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高职高专校园暴力的调查报告

2021-01-18 17:24:50何康平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暴力事件暴力校园

王 银,何康平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 650106)

一般我们谈到“校园”总是把它定格在学校的围墙内的范围,至于围墙外就不属于校园区域了,因此有关校园安全责任的归属问题,有学者提到说:老师难道与学校范围内发生问题应该由学校负责吗?若发生在校外事故,是否应该由政府负责。①杨明,竭宝峰《校园安全与危机处理》[M]2012年4月第1版.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4).

这个问题的确引入许多人的思考,因此狭义校园安全是指学校能有效管辖的地区及范围,广义校园安全是将学校师生员工所发生事故之处,全部涵盖在校园区域内,如此我们在探讨校园安全问题时,可能会更深远,更广,更周详。

一、校园安全的范围

校园安全的范围包含之广,可以说,当学校的校誉,校风,软硬设施或师生员工的身心遭受伤害,给学校或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或困扰时,均视为校园安全亮起了红灯。

综合来说,校园安全可概分为以下几项②杨明,竭宝峰《校园安全与危机处理》[M]2012年4月第1版.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4).:

1.自然灾害及意外、偶发事件

2.校园暴力

3.两性问题

4.性骚扰和性伤害

5.精神疾病学生的困扰

6.偷窃行为

7.其他事件:如逃学与辍学的问题、校园行骗事件、飙车伤人等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越来普遍化,严重化,发生在校园或以其为媒介的社交群体内的欺负行为,实质上是暴力的前奏,因为既然“欺负”是力量强的一方在未受激惹情况下,对弱一方进行的重复攻击,就是一种非社会规范的,对他人的有意伤害。在各种环境因素影响下,该欺负行为可演化为有针对性的,不仅破坏教学秩序,干扰他人学习生活,而且导致身心伤害的严重事件。青少年是校园暴力的高危人群,探讨校园暴力行为的表现及其动机,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预防其发生,发展,保障我国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据《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显示,在校园暴力中语言欺凌是校园欺凌的主要形式①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专委,《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2017年。,(如表1),调查数据显示言语欺凌占比最高,包括被同学威胁、恐吓占9.4%,被同学用不好听的外号称呼占34.5%,遭到同学当众嘲笑占27.5%,有同学骂我或对我说难听的话占36.4%。除此之外网络欺凌、社交欺凌、身体欺凌也很严重②林瑞青,青少年学生言语欺凌行为研究,载《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07年第3期。。

表1:校园暴力类型占比

专家宗春山等人对遭遇校园暴力学生的心理抑郁情况进行了得分调查(如图1),分析指出③宗春山,校园欺凌-青少年的江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第一版。:“轻度的,他会开始没有安全感,可能情绪暴躁,专业术语叫‘易激惹’,别人一碰到他,他就特别紧张。严重的就是厌学,再严重有抑郁的,再厉害的还有自杀的。”同时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④李玖瑾,育儿有心,载《犯罪心理学》2020年第12版。说:孩子在外面有对别人的攻击行为,往往是因为在家庭当中,父母或者其他人对孩子有攻击行为。李玫瑾认为:“要让孩子明白,在他长大的过程当中,人和人不能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暴力虽然可以占一时的上风,但是你会失去大家对你的一种情感。”

宗春山介绍:“还有一种欺凌的孩子,他曾经是受欺凌者,后来转变为欺凌者了,为什么?因为他最初被欺凌的时候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解决。99%的孩子当初都是受欺凌的孩子,后来全变成欺凌者了。”⑤宗春山,校园欺凌-青少年的江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第一版。施暴者,会觉得自己做的不是错事,并且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但孩子会受到身边太多因素的影响,他们无法判断是非善恶,只能通过暴力发泄情绪,没有自控力。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校园暴力事件(包括欺凌霸权事件)在当前是层出不穷,全球对暴力行为(包括欺凌行为)的研究也随着暴力事件的急剧上升而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

图1:校园暴力学生心理抑郁得分调查①宗春山,校园欺凌-青少年的江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第一版。

三、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

针对高职高专,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部分高校各阶段的青年男女做了不同问题调查。包括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理工职业学院、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等几所高校不同学院,社区,本科,专科和五年制的同学进行调查。

(二)调查方式

为使校园暴力凸显的问题具体化,采用了问卷调查,对比校园暴力数据分析,进一步得出校园暴力的本质原因,具体包括大学生学习所在环境是否发生过校园暴力、是否身边发生过校园暴力、对于校园暴力的认识及看法、听说过校园暴力的途径、大学生遭遇校园暴力的心理问题等。我们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高校学生对心理咨询较为抵触,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私事告诉别人,更怕自己寻求心理咨询帮助被同学发现后,受到同学的孤立和嘲笑。心理专家王晓霞认为②王晓霞,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载中国新闻网。,学生去心理咨询室寻求帮助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一件事。高校心理咨询作为专门的一个专业,需要我们用心理学的方法给学生疏导解决问题。对此调查中我们了解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对此问题十分重视,专项设立了心理研究中心室,同时分别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有专业的心理老师对心理问题作出解决。

(三)调查概况

本文选取了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理工职业学院、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等几所高校的500名学生为调研对象,发给学院共计500份调查问卷,回收了480份问卷,回收率达96%,为调查数据分析成因,解决路径打下基础。

四、调查数据分析

首先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事件进行了梳理③《完善制度强化治理,有效遏制校园暴力》,载人民法院网,2016年6月28日。,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一)校园暴力罪名相对集中

针对校园暴力伤害比例(如图2),其中,故意伤害罪占11.29%,寻衅滋事罪占19.35%;强奸占33.87%、猥亵儿童占12.9%,聚众斗殴罪与抢劫罪分别占11.29%、11.29%。因此,校园暴力相关立法迫不容缓,应该颁行专门关注大学校园暴力的单行法律。

图2:校园暴力伤害占比图

(二)高中生及职高未成年被告人比例较高

1.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①王作富,《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6月。,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如图5)

2.涉案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26.42%,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11.95%。近年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职业学校的建设、发展,然而,在当前教育评价体系和学校管理制度之下,进入中职、技校和职校的学生仍被普遍认为是“差生”,而这些学校则被视为“差生集中营”,不要说学生对学校没有认同感,就是老师对学校也没有认同感。相当数量的学生对未来十分迷茫,在这个阶段,就很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学校对他们也特别难以管理,一位在中职任教的老师告诉我,学校每天的工作,都是解决学生要不要学的问题,而不是让这些学生怎么学好的问题,课堂纪律十分差。尤其是非学历教育机构,学校只是提供继续教育,管得太严,本来就不想学的学生走人,有时学校就对学生中的不良现象不闻不问。

初中阶段校园暴力多发的学校也多是薄弱学校,在这些学校,老师只管成绩较好的同学,对成绩差的同学,采取的是放任自流的态度。对这些学生,学校和老师的处理方式是劝这些学生直接选择中职不参加中考,由此既不影响学校中考升学率,又解决了他们的出路。社会对这部分学生也很少关注,而家庭在孩子无法进入普通高中之后,也极为失望。这些学生就这样被作为“差生”、“被边缘”和“被抛弃”,所以他们往往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周围社会充满破坏、仇视的情绪。不改变制造“差生”的教育,再怎么加大对校园暴力的处罚力度,也不可能减少校园暴力。

图3:2017-2019年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情况

不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如图3)。自2017年纳入统计范围以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均呈下降趋势,2017年至2019年批准逮捕人数分别为4157人、2785人、1667人,同比分别下降33.00%、40.14%,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5926人、4590人、2914人,同比分别下降22.54%和36.51%,反映安全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三)持工具作案引发的后果严重

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4%(如图8),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39.19%,轻微伤占28.41%。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分别占49%、54%。我国有关部门的抽样调查也显示,最高检发布65%以上的工读学生,5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其违法犯罪之前均直接接触并受过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②郭翔,青少年犯罪:预防惩教与康复,载《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2001年第二卷。。最高人民法院在央视网报道:弱势、贫困家庭的学生更易成为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潜在主角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红皮书课题组,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征,载《当代青年研究》2004年第11期。。因此对城市和城乡进行不同的问卷调查,学生来源占比如下:

图4:受访高校学生城乡来源占比分布

例如马加爵①大学生校园暴力犯罪问题探析[OB/OL],人文库网,https://www.renrendoc.com/p-9838537.html,就他从贫瘠的乡村到繁华的都市求学而言,在他身上体现出的两者之间的鸿沟、差异、生活水准,乃至社会的认同和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多么大的震荡。就边缘性而言,他是来自偏远农村,家庭贫困、个性内向,难以融入社会的大学生,属于城市边缘人群中的一员。2004年马加爵事件后,一些媒体围绕贫穷导致自卑是否是马加爵犯罪的根本原因有过争论。虽然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以及“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但因为没有正确处理好贫困问题导致的心态变化对于马加爵犯罪的动机是有“促进”作用的。

五、存在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本质)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内或学校外,施加于学校成员(学生或教师)并导致其身体或精神感到痛苦的行为。根据国内外相关学者的研究,可分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个性欺凌和网络欺凌等类型。其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滋生家庭纠纷、影响班级学校形象,尤其是给被欺凌者造成的身体、心理伤害不容小觑,甚或留下心理痼疾与生命遗憾。认识、防治校园欺凌理应在学理上追求不同的理论范式与视域的多维共构,实践上谋求学校、家庭及社会的共识合力。为了治理校园暴力事件,预防犯罪必须深刻的分析高中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校园暴力事件恰当得力措施。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深层次的外部原因:

(一)从学生自身的角度

1、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遵纪守法的习惯

从目前的阶段教育体制来看,许多学校缺失对师生的法制教育,有些学生因为校园暴力被学校开除甚至被判刑入狱,还不知道自己是违法违纪行为。从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诱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同学之间的偶发小摩擦积累成大冲突;高年级的同学恃强凌弱,欺负低年级的同学,寻衅滋事,索要钱财;因为早恋引发纠纷;为讲哥们义气,拉帮结派;争夺校园“老大”,聚众斗殴;与外校学生发生冲突,引发不同学校同学之间的相互群殴;因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学校处罚违纪学生不当而引发的过激行为。

2、对情绪自我管制能力的欠缺

在青春期有一个普遍的特征,从儿提时期的伙伴关系过度到成人世界的社会关系,孩子们会建立一些游戏规则②杨岭,毕宪顺.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社会防治策略研究,中国教育学刊.2016(11).。这些规则不完全是社会规则,还有这个年龄阶段非常独有的特征,那就是模仿。我国台湾地区③中国少年犯多来自闲散未成年人,载中新网,2003年。餐饮界名人萧某遭绑架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完全模仿网络犯罪游戏“生存游戏”的犯罪模式,要求被害人家属依约定前往指定地点“寻宝”,“过关”后再进行下阶段游戏。16-18岁阶段是未成年人走向成年人的过度阶段,这个阶段也是少年处于情绪易冲动的年龄阶段,同时,以自我为中心,特别自尊,自己又不能够正确估计行为的后果,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生理力量虽然在成长,但心里依旧幼稚,现在的孩子由于家庭条件好了,身体发展比较快,会体会到自己的力量。但是没有地方去使用,有些学生比较叛逆,厌烦学习生活,又没有更多的课余活动,那么很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能量,如暴力游戏,久而久之甚至就会转化为真实版的校园暴力事件。

(二)从学校的角度

学校管理的缺失。某些学校存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的问题,封闭式管理模式,由于平时只注重学习,而忽视了同学之间的人际交流与沟通,相互之间难免会有摩擦、纠纷,如果学校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很可能就会引发校园暴力事件。同时,有些施暴的学生很有社会背景,学校出于某些部门领导的说情,外界的压力,同时又担心校园暴力事件败坏学校声誉,出了事则能捂则捂,息事宁人,没有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因对身边的校园暴力发生率(如图6)就没有重视。

图5:校园发生率情况分布图

(三)从家长的角度

现在的学生一般都90以后出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长过分的溺爱孩子,使它们娇生惯养,缺乏对他们进行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许多学生是非不分,自私、冷酷①中学生校园暴力成因分析[OB/OL],人文库网,https://www.renrendoc.com/p-57262914.html,难以经爱挫折和打击,心理素质差,遇事好冲动,走极端;有些家长由于没有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自身素质差,害怕孩子在学校里吃亏,向其灌输“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一些学生的家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从小稍微不服父母的要求,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有些学生是单亲家庭,父母的离异使其缺少父爱或母爱,性格变得孤僻、扭曲,人格分裂;有些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要么把其留给年迈的爷爷奶奶,要么独自一个放在家里,无暇顾及。这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脱离父母的有效监管,从小容易经常进入游戏室、网吧、歌厅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慢慢长大以后容易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养成许多不良习惯,追求刺激,张扬个性;也有一些学生的爷爷奶奶比较护短,认为孩子还小,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误是没事的,以后会改好的,在其犯小错的时候,会出面干涉其父母对教育、管理,使其识认为自己有而变得有恃无恐,当其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时候,其爷爷奶奶才知道后悔,但悔之已晚。

图6:身边校园暴力发生率

(四)从社会的角度

网络和游戏迎合了广大学生渴望交流和猎奇的心理,但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和严格管理,其中的暴力和色情因素对缺乏辩认和识别能力的高中、学生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如当年风靡一时的《流星花园》、《野蛮女友》等美化校园暴力事件的影视剧,大受青少年的亲睐,广大学生缺乏对自身行为的清醒认识和评判,加上模仿欲极强,在校园生活中体会到了校园暴力解决问题的快感,甚至对校园暴力的认识浅薄(如图7)以后就更容易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暴力、色情文化是产生校园暴力的第一推手,在许多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网络、电子游戏中,到处都有暴力、色情的场面。②暴力、色情文化催生校园暴力[OB/OL]新华网,http://news.cri.cn/gb/18824/2008/11/12/106s2319543.htm

六、关于高职高专校园暴力问题的反思

(一)加大校园暴力教育

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图7:有关校园暴力的认识调查

(二)完善校园暴力法律制度

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①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版。,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凌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故具体法律校园暴力可能构成刑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成年的孩子有责任承担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②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③67号主席令《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12年。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图8:案件量占比分析

(三)落实犯罪矫治措施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①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版。,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七、解决高职高专校园暴力的路径探索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思想政治法制教育

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此加强思想法制教育有以下几点建议:

1.大学高校应编写适合本校学生的普法书籍。

2.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聘请校外专业人士开讲座,或是请一些经历校园暴力的同龄人讲述其经历的故事,结合案例,规范和引导大学生们的意识和行为。

(3)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在大学期间,教师处主导地位,老师在言传身教同时,也在影响学生。为提高职教员工的法律意识,学校应该与公安部门联合举办老师的法律培训讲座。

(二)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

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②张明楷,日本刑法典,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年。。

(三)构建和完善多元惩戒、矫治体系

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①张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四)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

根据目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②文号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2004年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③段兴立、于惠,中韩校园暴力特征、成因及对策比较,载《教育科学研究》2016年。。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2001年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④陶建国,韩国校园暴力立法及对策研究,载《比较教育研究》,2015年。。

(五)加大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新华网指出:“从媒体的评论看(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论者剑锋所指多在于教育体制的弊病或社会教育环境的不佳。比如,教育的功利性使所谓的差学生难以获得尊重和认可,长期积累下来,最终产生精神的扭曲或人格的不健全⑤新华网,校园暴力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2017年。。又如,即使素质教育推行有年,也并未根本改变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格局,反映在学生个体身上就是心智不够成熟,处理实际问题能力较差,往往出现极端行为。这些批评,无疑都点到了当前学校教育的痛处,值得人们认真反思。”已有研究表明,欺凌者身心健康会受到不良影响,如产生孤独感、抑郁、焦虑等负性体验,也会导致其日后产生违反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外化行为问题⑥孙时进,施泽艺.校园欺凌的心理因素和治理方法:心理学的角.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综上所述,校园暴力是不容忽视,在应对校园暴力,需要从各个方面重视。本次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高职高专校园暴力存在以下特征:校园暴力犯罪事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占比较多;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等分析,针对这一情况,对校园暴力的本质原因分析如下:就学生自身角度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遵纪守法的习惯、对情绪自我管制能力的欠缺;从学校角度而言存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的问题;从家庭角度来看学生都是90后、0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缺乏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从社会角度许多网络、电子游戏让人认不清理想与现实。

关于高职高专校园暴力问题,有如下三点反思:第一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认识不够;第二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第三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

高职高专校园暴力问题的解决,有以下五个探索路径: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构建和完善多元惩戒、矫治体系;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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