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陈永华,邹明嘉
(昭通学院 a.马克思主义学院;b.管理学院,云南 昭通,657000)
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做出了如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1],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定、学习党史国史理论、党员管理、密切联系群众、培养和推进人才、教育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监督管理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教育党员和群众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等,因此做好党建工作至关重要。作为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组织员是具体承担着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党总支开展组织工作的党务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指挥员,对引领教育好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校建设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组织员队伍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统筹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三个要求”)。
组织员制度经过了党的1945年党的七大初步确立阶段、1949年至1966年的曲折探索阶段、1966年至1976年文革期间被迫中断阶段、1978年至1988年恢复建立阶段、1990年至1994年巩固深化拓展阶段、2005年至2011年的成熟发展阶段、2012至今继续发展阶段等7个阶段。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党一成立就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随着革命任务的推进,中国共产党的不断发展壮大,在革命斗争中历练过的中国共产党更加认识到壮大党的组织力量的重要性。1938年 3月,中国共产党作出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决议指出:“目前党的组织力量 ,还远落在党的政治影响之后,甚至许多重要的地区尚无党的组织,或非常狭小。因此大量的、十百倍的发展党员,成为党目前迫切与严重的任务。”[2]各级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的工作,为完成革命任务积蓄了组织力量。1945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刘少奇同志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首次提出了建立组织员队伍的意见。随后,各地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建立了组织员制度,并将组织员的“职位设置在区党委、地委、县委和区委 ,由同级党委直接领导”[2]。根据中央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设立了组织员,主要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员制度的初步确立,提升了党员发展的质量,为壮大党员队伍,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1951年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了在全国县市一级设立组织员的决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坚持下去。1961年,全国重新恢复了组织员制度,并拨了专门的编制。但“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一制度遭到严重破坏。1982年,中央组织部在《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中重申:“为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地应把组织员制度恢复起来,挑选一批党性强,适宜做这方面工作的同志担任组织员。”[2]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地恢复组织员制度。同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于高校组织员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文件规定了从教职员的党员中选择合适的同志做兼职组织员。随着高校党建工作新的发展形势,高校更加意识到党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并陆续向学生党支部派出了组织员。20世纪90年代,中共中央在有关文件中明确界定了高校组织员的工作职责、管理主体、人数配备等主要问题。为进一步强化高等院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力度,上级有关部门于2005年印发了《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党组织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组织员,组织员队伍随着文件的印发在高等学校中作用进一步凸显。2013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了“地方党委应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3]。认真梳理组织员制度76年的建设发展,可以得出,组织员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组织路线实践中探索出的一条成功的宝贵经验。七十六年的实践证明组织员制度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党委领导下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职党务干部和参谋助手,组织员队伍建设对于高等学校发展,特别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大势抓好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基层党建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和不断增加的大学生数量,青年团员积极追求进步,入党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组织员在高校对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建工作新的目标要求给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目标。2018年11月02日,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印发了《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该文件中再次强调:“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配齐建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每个院(系)要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4]。
新时期,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是高校工作的重要课题,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经验总结,组织员制度逐渐成为了的一项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为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云南各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研究
截至目前,云南省各高校组织部门均至少配备了1~2名的专职组织员,一部分高校还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以专职身份存在的具体从事党建工作的专职组织员。从具体从事党建工作实践层面来说,组织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抓党建业务能力强,工作尽心尽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但也存在着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组织员业务能力的不平衡。一些党组织对组织员工作在高校党建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组织员工作的复杂性、连续性,特别是专业性尤其是党务知识能力认识模糊,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组织员在高校党建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随意调换工作人员,有的安排兼职组织员开展党务工作。从而导致了在选优配强组织员的工作中满足于人数够了,岗位设置了,导致了组织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的不平衡与高质量发展党员要求不充分。二是组织员组成的不充分。各高校组织员队伍组成比较复杂。经过专业学习的不多,转岗从事组织员工作的多,临近退休转岗组织员的现象偶尔存在,新入职教师从事多。正因如此,组织员对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充分。某些高校选配年轻的教师兼职组织员,虽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引导,但缺乏党务工作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组织员工作的原则性、复杂性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工作停留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规定动作上,缺乏主观能动性、创造性。三是组织员工作考核不充分。绝大部分高校出台了组织员管理办法,但仍存在一部分高校组织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组织员工作考核,对组织员工作的量和质无法科学准确核定,难以充分调动组织员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组织员党建工作推动不平衡。各校组织员的组成不充分,其结果必然导致党建效果的不均衡。
云南省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云南省实际,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10号),针对党员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文件。截至目前,云南省各高校按照上级要求,着眼于学校党组织设置的实际,在各级党总支中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组织员,建立了一直相对稳定、数量充足、能力素质突出、政治素养优的基层党建工作队伍。但是组织员队伍建设仍旧存在着建设发展的选拔、编制、职务职称发展、政治待遇、党建效果等五大困境。
1.职务职称困境
组织员建设存在职务职级、能力经验断层现象,职业地位与职位职责不匹配。2018年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条中明确要求“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有关要求,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使他们干事有动力、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4]但是,各高校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落实有差距,部分组织员对自身工作责任认识不清晰、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渠道窄,职务上不去、职称也无法兼顾。组织员职务职级断层。经验丰富的组织员有的是正处级干部、有的是副处级干部,有些则是刚刚入职新招聘的教师,有的是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有的是中级职称,有的是初级职称。职务职级不匹配,缺乏统一的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渠道机制为构建。
2.选拔困境
组织员的选拔机制不健全,组织员后备队伍来源渠道萎缩。高校组织员扮演重要的责任,承担着党建工作的多种角色。组织员后备队伍来源渠道萎缩,工作能力与新时期要求存在差距,组织员队伍的选拔对任职年龄、任职资格界定相对模糊,出现了两个现象:一是一些高校选拔临近1~2年退休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中选任。二是从最近1~3年内入职的年轻教师中选任。两种选拔既有利又有弊。三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储备轻使用、重培训轻培养、重管理轻服务、重入口轻出口等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组织员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不够准确、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晰,往往只扮演某个角色或者某几个角色,不能统筹兼顾,造成工作的缺位、错位。
3.编制困境
职业待遇存在身份与区域差异。一是组织员身份差异明显。组织员队伍中存在有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聘用、退休聘用、非正规劳动组织关系、不建立正式关系等不同身份。二是区域差异明显。经济发达地区收入普遍高于落后地区。三是组织员能力经验断层。各高校都配备了组织员,有些是校内转岗、有的是新招聘教师、有的是退居二线临近退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偏少,还有少数人存在“过渡一下”“当作跳板”的心态,满足于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党员工作带来困扰。
4.岗位职责困境
组织员职业地位与职位职责不相匹配。组织员岗位职责呈现“三大二多一低”(工作压力大、工作难度大、工作强度大、工作任务重任务多、工作形象定位低)特征。特别是学生党员发展数量较大的学校。组织员管理不规范、培训不到位。部分高校没有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组织员的管理、考核、培训等相关制度,缺少必要的管理、考核、培训,造成了部分组织员工作散漫、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工作能力欠缺。一些组织员对自身岗位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晰、定位不准确,只关注党员发展的数量,忽视质量和后续的教育与培养;有些组织员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忽视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有些组织员只兼顾了党日活动开展的形式,却忽视了活动开展对党员的教育意义。
5.政治待遇困境
目前各学校都按照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组织员,但组织员队伍建设质量还有待提高,有些人员转岗从事组织员工作,由于专业限制和之前工作思路的影响,对党务工作缺乏经验,有些组织员是新入职毕业生,对党务工作不熟悉,无法高效的完成基层党建工作。
6.党建效果困境
组织员管理机制难以有效发挥功能。目前,组织员在党建工作中发展新党员比较积极,在协助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方面作用发挥少。加之组织员日常管理的规范性还不够,对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够、工作考核的激励性还不够等因素影响着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H学校作为Z市的最高学府,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明传承的重大使命,担负着为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输送人才、贡献智慧的重大使命,建设好基层党支部是高校的政治任务,学校目前有15个二级党总支,44个党支部,其中教师党支部27个,学生党支部13个,离退休党支部4个。2015年来,H学校党委紧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建强战斗堡垒,以“党建质量年”“党支部建设年”为抓手,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高校党建重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先后落实了“基层党建巩固年”“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智慧党建”“五大提升工程”和开展创一流党建示范、达标创优等重要的行动,促进了15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走上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路子,有效的提升了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力,政治功能得到了普遍加强,经过五年的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和党支部达标创建、智慧党建几个阶段,党建工作取得。
H学校党委按照上级“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的要求,采取最低标准共配备了组织员14名。在现有条件下,经过了2个阶段的实践探索,第一轮是选拔配置了一批党建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职务职称高、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处级领导、科级干部为组织员。学校党委出台了组织员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组织员选拔任用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等工作。组织员隶属于党委组织部管辖,建立了组织员联系各二级党总支制度、坚持每周例会制度,每月列出组织员清单,重点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第一批14名组织员队伍的成立和配置,极大的充实了H学校党建工作力量。14名组织员中, 女性1人,少数民族1人,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学历9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及以下1人,涉及文学专业1人,历史学专业1人,理学专业8人,管理学3人,其中60后13人,平均年龄57岁,近3年来参加过教育培训10人。经过2年多的探索实践,着力锻炼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组织员队伍,第一批组织员队伍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为学校党员发展当好了守门员、党建督导员、为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等方面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第二轮是选拔配备补充了5名长期从事党建工作、具备扎实党建业务知识的相对年轻的组织员队伍。第二批组织员学历高、职称低、经验少。组织员组织关系隶属各二级党组织,参加党政联系会议,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把关和签署意见环节。但在实践中,组织员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党总支书记对组织员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对抓好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全面,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难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组织员的作用。二是随着要求进步学生人数的不断增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大幅度增加,组织员工作量大任务重,一些组织员在审核把关环节往往一签了之。三是组织员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一部分兼职从事党建工作的组织员,由于缺乏专业系统的党务工作培训,加之经验不足、阅历较浅,学科专业背景杂,对党的建设理论认识不深。对于长期在教学一线、学生一线的组织员来说,为了应付繁重的日常教学、管理、科研事务,无法集中精力去深入开展组织员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再者主观上对兼任组织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思考,难开展前瞻性和创造性工作,导致兼职组织员只停留在程序性的简单操作流程上。四是组织员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等基础制度不健全,工作成绩难于体现。五是组织员工作目前范围较窄,紧紧停留在发展党员的第一阶段基础性、规范性工作上,在独立指导、监督、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学习培养、教育考察、思想引领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学校党组织要精心培养和组织一支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队伍。”[5]组织员队伍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的质量,组织员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组织员队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因此建设一支能力过硬、政治过硬、专业过硬、数量充足的高素质组织员队伍,对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意义重大。建设好组织员队伍既是抓好党建工作的现实之需,更是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构建大党建格局的内在要求。
高校党员尤其是大学生党员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新生力量的重要来源,而高校组织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的“把关者”,肩负着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因此做好组织员队伍的“四定工作”(定岗定编、定资格、定管理主体)尤其重要。一是各学校在选拔组织员应该明确组织员的职责任务,组织员管理办法要细化重点重要任务,制定组织员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内要设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建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二是选拔配备组织员队伍应该严格落实按照上级“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的要求的同时还应该具体的根据每个院系的学生人数合理界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较多的,还可配备1~2兼职组织员。三是组织员选拔条件要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党建业务能力、职称学历等特别是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并特别规定按副科级后备干部标准选配。四是组织员的选拔任用需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并严格执行基层党总支提出初步人选建议,报经组织部审核,在经谈话调研、民主推荐、党委考核、上会讨论、任用环节,真正把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党性原则强的党建工作人才选进组织员队伍。五是组织员队伍建设应始终坚持专职专用,每年组织培训、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双重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通过严格的制度考核来提升组织员抓党建工作能力。六是组织员队员队伍建设需要严格管理主体,从有利于开展党建的角度,课题组建议组织员的管理由党组织隶属关系的上级党委组织部管理考核,主要是基于方便管理和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建有关责任,基于方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掌握信息。
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既要注重对组织员的日常管理还要注重组织员队伍教育培训管理。一是组织员选拔使用上严格标准。各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员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员的管理办法明确组织员的岗位职责和具体的选任标准。组织员的岗位是副科级还是正科级,是管理七级岗位还是管理八级岗。在培养使用方面应该突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需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二是组织员的教育培训上强化实践锻炼。教育培训是提升组织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有重点、高质量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需要党委深入全面系统的指导。党委书记经常听取汇报,分管领导深入支部具体指导,坚持每月召开组织员工作例会,及时思想沟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同时要组织开展集体辅导,邀请党建业务熟悉的专家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各级党务部门增设党务实践锻炼岗位,各党总支及时选送优秀组织员到党务部门、学校党校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三是组织员管理上注重日常,增强履职能力。设立专职组织员办公室,每周开展组织员党务大讲堂,设立组织员党建科研课题。日常管理注重清单式,每月制定组织员工作清单,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四是组织员使用上注重夯实党建基础。组织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党员发展质量,特别是要注重发展党员环节的监督,程序的规范,纪实性材料的审核把关,注重抓早抓细抓小,强化组织员的实践锻炼,在实践锻炼中练好做实党建工作的“内功”。
抓好组织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是提升整体能力的重要举措。组织员的管理主体和上级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员队伍学习培训规划,对组织员工作遇到的难点重点,结合每年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出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全覆盖的培训课程。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感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魅力,理论魅力,并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做好党建工作的格局和视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
建立于1945年5月的组织员工作制度历经了76年的7个阶段的不断发展完善已经成为了党建工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了76年的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进一步证实了组织员对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新形势下,各高校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抓培训、抓业务、抓机制,做大做强组织员队伍,使组织员队伍形成整体合力,并积极服务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培训,提升组织员队伍的整体效能,进而推动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好党的组织路线,执行好高校中发展党员的各项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