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江,赵兴花,程 锐
(1.兰州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兰州 730101; 2.安徽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提要:数字经济所具有的包容性理论上会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这一点从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模型可以得到证明,随后利用2013—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数字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门槛效应。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并且在城镇化水平程度较低阶段,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越大;在经济发展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更大。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的检验之后依然稳健。因此,新时代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通过充分发展数字经济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收入差距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而2010年之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出现大幅下降是否有受益于数字经济发展,现有文献没有过多涉及。衡量数字经济发展个别指标的研究也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以互联网普及率为例,互联网普及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抑制效应。基于已有研究,本文构造了更为全面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标,首先基于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理论模型,接着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门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论证了数字经济发展会显著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并且存在显著的地区异质性。
罗必良利用泰尔指数测算了农村之间、城市之间和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其中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80%以上[1],而且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仍为2.69∶1,为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提供了必要性。多数学者认为20世纪50年代实行的二元户籍制度是造成我国城乡差距的根本原因[2-3],二元化的治理模式拉开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后续研究认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转移、土地使用、资本的逐利性等同样是造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4-5],也有学者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6]、教育水平[7]等方面进行研究,其中,研究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文献最为集中[8-9]。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短期内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从长期来看会起抑制效应,尤其是2012年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实现城市与农村“人的无差别发展”[10],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汇聚农村,而我国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基本持平,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约是工业化率的3倍来看,我国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率[11],政府政策性调控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显著[12],更需要拓宽城市资源流向农村的渠道,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13-14]。
初期的数字经济被称为互联网经济或者网络经济,美国经济学家Don.Tapscott提出的数字经济主要指互联网技术的使用[15],我国普遍认可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对数字经济的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通俗总结为数字经济是以互联网企业和信息化通信体系等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方式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性活动,平台类企业的发展最为典型,短短20多年时间,中国已经拥有和Google、Amazon、Facebook并肩的阿里巴巴和腾讯,360、小米、网易、百度和京东等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也不容忽视。但是数字经济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应局限于互联网行业,在实践过程中,也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相融合,比如浙江省互联网开放数字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其经济的高速增长,数字广西计划将数字经济定位为数字经济产业,意味着数字经济在助力产业互联发展中的作用愈发明显。数字经济发展改变着传统的就业模式和知识观念[16],使得自由职业者和远程工作人员增多。数字经济所具有的包容性增长理论上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互联网的应用显著提高了低收入阶层和农村地区中老年人的非农业收入,互联网技术的商用可以扩大贸易规模,增强企业之间的关联度,产生虚拟集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机会,远程教育的普及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教育资源的不公平性,提高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转移,通过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扩大城市规模缩小城乡收入差距[17]。
基于以上分析,借助数字化相关企业数据和通信技术等终端数据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通过理论推导和实证分析得出数字经济发展可以直接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也可以通过统筹城乡发展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数字经济的包容性特征对经济落后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
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指出居民收入取决于消费、投资和政府财政的综合作用,而边际消费倾向是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与传统商业不同,移动互联网时代农村居民也可以利用手机在厂商云集、产品多样的互联网平台进行消费,数字化平台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以B2C的运营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消费者可以以比实体店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样的商品,显著提高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消费。企业家也借助新型商业模式,引导城镇资本向农村回流,农村电商、微商和码商等将各地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推入市场,加上物流行业的高速发展,提高了农村市场化程度。信息获得成本和不对称程度的降低,提高了农村就业率和参加工作的积极性。
(1)
所以政府部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只考虑政府购买乘数即可。下面进行模型推导
Y=C+I+G,
(2)
Cu=αu+βuyu=αu+(Δcu/Δyu)×yu,
(3)
Cr=αr+βryr=αr+(Δcr/Δyr)×yr,
(4)
βr=Δcr/Δyr>βu=Δcu/Δyu。
(5)
Y表示居民总收入,C表示居民总消费,I表示总投资,u表示城镇,r表示农村,y表示居民可支配收入,cu、cr分别表示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βu表示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βr表示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由于从2013年开始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的统计口径①发生很大变化,基于本文重点也集中于2013年之后,所以仅对2013年之后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变化进行分析,笔者发现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一直远远高于城镇边际消费倾向(见图1)。
假设社会总投资额I恒定,城镇初始资本为Iuo,农村初始投资为Ir0,同时考虑到城镇资本向农村的转移成本为
I″=Iu0g(·)=(I-Ir0)g(·)。
(6)
其中,g(·)为城镇资本向农村转移的程度函数。
图1 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变化
风险和收益制约着资本在城镇和农村的转移,农村资本边际效率一直高于城市,但是资本投资于农村的风险过高,导致资本在城镇集聚,农村吸引资本回流困难,所以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增加财政支持,出台惠农政策,吸引资本向农村流动[18],市场准入制度的变革等促使资本向农村转移的成本降低[19],所以,
g′(·)=∂I(·)/∂ide>0,
(7)
Ir=Ir0+(I-Ir0)g(·),
(8)
Iu=(I-Ir0)-(I-Ir0)g(·),
=(I-Ir0)(1-g(·))。
(9)
Gr表示政府购买用于农村的支出,Gu表示政府购买用于城镇的支出,gr表示用于农村的财政支出额,gu表示用于城镇的财政支出额,同样采用政府购买乘数效应解释。2015年,《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定农业农村仍然将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11月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支出大幅度向农村地区偏移,保持城市反哺农村的倾向,Δgr>Δgu,则
Gr=grΔgr=gr[1/(1-Δcr/Δyr)],
(10)
Gu=guΔgu=gu[1/(1-Δcu/Δyu)]。
(11)
城乡收入差距可以表示为
(12)
城乡收入差距对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求导
(Δku(I-Ir))(αr+(Δc/Δy)Yr+Δkr(Ir0+(I-Ir0)g(·)+ΔgrGr)=
(13)
如图2所示,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数字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交互项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并不呈现严格的线性关系,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所以建立门槛效应模型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其中,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影响称为直接效应,通过提高城镇化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称为间接效应。
设定基本线性面板模型:
theilit=α0+β1ideit+β2urbit+β3xit+μit+υit+εit,
(14)
theilit=α1+β11urbit+β21ideiturbit+
β31xit+μit+υit+εit。
(15)
abcd图2 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关系
模型(14)表示直接效应,模型(15)表示间接效应,i表示不同省份,t表示不同年份,uit、vit分别表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城乡收入差距(theil)是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ide)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交互项(iud=ide×urb)衡量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效应,x表示所有控制变量,其中包括政府干预能力(govr)、城乡就业差距(cxjycj)、经济发展潜力(jjfxql)和城乡消费差距(cxxfcj)。考虑到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在模型(14)和模型(15)的基础上引入门槛模型:
theilit=ϖ11+ϖ21ideit(urb
ρ)+ϖ41xit+μit+υit+εit,
(16)
theilit=ϖ0+ϖ1iuditI(urb<ρ)+ϖ2iuditI(urb>ρ)+ϖ3xit+μit+υit+εit。
(17)
其中,城镇化(urb)是门槛变量,ρ是门槛值,I(·)是示性函数,如果括号内表达式为真,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1.数字经济发展指标(ide)构建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单一测算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指标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需要更加全面的测算指标。参考已有文献,利用电话普及率(lphone)、电商企业增长率(lecom)、光纤里程增长率(lgq)、互联网宽带接口增长率(lkd)、企业拥有网站增长率(lcw)、电商企业占比(cer)、电商销售收入增长率(lcey)、快递行业收入增长率(lkdy)和互联网网站增长率(lwz)9个二级指标,通过主成分法分析得出两个主成分(得分是85.49%)进行数字经济发展指标的测度,表达式如下:
F1=0.166 5lphone+0.380 4lecom+0.310 4lgq+
0.363 9lkd+0.376 3lcw+0.132 6ecr+0.380 4lcey+
0.386 6lkdy+0.381 5lwz,
(18)
F2=0.636 9lphone+0.065 2lecom-0.409 4lgq-
0.262 1lkd-0.150 6lcw+0.562 7ecr+0.065 2lcey+
0.090 6lkdy+0.030 8lwz。
(19)
以两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并对二级指标系数进行加权和归一化处理,得到如下表达式,从而得出不同省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ide)。
F=0.102 2lphone+0.130 8lecom+0.072 7lgq+
0.101 2lkd+0.113 6lcw+0.085ecr+0.130 8lcey+
0.135 1lkdy+0.128 6lwz。
(20)
2.其他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选择能够更加全面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泰尔指数(theil)作为被解释变量[20],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表示城乡收入差距(urg)。泰尔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theilit=(czzsr/cxzrs)ln(czzrs/cxzsr/urb)+
(nczsr/cxzsr)ln(nczzr/cxzsr/1-urb)。
(21)
其中,czzsr、nczsr分别表示城镇总收入与乡村总收入,cxzsr表示城乡总收入,urb是城镇人口占比,1-urb是农村人口占比。
控制变量:政府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表示政府干预能力(govr)。乡村私人企业和个体户带动的就业已经成为解决乡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21],且农村服务业的发展显著促进了当地农村居民就业,选择乡村私营企业就业人口和乡村个体就业人口的总和表示农村就业人口(ncjyrk),用城镇就业人口和农村就业人口的比值表示城乡就业差距(cxjycj)。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反映该地区经济发展潜力(jjfzql),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比值表示城乡消费差距(cxxfcj),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选择2013—2017年数据作为样本可能存在样本量较少的问题,但是测度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指标和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的重大政策性变化集中于2012年前后,所以样本的选择仍然具有较高的代表性。表1为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门槛估计及其显著性检验
为了避免HT和BT检验中个体回归系数相同的强假设条件,单位根检验使用IPS检验,同时利用demean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结果表明在5%水平上拒绝面板数据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面板数据平稳。
通过分析发现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均存在二阶门槛(见表2),所以选择二阶门槛进行估计。
表3前两列呈现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门槛估计结果。直接门槛效应中,当城镇化水平达到41.68%时,数字经济发展显著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城镇化水平在41.68%~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当城镇化水平超过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已经不显著了。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主要通过提高农村居民对互联网设备的使用和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当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时,新型城镇化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已经充分发挥,正如东部大多数省份,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完善,所以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没有中西部地区显著(见表4)。间接门槛效应中,城镇化水平达到41.68%时,数字经济发展通过城镇化可以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当城镇化水平在41.68%~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城镇化水平超过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仍能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只是影响程度有所降低。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统筹城乡发展,单一发展农村的战略存在动力不足和产业单一等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美丽乡村同步发展,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机制,提高宽带、IPV4、IPV6的接入率,借助于数字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表3 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固定效应和门槛效应
表4 数字经济发展对分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就东部地区而言,当泰尔指数超过0.04时,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呈线性关系,而泰尔指数小于0.04的省(市、区)只有北京、天津和上海,通过门槛估计结果可知,当城镇化水平超过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已经不显著,这3个省(市、区)的城镇化水平都已经达到80%以上,所以剔除这3个省(市、区)对结论影响并不大。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呈现线性关系,这也与我国实际情况一致,说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城镇化水平不高的地区利用数字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表4是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对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东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作用不明显,但是间接效应中数字经济发展对东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完善,数字经济发展通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更好地抑制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观察回归系数发现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抑制作用呈现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的趋势,说明数字经济发展对抑制经济较落后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效果更好
为了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首先使用线性模型进行检验,然后改变被解释变量,使用城乡收入差距(urg)替代泰尔指数(theil)进行门槛估计,验证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最后对分地区估计结果进行检验。
1.改变模型
选择线性模型估计时,估计结果如表3后两列所示,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系数分别为-0.002 79和-0.003 06,但是门槛模型中影响系数为-0.007 59和-0.010 4,很明显线性模型中数字经济发展抑制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都被低估了,同时存在拟合度较低等问题,说明使用非线性的门槛效应估计更加合理。
2.改变核心变量
使用城乡收入差距(urg)进行门槛效应检验时,存在一阶门槛效应(见表5),通过对表3前两列和表6的分析发现,直接效应在5%水平上一阶门槛显著,当城镇化水平超过40.47%时,数字经济发展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4个百分点。间接效应在5%水平上一阶门槛显著,数字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双重作用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4.5个百分点,二者没有显著性差异,说明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显著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门槛估计结果稳健。
表5 门槛估计及其显著性检验
数字经济发展对不同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抑制作用表现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见表7),核心解释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并没有发生变化,数字经济发展对不同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估计结果稳健。
表6 数字间接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门槛效应检验
表7 数字间接发展对分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检验
本文首先从理论上证明了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其次通过门槛效应模型验证了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分地区效应,最后对总效应和地区异质性进行稳健性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可以直接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也可以通过提高城镇化水平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当城镇化水平小于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直接效应显著,城镇化水平大于69.85%时,数字经济发展通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抑制效应显著。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不论是直接效应还是间接效应,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分地区抑制效应依次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地区异质性显著。
增加农村数字化通信和数字化平台建设。手机和电脑等移动终端在农村的普及,使农村居民有机会接触性价比高的互联网平台厂商,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农村的店铺建设加强了农村地区互联互通,数字化的生活方式正在改变着农村传统的生产和消费理念,促使农村消费结构和生产结构优化升级,借助消费和生产的“示范效应”,引导农村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拓展了农村居民增收的途径。
以县域产业为支撑,发展关联带动作用强的主导产业。东部地区牵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突破高技术瓶颈,中部地区积极探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西部地区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副产品,合力改善高端供给,避免产业雷同,实现高质量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根据城镇化水平差异制定不同策略。对于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的经济发达省份,更加注重通过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机会,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刺激农村居民中高端消费。对于落后的中西部省份,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培养特色产业链条,解决相对过剩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比如精准扶贫应该是产业扶贫,维护“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不让懒惰成为时尚,贫穷成为光荣,刺激居民就业的积极性。提供质量更高的就业岗位,促使务工人员实现从“候鸟式”迁徙到家门口就业的致富模式,缩小城乡就业差距。
注 释:
①2013年前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13年及以后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