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明彩
自拍照、Vlog、短视频等呈现方式为用户进行形象建构、维系社交关系提供了更多选择,表演的形式也因此多种多样。用户可能一边晒自己西装革履的工作照,一边又在拍摄颠覆形象的搞怪视频;他们的自拍照形象可能是可爱的,但Vlog呈现出的形象又是冷酷的。戈夫曼所言的“表演的一致性”在社交媒体平台中有何变化?这是否意味着多元人格的出现?本文基于对用户在微博、哔哩哔哩等社交媒体平台中视觉呈现与形象建构的文本分析,试图为解答这类问题提供思考角度。
表演的目的在于建构自我和形象管理,使他人形成对自己的看法。目前不乏关于自拍等自我呈现的研究,但既有研究大都聚焦于“如何呈现”这一问题,没有进一步思考表演对于用户形象建构的影响,缺乏将表演与形象建构相结合的研究。自我建构的概念最早由黑泽尔·罗斯·马库斯(Hazel Rose Markus)和北山忍(Shinobu Kitayama)于1991年提出,指的是个体在认识自我时,会将自我放在何种参照体系中进行认知的一种倾向。玛莉琳·布鲁尔(Marilynn Brewer)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自我的三重建构:个体自我(individual self)、关系自我 (relational self) 和集体自我(collective self)。每个人都会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定义自我,只是对于不同个体而言建构的倾向有所差异,情境因素也会影响哪种建构倾向被激活。社交媒体平台中的多种呈现方式让用户在建构自我形象时有了更多的选择,但也加剧了形象崩塌的危险,他们时而搞怪,时而西装革履、一本正经。分享者用短视频塑造出的甜美形象可能随后就被自己高冷的自拍照打破。模仿是表演的第一步,平台中其他用户的表演时刻影响着个体对自我的判断,进而影响他们对于关系自我和集体自我的建构。同时,社交媒体平台营造出的表演氛围作为一种情境因素,也会影响哪种建构倾向被激活,成为当前情境中的主导建构倾向。社交媒体中的表演会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用户三重自我之间的冲突也因此面临着加剧还是趋于弥合的问题。
表演是一种行为,自拍、短视频等呈现方式是进行表演的具体手段。社交媒体中的呈现方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以自拍照、图片博客为代表的图文类和以Vlog、短视频为代表的视频类两种。无论是图文类内容还是视频类内容,它们背后的行为都属于彭兰所定义的自拍行为,即通过智能手机、网络摄像头拍摄自我形象并上传到社交网站的行为。彭兰在对自拍行为进行研究后指出,自拍以及晒自拍照的行为是三重自我相互关照、相互博弈的过程。人们首先通过自拍来塑造“个体自我”,然后在社交平台中通过晒自拍照来进行“关系自我”和“集体自我”的构建。面对各式各样的呈现方式,分享者并不会随机选择,而是有选择性、有设计地对呈现方式进行区别利用,从而保证形象建构的有效性,防止形象崩塌。呈现方式的特性、目标形象的特征以及形象建构的时期都是选择呈现方式时要综合考虑的因素。
戈夫曼在讨论表演时指出,在观众面前表演,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人们期望某种精神的科层化,以便我们在任何特定的时机都做出完全一致的表演。表演的一致性关乎用户数字形象的稳定以及是否会出现多元人格、多重形象,社交媒体出现后给表演提供了区别于现实人际交往的全新情境,表演在各种呈现方式之间来回切换,它所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也随之增多,表演的一致性面临新的挑战。
图文类呈现方式具有“所见即所得”的优势,读者看到文本本身,一眼就能明了它想表达的内容。观看这样的内容只需要基本的常识,浏览的过程只是一个对明显存在的内容进行发现的过程,并且作为一种“冷呈现方式”,它不需要观看者过多参与,出错率低,更为稳妥,因此是分享者在形象建构初期最主要采用的方式。相比于视频类内容,分享者会花费更多心思设计图文类内容,文案会更加精致,图片多为与既往人设并无太大出入的自拍照,搞怪颠覆形象时往往选择用视频的形式,即使在特殊节日比如万圣节,采用的图片内容也会加以精修。
视频承载的信息量更多,表达的方式更隐蔽,分享者大都不会在形象尚不明确时冒险选择这类呈现方式,他们往往会在利用图文类内容形成初步印象之后,再通过视频类内容进一步丰富形象。用户即使使用视频类呈现方式也尽可能发挥图文“所见即所得”的优势,比如精心设计视频封面图片、编辑一个有吸引力的标题和简介。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某个角色往往有着某种约定俗成的单一的理想的形象,即角色形象,例如明星这个角色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律师应该是“精英形象”等。但是多样的呈现方式出现后,为观看者揭开了这些角色的神秘面纱,打破了以往的既定印象,将自然状态下的生活形象带给了观看者,Vlog、短视频让观看者发现明星也可以是颜值有瑕疵的,律师也可以是不穿西装而穿睡衣的;并且滤镜、美颜技术为分享者提供了展示理想自我的机会,即理想形象。
观看者所形成的印象并非完全来自分享者的表演。关于角色约定俗成的既定形象作为一种认知框架存在于观众的大脑中,影响着他们对于后续信息的接受与处理。角色形象与分享者通过短视频呈现出的生活形象往往有较大出入,三重自我之间的冲突似乎加剧了。然而,对于分享者本人而言自始至终都是在表演,多样的呈现方式让表演的舞台扩大至后台,当面对自己生活圈子里的人时,表演可能还在继续,因此这些呈现方式反而使三重自我之间的冲突趋于弥合。
从塑造角色的出发点上看,三种形象分别是从个体与所属团体的关系、与亲密他人的关系以及自身独特性上定义出来的。社交平台中出现的角色形象、生活形象和理想形象其实分别反映了分享者的集体自我、关系自我和个体自我。然而,生活形象和理想形象并没有脱离角色而存在,只是增加了所扮演角色的形象可能性。角色形象始终都是主形象,生活形象和理想形象不过是对主形象的巩固和完善。
戈夫曼认为任何人在某个环境中的行为都可以被分为两大类:前台行为和后台行为。戈夫曼的后区和前区行为模式描绘了一组静态舞台,局限于面对面的交往上。电子媒介出现后,梅洛维茨以后区和前区观念为基础,将混合场景中出现的新行为称作“中区”或侧台行为。“中区”行为是传统的后区与前区行为分界线的移动,是带有明显后区特征的新前区行为。
在社交媒体平台中,图片/视频与配图文字分开编辑的模式,将一个表演行为分成了两步,即图片/视频表演和文字表演,两步表演原则上是同步且性质一致的,但本研究发现有时图片/视频表演呈现出的形象与配图文字风格呈现出的形象并不一致。例如配以“好朋友们在一起格外热闹”“在等去彩排,推荐这条可爱的小裙子,不贵”“OOTD”这类生活化的解说词分享展现理想形象的精修图。这类行为不完全具备梅洛维茨所言的“中区”特征,属于一种虚假的“中区”行为,即“伪中区”行为。
分享者通过“中区”行为和“伪中区”行为维护住了角色的神秘性。无论是“中区”行为还是“伪中区”行为,它们的本质都是前台行为,用户利用它们以及多样的呈现方式将表演的范围从前台扩大到了“中区”甚至是后台,并通过滤镜和美颜技术使主页“一键统一”。戴浴帽、穿睡衣等带有后区特征的内容展示出了不同于角色形象的生活形象或理想形象,但其本质仍然是表演。从“素颜也很好看”“有品位”等留言中可以看出,观众总是基于对角色形象的既定认识去评价分享者展示出的其他形象——生活形象或理想形象。“中区”行为和“伪中区”行为对其他形象进行了美化,为形象添加了一层角色滤镜,从而实现了角色形象与其他形象的巧妙“嫁接”,维持了表演的一致性。
虚拟空间成为用户社会生活的主战场后,如何管理和认识数字形象和数字性格成为用户的一门必修课。在未来的研究中,可将表演一致性问题融入复媒体环境中进一步考察。用户游走于微信、微博、知乎、抖音等多个平台之间,他们在每个平台上进行的表演是否还是始终如一?复媒体环境是否会导致多元人格或多重形象的出现?在之后的研究中,可将此类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为用户全方位利用社交媒体拓展人脉网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