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博,樊 兰
(邯郸学院 中文系, 河北 邯郸 056005)
《诗序》问题被《四库全书总目》称为“说经之家第一争诟之端”[1]119,诚如《总目》之言,《诗序》问题是《诗经》学领域议论频出,争讼屡见的一个焦点,其中《诗序》的存废问题尤为突出。自宋代疑经之风兴起后,在遵《序》废《序》问题上,各家说法不一,争端渐起。《诗经》宋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主张从文学的角度解读《诗经》,正式提出了应当废除《诗序》的说法。作为《诗经》宋学余绪的元代《诗经》学,大部分《诗》家都对朱熹的废《序》说表示认同,唯独马端临独树一帜,反对朱熹废《序》之说。马端临在其《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五《诗序》条下明确主张《诗序》不可废,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马端临认为《诗序》与《书序》大有区别,《序》有功于《诗》,《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他说:
以愚观之,《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就《诗》而论之,《雅》、《颂》之《序》可废,而《十五国风》之《序》不可废。何也?《书》直陈其事而已,《序》者后人之作,藉令其深得经意,亦不过能发明其所已言之事而已,不作可也。《诗》则异于《书》矣,然《雅》、《颂》之作,其辞易知,其意易明,故读《文王》者,深味‘文王在上’以下之七章,则‘文王受命作周’之语赘矣。读《清庙》者,深味‘于穆清庙’之一章,则‘祀文王’之语赘矣。盖作者之意已明,则《序》者之辞可略。而敷衍附会之,一语稍烦,则祗见其赘疣而已。至于读《国风》诸篇,而后知《诗》之不可无《序》,而《序》之有功于《诗》也。盖风之为体,比、兴之辞,多于叙述;风谕之意,浮于指斥。盖有反覆咏叹,联章累句,而无一言叙作之之意者。而《序》者乃一言以蔽之,曰‘为某事也’,苟非其传授之有源,探索之无舛,则孰能臆料当时指意之所归,以示千载乎。[2]1539
马端临的说法,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从《序》的功能入手谈《诗序》的重要性。他认为,文章之所以有《序》,因为《序》记载了与文章相关之事,可以使“其辞易知,其意易明”,即说明文章之深意。从这个角度而言,《序》对文章意义重大。二是从文体差别的角度指出蕴藉多义的诗歌更需要《序》。《书》为记叙之文,直陈其事,比较直白,即便没有《序》,其所言之事仍然易于理解知晓。然而,《诗》多蕴藉含蓄,委曲而富深意,作者之意往往通过《序》来阐释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讲,《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就《诗》而论,《雅》、《颂》的文辞简明、诗意明朗,而《国风》比兴之辞多于叙述,诗旨也寄托深远,如无《诗序》概括,则诗旨难明。因此,《雅》、《颂》之《序》可废而《国风》之《序》不可废。由以上两点可以看出,马端临探讨《序》之存废,标准十分清晰——《序》可标明作者作诗之意。作者之意明者,《序》可废;作者之意不明者,《序》不可废。这种说法,从学理上来看,似乎可以讲通,但具体到《诗序》来说则不然。《诗经》最初本为《诗三百》,乃是诗歌集子,本无序言。汉儒将《诗经》经学化后,将其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诗序》的产生,其根本目的并非阐释诗歌意旨,而是为了借机推行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因此《诗序》中颇多穿凿附会之言。这样的序言已不能发挥申说作者作诗意图的功能,实际已经大幅偏离其本身的作用。其次再从文体差异上说,《国风》多为民歌,《雅》、《颂》则是朝廷雅言,因此《国风》诗序中的穿凿之语多于《雅》、《颂》,朱熹极力反对的,更多的是《国风》的序言。马端临提出《雅》、《颂》之序可废,而《国风》之序当存,有失偏颇。可见,马端临可取之处在于其认识到序言对诗歌这种特殊文体的重要性,但其失误之处在于,没有意识到《诗序》多穿凿之言的局限性。
在从文体角度对《诗序》不可废除作了论述后,马端临又从《诗经》本身入手,通过对《诗经》中诗篇的分析,从诗旨的角度进一步指明,《诗》赖《序》以明,不可轻言废除。朱熹反对依《诗序》解《诗》,提倡从文本出发,以《诗》解《诗》。马端临则与朱熹观点不同,认为朱熹依文本解《诗》“固善矣”,但如果完全以《诗》解《诗》,则“《诗》之难读者多矣”。他指出了《诗》中三种赖《序》以明的情况,而这三类诗必须有《诗序》的说明才能读懂其真意。
第一类是不言所作之意,而赖《序》以明者:
夫《芣苢》之《序》,以“妇人乐有子”为“后妃之美也”,而其诗语不过形容采掇芣苢之情状而已。《黍离》之《序》,以为闵周室宫庙之颠覆也,而其诗语不过慨叹禾黍之苗穗而已。此诗之不言所作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其所以采掇者为何事,而慨叹者为何说乎?[2]1540
马端临举《芣苢》、《黍离》的例子说明《序》对理解诗意的作用。《芣苢》如果仅从诗句方面来看,它就是一个采芣苢的过程,“采”、“有”、“掇”、“捋”、“袺”、“襭”六个动词,鲜明生动地描绘出采芣苢的图景。如果抛开诗前的《序》,诗中没有任何词句能让人想到“后妃之美”;同样,《黍离》三章,章十句,单看诗句不过是诗人看到禾黍而心生感慨,而所忧何事却不能明。而《序》中对诗歌创作的背景给予了解释。因此,马端临认为只有依赖《序》才能令人真正理解诗之深意。
第二类是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
《叔于田》之二诗,《序》以为“刺郑庄公也”,而其诗语,则郑人爱叔段之辞耳。《扬之水》、《椒聊》二诗,《序》以为“刺晋昭公也”,而其诗语,则晋人爱桓叔之辞耳。此诗之序其事以讽,初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知四诗也,非子云《美新》之赋,则袁宏《九锡》之文耳,是岂可以训而夫子不删之乎?[2]1540
马端临认为《叔于田》与《大叔于田》叙庄公之弟大叔段田猎之事,如果只是读其词章,那么诗中多是赞美之辞,结合《诗序》才知看似叙事赞美之语,却是言在此而意在彼。《扬之水》、《椒聊》与《叔于田》类似,诗句皆是赞美桓叔之语,并不言讽刺之意,诗前的小序则点明诗之讽刺之旨。马端临举例说明,理解这类诗篇,抛开《诗序》则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其表不知其里,因此,对此类诗必须依《序》而解,诗的讽刺之意必须赖《序》以明。
第三类是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
《鸨羽》、《陟岵》之诗,见于变风,《序》以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四牡》、《采薇》之诗,见于正雅,《序》以为劳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诗之旨,则叹行役之劳苦,叙饥渴之情状,忧孝养之不遂,悼归休之无期,其辞语一耳。此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文王之臣民亦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为正雅矣。[2]1540
马端临举了《鸨羽》、《陟岵》、《四牡》、《采薇》四篇来说明《诗经》中那些描写情状相似、抒发感情相通的诗,其旨意却相异,要正确理解这类诗篇就必须依赖《诗序》。为进一步说明这个观点,马端临又举陆游、杨万里之诗为例:
放翁之诗曰:“城上危楼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池下春波绿,曾逐孤鸿照影来。”“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其题曰《沈园》而已。诚斋之诗曰:“饱喜饥嗔笑杀侬,凤凰未必胜狙公。虽逃暮四朝三外,犹在桐花竹实中。”其题曰《无题》而已。是三诗者,不言所谓,人莫能知其所以作之意也。刘后村《诗话》释之曰:“放翁幼婚某氏,颇倦于学,严君督过之,竟至仳离,某氏别适某官。一日,通家于沈园,目成而已。晚年游园,感而赋之。”“诚斋既里居,累章乞休致,不得。命再予祠,有感而赋,以为虽脱吏责,尚縻闲廪,不若相忘于物外也。”然后三诗之意始明。[2]1541
马端临提到陆游《沈园》诗二首及杨万里《无题》诗,只看诗歌的内容和题目,无法确切地明白诗旨,理解诗人之意,而刘后村《诗话》所解恰恰起到《诗序》的作用,读之,而三诗之意始明。陆游、杨万里为宋人,同时代的诗作尚且如此,更何况古人之诗流传千载,早已失去诗作之始的历史文化背景,并且《诗经》中多比兴寄托之篇,委曲蕴藉,旨意遥深,如无《诗序》,则诗意难以知晓。
马端临提到的三种情况,要而言之,《诗经》的意旨、《诗经》的美刺、《诗经》的背景都需要用《诗序》来说明。这些例证实际上是对上文《序》有功于诗的一个具体论述。归根到底还是要强调,《诗序》具有说明诗歌内涵的作用。马端临旁征博引,谈古论今,确有一定的说服力。尤其举陆游诗的例子显示出其对诗歌创作艺术规律的深刻认识。然而马端临的各种论述,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失误之处,即其反复强调的《诗序》可以述说诗歌意旨的说法其实并不成立。抛开诗歌在读者接受过程中的再创造不谈,《诗序》并不能完全申说《诗经》作者的主观意图。虽然关于《诗序》的作者问题存在很多争议,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诗》的作者绝不是《诗序》的作者,《诗经》流传千年,由于时代变迁,后世之人很难明了诗歌成篇时的情景。再加上《诗序》本身即是后人为宣扬儒家伦理而撰写,其大部分说辞与《诗经》文本的涵义相去甚远,并没有准确传达《诗》作者的真实意图。诚然,《诗序》也有不少与诗旨相和之处,如马端临所说:“《鸱鸮》之《序》,见于《尚书》;《硕人》、《载驰》、《清人》之《序》,见于《左传》,所纪皆与作诗者同时,非后人之臆说也。”[2]1542《诗序》是距离《诗经》最近的解《诗》之作,其若能阐明诗旨,本属正常,这些《诗序》也确可起到为诗文做补充的作用,但这类序言在《诗序》中的比重甚小,《诗序》中,尤其是《国风》的序言,穿凿附会之处很多,其讹误之处已远远超过了能够申明意旨之处,这正是朱熹之所以废《序》的根本原因。今观朱熹之《诗集传》,其对《诗序》也并非全废,那些与诗旨较合的《序》说,多予以保留。由此可见,马端临忽略了《诗序》本身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以至于做出了以偏概全的论说。
有人提出后世解《诗》,或依《序》解《诗》,或以《诗》说《诗》,二者均非作诗之人亲传面命,前者求诗意于辞外,后者求诗意于辞中,孰是孰非难以定论。马端临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认识,他说自己并非盲目遵从《诗序》而反对朱子之说,他认为“《序》说不缪,朱子之说多可疑”是有根据的:
曰:愚非敢苟同《序》说,而妄议先儒也。盖尝以孔子、孟子之所以说《诗》者读《诗》,而后知《序》说之不缪,而文公之说多可疑也。孔子之说曰:“诵《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孟子之说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夫经,非所以诲邪也,而戒其无邪;辞,所以达意也,而戒其害意。……盖知诗人之意者莫如孔、孟,虑学者读《诗》而不得其意者,亦莫如孔、孟,是以有无邪之训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邻乎邪也。[2]1540
马端临认为,《诗序》对理解诗旨,正确引导读者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留《诗序》、遵从《诗序》才能真正理解圣人“无邪之训”的深意。孔子曰“思无邪”,并非要求《诗》三百篇篇为“正”、句句“无邪”,而是指《诗》之旨纯正;孟子曰“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了警醒后世读《诗》说《诗》之人能够透过词章之表而见其里,不被其文辞所惑而深味作者之意。如果抛开《诗序》之言,读者仅仅停留在《诗》之词章上而不能深味其意,就成了“以文害辞,以辞害意”,与圣人之意相违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诗序》应当保留,朱熹之废《序》言诗,求诗意于辞之中必然有很大的弊端。
孔子的“思无邪”说本是以偏概全之说,但《诗经》汉学高度推崇孔子的思无邪说,《诗序》也与“思无邪”说遥相呼应,使“思无邪”说在《诗经》学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马端临在此用孔子的“思无邪”说来说明《诗序》存在的必要性,实际上是维护孔子解《诗》权威的一种表现。马端临将朱子之说与孔子之言做比,无非是要贬低朱熹,高扬《诗序》。元代《诗经》学,经历了宋人的疑古思潮后,对《诗经》汉学进行了重新的审视,无论是“思无邪”还是《诗序》元人大都持批判的态度。马端临在经历了《诗经》宋学的洗礼之后,还仍旧坚守《诗经》汉学,体现出了他偏于保守的《诗》学思想,不足取法。
在众多《诗》家以朱熹之说为宗,笃信“弃《序》言《诗》”的背景下,马氏认为朱熹“以诗求诗固善”,但其“恶《序》之意太过”,以至于完全废弃《诗序》,解《诗》中多有弊端。他虽主张存《序》,但并非一味信从之,可谓“不轻言废弃,亦不尽信”。
马端临就朱熹“废《序》”的做法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朱熹的“废《序》”之举本身就有互相矛盾之处:
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则以其恶《序》之意太过,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尽出于公平而足以当人心也。夫《关雎》,《韩诗》以为衰周之刺诗;《宾之初筵》,《韩诗》以为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皆与《毛序》反者也。而《韩诗》说《关雎》,则违夫子不淫不伤之训,是决不可从者也。《初筵》之诗,夫子未有论说也,则诋毛而从韩。夫一《韩诗》也,《初筵》之《序》可信,而《关雎》之《序》独不可信乎?《邶》、《柏舟》,《毛序》以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为妇人之作,而引《列女传》为证,非臆说矣。然《列女传》出于刘向,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之语;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则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而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恶《序》之意太过,而引援指摘,似为未当,此类是也。夫本之以孔、孟说《诗》之旨,参之以《诗》中诸序之例,而后究极夫古今诗人所以讽咏之意,则《诗序》之不可废也审矣。愚岂好为异论哉。[2]1542
马端临指出朱熹“疑序”的做法有两点值得怀疑:第一,出于同一本书之言,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不知标准为何。比如《韩诗》中对《关雎》、《宾之初筵》的解释皆与《毛序》相反,朱熹以韩诗解《初筵》之语,而不信其《关雎》之言。第二,出于同一人之言,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不知标准为何。比如同是刘向所言,朱熹信其《列女传》之说,而不信其“封事”之说。马端临总结其原因在于朱熹“恶《序》之意太过”,由于他对《诗序》怀疑太过,致使有些于解《诗》有益的《诗序》而被废弃。当然,马端临在认识到朱熹的问题之后,十分注意客观地分析问题,他在《诗序》存废上提出了较有见地的看法。
或曰:序者之辞,固有鄙浅附会居然可见者,先儒疵议之非一人矣,而子信之,何邪?曰:愚之所谓不可废者,谓《诗》之所不言,而赖《序》以明者耳。至诗之所已言,则《序》语虽工,不读可也,况其鄙浅附会者乎。[2]1542
在此,马端临明确提出《诗序》存废的标准:《诗》所不言,赖《序》以明者,不可废;《诗》之已言,《序》虽工而可弃;《序》之浅陋附会者,必废弃之。同时,他认为由于小序非一人之言,存在首尾相异之解,比如《渭阳》,亦有两义并存之说,比如《丝衣》。对待这种情况应当正视其舛误,择善而从之。
马端临择善而从的《诗序》观实际上是对朱熹废《序》说与汉儒存《序》说的折中。由此可见马端临虽然对朱熹废《序》之说有诸多攻讦,但其对《诗序》也并非一味盲从,这较之汉儒,已进步甚多。
总而言之,马端临的《诗序》说,是元人对朱熹学说为数不多的反对之声,马端临对诗歌的艺术规律有较为独到的认识,其说亦有一定可取之处。可惜的是,马氏看到了朱熹废《序》说的不足之处,却又回归到遵《序》的窠臼之中,对《诗序》的作用缺乏客观认识,《诗》学观念囿于汉学,思想偏于保守,其存《序》说可谓三分功,七分过,要一分为二地对待。
[1]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 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 朱熹.诗经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 孔颖达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