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荔,许 琴,范晓谚
(昭通学院 a.艺术学院;b.学报编辑部;c.工会,云南 昭通 657000)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1]的同时,也同样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1]。这更加明确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要积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以此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开展“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同时将思想政治教学元素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当中,使得各类课程能够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舞蹈课程作为艺术类课程的一项,同样承担着课程思政的重要任务,其艺术课程的优势在于更能直接的挖掘其“真、善、美”的思政元素,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中,渗入学生心田,引领学生思想,将思政教育注入于“无形”,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将“真、善、美”的种子播种在学生心中并生根发芽。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一直被贴上了“枯燥说教”的标签,学生对待思想政治课程也是带着有色眼镜的消极态度,认为思政课程必然会与“红色”挂钩,与“理论”对等,充斥着对思政课程的“偏见”,传统思政课程的教师对待思政教育似乎也多带着些“傲慢”,将本来就略显生涩的知识理论抽离于学生情感态度之外,使这门课程“完全失去有血有肉、鲜灵生动的生命活动的特征”,[2]老师枯燥的教,学生被动的学,似乎已将这门课程所强调的“思想的内驱力”消磨为一种思想道德知识教条化的“绑架式”学习。这使得原本就被“标签化”了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加被孤立在一种学生难以企及的“神坛”之上,高不可攀同时又“虚无缥缈”,这使得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难以从单一的思政课程教学上实现。
而舞蹈课程作为艺术类课程中典型的“身心合一”的教学课程,在进行思政元素导入时,便可以以舞蹈艺术中的情感体验入手,软化思政教学中的学生所呈现出的抵触态度,以舞蹈艺术作为“课程思政”进入课堂的“润滑剂”,凸显舞蹈课程中隐性的思政教育资源,运用智慧且合理的手段浸入课程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正如吴岩所言:“课程思政是把“干巴巴的说教”向“热乎乎的教学”转变,是有情有义、有温度、有爱的教育过程。”舞蹈教学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以隐性的、间接的方式潜移默化学生的思想,在春风化雨般的教学过程中,使学生真正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入耳入脑入心”,实现在“大思政”背景的课程思政“软着陆”。
艺术教育是审美教育活动中的重要领域,艺术教育也作为美育教育的主体,充当着对“人”的教育的重要责任,我们常说“艺术使人成为人”,这便是艺术的魅力,使人的精神需求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在艺术教育的课堂上,应该充满人性的光辉。当然,舞蹈作为艺术门类里的一种,同样应该肩负起对“人”教育的责任,提高人性的魅力,彰显着人性之美,这也是在“课程思政”实现落地过程中,舞蹈艺术教育应该反思和追溯的教育之本——“人”的教育。
长期以来,对于舞蹈教学大家的集体认知都仅停留在技能层面,对动作技术的教学追求远大于对舞蹈“艺术”人性化探讨。在“课程思政”进入舞蹈教学的背景下,能够使得舞蹈教育工作者们重新反思“舞蹈”的意义,舞蹈的教学不单单是一个技术动作或一套风格组合,更多的是能在舞蹈教学中引领学生回望历史、深究文化、照见民族、关照自己,力求通过舞蹈艺术的魅力感染学生,感受舞蹈带来的肢体美的同时,也体验舞蹈作为艺术带给人类的人文价值和精神力量,这样的舞蹈教学实则是一次“人性”的回归,更是一次思想的进步。
所以在“大思政”的课程改革背景下,能够激发舞蹈课程的反思和改革,对于舞蹈学科建设也是大有裨益,使得舞蹈课程建设能够从“人”出发,带着人性化的思维过渡到舞蹈本体的认知之上,重塑舞蹈艺术的光辉。
将“课程思政”内容导入舞蹈课程的教学之中,便要找到舞蹈教学内容与“课程思政”元素进行适配性的可能。在高校的舞蹈教学课程中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为实践类课程,二为理论类课程。在实践类课程中包括基础训练课程、风格课程、编创课程;在理论类课程设置中包括舞蹈历史与文化、舞蹈基础理论以及舞蹈鉴赏与批评。要达成“课程门门有思政”的目标,便要找到舞蹈类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共性化”知识结构,以中国古典舞和中国民族民间舞为主力抓手,积极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在“真、善、美”的学习过程中,能够自觉传承,主动弘扬,将舞蹈中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理解,并贯穿于整个舞蹈教学活动过程中,在此基础上打造并形成一套完善的“传授专业知识与弘扬真善美相结合”舞蹈课程思政内容体系。
在舞蹈课程教学中,中国古典舞作为舞蹈教学课程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中国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彰显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基因沉淀。在改革之前的中国古典舞教学过程中,教师多以舞蹈专业技能的教授为主,从技术动作的训练完成学生对身体“美”的塑造和探求。作为高等院校的当代大学生,同时又处于“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背景下,中国古典舞的课堂教学如果只是局限于外在的身体动作技术层面是难以支撑高等院校大学生舞蹈课程的培养目标,应该在此基础上,引领学生对于身体表层背后优秀传统文化因子的探讨,从而达到“文”与“舞”的相融,在训练身体的同时完善学生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认知。
中国古典舞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可以在中国古典舞身韵教学过程中,强调构成“拧、倾、圆、曲”审美形态背后的文化因子,从而探讨中国传统审美影响下“形、神、劲、律”的身体表达;在动作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归纳中国古典舞极具中国传统文化的运动思维:例如从“含、腆、开、合的运动辩证法”当窥探中国道家“阴阳”理论;再如中国古典舞运动起势中“欲左先右、欲前先后”的“反律”探讨儒家思想的“礼乐精神”,“礼” 以修“外”,“乐”以修“内”,形神兼备。故在中国古典舞教学中,不仅要教授动作形式上的“美”,更要以此为契机,向学生传达中国传统“儒、释、道”文化对中国古典舞形态发展的影响,从而注重培养学生内在对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体悟,以达到学生精神层面的引领作用,从而实现“课程思政”融入中国古典舞课堂教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文化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舞蹈教学过程中结合“课程思政”的相关要求,在进行古典舞教学时导入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教学元素的进入,更好的做到对学生的价值引领,从而真正的做到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培根铸魂”。
中国民族民间舞作为我国独特的文化载体,以“人体文化”的样态散落在我国大江南北,并在舞蹈教学活动中占领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以“活体传承”的方式进驻舞蹈教学的课堂。中国民族民间舞以其独特的风格性以及地域民族性彰显着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在中国民族民间舞的教学过程中,通过不同民族的民间文化作为宣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有力突破口,打开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对于中国不同民族文化的体认,从而激发起他们有心而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实现价值认同后的“文化自信”。
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背景下,从中国民族民间舞动作背后的文化现象入手,挖掘具有思政元素的典型文化案例,拓展民间舞蹈课堂教学过程中文化探求,弥补高等教育中舞蹈专业课教学中文化缺失的短板,找到传统民间文化与思政教育相结合的契合点,依据不同民族的民间舞蹈的地域性、历史性与文化性,将其融入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当中。如在藏族民间舞教学过程中,从“前倾”的体态入手,分析其地理、气候、信仰以及历史的原因构成,从而结合藏族曾经“封建农奴制”的历史背景,讲述中国共产党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将其实现和平解放的历史事件,强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针,树立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形象的思想意识,将思政元素与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完成对于学生的价值引领和思想塑造。
同时党的十八大提出“文化自信”,这一思想便铸成强国之路的通道,通过对学生进行中国民族文化的教授,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下探讨民族、地域舞蹈文化,从“文化自信”的角度切入增强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建设功能。
舞蹈创作课作为舞蹈教学的核心课程,更是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有力推手,在舞蹈创作课程教学内容上,加入具有思政元素及意识形态的主题创作,实现思政教育融入舞蹈课堂。“红色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象征,在经典舞蹈作品中也不乏“红色”经典作品,例如《黄河》《红色娘子军》《东方红》《映山红》等典型作品,在进行教学实践过程中,以“红色”经典作品为创作学习的典型案例,对其进行“文本细读”,分析其“红色”元素的巧妙融入舞蹈作品的创作方法,归纳总结为“主题先行”舞蹈创作的技法构成,并以此为范本,组织学生进行“红色”主题的创作。
在此舞蹈编创实践过程中,一方面让学生真正掌握舞蹈编创当中的方法与技巧,另一方面能够有机配合“课程思政”的相关内容,做到对学生的价值引领,让学生在实践中践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得“红色精神”深入学生心中,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弘扬革命精神,增强学生们对于党的情感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爱国情怀。
在舞蹈教学过程中找到专业知识技能与思政元素相互契合之处,深挖其价值内涵,发挥舞蹈这门艺术的独特性,以情感为主要导向,由“外”至“内”对学生进行“真、善、美”的价值引领。
舞蹈艺术是一门综合艺术,以其独特的身体为媒介进行表达,决定了其“长于抒情、拙于叙事”的特性,由此,情感性作为舞蹈主要的特性之一,更容易将思政元素于情于理、潜移默化的进入到舞蹈教学的过程中,重点在于能够抓住舞蹈的知识技能与思政价值引领的契合之处,从舞蹈的外在肢体表达出发,从情感动力入手,将价值引领实施于无形,又真正触及学生内心对于“真、善、美”的渴求,将舞蹈给予学生的审美要求内化为学生的思想境界,把自己的人生追求朝向有意识的审美人生,“审美的人生就是诗意的人生,创造的人生、爱的人生”[3],提高自己的人生境界,扩大自己的“气象”与“格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小我融入大我,跳出“自我”,用审美的眼光和审美的心胸看待世界,照亮万物一体的生活世界,真正做到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回到人类的精神家园。
舞蹈艺术教育有其独特的教育规律,是身体力行中的教学过程,以身体技能为主体,贯穿于舞蹈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所以要抓住舞蹈教学自身的规律,在其基础之上,开展有序且良性的思政教学环境,达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身心合一的和谐关系。
在传统舞蹈教学过程中,教师通常关注的是学生的身体训练与建构,把所有的重心停留在动作表层,同时在关注学生动作的过程中会无意识的将学生的身体“工具化”,而形成一种过于严肃甚至压抑的教学环境,这样本不有利于舞蹈教学的推进,更谈不上在此基础上融入“课程思政”的相关元素教学了。所以在舞蹈教学过程中,老师应该更多的关注到舞蹈艺术的本质——情感的表达和文化的再生,尽可能营造一种民主、轻松、活泼、自在的教学环境,这样更有利于高等院校学生的知识吸收和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建立,教师在关注动作本体的同时也强调情感及动作背后的文化内涵,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在这样的教学氛围中恰如其分的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循序渐进,由表及里,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激发当代大学生主动探索、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学习思政知识元素的能动性,有利于思政教育内容的渗透,打造“课程思政”内容教师主动教,学生愿意学的良性互动的教学新生态。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是思政教育用好“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具体落实,这需要管理者、实施者和思政队伍等各方面的齐心合力,共研之,共践之。在舞蹈教学的改革实践过程中,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的过程,是引领学生体验“真、善、美”,感悟人类共同情感,弘扬人生价值的现实实践,正在做到艺术教育所倡导的“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的教学目标的同时,优化舞蹈教学课程体系,以“人性化”思维重塑舞蹈教学新貌,设计出适应于当代大学生人才培养的舞蹈艺术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在“课程思政”背景下实现舞蹈教学的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以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最终构建起 “大思政”的育人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