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麟之趾》主旨考论及现实启示

2021-01-16 18:43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后妃文王关雎

张 静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基础部,山西 太原 030024)

《诗经》作为五经之一,与其他经典相比较,自有其特别之处。《诗经》的本质是文学的,然而千百年来其却是以经学的面貌面世。其自身的双面身份,决定了人们在探讨《诗经》主旨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而分别取舍。然而在长期的各层次教学过程中,教师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混同对待,常常出现或坚守旧说,或锐意求新的两种对立的解读,导致学生不能领会《诗》之为经的内核,认为其不过是一部古老的歌谣而受人尊崇,更无从谈起从中领悟人文精神以滋养性情、观照人生的教育目标。不论是经义还是诗义,二者其实并不矛盾,教师首先要有清醒的认识,根据教学旨趣的需要区别选择。但无论哪种选择,解惑、传道的宗旨始终是教学的终极追求。本文以《诗经·麟之趾》为例,分别从经学、诗学两个维度探寻其主旨,并进一步发掘其核心价值。

一、《诗经·麟之趾》的经学旨趣

自《诗序》提出“《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说后,汉唐经师便沿着这一思路发挥。如《郑笺》说:“《关雎》之时,以麟为应。后世虽衰,犹存《关雎》之化者,君之宗族犹尚振振然,有似麟应之时,无以过也。”《孔疏》说:“此《麟趾》处末者,有《关雎》之应也。”[1]78-79后儒多从其说,阐释上或稍有不同,然皆祖《诗序》为说无疑。如宋李樗、黄櫄《毛诗李黄集解》、明郝敬《毛诗原解》、清陈奂《诗毛氏传疏》等。《诗序》基本规定了后儒解诗的指向,长期占主导地位。其他解说无非是在序说的基础上稍作修正、发挥而已。

宋代疑古思潮兴起之后,自欧阳修《诗本义》始,虽仍主《诗序》而说者大有人在,但也对《诗序》文辞提出质疑。他们把《诗序》分为古序和续序两部分,对古序“《关雎》之应”并无异议,而对续序“《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多所指摘。如宋苏辙《诗集传》说“《关雎》之应也”,①[宋]苏辙.诗集传.续修四库全书本,第15页。干脆忽视续序的存在。明沈守正《诗经说通》说:“小序云‘《关雎》之应也’,极得诗旨。赘之曰‘衰世之公子皆仁厚’,则谬矣。”②[明]沈守正.诗经说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22—23页。意思是说《关雎》赞文王、后妃之德,所谓“《关雎》之应”,当是回应文王、后妃,“公子”亦当是文王、后妃之子,续序中“衰世之公子”则有所泛指。清姜炳璋《诗序补义》说:“‘《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续序杂乱甚矣,朱子尽去之,以公子为周之公子,可谓木拔道通。’”③[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四库全书本,第29页。视“公子”作“周室公子”。尽管质疑之声不断出现,细细斟酌,其义理大致不出《诗序》范畴。

另一影响较大的经说来自朱熹《诗经集传》,之后的经师基本上是在《诗序》或《朱传》这两大主流说法的启发下有所取舍。《朱传》说:“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言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2]后世从其说者不在少数。辨异析同,不难发现,《朱传》与《诗序》颇多关联。连朱子自己都说:“序以为《关雎》之应,得之”。《朱传》实际上就是《诗序》的具体化,《关雎》之化,一变为文王之德后妃之化。衰世之公子一变为文王、后妃之子孙宗族。往后此说大行其道,循朱《传》而讲者,如宋朱鉴《诗传遗说》,元许谦《诗集传名物钞》,明季本《诗说解颐》,明丰坊《鲁诗世学》,清黄梦白、陈曾《诗经广大全》等。

《诗序》《朱传》之外,别求自说者间或有之,但影响不大。如清牟庭《诗切》说:“刺人以世胄自矜也。”[3]清姚际恒《诗经通论》说:“此诗只以麟比王之子孙族人。盖麟为神兽,世不常出。王之子孙亦各非常人,所以兴比而叹美之耳。”①[清]姚际恒.诗经通论.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9页。近人陈戌国《诗经校注》认为,这首诗只是对公子及其族姓的哀叹而已。日本上田元冲《说诗小言》则以为此诗歌颂公子众多,人丁兴旺。这些完全摒弃传统经说而别设新说者,虽引人耳目,却很难赢得众人的认同。

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千百年来关于《麟之趾》主旨的歧说,但无论分歧大小多少,其源点皆可上溯至《诗序》。《诗序》好像一个母体,后世子孙再久再多,其血液中都流淌着母体的基因。这就是《诗序》的魅力所在。这种魅力不是某人赋予的,而是其自身所具有的。首先,《诗序》是最早的解释,去古未远,有理由相信其渊源有自。其次,《麟趾》小序很好地证明了《诗序》理论的系统性,鲜明地体现着编诗者之意,编诗者有可能是孔子、太史等。这个人不论是谁,他一定是那个时代最有学问、最有思想、最有担当、最赋智慧的圣人。再次,《诗序》体现出一种普世价值。《麟趾序》很好地证明了一种因果联系。就一国而言,它告诉人们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国君的仁德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就一家而言,它告诉人们家长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家长的品德关系家族的荣枯隆替。时间再久远,其价值永远不会过时。

二、《诗经·麟之趾》之本义考

探寻《麟之趾》经学化之前的文学样态,需要彻底摒除《诗序》以来数千年愈演愈烈的经学负重。这一点孔颖达、欧阳修早有注意。孔颖达说:“此篇处末,见相终始,故历序前篇,以为此次。既因有麟名,见若致然,编之处末,以法成功也。此篇本意,直美公子信厚似古致麟之时,不为有《关雎》而应之。大师编之以象应,叙者述以示法耳。不然,此岂一人作诗,而得相顾以为终始也?又使天下无犯非礼,乃致公子信厚,是公子难化于天下,岂其然乎!明是编之以为示法耳。”[1]79欧阳修《诗本义》说:“然则序之所述,乃非诗人作诗之本意,是太史编诗假设之义也。”[4]孔、欧二人皆以为《诗序》所述乃编诗者之意而非作诗者之意。欲寻作诗之意,必须“直考诗文,自可见其意。”可惜的是,他们虽然意识到《诗序》的问题,但并未更进一步真正触碰到《麟趾》之原始意义。

就诗歌字面文义而言,全诗无非在歌颂周之公子宗族犹如麟一般敦厚、诚信。公子、公姓、公族自近而远,以此表示对对方的美好赞扬。且一般人家不能称“公”,当为诸侯家产生的歌子。那么这首诗的主旨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不得不从意象“麟”中去发掘。经学阐释中的麟是神兽、瑞应之物,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这也是现在大多数人的理解。麟作为神物寄托了先民的美好理想,它是想象的产物,但一定离不开现实动物原型的启发。在先秦文献中,麟只是众多生物的一种,并无特别之处。《诗经》中只有“麟”字出现,《春秋》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亦只是说“西狩获麟”,《孟子》中首次出现“麒麟”连用,也只是说“麒麟之于走兽”,皆未见其有何神性。“麟”作为神物是在汉代文献中才大量出现。自汉以来,关于“麟”的解释出现分歧,一则神话化,即所谓的“四灵”之一;一则延续先秦以来的理路,追溯麟之本物,一般认为是大牡鹿。《说文》:“麟,大牝鹿也。”段玉裁注:“单呼麟者,大牡鹿也;呼麒麟者,仁兽也。”[5]司马相如《子虚赋》提到“射麋脚麟”,陆玑《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说麟这种生物,并州界有之,大小如鹿,非瑞兽。张衡《东京赋》曰:“解罘放麟”,薛注“大鹿如麟”。鈕树玉认为“牝”乃“牡”之讹,其言可从。今天世界上很多动物学家经考证也认为麟是鹿科动物。从发掘文物中,可以看到大量麒麟图案与鹿非常相似。山东沂南东汉墓前室过梁上所画的麒麟有翼,鹿头独角。河南鄢陵出土的汉代画像砖“羽人乘麟”,麟似鹿,头上独角。以及河南濮阳西水坡新石器时代遗迹中出现的蚌鹿等等。鹿性情温顺、驯良、沉稳、端庄,风度翩翩,不带半点邪恶,用来比喻诗中子孙宗族仁厚、信厚的品格,无疑都是对对方品格最美好的赞誉。况且麟字从鹿。因此,上古时期“麟”即“鹿”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也许与我们今天看到的鹿不同,但一定是鹿属中之一种。

除马、牛、羊等常见家畜外,鹿在《诗经》中出现频次较高,共8篇,说明鹿无疑是《诗经》产生时代的常见之物。在那段时期,鹿在满足先民生活日用的同时,还被赋予一些特殊的含义,作为一种礼俗凝定下来。《召南·野有死麇》能给我们很好的启发。该诗描述了一对有情男女在野外交合的过程。先儒多有不齿,认为是一首不折不扣的淫诗。在此不讨论它是否是淫诗的问题,但对于鹿是男士送给女方礼物的这一观点,学者基本上没有争议。其实,这首诗以鹿为贽反映了先秦的某种婚俗。《礼记·月令》孔疏云:“按《世本》及《谯周古史》,伏牺制以俪皮嫁娶之礼,用之配天,其尊贵先媒,当是伏牺也。”[6]《仪礼·士昏礼》将婚礼的仪式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其中纳征所用之礼就是俪皮。郑玄注“俪皮”即鹿皮。东汉崔骃《婚礼文》还提到“委禽奠雁,配以鹿皮”的话。可见,鹿皮作为婚姻聘礼曾长期存在。稍后的郑众沿用周制,亦把鹿作为婚聘的礼物。更早时期应该以整鹿为礼,后来为方便起见,渐渐演变为鹿皮。故闻一多先生认为此诗是周代婚仪“六礼”之一“纳征”的乐歌。“凡《序》言礼,十九皆谓为男女大防之礼。《麟之趾序》亦以礼为言,是已暗示此诗与婚姻有关,因知所谓“无犯非礼”者,正谓夫家能行纳征之礼,不以强暴相陵,而求急亟之会耳。此《麟趾》为纳征之乐歌,证诸本序而益明者也。”[7]闻氏此言可从。之后赞同此说者愈多。今人何新在《风——华夏上古情歌》中认为此诗乃少女相亲之诗,“公子来到少女家族,少女偷窥之,赞美惊喜作此诗。”[8]与闻氏观点大致相同,只是纳征的场景更加活灵活现。因此,本诗的文学主旨当为闻氏所言,乃古时婚礼纳征之歌。男方遵照礼俗牵鹿前去女方家中下聘礼,鹿大且健,女方甚是满意,不由赞叹男子及其家人的有礼似鹿。曰:“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三、结语

“王化”是经师附益于诗上的神圣光彩,而“祥和”则是从诗中生发出的气息。不论何种,都是《诗》之所以为经的独特魅力,直到今日依然给予我们启发,净化我们的灵魂。先儒虽有争议,无非在歌颂文王后妃,还是文王后嗣,抑或赞颂其仁厚之德,还是信厚之德。即使歌赞文王子孙宗族,也不可忽视文王后妃之养教之功。无论仁厚或者信厚,都体现出崇德的价值取向。《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9]正是文王“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将崇德保民的理念视作家训,才维系周朝800年之长。一国如此,一家何尝莫是。教育子弟宽仁敦厚,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直接关系家族的兴衰和社会的治乱。“若其家子弟刻薄嚣陵,则虽目前兴隆,终是妖孽之萌。兴隆愈甚,种祸愈深,此不易之理也。”而子女的品质与家长息息相关,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家长务必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良好的榜样。反观今日,大人习以为常的恶习不以为意,殊不知这些饮食日用已经污染了孩子的内心,为日后埋下祸根。要么溺爱无度生其佚志,娇生惯养纵其私心。《周易》讲究应时处中,看似父爱无界,实则极不负责。再观《麟之趾》之本义,以德为首,以礼先行,一团和气。纵是两情相悦,礼数不可逾越。今日有人把古礼一概视作洪水猛兽,过分看重一己之感受,发乎情,却不止乎礼义,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沦落到与禽兽一般。该诗中,女方看重的是男方的仁厚,不仅该男子“振振”,且其整个家族无不“振振”,故毫不掩饰其喜悦之情,毫不吝惜赞美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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