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曦
(扬州大学 学报编辑部,江苏 扬州 225009)
“社会革命”是马克思思想中极为重要的概念,在马克思文本中多次出现,但马克思对其内涵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马克思在批判巴枯宁根本不懂什么是社会革命时谈道:“彻底的社会革命是同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联系着的;这些条件是社会革命的前提。”[1](p287)在批判巴枯宁提出把废除继承权作为社会革命的第一个要求时,马克思指出:“十分明显,如果有可能通过全民投票在一天之内完成社会革命,那么对地产和资本的所有权马上会被废除,因而也就根本没有必要研究继承权。”[2](p595)由此看到,马克思所说的“社会革命”与经济、政治密切相关,但不等于经济革命,也不同于战争、起义、暴动、变革法律等纯粹的政治革命,而是介于经济革命与政治革命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中国人对马克思“社会革命”概念的理解是与中国本土“革命”概念和马克思“革命”概念引进中国紧密联系的。
在中国思想史中,“革命”一词最初为动词结构,其意是“收回天命、改变天命”。在中国的汉学文献《易经》当中可以追溯其最早的阐释:“天地革(进行其变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除《易经》之外,《诗经》《书经》和《三国志》中也对这一含义有过记载和阐释。这一时期的“革命”与其本义所含的暴力和冲突形式不同,它更加强调的是“天命”所授的统治者合法性的追溯。汉代的儒学家们将“革命”一词中的暴力和冲突弱化,然后强调了其中的道德因素。孟子虽认为“人民乃天意执行者”,强调了人民群众在推行天的意志中所起到的作用,人民有权推翻他们认为不合格的统治者。在孟子看来,朝代的兴衰和历史的更迭也是出于人民的赞同进而对上天意志的顺应。但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统治的核心就是统治者的统治合法性乃依天命的思想。如《书经》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天禄允终”。[3](p141)另外,“革命”这一理论在中国早期包含通过暴力和起义而发生的朝代更迭,推翻处于没落中的朝代,依靠暴动而建立新的王朝。大多依靠暴动登上王位的统治者们也会称自己“领受天命”来保障其统治权,这一理论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用“天命”中不可改变的“命数”因素来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反对统治者的起义是行使天命,也就是说,革命归根结底包含着自上而下的政治关系变革。日本人通过“革命”一词造出了“kakumei”词组,分为“革”和“命”前后两部分,由最原始的“皮”“皮革”“剥皮”到“取走”“改动”“改革”“变革”等。第二个词“命”则为动词,有“命令”“政令”“使命”的意思。
1919年9月1日,戴季陶在《建设》第1卷第2号中发表了他的《从经济观上观察中国的乱原》,对中国的革命历史进行了阐释。中国处在革命进化的阶段并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断地革命进化着,他把“革命”划分为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革命”是指机器制造方面的工业革命,政治变革的根源也都在“机器制造品”输入这件事情上。“破坏”和“建设”都是基于经济上的,“破坏”就是“经济上的旧物破坏”,“建设”也就是“经济上的新物建设”。第二个阶段的“革命”则是武力的政治革命之后革命党派的革命。这里主要指辛亥革命以及辛亥革命以前的革命战争,一种是希望建设理想的必然到来的命运——新国家,另一种是企图根本上的大破坏大创造。在中国,“革命”这一概念的意义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但在形式上则不同。古代的革命主要是由于政治上的压迫或者由于等级官吏分配不公等引起的阶级压迫等;现代革命则主要是外来工业革命的刺激冲突和生产工具以及生产方法上面的改造与变革。从这个角度来看,革命主要就是对人民生活方式的改造、国家组织的革新。现代革命则更加突出国家和社会组织的阶级性。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缺陷明确化,私有财产的差异性加大,社会阶级的差距也加大,随着波及范围的扩大,社会矛盾突出,于是便发生革命。革命即是“统治者阶级的变异”和“贫富阶级的转换”。[4](p77)
1919 年9 月7 日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中,对“革命”一词的认识有了创新性。克鲁泡特金对于“革命”下了这样一种定义:“仅仅知识阶级者新思想的运动、平民盲目的冲动的‘一揆’暴动。无论如何激烈、如何惨淡、不能将这个认做革命。”[4](p78)革命是要将政治、社会、经济各方面,一切旧的思想、道德、制度、组织,从根本上推翻,完全在新基础上改建社会的运动。这种革命,是鼓动知识阶级的新理想和遭受经济压迫的贫民阶级不得不起来的反抗行动。民众在知识者信奉的理想中发现自己要求之“合理化”的倔强力。打破旧态更新生活的哲学和平民的不满足汇为一流。这个时候,非将社会的面目全然一新而不止的大破坏、大建设才能够并行。这就叫作革命。[4](p79)
伴随着20 世纪早期马克思主义的译介传播,“西学东渐”的潮流也逐渐涌入中国,当时中国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翻译途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新兴的资产阶级从日本引入了大量关于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中国思想交流的源头也逐渐从欧美国家转向日本。
康有为和梁启超在甲午战争之后积极推进维新运动,与其他译者不同的是,他们强调的是“考其变政之次第,鉴其行事之得失,去其弊误,取其精华,在一转移间,而欧美之新法,日本之良规,悉发现于我神州大陆矣”。[5](p77)可见他们在整个思想领域强调的是一种实践变革。这一时期中国所汲取的“西学”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西学思想,而是经过日本翻译家重新阐释的新学思想,在这些重新阐释的新学思想之下,找到了偏向实用性和可行性的中国西学思想。从1896—1911 年中国译介日本社会科学类书籍的综合分析来看,数量呈现明显优势的是政治类和法律类书籍。而从1901—1912 年马克思主义的内容选择上来看,“社会主义思想”和“阶级矛盾”则为翻译的重点内容。
1919 年10 月戴传贤在《建设》第1 卷第3 号发表的《革命!何故?为何?——复康君白情的信》对“革命”这一概念进行了新的阐释并把它和“革命者”进行了比较区分。中国传统的“革命”中“革”有“改造”“创造”之意,戴传贤在这里主要是从“革命”的手段、目的以及“革命”的意义方面去说明。他对康白情提出的“革命”的概念进行了质疑:“革命的思想是人人都要具有,革命的手段是人人都要有的”这句话是没错的,那么“为什么要革命?革命的本质是什么?”戴传贤引用其先辈所说:“我们所以要革命的原故、是要把我们的国家、造成一个幸福的国家、把我们的社会、造成一个幸福的社会、所以我们的终结目的、是在平和的普遍的幸福、不仅是在富国强兵。”[4](p108)把“革命”理解为“大破坏”“大创造”是片面的,“大破坏”只能称之为破坏,而不能称之为“革命”。“革命”是保全全人类或全国各种族的幸福、维持他们的生活、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接着,他分析了社会对于“革命”“革命者”的认识错误:以为“革命”只是破坏,所以革命的意义只是“暴力的威吓”等反面意义,而“革命者”就是无职业无理想无学问无道德的暴行者。而社会一般对于“革命”的意义,没有正确的认识也不可能认识真正的革命者。总之革命的基础是自觉,是内在生活的需要和充实。其后,他总结道:一是全人类的普遍的平等的幸福,是革命究竟的目的。二是中国国家和社会的改造是革命现在进行的目的。最后关于革命运动的新形式是“平和的组织的方法及手段”,消极的方面来说是“以暴制暴的伪革命”。
1920 年8 月27 日—30 日长沙《大公报》发表荫柏(彭璜)的《对于发起俄罗斯研究会的感言》,其中对于“革命”这一概念的理解主要是从俄国革命中得来的。“和平的世界,是俄人革命的目的。劳农的政府,是俄人革命不能避免的手段,也恐怕是全世界革命必经过的阶段。我们中国要想不重蹈俄国的覆辙,绝对不是能用一种比俄旧时政府更有力量的强权来压制预防社会的革命。”[4](p339)同年11 月7日,在《共产党》第一号中发表胡炎(李达)《第三国际党(即国际共产党)大会的缘起》:“国际共产党联盟的主旨,就是实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即革命的社会主义,由公然的群众运动,断行革命,至于实现的手段,就是采用无产阶级专政。”[4](p457)胡炎在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对国际共产主义者实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手段进行了阐释,社会主义革命的推进与无产阶级革命是密不可分的。1920年12月1日《新青年》第八卷第4号公开的《独秀复东荪先生底信》中对“Revolution”一词有了更进一步的论述,他对“Revolution”的实现进程提出了质疑:若不采用一种急进的“Revolution”,时间上会允许我们用一种渐进的“Revolution”吗?在这个过程中阶级的觉悟和阶级的斗争又该以革命手段集中资本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制吗?最后针对社会是否需要改造的问题陈独秀先生也提出了两条道路:“改造社会是要跟着社会现状走,还是要打破现状?”[4](p457)但他在这里仅仅是提出问题,并没有真正地解决问题。
在《共产党》刊登的《从资本主义组织到社会主义组织底两条路——进化与革命》中对于革命的理解是,用人力打破一切旧社会组织以创造一个新社会组织。所以革命本身就含有两层意思:一是破坏,二是建设。至于革命的进化和行动的过程化,是从一个旧社会组织变为一个新社会组织,这里要注意区分进化与革命。同时,马克思也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革命是完成资本主义社会革命的重要手段,资本主义最终完成社会革命的过程要与无产阶级专政整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达到共产主义的手段,要厘清社会革命的对象、目标和手段。
马克思“社会革命”一词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到中国的早期就进入中国人的视野。要了解“社会革命”这一概念在中国早期译介情况,首先就要考量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翻译和传播背景,看“社会革命”这一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在哪种历史诉求中被传入中国,在进入中国之后又面临怎样特殊的社会文化语境。关于“社会革命”概念的中国化,表达的是一种社会的革命或者关于社会的革命。这里就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哪种社会进行革命?
1921 年2 月15 日,蓝公武在《改造》第3 卷第6号中对德国和俄国的劳动运动和社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构成做了一点简单的论述,随后在27日的《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公报》第一期“远东的信”刊登“秋白”(瞿秋白)的《中国工人的状况和他们对俄国的期望》中提到了中国的社会革命与其他国家社会革命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1912 年中国推翻了清王朝;二是1914年的欧洲大战;三是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这些事件的结果全都是破旧立新。自俄国革命以后,社会主义的思想从西方流入中国的时候,社会主义势力同样蓬勃发展,新旧两种制度的碰撞亦会产生很多新的事物。这就是说,中国学者已经认识到马克思社会革命的对象不仅是指欧洲资本主义和俄国落后的有封建残余的资本主义,也指已被外国列强入侵的封建专制型国家。这为吸收马克思社会革命理论奠定了认识论基础。
(二)社会革命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把1920 年8 月《共产党宣言》第一个中文全译本视为马克思引介的早期翻译,在《共产党宣言》中第一次提到“社会革命”这一概念:“当人们谈到使整个社会革命化的思想时,他们只是表明了一个事实: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旧思想的瓦解是同旧生活条件的瓦解步调一致的。”[6](p292)这里的整个社会革命化包括了物质和精神的各个方面。马克思同时强调了思想革命需要以物质革命为基础,即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
1919 年9 月《太平洋杂志》第1 卷第12 号发表彭一湖《社会主义论》一文。文章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改造社会不要积极的手段、现实的动作、尽可能付诸人类的理性”,认为世界上哪有那么一回事,要特权的富人站在穷人的立场上,抛弃所享受的特权,岂不是“老虎口里讨脆骨”。文章认为这一主张最终是一无所就,任何社会革命都不可能。文章赞同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即历史的社会主义。文章认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社会之物质生产力以及在生产力活动范围内的生产关系,或表现在法制上的所有权关系相冲突,以至于本来为生产力发展之形成的生产关系,却变成了生产力的束缚,这个时候就要发生社会革命。这个革命的内容包括,先是经济的基础变动,随后多大的建筑物全部、或急或缓,都一起变革过来。这种变化有两层,先是经济和物质上的变革,后是哲学上和观念上的变革。这其中都包含制度层面的内容。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既有进化论又有暴力革命,只有条件成熟、木已成舟的时候,政治革命对社会革命才有重要作用。因此,中国早期先进知识分子就已经认识到,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是一个不同于独立的经济革命、技术革命、政治革命但又与其密切相关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的重大变革,这是一个长期复杂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三)谁进行社会革命?
中国早期思想者从马克思一般革命理论中就发现,在“社会的生活”中的个人,倘若多数的生活条件都不能被满足,形成全体的社会不安,这个时候的少数思想先觉者和多数的被压迫者、生活落伍者、希望生活改善者都是一样,会参加社会革命。[4](p108)很多社会革命者虽是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孕育的果子,但又是这个时代的机运,因为他们都有一个理想的目标。特别重要的是,早期中国知识分子已经从马克思那里懂得,要成为一个坚定的社会革命者,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做什么革命工作,关键要具有革命精神。革命者需要有技能,但最重要的是革命精神必不可少,否则就会在社会革命中堕落。这种革命精神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革命的内容。
而对于从实践上成功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列宁来说,“社会革命”是与劳动阶级紧密相连的。他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说,劳动阶级革命的独裁政治,是被压迫的人为图谋粉碎施压迫的人而造成的先锋的支配阶级之组织。而他在《论社会革命》中提道:“说共产党暴力的人,全不懂劳动专政的意义。革命的自身,是纯粹的强力的行动。专政的语义,由各国语言说起来,不过是用强力的意思。所以强力和阶级的意义在这里是非常重要的。革命的地位越是困难,专政的程度越是辛辣。”[4](p604)在这里,列宁是在劳动阶级与专政层面解释社会革命的。
(四)如何进行社会革命?
《晨报》1919 年5 月5 日—8 日刊载由渊泉翻译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谈到,马克思主张用社会主义经济学以创造社会组织来改造社会,即“社会革命”是在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之上进行社会组织变动。1921 年1 月1 日李达的《马克思还原》在《新青年》第8 卷第5 号发表。文章主要论述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及它的性质,并就马克思所述的社会革命的原理、手段、方法及其理想中的社会做了必要的分析。其中,李达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性质总结时,提到了它是“革命的、非妥协的、是国际的、是主张劳动专政的”。[4](p510)社会革命的产生需要阶级条件,社会革命之所以可以被期待,是因为它是社会新兴的发展时期。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过程中即代表着由阶级思想的觉醒到由自然形成的阶级组织和阶级运动。所以说这里的“社会革命”是阶级运动的发展的过程化。接着,李达分析了“进化”和“革命”之间的差别,批判了不相信革命必然主义者的说法,以为从旧社会到新社会的过程,只有进化而无革命,只有运动而无目的。接下来他对《共产党宣言》中纯粹利用国家来讲革命,过于重视阶级与阶级之间相通的问题,特别是把阶级之间的对抗运动附属于政治运动的范围之内的认识做出分析,认为这是由革命主义堕落到改良主义上面,失去了马克思最原始的初衷。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就,与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特别是对社会革命理论的深刻把握有密切关系。早期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不仅认识到,而且相信:社会革命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内在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革命的目的是要造成一个幸福的国家,把我们的社会造成一个幸福的社会。不仅是富国强兵,普遍的幸福才是社会革命的最终目的。社会革命的过程或急或缓,是一个一步一步不断推进的过程,是从经济组织进化,再到社会组织和思想观念转变的长期过程,仅仅从观念上进行革命不是真正的社会革命和彻底的革命,但并不排除政治手段和观念革命在社会革命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先进阶级,即中国的无产阶级是中国社会革命的主力军和领导者,既有自己的使命,也是自己解放的先决条件和一部分。不同社会群体,因为自己的处境、知识的广博与狭隘程度、意志与情感的强弱、参与社会变革的手段有所不同,因此,他们对社会革命的目标和理想生活的认识也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建立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和核心价值观。马克思社会革命思想不同于过去一切社会变革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革命。社会革命本质上是人的解放,因此,中国早期先进知识分子对马克思社会革命理论的理解与实践启示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征程中,既要考虑社会革命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出发,又要通过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武装谱写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