堤贯以木桩,以卵石砌成,引水渠两侧植柳固坎,故名柳边堰④民国时郭凤洲主修《续修南郑县志》又以“高堰”为柳边堰。见朱林枫等《续修南郑县志校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第156页。,又称褒河大堰,引水口位于左岸河东店街后。第三堰在第二堰下五里⑤此处采用清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和道光《褒城县志》的记载。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和清顺治《汉中府志》、康熙《汉南郡志》皆曰第三堰在褒城县南五里,而第二堰在县南二里,这样第二、三堰之间大约只有三里,距离太近(各分水堰之间距离一般也在五里左右),达不到平缓地带分级引水应有的效果,故不取。,无专名,筑堰方法与第二堰同,分东、西两渠引水,引水口位于现汉台区周寨村与瞿鲁营村交界地带,现东岸仍有渠道遗迹和汉代建筑遗物(砖、瓦片、瓦当)留存。在清代汉中知府严如熤主持订立的水利规章和其主修的《汉南续修郡志》中,出现了“官堰”之称呼,大概即指以上三堰,因其“为政府诏令捐资修造,工程质量高”[23]之故。
而所谓“山河六堰”或“古六堰”,是“山河三堰”及三堰(主要是第二堰)之分水堰(二级堰)的总数和合称。早期的分水堰主要有高堰、金华堰、舞珠堰、小斜堰、大斜堰等。“六堰”的实指已难确认。后来这样的分水堰越来越多,山河堰就专指“山河三堰”或第二堰,其他则用其专名。在北宋之前,大概只有褒水上的3道堰;南宋时,有了3座分水堰,统称“山河六堰”;明清以后,分水堰增多,明代已有“鳞次为堰者,四十有四焉”[1]之说,于是又用“山河三堰”称主堰,分水堰则各用其名,避免混乱。这些分水堰,大多为与“官堰”对称的“民堰”,“由民夫抽闲修堰,几乎是年年皆修,又几乎是年年夏秋之季被毁”[23]。
有学者认为,“山河六堰”是指直接拦褒水所筑的6道堰坝,而除第一、第二、第三堰外,第四、第五、第六堰均已废弃,无可寻觅⑥参见汉中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汉中地区志》,三秦出版社,2005年8月,第473页;周魁一《山河堰》,氏著《水利的历史阅读》,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年5月,第308页;鲁西奇等《汉中三堰:明清时期汉中地区的堰渠水利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11年11月,第17页。。这种观点可能存在问题。其一,在汉中为官多年的严如熤在其《汉中水利说》中明确记载:“汉中山河大堰三道,拦乌龙江水作堰”[24],没有提及第四、第五、第六堰;其二,民国时修筑“山河第四堰”,距第三堰1.5千米,其下距褒水入汉水口已不足5千米,愈往下游,河床愈低,与两岸田垄落差愈小,河面愈宽,基本不具备再筑堰引水的地势条件。明万历《陕西通志》的一条记载,对理解这些概念很有帮助。其曰:“山河堰,在褒城县南二里。东南六里为金华堰,金华堰上游为高堰,下流为舞珠堰,大、小斜堰,南五里为第三堰,皆引褒水。”[25]在此,金华堰、高堰、舞珠堰、大斜堰、小斜堰皆第二堰之分水堰,它们并不直接拦引褒水,但编纂者却将它们与山河堰(第二堰)、第三堰并列,称其“皆引褒水”。这个史例显示,古人所称的“山河六堰”,并非皆系直接拦褒水所筑之堰;古人所称的山河第四、第五、第六堰,今天已不能确指。清人顾祖禹曰:“今(褒)城东南六里曰金华堰,金华堰上游曰高堰,下流曰舞珠堰、大小斜堰,县南五里为第三堰,皆引褒水之流,即六堰旧址矣。”[11]2678他撇开第一、第二堰,以高堰、金华堰、舞珠堰、大斜堰、小斜堰、第三堰为“古六堰”,与山河堰演变过程不合,显系凑数之说,不可取。
作为一座矗立了两千多年的水利丰碑,前贤和时彦常将山河堰与成都都江堰、关中郑白渠相比①参见[宋]窦充《汉相国懿侯曹公碑记》,[清]滕天绶主修、汉中市档案馆整理《汉南郡志》卷一八,巴蜀书社,2017年5月,第445页上;[宋]阎苍舒《重修山河堰记》,[清]滕天绶主修、汉中市档案馆整理《汉南郡志》卷一八,第435页下;宋孝宗《奖谕吴拱诏》,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一〇;陈显远《山河堰初考》,汉中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汉中市志通讯》,1987年第3期;秦延安《山河堰的身世之谜》,《中国水文化》,2014年第2期。。的确,从历史悠久、官民重视、惠及众生等方面来看,它们确实具有同等地位。但是,从工程规模、灌溉面积、历代兴修不废等因素衡量,山河堰又稍逊一筹。此外,与都江堰等水利工程常在和平年代得到大力修复不同的是,山河堰往往在战争年代或动荡时期备受重视,而在和平年代反而沉寂。汉初的创修、南宋时的大修,以及可能存在的五代、蒙元时期的修葺,无不具有这个特点。这与汉中地界南北、系关中通往西南的过渡地带的地理位置有关。在动荡时期,雄踞汉中并使其发展壮大,能够增强逐鹿中原的实力。水利工程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财力的投入,而和平年代,汉中或由于人口稀少,无力进行建设(如隋代和唐代前期);或由于人们生存的压力不大(如汉末和西晋),山河堰等水利工程就会被置而不问。而明清时期之所以能连续修葺,其原因之一是东、南方移民涌入,田地复种,荒野开垦,对水力供给、粮食产量的需求大增,不能不广泛筑堰开渠,以求生存。民国以后,社会逐渐步入正常,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褒惠渠、石门水库应运而生,山河堰等古老水利工程或被取代,或改造更新。但历史不会被忘记,山河堰已跻身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就是其光彩永不褪色、文化历久弥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