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运动的阶段性探析

2021-01-15 10:00菲,郑
关键词:客体感性理性

韩 菲,郑 玉

(1.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41;2.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山东 济南250200)

1978年开启“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引发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和认识关系的研究热潮,对实践的争鸣一开始就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展开的,经过讨论学术界对认识运动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受时代的局限,对实践的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实践的研究,经历“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实践生存论”等不同范式的讨论,这些研究对打破苏联教科书式的思维方式贡献突出,但并没有突破本体论的理论困境,研究者局限于概念范围之内抽象地讨论实践[1],没有将实践视为一个具体的活动过程。有感于毛泽东讨论实践的启发,有学者指出对实践的研究不能局限在从总体上“集中于认识论”,而是从认识论切入实践,展现全面、具体的实践[2]。在此基础上,我们从认识的角度,尤其是从认识阶段性的角度解读实践,借助唯物辩证法,实现认识活动到实践活动的转变,将实践视为一种活动过程,实践活动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对实践阶段性的考察将拓展对实践结构、过程的理解,丰富对实践的认识。本研究尝试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寻求从认识运动解读实践运动的可能;探索马克思的“感性的人的活动”与感性实践的关联;实现康德所谓的“实践理性”与理性实践的理论互动。

一、从认识运动到实践运动

学界对认识运动的阶段研究,主要观点为“两阶段”说和“三阶段”说。认识运动的“两阶段”说的主要观点为:整个认识过程可以区分为从实践到认识的阶段和从认识到实践阶段,并且将前一阶段划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3]。“三阶段”说则认为认识的发展经历以下过程:第一,由实践到认识的感性阶段;第二,由实践到认识的理性认识阶段;第三,由认识到实践的检验、发展认识的阶段。[4]无论是“两阶段”说还是“三阶段”说,主要的理论依据都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两派学者都把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也就是理论应用的过程作为认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认识的产生依赖实践,认识的深化、运用、检验、修正依靠实践,认识与实践呈现出难分难解的状态。因此,对认识的研究成为解开实践之谜的钥匙。

《实践论》主要是从历史观和认识论两个方面讨论实践与认识的关系问题。首先,从人类社会的历史性揭示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指出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它作为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决定着人类其他的一切活动,是认识发展的最基本来源。在生产实践中,人产生认识自然、社会、以及人本身的需要,人在实践中摸索前行,逐渐了解自然的奥秘、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随着生产活动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人的认识也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方面地发展起来。其次,从认识论的角度理解实践,将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通过多次反复实践逐渐使主体的思想合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因此,实践成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位。

毛泽东已经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性,将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观的理解紧密结合在一起,彼此相互阐释。他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的两个最显著的标志:一个是阶级性,表明其服务对象是无产阶级;另一个是实践性,“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5]284。这里表明实践的观点重要性,既是辩证唯物论的显著特征,又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最终指向。认识从实践产生,随着实践过程而深化,最终回归到实践中去。

整个的认识过程伴随实践不断发展,认识不断深化,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变化。人在实践过程中对事物的认识是由浅入深的,认识的起始阶段能够依靠的只有人的感官,能够得到的认识也仅仅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事物的片面表现以及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这个由感觉、印象所形成的模糊认识的过程是认识的感性阶段。社会实践继续发展,感性材料不断积累,产生概念。人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达到对事物全体、本质、内部联系的认识,此时发展到理性的认识阶段。认识在感性阶段的认识成果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凭借感官获得的认识有限,认识只能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局限于事物的现象或者事物的局部联系、外部联系,无法进一步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层面,挖掘事物的内在矛盾,因而呈现出表面化、片面性、直观性的特征。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运用逻辑思维达成的认识深化的结果,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具有深刻性、全面性、抽象化的特征。

“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相互分离的,他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5]286。在实践基础上,认识才能划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不同阶段,内部矛盾存在差异,性质各不相同,但又不是绝然二分的。根据唯物辩证法可知思维运动规律是存在运动规律的反映,任何过程都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践与认识作为人的活动存在着活动深浅程度上的一致性。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与认识的感性阶段、理性阶段相对应必然存在一个实践的感性阶段和实践的理性阶段,感性实践与理性实践是实践由浅入深的表现,两者统一于实践总过程,不可绝然二分,但又呈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理性认识相比较感性认识是高一级的发展,理性实践对感性实践也是较高程度的深化。就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性而言,两者本就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前者侧重活动的过程,后者侧重活动的结果。对实践的考察必须深入认识这一过程,详细考察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总体的实践过程,内在地包含不同的实践任务和要求,既要求实践作为对象性的活动改造客观世界,又要求实践作为非对象性的活动改变自身,两种实践同时进行并达成一致。这就是“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5]296。也就是说,就广义的实践而言,既包括在社会历史领域理解的狭义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也包括在认识论层面的认识活动,这个层面突出认知模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还包括伦理学层面的道德践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对认识过程中的矛盾考察就是对实践内在关系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突破以往对认识阶段的标准划分,即康德为代表的单纯以认识机制或认识形式为标准和黑格尔以认识的机制或形式与认识内容、认识方式统一为标准,采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标准,考察认识运动过程与事物发展过程的阶段性,揭示认识过程存在的内部矛盾,并以矛盾的差异划分认识的不同阶段。

从认识的角度来理解,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是认识运动过程中的基本矛盾[3],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是认识的目的,通过解决这一矛盾以实现两者的统一。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主体与客体的矛盾是认识和实践矛盾产生的基础,实践的发展过程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矛盾不断产生,矛盾又不断解决,如此循环往复而又不断向前发展。矛盾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又会有表现形式的差异,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在实践的初级阶段,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关系主要呈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关系,主体以客体为中心开展各项活动,各项活动均为自发的和无意识的行为,人通过肉体的感官或初级简陋的工具对客观外界进行感觉、知觉。在实践的这一阶段,客体居于主导地位,客体在主体面前展开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态,主体收集客体的内容不断充实自身,力图真实反映客体把握客观规律,实现自身与客体的统一。感性实践不断深入,感性材料积累促成理性认识的发生,人们逐渐掌握事物的规律。实践进入理性阶段,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与前期发生颠倒,客体在这一阶段处于服从和从属地位,客体存在是为了满足主体的意志与要求。主体以客体为工具来满足主体的需求,主体抱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利用客观规律,改造现存的事物与原有的关系。

二、“感性的人的活动”与感性实践

对实践的阶段性认识需要回归实践本身,区分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与感性实践。马克思对实践的认识贯穿其思想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博士论文期间马克思致力于哲学世界化也就是哲学的实践化;《莱茵报》时期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使马克思由纯粹的哲学思辨走向现实的政治实践,通过对现实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批判突出进行政治斗争的必要性;《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生产实践观的形成。自此,马克思开始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揭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从物质生产活动的角度理解实践。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马克思通过批判旧的唯物主义建立一种新的强调实践的哲学。“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6]133。在这里,表面上马克思是批评旧哲学的缺陷,对事物缺乏感性的认识,只能直观地理解现实,未关注到现实中人的作用。实际上他指出辩证唯物主义的显著特征就是实践,并把实践理解为“感性的人的活动”。

实践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是在对以往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批判的语境下产生的,因而感性活动的实践成为马克思“新世界观”的代名词,具有新的内涵与意义。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谓的“感性活动”?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看作感性的活动,有学者将感性活动的实践归纳为四个层面:第一,就实践概念而言;第二,点明实践三个特征;第三,着眼实践的系统构成;第四,考察实践各个环节。[7]这种对实践的归纳和总结,从不同维度展开,体现实践多重规定,将感性活动的实践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另一种观点是将感性活动作为实践的本质规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感性、对象性和活动性[8]。“感性”是突出实践在本体意义上的外在性,不是封闭的抽象思维,并将实践紧密地与人的感性存在相联系。“对象性”是指纳入实践视域的事物都是处于相互的关系之中,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不是孤独的存在。“活动性”指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过程,人的激情、热情成为活动的动力,不同的时代使活动呈现差异的面貌。这两种观念虽然对实践的内涵做出不同的解释,但是两者存在一致的理解,就是将感性活动等同于实践,认为“感性活动和实践说的是同一件事”[8]。

这种将感性活动当作实践的理解,放在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旧哲学相比较的视域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不能理解感性的物质,从机械唯物主义视角看待物质,忽视人的作用。费尔巴哈在反对机械唯物主义和思辨哲学的基础上,提出直观的人本学的唯物主义观点。他试图从“最最现实的”人出发,将自己的哲学出发点奠定在感性客体基础之上,与诉诸抽象思辨的哲学传统相区别。但是,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进行抽象理解,将“理性、意志、心”看作人的本质,最多只能达到对单个人或者市民社会的直观[3]57。此外,费尔巴哈没有区分庸俗的实践观和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原则界限,将实践仅仅理解为犹太人的经营活动,全面地拒斥一般的实践。费尔巴哈无法真正把握“革命的”和“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6]133。唯心主义者理解感性的能动方面,却忽视感性客体的物质性,也不能真正理解“感性的人的活动”。正是在与旧唯物主义和与唯心主义的两两比较之中,马克思突出实践的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显著特征,这是对实践整体特征的提炼和升华。当把实践作为一个活动过程来理解,需要根据这个过程内部的矛盾特征对这一活动进行阶段划分。作为实践过程中的第一阶段,实践呈现出新的意义上的感性特征。

毛泽东在对认识发展过程的描述,揭示了实践运动的阶段特征。“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5]284。也就是说,在实践的初始阶段,人们开展的实践活动数量有限、实践层次较浅,呈现出感性的特征。实践的初级阶段也就是感性实践。我们可以从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客体对象、实践的中介(工具)、实践的结果来具体分析感性实践的特征。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在实践的初级阶段处于一种“无意识”或“自发意识”阶段,没有相当明确的意识和目的开展实践。毛泽东拿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举例,“在其实践的初期——破坏机器和自发斗争时期,他们还只在感性认识的阶段”[5]288。无产阶级在革命初期,不理解资本主义社会运行规律,他们对资本主义的抗争,凭借的是自身的直观感觉“机器剥夺工人就业岗位”,因而想到的应对措施只能是简单地破坏机器等自发行为。此时的实践主体无产阶级只是一个所谓的“自在的阶级”。实践主体之前没有或者很少接触实践客体的经验,因而是一种盲目的实践,他们没有明确的行动目标,也不理解自己行动的意义。实践的客体在该阶段处于主导地位,“对客观必然规律不认识而受它的支配,使自己成为客观外界的奴隶,直至现在以及将来,乃至无穷,都在所难免”[9]。客体呈现神秘的面目制造种种麻烦阻碍实践活动的推进,客体对实践的主体实施各种限制和压迫。主体在实践活动初期所能凭借的工具有限,最开始只能靠眼、耳、鼻、舌、身这些肉体感官,或者简单的工具开展实践。实践初期,主体对实践工具的运用能力极其有限,不能熟练掌握工具。这些都限制主体的认识和改造能力的发挥。实践初期,主体和工具限制实践推进。实践的结果就认识而言,表现为感性的认识,即只是一些对各个事物的表面现象、片面表现和各个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就客体而言表现为对客体的表面进行改造、对客体局部进行整改。感性实践还没有深入到事物的内部,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矛盾,也无法理解事物的本质,对事物的改造也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因而还不能体现出实践的“革命性”特征。

三、理性实践与实践理性

随着实践的继续推进,实践由初级阶段进入到高级阶段,感性实践发展到理性实践,也就是毛泽东所谓的“实践的第二个时期”。毛泽东又将其称为“有意识有组织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时期”,“由于实践,由于长期斗争的经验,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用科学的方法把这种种经验总结起来,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用以教育无产阶级”[5]288-289。马克思主义者领导工人运动继续推进,并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然后借助理论教育无产阶级,使其通晓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本质,明确自身担负着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历史使命。自此,无产阶级成为一个“自为的阶级”。毛泽东对“实践的第二个时期”的论述,表明了理性实践的基础,勾勒了理性实践内部发展环节,突出了理性实践的显著特征。

其一,“实践的第二个时期”点明理性实践的基础是感性实践。理性实践需要依靠感性实践的长期积累。“长期斗争”意味着理性实践是在感性实践的不断积累和多次反复的基础上形成的,这表明理性实践既是感性实践在时间上的延续又是感性实践在空间上的延伸。理性实践携带着感性实践积淀的感性特征和历史烙印,呈现出社会历史性的特征。不能脱离感性实践积累的感性材料研究理性实践。脱离感性实践谈理性实践,只能是思辨的抽象,会导致马克思所批判的“经院哲学”的错误。

其二,理性实践是整个实践过程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又可以细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用科学的方法把种种经验总结起来”,产生理论的阶段。也就是将感性实践的斗争经验加以总结归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产生理论的过程。第二个环节是理论“用以培育无产阶级”的过程,即理论的实际应用环节,这一环节着重体现理论的伦理价值,塑造无产阶级的新人。理性实践内部的第一阶段,实际上是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理性认识产生的环节。这一过程主要发生在认识领域,依赖主体的思维和逻辑相互作用。主体“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5]291。主体综合感性实践的感性材料,通过逻辑思维得出理性认识和判断。这一过程既突出地表现为认识领域的飞跃,又同样是实践领域的深化。主体在此阶段较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理智激发主体进一步实践的意愿。主体的自主性与自愿性在该阶段充分彰显。毛泽东曾举生活中的实例来说明这个过程,让一个人去陌生环境工作,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这个人会感觉没有把握,等到“把工作的情况和环境给以详细分析以后,他就会觉得比较地有了把握,愿意去做这项工作”[5]289。详细分析情况和环境的过程,实际就是把前人积累的感性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发现事物内部矛盾的过程,经过这样的分析,使主体意识到客体的主要矛盾,也就明确主要的任务。理智上的认同,增进主体实践的信心和勇气,主体在情感上表现为“愿意去做”。

理性实践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理论到实践的过程。无论是认识运动的“两阶段”说还是“三阶段”说都把理论到实践的这一过程看成是认识运动必不可少的环节,都认为理论到实践的环节既是对认识检验的环节又是对认识发展的环节,实践是认识的真正目的。这突出了理论到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同时表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统一。理论到实践这一阶段,尤为突显实践的革命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行动哲学,与以往旧哲学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的实践性。马克思曾高呼“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136。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务不仅仅是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正是通过实践,马克思完成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双重目标。应用理论于实践,不仅能够完成自然科学理论的检验和证实工作,而且能够完成社会科学理论真理性的检验和纠正环节,进而指导实践活动的继续推进。理性认识使人们得出符合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认识,由此制定改造事物的理论和计划,理论应用到实践以后,如果实践符合人们的预期,计划得以实现。这一过程代表着某一具体的实践工作的完成,既包括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又包括变革社会的具体行动。这些具体实践在日常的生产、生活、科研、战斗中都有所体现。当然,在现实的实践过程中会出现新的情况部分地改变原有的理论、计划和方案,多次反复的失败,不断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在实践中逐步得到预想的结果。这代表着在某一特定发展阶段内一个客观过程的实践活动的结束。但是,事物是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继续向前演进的,人们的实践过程更是需要继续向前推进。于是,新一轮的实践重新开始,并形成“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形式。实践因此“循环往复以致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5]296-297。

其三,理性实践具有显著的主体特征,主体是“自觉”的,主体的能动性在该阶段充分发挥。具体表现为,“有意识有组织”地开展实践活动。该阶段,实践主体发育为“自觉的阶级”,实践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得到充分增强。实践主体经过该阶段锻炼成为“知、情、意”的统一体。就“知”而言,主体通过运用理智,将感性材料加以综合加工,产生理性认识,推进主体认识能力的飞跃。“情”表现为主体在该阶段的情感变化,在盲目实践阶段主体对客体充满畏惧、带着未知的恐慌,到自觉实践阶段主体变得自如和“有把握”,进一步实践的意愿不断增强。客体以主体为中心,主体向客体提出需要和要求,客体为主体的实现提供条件。“意”是说经过前期反复实践,主体的理智作用发挥,能够充分认识自身实践的价值和意义,意志得到锻炼和增强,在实践遇到的困难面前能够坚定改造实践的决心和毅力。用理论教育培育无产阶级的过程,就是增强无产阶级觉悟,坚定共产主义必胜信念的过程。

为充分理解理性实践,需要明确理性实践与实践理性的区别。实践理性是康德批判哲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狭义的道德实践,依据先天善良意志规范个人的活动;二是蕴含政治、法律、宗教和道德的活动,依据自由原则改造相互之间的关系。康德将对象区分为现象和物自体,现象关涉自然的必然性,在该领域进行的是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主要的任务是认识和改造自然;物自体领域关涉以先验的道德法则为基础的自由概念,该领域进行的是遵循自由概念的道德实践,是人们运用道德法则处理相互之间关系的实践活动。康德指出存在一个普遍的误用,把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和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当作同一个实践。而他所谓的“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就是实践理性或者实践哲学,在康德那里只有这种道德实践才是真正的实践。需要注意的是康德的“自由”并不是我们所通常理解的近代意义上对于自然必然性的认识,而是一种建立在善良意志基础之上的先天的形而上学的道德规范。

马克思在生产实践基础上完成感性与理性、技术实践与道德实践的统一,他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0]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既包含改造自然必然性的实践活动,又包括改造人与人关系的实践。通过前期的分析,我们知道理性的实践阶段,是主体运用理论改造自然、社会、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三个层面:其一,把握自然规律,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关系;其二,把握社会规律,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其三,把握认识发展规律,做自己思想的主人。理性的实践包含认识能力增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又包括改造主观世界的德性培养的过程。也就是说,抛开实践理性的先验性,就改造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理性的实践包含实践理性。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完成了康德试图统一感性与超感性、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与“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技术的实践”与“道德的实践”、自然与自由的工作[11]。

结语

长期以来对实践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讨论整体的实践意义。绝大多数学者认同马克思通过实践完成近代认识论上的重大变革,实现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超越。还有一部分学者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解读实践,进而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等观点。这两种观点均是将实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讨论,没有对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和阶段划分,因而遮蔽了“两种实践”——感性实践和理性实践。重新理解实践,尤其是从认识的角度反观实践,进而细化实践的过程,区分实践运动的阶段性,有助于在学理上进一步提升当前对实践的理解。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包括两个不同的阶段,其一是“感性实践”,它指出实践的感性特征,强调实践的社会历史性。不同国家、不同的民族均具有自身的历史特色,需要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实践。 其二是“理性实践”,它强调实践主体的理性作用。实践是通过一系列活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塑造理想人格,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深化实践有赖于主体能力的增强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如何塑造合格的理性主体成为实践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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