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迷路现象的本质
——以《存在与时间》中的此在空间性为视角

2021-01-12 13:55陈亚立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空间性海德格尔迷路

陈亚立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迷路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所有人都曾有过迷路的经历。在迷路时,起初是我们对目标或路径的单纯无知,而后,我们似乎遭受到一种无从前进的窘迫,随着时间流逝,最终我们会陷入到对自身、对环境,乃至对世界的迷茫之中。然而,正因迷路这种现象是如此常见,使得大多数人忽视了其中本应继续探寻的疑惑,那就是:在迷路中我们究竟体验到的是什么?那些窘迫、焦急与迷茫之感是怎样与“空间”这一要素联系起来的?换言之,我们应继续探寻的是:在迷路现象中展露的各种特征(从无知到迷茫),是否从根源上就与空间、空间性有关?是否有一种更为根本而整体的结构作为它的“机制”?而对于这一根源或“机制”,我们期待的是: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确切地理解在迷路时究竟体验到了什么,还能够从本质上解释迷路究竟如何发生,以及如何可能发生。

一、迷路现象的正确解释维度

迷路是一种空间性现象,“空间”要素是造成我们迷路的原因——少有人对此存有异议。然而,异议却在于空间是什么,或者确切地说,让我们迷路的那种“空间”是什么。从传统哲学史到现代科学史,关于空间的论述浩如烟海,但更重要的是解释维度的拓展与变迁。亚里士多德站在古希腊哲学的高峰总结道:“恰如容器是能移动的空间那样,空间是不能移动的容器……包围者的静止的最直接的界面——这就是空间。”[1](p93)而爱因斯坦也曾站在相对论的新高度总结道:“牛顿物理学的典型特征是,除了物质,空间和时间也有独立的实际存在性。”[2](p88)并且“如果物质消失了,余下的将只有空间和时间(作为物理事件的一种舞台)。”[2](p95)这一进路更多是围绕事物本身的自在构成,无论是作为“因”的一部分还是“舞台”,都鲜有主观要素的参与。另一方面,爱因斯坦同样在此处提及甚至部分肯定了笛卡尔:“笛卡尔大体上是这样论证的:空间与广延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广延是与物体相联系的,因此没有物体就没有空间,亦即没有空的空间……广义相对论迂回地确证了笛卡尔的看法。”[2](p88-89)笛卡尔对空间的考察是基于普遍怀疑后的审视,因而真正将空间引至认识论的视野之中,其后康德、胡塞尔的发展也遵循着这一进路。

无论是形而上学的探讨还是基于认识论架构的研究都在极大程度上使我们对空间的认识更进一步,然而,这些是否足以解释迷路现象中的空间性机制?——一个自在的空间“本体”或对它的纯粹认知是否能使我们迷路?答案是否定的。以下分两方面回答:

1.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自在的空间,或客观空间,或三维空间、数学空间都“不能”使我们迷路,它们仅仅以间接的方式参与其中。我们并不在各种具体行动中“直面”这样的空间。

以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看出这一点。首先,迷路与我同目的地之间的“客观距离”无关。比如,我能够为了去听一堂演讲,第一次走到某栋我还不曾去过的教学楼前,但也许让我感觉更困难的却是怎样找到这栋教学楼中的某间教室——即使我知道它已经离我很近。这个例子表明,迷路并不因为客观距离的“远”而发生,也不因为客观距离的“近”而消弭。其次,迷路与否并不取决于我们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三维结构是否了然。比如,一位生活在古代乡村的居民可能自始至终都没见过自己家周围的地图或全景俯瞰,他无法还原整个村子的样貌,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在村庄的房屋间,甚至树林与山地间无碍地穿梭,但一位行驶于陌生地段的司机,或者来到繁华商业区的游客,即使打开了地图,也还是会面对众多的迷惑:“接下来该怎么走?”。无论是原始的地图,还是现代的拟真全景,它们的作用是提供特定区域的客观空间信息,并最终由某种规划形成具体的路径。拿着手机看地图的人大部分依赖的不是地图,而是导航;我们在寻路中直面的不是地图中的空间,而是导航中的空间。

正如胡塞尔所指出的,我们如今所熟悉的这种“理想的空间”实际上是与一种“普遍的、先天而系统连贯的、无限却自我封闭的”理论紧密相关的,而在这种几何空间中“存在”着的事物,其特性已被预先决定了,我们只是去“发现”已经在那的东西而已。[3](p22)这正是一幅理想地图中的内容,但并非我们在寻路和迷路时所面对的内容。

2.单纯对某一区域的主观低认知程度也“不足以”使我们迷路。迷路现象是否产生并非由认知来决定,而它的本质及根源也并不能在认知层面得到完整的揭示与解答。例如,当我郊游来到一片从未去过的树林,它吸引我的正是这份陌生与神秘,而我对前路的一无所知并未使我产生丝毫的困惑;只有当天色渐晚,我想要回到旅馆之时,迷路的阴云才可能随之降临。此刻,比起初时到来,我对这片树林已有所掌握,而正因我找寻出路的不断尝试,我对这片树林的一草一木才随之愈加熟悉——然而恰好也正是这份“熟悉”加深了迷路时的焦急与不安。这个例子首先表明,我们对事物及环境所拥有的知识并不会决定迷路现象是否产生,毋宁说,是我们“想去”某地的意向为迷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这个例子同样也表明,单纯的认知结构无法完全揭示和解答迷路现象的本质及根源:一方面,迷路所带来的焦急与不安之感并不会(或者说并不一定会)随着我们对于环境所掌握的知识的增加而减轻或消除,我们迷路的“程度”不与掌握这种知识的程度必然相关;另一方面,同样归属于迷路现象的这类焦急、不安,乃至绝望的情绪在这种认知视域中只能被归于某种由此引发的心理状态,而忽略了它们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迷路之本质的一部分。

空间如何作为认知要素向我们显现,我们如何在各种体验中遭遇空间——这是自传统认识论到胡塞尔的现象学都在探讨的内容。Dermot Moran教授也指出:“胡塞尔的出发点是康德将空间看作是外直觉的形式以及赫尔姆霍兹、陆宰、施图姆普夫等的空间讨论。胡塞尔的最初兴趣是经验中的‘空间观念’。”[5](p244)在康德那里,空间在认知的意义上真正获得了它先天-先验的本质,即一种“唯一使我们的外直观成为可能的主观感性条件”,[6](p31)但迷路现象显然还蕴含着其他的东西。一个认知意义上的先验主体所经验到的空间性是事物得以在空间中被认知,它的所见为“是与不是”“知与不知”;但一个先验主体不会因这种认知而焦急慌张、迷茫无望——而这些都不可或缺地包含在迷路现象的本质之中。如海德格尔所言:“任何空间的(spatial)事物和所有空—时(spacetime)都本质上在存在(Being)自身的维度性(dimensionality)上发生。”[4](p237)

综合以上的分析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迷路作为一种空间性现象,它其中所蕴含的空间性根源既不能以客观空间解释,也无法从单纯的主观认知层面得到完整阐明,因而它预示着一种更为源始的空间性结构,正是这种“机制”使得我们(会)迷路。它为更高级的空间认知提供了根源和可能,我们也应通过一个更为原初的视域将其揭示出来。比对前文不难得出,“客观空间”与“事物的空间性认知”分别指向的是“空间作为自在对象”以及“事物在空间中作为对象”如何呈现,而迷路的本质所指向的问题则应是:“空间”在成为客观化对象之前,乃至于在作为纯粹的认知要素成为事物的显现条件之前——是如何发挥作用、展现自身的。倪梁康教授曾在文章中指出:“空间意识现象学所要讨论的最基本的问题并不是:空间是什么?而是:我们如何有空间意识?”[7](p4-7)而我们在此处所要询问的即是:原初的空间体验来自何处?这种原初的空间性结构又是如何作用于我的?也许还有,这种源始的空间性在其根源之处意味着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根据海德格尔于《存在与时间》中所揭示的此在之视域来分析和解答。

二、海德格尔对此在空间性的揭示

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突出强调了“上手性”(readiness-to-hand)这一事物的存在方式,意在与事物的“现成在手”(present-at-hand)状态相区分;后者指的是事物在静观与认知状态下的呈现方式,而前者则描述的是事物在被此在使用和操作的过程中是如何向其呈现的。由于已被揭示的“在世存在”(Being-in-the-world)结构,此在总是处于与事物不断打交道的行为之中。在所有的遭遇者中,具有(或可能具有)上手性的事物作为“用具”(equipment)出现,对于此在来说,用具的呈现总是以“可以用作……”或“用来达成……(目的)”这种形式出现,即实现具体目标。这些具体目标总是在不同情形下构成此在的关切,而此在对上手之物(上手性)的这种特殊意向性就成为一种与对待在手之物不同的、特殊的“看”:寻视(circumspection)。

需要强调的是,“上手”与“在手”所描述的是世内存在物的两种不同存在方式,即对于此在的两种不同呈现形式,因而同一件物品可能在不同情形下具有不同的呈现方式。如海氏经常举的例子:一个使用起来得心应手的锤子具有上手性,当它坏掉无法使用时,便唤起了此在对它的观察与审视,故而此时又以在手的方式呈现。海德格尔认为,“我们越少盯着锤子看,我们拿它和用它就越顺手,与它的关系也就越源始,并且也就越不加遮蔽地、如其所是地作为用具来与我们照面(encountered)”。[8](p98)在这里也暗含着上手之物对于在手之物的某种“先在性”,乃至是“优先性”。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第一,正如刚才的例子中所描述的,锤子作为在手之物向此在呈现是产生于其上手性消失和缺乏之时,锤子作为用具的呈现不仅是此在的首要关切,也是二者更为源始的关联。第二,从整体结构上说,此在的“在世存在”结构揭示了此在不是与事物单纯在存在者层次上的并列,而总是不得不处于与事物不断地照面(encounter)、打交道(dealing with)的操劳(concern)中,因而事物的在手呈现所基于的主客认知关系并不是这一结构的原初视域。第三,此在与在手之物的关系处于一种静态的对立与“间离”形式,只有与上手之物才是一种结合与动态的关系,而此在也只有通过这种结构才能够对自身的存在有所作为(延续、推进或改变)——这是此在自身的存在方式“生存”(existence)所决定的,因而从生存-存在论(existential-ontological)的角度来说上手之物也将先于在手之物。

综上所述,与上手之物的遭遇和照面构成了此在在世的源始层面,而此在的空间性也必然要在这一层面得到揭示。

如之前所述,上手之物是一种“首先上到手头之物”(what is proximally ready-to-hand),“这不仅表示那些相比他者来说我们最先(first)遭遇之物,而同时也表示那些‘在近处’(close by)之物”。[8](p135)正是上手之物的这种切近性构成了空间的原初体验。海德格尔认为:“在此在那里有一种对于切近性(closeness)的本质性趋向。”[8](p140)由“上手”一词的构造即不难看出,海德格尔预先就揭示了此在空间性的植根之处。当上手之物以其上手性向此在呈现,并与此在处于源始的本真关联中时,其必然具有充足的,乃至完全的切近性。这种切近性的实质与客观距离无关,“够不到”的东西自然是不在手边的,但“拿不到”或“拿不好”的东西同样也是不合要求的。如:当我在教室需要写字却没有笔时,落在家里没有带来的笔、邻桌锁在抽屉里的笔和只能用来写黑板的粉笔同样都不具备这种切近性。与“上手”的描述对应,这种切近性形容的是一件用具是“得心应手”的,它所衡量的尺度并非距离,而毋宁说是“将其置入正常使用状态”的难易和可能性。

在更多情况下,此在对于切近性的倾向和要求体现在“不在手头”之物上,如伸手拿起水杯,起身查找一本书,去超市购买用品,乘火车回家看望父母。所有的行为都在使此在所意向之物更加朝向自己,乃至最终“上到手头”,而其过程就是此在不断地使距离减小、消失的行为,如以上例子中的伸手、起身、走、坐火车等。据此可以看出,此在的在世存在自始至终都伴随着对于“距离”的处理和应对,因而海德格尔将距离性或“去远”(de-sever-ance)①德文原文Ent-fernung,“去远”为陈嘉映、王庆节版本的翻译,具体可参看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22页。而Hubert L·Dreyfus认为也可翻译作dis-tance,同样以褫夺和阙如性的方式表达距离的这两个方面的意义,可参阅休伯特·L·德雷福斯著《在世:评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第一篇》,朱松峰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57页。视作此在空间性的根本特征。

海德格尔对此的解释是:“去远即是说使远(farness)消失,也就是说,使某物的距离性消失,把它带到近处来(bringing it close)。”[8](p139)这既是此在在世的根本结构,也是此在的基本能力:“此在让事物如其所是地被带到近前来照面”。[8](p139)因而从根本上说,去远作为一种根本性结构,即是事物进入到与此在的关系中来。从“能力”的角度来说,在“宏观”和具体层面,它表现为此在使与对象的客观距离拉近的行动,而在抽象的领域看,它实质上是此在将事物置入(广义的)意向性关系,使其在特定的背景中显现的过程。我起身走去书架拿一本书,和我眺望对面楼顶休憩的鸟都是这种“去远”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被去除的距离性(remoteness)也不是指客观上能够丈量的狭义距离(distance),而是如之前所述的,“去远”所改变的应该理解为事物与此在之关系的“亲疏”。

而除“去远”之外,此在空间性还有另一项重要的源始特征,即方向性或定向。海德格尔表示:“每一种带到近前(bringing-close)的行为都已预先具有了对某个场所(region)的朝向,而那个被消除距离之物即由此来到近前,我们也因此能在那个地点(place)碰到它。”[8](p143)地点(place)不同于位置(position),后者仅仅表示某一孤立的点,犹如数学空间的坐标一般,而前者则应被纳入此在的生存论视野加以理解:世内存在物永远不是虚无缥缈地“悬”于世界之中的,由寻视指向的某一上手之物必然具有其归属地。菜刀放在刀架上,刀架摆在砧板旁,砧板和刀架又与锅和灶台紧邻——这些上手之物并非简单地并置,而是在一种有机的整体性(totality)中形成特殊的紧密联合。所有的这些用具都指向烹饪这一目的或行为,这种整体性不仅在于它们指向同一目标,而且在于它们也互为指向,因为对于这一目标来说它们总是彼此要求对方的。如此,菜刀所归属的地点(刀架、砧板处)与铁锅(灶台处)所归属的地点也不再是单纯的并列,它们同样在这种用具的整体性中形成一种紧密的联合,最终它们作为一种“场所”(region)②德文原文为Gegend,英文翻译可参考Martin Heidegger著《Being and Time》,The Camelot Press Ltd1962年版第136页脚注1。向此在呈现出来。切菜的大理石台面、放置炒锅炖锅的灶台,以及冰箱、置物架等等将共同在“厨房”这一根本背景下呈现出来,而当此在在寻视中指向菜刀或铁锅时,不仅刀架和灶台一同向此在呈现,“厨房”作为场所也必然向此在呈现出来。

在这个例子中,当此在意图去拿菜刀时,此在所朝向的不仅仅是菜刀这一单一的存在物,而是放置菜刀的刀架,放置刀架的大理石台面,最重要的——厨房。此在之所以最终能够拿到菜刀(去远),是因为此在知道如何去厨房,并且知道如何在厨房中找到刀架(定向)。定向这一空间性的根本特征所揭示的是上手之物连同其背景(以及包括此在自身)的必然共同呈现,这也是此在在世存在的根本结构所决定的。方位与方向性所指的并不在于此在认知到对象与自身所形成的客观角度,而在于对于所寻视之物(去远的对象)来说,此在明白“如何去取得”,明白怎么“去”(这种“去”是在双重意义上说的,即既是“走去”“行去”的去,也是“除去”“去远”中的去)。当我想去拿菜刀时,这种方向性与定向在于菜刀连同桌面、厨房的共同呈现,并且这种呈现一定是以“在什么地方”“怎么走”为形式的。而较为不同的例子是,当我知道我的笔一定被我放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而我却找不到它时,这种寻找的过程不在于确定笔的位置与“坐标”,而在于最终确认我如何拿到它,即方式、路径——看见那支笔只是一种决定性的帮助。因而,更为极端的例子是:在我穿一件衣服时,衣服就在我手上,但我必须要确定好衣服的正反与左右,才能顺利并正确地穿在身上。在此处虽然我已手拿衣服,但它并不“上手”,此时这件衣服仍处于被“带到近前”(bring-close)的过程当中,而如何去除这段最后的“距离性”就在于这种最极端意义上的方向性中。这时,摸索与熟悉的过程既是在逐渐使衣服完全展现自身,也是在不断调整、调试此在自身的朝向,最终,这种方向性的获得既是对于衣服的了解,也是对于自身的了解,方向性的建立和确认意味着此在明白二者间的朝向,明白如何“去除”这种“距离”(即穿好衣服)。

综上来说,无论是“去远”还是“定向”的空间性根本特征,都是由此在根本的“在世”(Being-in-the-world)结构所决定的,也同时源始地奠基于此在的自身存在特性“生存”(existence)中。正因如此,上手之物与此在之间的源始本真性才得以彰显,而此在的原初空间体验恰好蕴于其中。这种源始的空间性构成了其他更为抽象的、认知化的空间的基础和来源,正如海德格尔所强调的,正是“基于已被发现的这种空间性(spatiality),空间(space)才变得可被认知”。[8](p146)

三、此在的源始空间性视域下的迷路现象

在指出了迷路现象应被正确解读的层面,以及此在的源始空间性得到充分揭示之后,我们再来看看迷路这种现象本身。迷路是此在的现象,只有此在才会迷路。此在之所以会迷路,是因为此在总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及原因“去”某个地方,并最终“在”某个地方。此在去某个地方,即是将那个地方揭示为场所,使其在周围世界的意义上显露,并同时由此将其中的事物在意蕴整体中以上手的呈现方式带到近前来,使其真正在原本和适恰的状态中显现自身。而从根本上说,此在之所以要去、会去某个地方,是因为此在必然总要“在”某个地方。此在的这种存在方式从一开始便奠基于在世的根本结构之中。

迷路即是此在的这种本真存在状态的展开遭遇阻碍的表现,萦绕在迷路状态中的各种负面感受则是基于整体的存在结构呈现于不同向度上的互为引发的内容。从字面上看,“迷路”即是找不到路、不知道路,它似乎意味着对于“路”的困惑与无知。但仔细分析,它至少蕴含着三个方面——对于结果和目的、对于路途、对于自身所在的共同求而不得。在这句话中,“求而不得”指的是此在所意欲、所需求之某物或某状态的缺失、无法达到,而这种意欲和需求可能是主题性的——即有明确指向对象的,也可能是一种隐晦的、结构性的内在要求;而“共同”一词则意在表达这三者实则处于一种无法割裂的一体性关系中,它们各自所强调和体现的是同一结构的不同方面。下面就以此分别展开分析。

1.迷路是对结果和目的的求而不得,它体现为某场所、某事物最终无法在其自身之中,以依其自身来显现自身的方式呈现出来。这种阻碍意味着此在对场所、对上手之物之揭示的未完成。当我外出去购物却找不到超市时,意味着我无法获得我所需要的生活用品,而当我出发去听讲座却找不到正确的教学楼时,意味着我无法听到我想要聆听的演讲。对于在世存在着的此在来说,它在操劳中不断与世界以内的存在者相互遭遇,而“去远”则是始终伴随在这一状态中的空间性结构,即此在总是“去远”地把事物带到近前来,于领会距离中消除距离,并使事物如其自身般呈现——不是作为现成在手(present-at-hand)的认知对象,而是对于此在来说上手的用具。

迷路状态表现为:此在去远的能力遇到了阻碍,以往完整的去远结构、去远过程被切断和破坏了。这种中断不仅意味着作为上手之物的用具无法被最终带到近前,无法在真正的意义上显现自身,还意味着本来与其共同显现的场所最终将停留在未被揭示的状态中。比如,在正常情况下,当我手头需要一个桶却没有时,“出发去超市买到这个桶并用起它”便是“去远”过程的完整体现。但当我找不到超市时,这一过程中断了,因而不仅桶无法作为上手的“可以装水的用具”呈现,超市也无法作为“可以买东西的地方”呈现。在这种迷路的状态中,我的关切从“去超市买个能用的桶”变成了“找到那个我所熟悉的超市(或者任何看起来像卖东西的地方),并买个能用的桶”。这样,作为“场所”(region)的超市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以现成在手的方式,以外观和性质为主要呈现的一栋建筑、一个位置(position)。

此在的去远不仅代表着此在对用具的特定需求,它更预示着此在作为“去揭示”结构的本质。让事物在其自身之中如其自身般地显现,即是揭示的本质,即是真理的本质。“真理的本质揭示自身为自由。自由乃是绽出的、解蔽着的让存在者存在。任何一种开放行为皆游弋于‘让存在者存在’之中,并且每每对此一或彼一存在者有所作为。”[10](p221)而迷路则是这种行为之本质的阙如,它的根源是这一过程的发起却未完成,我们从中领会到的是作为那种缺失的“不自由”。

2.迷路意味着此在与场所之本真关系的退去,随之而来的便是路途之本真呈现的退去。此在对于路线、路径的探索和寻找,代表着此在对于以本真状态呈现的路途的求而不得。路途并非一条客观存在的路,路途是“带到近前”的当下发生。只有能将事物带到近前者,才能行走于路途之上;只要他在其存在中必然地不断将事物带到近前,他就必然永远地寻求着路途。路径与路线总是在抽象的数学空间中加以表示,而相比之下,路途的源始意义就在于它从不作为显眼之物呈现——它就像画布对于画来说一样,画布的自我隐去既是画之显现的结果,亦是前提。这也说明“此在行于路途之中”的状态和结构具有与此在同上手之物之间建立的关系相同的特征,即它(路与上手之物)总是不显眼的(inconspicuous)。“在它的上手性(readiness-to-hand)之中,为了达成本真上手的目的,它必须一如往常地撤离(withdraw)。”[8](p99)这种“将自身抽离”的过程不是完全消除了自身,或否定了自身,而恰恰是将自身转换为某种显现条件,使对象如其自身般显现出来的过程。锤子在使用中隐去了自身,钉子或“钉钉子”的行为才以操劳而非观察的对象呈现,而正如海德格尔指出的,“我们所首先关切或操劳(concern)的是干活儿(work)”。[8](p99)

当此在无碍地“行于途中”时,作为在手存在物(present-at-hand)的道路从不显眼地展示自身;对于此时的此在来说,它所关切和呈于眼前的只有“需要到达的场所”在“走”之中的逐渐“带到近前”(bringing-close)。“走”体现的即是此在“去远”或将某物带到近前的一种具体形式和行为,而路途则是将目的地带到近前的必要条件,亦是场所(当此在身处其中)如其自身显现的必要条件。当我手拿锤子,向着钉子,一次次敲击,就像我行在路途,朝着目的地,一步步前进。

而当我迷路时,首先消失的是这种目的地的朝向,我无法再继续“走”下去,因为我不知道这种丧失方向性(directionality)的“走”究竟是否还处于将其“带到近前”的过程中,换句通俗的话说——我不知道怎样走才能离它更“近”。由之前的分析能够知道,这种“近”并不是客观距离上的远近之量,而是“去远”之后的“近”,“带到近前”之“近”。当我在大型商场里找厕所,却四顾不得只能乱逛时,即使客观距离上厕所可能就在我身旁十几米的位置,也依旧很“远”;而只有当我终于看到了卫生间的指示牌——即使我只是远远地看到它,我才感到目的地这时忽然“近”了。此处,卫生间的指示牌指明了目的地的方向,它通过这种指引,将我同那个场所重新在一种广泛而根本的关联整体中联结起来(世界),因而目的地才真正作为某个“我能”和“我要”到达的地方,在某种朝向中向我展现出来,我又重新获得了它对于我来说的确切定向。这种定向或方向性,如之前所揭示的,即是说此在知道“怎么去取得”“如何‘去’(双重意义上的)”的方式。即使对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来说,原初的方向性并不体现在学会向左拐、向右拐之中,而体现在他如何去拿左边桌上的东西,如何去拿身后脚下的东西这些过程之中。因为从更源始的意义来说,方向性不是各个角度和方位的认知,而是对“如何取得”,进而也是“如何去”的空间性行为方式的了然。①在这里我们可以暂时地超越海德格尔,去到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庞蒂根据对于斯特拉顿以及韦特海默实验的精彩分析,向我们证明了身体其自身所具备的“第三空间性”。可参见莫里斯·梅洛-庞蒂著《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10页以下的“空间”一章。故而在这个例子中,通过指示牌的指引所获得的方向性,其实质并不是手把手地教给我在哪里直走和转弯,更不在于告知我目的地的坐标,而在于通过这种指引,我依据本已掌握的知识和能力,重新达成了对于“如何去”的了然——在“世界”之中。[11](p320)起初,我便知道该如何行走,乃至如何寻路,我所不知的是朝何处行走和寻路——而指示牌则使这一环节得以完成,进而方向性得以建立,我能够凭自身能力找到具体的路线。

3.迷路现象所展示的困惑是双向的,我们对于“去处”的困惑最终总是会导向关于“自身所在”的困惑。此在经由迷路这种中断,将注意力重新转向自身处境,从而为其达到对自身存在状态的本真领会提供了可能。

从困惑、不安到焦急、绝望,从感到迷路到彻底迷失,这种中断开始的时刻只是一个窗口、一个契机,它使此在的存在真正面临它自身。当此在从中迎接存在之真的到来时,作为此在结构之整体的各个部分逐渐绽露出来,情绪即是这种现身。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从周围环境中的‘那里’(yonder)理解它自身的‘这里’(here)”,并且它“首先不在这里而在那里”,“从这个‘那里’而回到自身的‘这里’”。[8](p142)此在通常总是自我消散在事物之中的沉沦(fallen)。当此在与上手之物处于本真的关系中时,此在总是在这种操作与使用中朝向工作与目标,而用具及此在自身皆在这种工作的呈现中消隐。与之类似,当我们走在熟悉的路上时,真正朝向的是将某物和某场所“带到近前”来的进程,因而不仅路径消隐其中,此在对自身“身处何地”的领会也从来不会成为一个主题。只有当整个环境失去其上手性,而此在被迫以观察的角度来审视周遭时,此在才开始抽象地以现成在手的形式理解其位置(position)。此刻,此在只能发觉包括自身的每个存在物都有其位置,而此在自身只是偶然地占有一个三维坐标——此在原本与环境有所牵连的“在之中”状态变成了与诸存在者并列且相互外在性质的“在……之内”(within)。这种对自身位置的建构和知晓并不意味着此在对空间的了然,相反它意味着此在源始空间性的遮蔽。对三维空间的认知逐渐产生意味着此在不得不从源始的本真状态中撤出,这时,“空间”也不再作为此在得以由之行进、由之作为的“可能性”的依托,而只作为存在物显现的一种要素展现出来。

然而,当此在真正从那里回到自身的这里时,真正看到的那种“身处何地”还有作为结构整体的存在境况。此在有机会在自身的基本存在论的层面理解操心(care)和在世(Being-in-the-world)的结构和含义。在其中,此在逐渐看到“在之中”(Being-in)于情绪、理解和话语上的展开,并认识到它们是互为共有的;还看到在一种源始时间性之下的面向潜在可能性之整体的生存(existence)才是自身存在的特性,源始意义上的曾在、现在与将在于此进入到它的视野当中。最终,在世和操心的结构整体随之鱼贯而来,此在被暴露在一个自身还未对其有所把握和期待的境遇之中不知所措。

迷路中所具有的茫然,在于此在之存在结构已整体地被给予在眼前,而此在却不知如何去看。“那些给予自身者并不一定展示其自身,给予并不总是被现象化。”[12](p30)

由此可见,“迷路”这种发生于空间之中、与空间性密切相关的现象,本质上是源于我们所具有的源始空间性结构,换句话说,也正是这种原初的空间性结构使得迷路“必然有可能发生”。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将这种源始空间性概括为此在所具有的“去远”与“定向”特性,并指出此在对空间的更高级认知正是因其才成为可能。然而,在迷路中我们也能看见,此在的这种源始空间性实际上还在根源之处预示着此在的整个存在结构,这不仅使迷路这一现象的意义与内涵在更深的层次得到揭示,也证明了对于此在之源始空间性的研究依然具有很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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