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升,吴红芳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意见》是在新时代国内、国际形势复杂背景下,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战略新高度,对我国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全面部署和顶层设计,为深层内涵式变革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育风貌,促进全体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明确了方向和路径。其次,“三大球”在《意见》中出现次数最多,分别出现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两部分,不仅说明国家对“三大球”发展给予了特别重视与期待,还对“三大球”深化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改革先试先行探路工程与育人基础工程以及具体抓手,率先响应对接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机遇与挑战,于2020年8月28日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等联合印发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是《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的“升级版”,是面对新形势新高度新使命的挑战。落实《意见》的“引领版”,对校园足球进一步深化示范、引领体教融合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如何推进落实校园足球“体教融合”深层内涵式、持续领先发展,持续发挥校园足球探索、示范引领效应,诸多基本认知及实践问题亟待厘清。鉴于以上思考,笔者运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体教融合”进行系统解析,对校园足球深化体教融合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整理及尝试性解答,旨在为中国特色校园足球的健康发展及引领“体教融合”整体化进程提供参考。
首先,教育现象依据侧重点不同主要可分为:身体教育与知识教育两种基本形态[1]。教育是伴随着人类出现而存在的现象。人类作为自然之子,在临界自然的原始状态,跟其他动物一样首先遵从“丛林法则”的适者生存。原始祖先没有发达工具与现代科技辅助,主要凭借身体能力和极度有限的生存经验获得生存权。这种生存方式与能力主要表现为以肉体与野兽搏斗、与自然对抗等身体实践活动,且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人类首要的一些基本生存技能和方法,如跑、跳、投、击打方式等,传承给后代并不断地得以发展。实质上这种最基础、身体力行的原始实用生存技能教育,即是身体教育或体育的雏形,因此可以说在近乎原始漫长时代,体育即教育的全部。
随着人类经验、知识积累与文字记载发展,人类也完成了从人力——兽力工具——机械化到现代化工具的文明进程,与此同时人类相对抽象的知识认知教育不断兴起、繁荣。但回溯中国古代史,除了先秦、盛唐等朝代和战争年代(主要由于军事化需要)体魄教育得到重视外,中华儿女在儒家文化“重文轻武”思想影响下,可以说我们在对青少年成长培育中身体教育与认知智慧教育元素整体上主要处于一种此消彼长或彼此剥离的发展态势。
其次,近代“体育”传入我国,首先也是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与过程。但随着时代与社会发展,不仅体育所涉及领域、内涵、功能不断拓展,同时科技飞速发展,教育信息极大丰富,使得与其对应的高考等应试教育不断走向极端,让我们在本来就模糊的认知中迷失了体育作为既独立又具重大教育价值的文化事项本源与初心,导致体育和教育剥离、身心分离的不良发展态势。“体教融合”的提出,使体育回归其本源,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
回顾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体教关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基本阶段:(1)“体教结合”阶段:文革前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本由教育部门掌控,属于教育工作组成部分。1966年“文革”开始导致教育与体育工作停顿下来。1972年在周总理倡议下,体育工作开始恢复,体育部门开始承担起了“业训”全部工作,形成了一个自成体系机构,包括体校运动员食宿与文化课教育等,同时由于体校运动员不用执行上山下乡政策,使得当时体校办得如火如荼,而此时中小学却远离了“业训”工作[2]。1976年“文革”结束,恢复了高考制度,家长对体校文化教育不看好,出现了学员退学高潮。尽管采取了办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专班等办法,但仍无法较好地挽留学员和选材。此背景下体育系统提出了“体教结合”主张,希望教育部门为体校配备教员,为退役运动员安排好出路。1978年国家体委业训工作会和1979年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会也曾想解决此问题,但最终由于各种原因都不了了之。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了全国业余体校解散风潮;而后中小学教改中也出现了排斥竞技体育潮流,业余训练至此陷入低潮,“体教结合”成了体育部门无人应答的尴尬呼声。于是体育总局成立了“青少年司”,试图恢复青少年业余训练,但教育部门也以“学生”名义管体育,结果导致了“双管双败”现象。体教结合的目标主要是为解决运动员退役前后学习和就业保障问题,但多采取简单挂靠学籍或送教上门等简化结合方式,并存在运动成绩倾轧文化学习的突出问题,未能解决体育后备人才短缺、缺乏文化教育等问题[3]。(2)“教体结合”阶段: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了探索“教体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模式,但起步阶段主要是为了选拔运动员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需要,而后教育系统高水平竞技运动员培养也始终不足,教育系统参赛高水平运动员基本一直以体育系统来源为主[4];同时学校体育长期整体停留在学生跑跑跳跳、身体别太差目标定位阶段。近年,教育系统主动提出的“体教结合”主要源于因“应试教育”导致的广大青少年体质多年持续下降和学生的严重心理健康问题;同时中国足球后备力量培养始终不足、国家队积弱不振。于是继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校园足球后,2015年改由教育部主导先行开展,以全面推动青少年体育改革;同时2015年3月8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使得校园足球上升为国家战略,教育系统倡导与体育系统协作开展校园足球运动。(3)新时代“体教融合”阶段:21世纪以来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国家、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4月总书记在陕西安康市平利县考察调研时表示:“现在孩子普遍眼镜化是我的隐忧,还有身体健康程度有所下降。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我说的野蛮其体魄就是强身健体”[5];随着近年教育系统在培养竞技后备人才及优秀运动员方面的实践经验积累与日益发展,同时体育系统文化教育问题依然缺乏改善等,触发了“体教融合”新时代命题诉求,并促成了国家层面《意见》的颁布。本次“体教融合”理念是对先前体教思想观念、体制及执行上偏差的矫正与超越,“体教结合、教体结合、体教融合”的目标就是要纠正青少年培育中体育与教育分离,促进其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校体育,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同时要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模式,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教育、体育部门联合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7]。《计划》在总体要求和任务中指出以实现学校体育“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目标,精心布局、夯实校园足球普及推广,示范引领、打造校园足球样板体系[8]。
首先,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核心理念要求要以青少年体质及身心健康作为发展基石。体育教育不能等同于“身体运动”。作为一种教育的“体育”,担负着增强体质和培养运动精神的重任。其次,依据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思想,学校体育、校园足球活动落实“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目标也是有优先顺序的,应坚持增强体质为首要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时指出:“首要是让孩子们跑起来,另一方面体育锻炼要讲究科学”。同时依据身心发展有机一体性,身心发展无疑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关系,切忌重蹈不协调、极端化不良发展覆辙。在足球运动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指示:校园足球从国家层面而言,首要目标就是要让广大青少年通过足球方式运动起来。2017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国际足联主席因凡蒂诺时指出:中国足球竞技水平与足球强国差距还很大,足球运动的真谛不仅在于竞技,更在于增强人民体质,培养人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顽强拼搏的精神[9]。在2020年刚结束的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又智慧而冷静地警示性指出:青少年校园足球现在开始推广和普及起来,还要久久为功;在扎实普及基础上,竞技水平的提高将会水到渠成。这启示我们:校园足球开展虽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要以“健康第一”为目标“久久为功”开展,切忌急功近利的“竞技锦标主义”偏颇思想和做法,规避在校园足球代表队建设上重蹈早期学校足球代表队、甚至专业化足球的覆辙。此外,足球运动作为对人身心发展近乎全面、完善的一项运动,但也有其运动形式主要特征所引发的锻炼效果的局限性。如先前青少年过早大强度足球训练导致的“O型腿”成为足球运动员较普遍不良形象特征[10];同时作为开放式技能,足球运动参与时运动形式瞬息万变、丰富多样,主要是针对场景、对手情况等的应用型运动特征,与田径等基础性运动形式不同。身心锻炼虽很全面,但或多或少难于完全控制变化,依然可能导致身体部位不平衡发展问题。因此,青少年从事足球专项运动既要科学控制运动负荷,也要在专项技能运动前、过程中辅以全面基础性身心训练和多项目选择参与,以引导青少年在夯实全面健康成长基础上不断提高足球技能发展空间。
近年,校园足球师资问题虽通过国培、省培及出国留学等各层次、方式培训交流继续学习有所缓解,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足球师资整体数量不足;二是足球专业师资队伍水平薄弱;三是足球师资继续培训教育机会较少、质量不足。对于以上问题,《意见》提出了要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畅通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进校园兼任、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渠道,同时学校要制定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教练员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空间等制度,同时选派优秀体育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就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也提出了两项措施:一是为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体育教师、教练打通通道;二是在学校里设立教练员岗位,并提出了到2022年力争为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培训至少一名具有中国足协D级或同等水平教师或教练员的目标。
首先,关于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进校园和设立教练员岗位问题,校园足球本质和初衷是教育足球。校园足球教师首先要达到一名教师的基本要求标准。除了具备专业足球技能外,这应成为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能否达到进校园基本尺度与原则底线。这一点著名球星和教练员约翰·克鲁伊夫曾颇为感叹地说过:“在足球的世界里,接受训练并不等于接受教育。好的教练员有很多,但好的教育者却很少,虽然一些教练能够使球员取得比分上的胜利,但仅此而已,他们并不能够在球员的灵魂中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教育、精神财富和比赛风格”[11]。这启示我们足球运动纵有潜在的丰富教育内涵功能,但也并不一定能发挥“立德树人”教育功能。尤其对于校园足球普及而言,需要面向全体学生,规模巨大,则更需严谨师资标准底线保障,循序渐进地合理推进融合发展。其次,促进优秀足球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进校园的教育文化提升、考核评价、选拔平台建设,为其制度化保障质量、有序进入校园提供条件与可能。这方面广州市教育局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先试先行的探索启示意义,并已收到初步效果。广州市作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为了强化师资力量,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市足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60多名持有中国足协D级以上证书退役足球运动员,进行了严格的教育文化培训和考核,择优筛选出50名作为校园足球“精英指导员”,分别派驻到指定学校开展足球指导工作。据调查50名校园足球精英指导员不仅进行足球训练,还担任上足球课,每周到校4次以上,每次训练1.5—2.0小时不等;个别指导员还带队参加了区级、市级、省级比赛并获得不错成绩。派驻学校反馈各精英指导员态度积极、授课认真,得到了所在学校及家长的高度认可[12]。广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李哲洋表示:“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合作制定较高标准培训准入资格、严格培训与考核择优选拔及购买服务的形式措施,对当前校园足球缓解师资不足及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未来三年将继续向学校派遣50名精英指导员”。再次,教育部门应鼓励学校为新入职的足球专业教练员建立稳定完善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工作评价及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空间等制度保障体系,以尽快引导他们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最后,对于足球师资继续教育培训问题,应完善线下培训,并适当结合线上培训协同开展,同时充分发挥高等足球专业院校专业资源和科研高地优势,为各级各类培训提供专业智库支撑。此外,在校园足球引入外教方面,应从中国足协和教育部层面健全统一完善的高标准制度和配套引入后的过程质量监控保障制度,以促进外教确实能起到一定的引领发展效应。
竞赛作为彰显足球项目全面、深刻文化内涵魅力的基本形式,是全面实现校园足球目标的有力杠杆[13]。王登峰多次强调指出:比赛是体育最基本的形式。足球综合育人功能只有通过竞赛才能发挥出来。在当前校园足球“教会、勤练、常赛”指导思想下,竞赛将成为校园足球核心。进行足球运动就得打比赛,没有竞赛就没有可能健全人格、锤炼意志,那意味着教育是不完整的”。《意见》中指出: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合并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由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组织;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对参加世界大学生、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单项学生赛事等项目运动员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等。《计划》也提出了推动各地建设城市内青少年统一联赛体系;与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共商一体化、开放性竞训体系,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要支持校园及足协、体育部门组织的训练营和竞赛活动,形成教育、体育、足协、社会足球青训大系统;共同发布青少年竞赛等措施。
首先,普及层次比赛应以实现“提高兴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基本目标为指向,通过利用课上、班级、年级之间的联赛和周末校际比赛等营造足球运动氛围,应注重兴趣激发培养。在校园足球提高方面,可利用假期组织区县内、地市内、跨市及全省、全国比赛、冬夏令营等进一步交流活动。其次,通过顶层设计,推进构建适应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两体系发展要求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比赛与专业、职业梯队青少年比赛融合交流的竞赛平台体系,并最终与职业竞赛有机衔接。由体育和教育部门联合进行赛事组织管理,统一参赛资格注册、统一运动等级认证标准并共同认定;在竞赛融合基础上,逐步完善教育、体育足协及社会系统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全程畅通“互通转化”的整体青训管理体系体制、机制构建。再次,应强化足球竞赛的文化内涵,为广大足球教师、教练员升华足球认知,在比赛常态化背景下厘清“立德树人”思路与方法措施提供依据。
高等体育院校是国家体育“专家智库、智囊团”科研高地,是孕育、创新科学思想、提升学科发展和参与、引领实践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在我国拥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15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体育院校,但至今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学科发展较单一、学科融合不足、实践与理论发展脱节和整体发展规模、质量受限等问题[14]。青少年足球“体教融合”在实践方面,应发挥教育平台高地作用,通过在校学生、师资继续教育培训等形式为社会发展培养体育及相关专业“应用型”人才。其次,在足球运动科研方面,发挥科研高地效应,勇担体育学科建设、体育强国建设“国家智库”等实践引领使命,科学把握体育学科和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方向与进程;同时强化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夯实、提升科研高地基础建设。再次,利用体育竞技与科研高端“龙头”资源优势,引领、融合体校、足校、职业俱乐部梯队等足球竞技后备人才培育资源,推进高水平竞技人才聚集、培养高地构建。这方面北京体育大学以其附属体校、中国足球学院及职业足球队的探索建设已走在了前列,具有一定的启示及引领发展意义。第四,在继续稳步拓展现有高等体育专业院校足球学院建设规模基础上,探索拓展在优质高等体育职业技术院校建立足球学院。二者可通过专业优势资源协同共享等共建高职专科、本科层次应用型专业足球人才培养平台,不断满足社会各领域不同层次足球人才需求及实践。此外,高等体育院校应进一步融合、推进教育及密切相关学科发展,提升体育专业特色及完善学科综合发展水平。
2019年8月教育部通过综合评定确定了全国3 570所幼儿园为首批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这标志着普及重心下移,以培养兴趣为主的全国幼儿足球启蒙教育正式启动。王登峰司长强调,2020年将再创建3 000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当前幼儿体育工作诸多问题亟待化解:(1)幼儿体育教师培养无渠道。体育专业和幼教专业都不培养体育幼教老师。目前在岗幼儿体育教师基本不懂体育或幼儿教育,缺乏体育教育专业或缺乏幼教专业背景,“小学化、甚至成人化”开展体育课现象较普遍,针对性不足,同时绝大部分幼儿教师为女性,对足球运动更是知之甚少,更难上好幼儿足球课。(2)多数幼儿园足球运动场地设施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幼儿开展足球运动需要。(3)幼儿足球虽已开展一年多,但缺乏统一、可行性的足球特色幼儿园评价体系和有效激励机制,难于激发幼儿园领导、老师对足球工作开展的热情。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以培育足球运动感受、兴趣情感为核心,以游戏方式体验足球运动、激发兴趣、享受乐趣为目标定向进行幼儿足球师资培养以缓解师资不足问题。一方面应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加强幼儿足球、幼儿体育专业师资培养;同时当前要积极强化、完善现有师资足球、体育专业或幼教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结构不足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此外,可借助外聘、购买社会幼儿体育培训机构服务等多渠道改善师资问题。其次,应加强足球场地设施改建和新建,改善幼儿足球运动环境。在如何因地制宜利用有限空间开展校园足球方面,如著名足球评论员张路推广的“围栏足球”具有一定的探索启示意义。第三,亟待加强对国外幼儿足球发展经验借鉴。一方面德国、西班牙等幼儿足球发展已较成熟,如西班牙认为应为每个孩子个性化最大发展营造环境,要求教练员动作示范“少而精”,避免过多示范限制孩子个性化发展,而主要在于兴趣激发、保持和进行必要、重点指导[15];另一方面当前幼儿足球科研处于薄弱起步阶段,应借鉴现有幼教专业科学理论,结合足球、体育理论展开交叉研究,尽快推进幼儿足球认知及实践健康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教育系统就已开始探索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模式,目的是为了选拔队员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经过30多年探索,我国高校培养运动员在世界大运会屡创佳绩,涌现出了王宇、胡凯、刘天佑、曹逸飞等大学生优秀运动员。实践证明教育系统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路是可行的[16]。为了落实深化教育改革总体要求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2015年7月22日教育部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建设200所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队。截至2020年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已增至188所。高校日益成为足球后备人才聚集地和足球文化氛围沃土。《意见》指出要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通过鼓励高校申报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育部门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确保质量前提下,为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条件;体育、教育部门推进国家队、省队建设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构建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阵地。这使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定位又发生了变化。在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和选拔优秀竞技运动员成为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与选择。建议首先教育部和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要严格规范高校入学考试评价标准、考试程序、招生规模等制度化管理,通过学分制、延长学制、个性化授课、补课等灵活教育政策制度变革,在确保教育质量前提下,为优秀运动员缓解学业与竞训矛盾提供必要的条件。其次,要发挥体育专业院校或设有体育院系的高等综合院校专业资源和科研优势,发挥985和211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引领高水平足球队伍建设。再次,因校制宜地外聘体育系统优秀足球教练员和利用师资培训,缓解高校足球师资不足问题;因地制宜地整合、共享教育和体育系统教练员、场地设施等优势资源,探索一体化协同建设高水平足球队伍的途径。
《意见》指出教育部、体育总局要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等机构组织进校园“准入标准”政策制度。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同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关税收、场地等政策激励,激发市场机制活力,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教学、竞训提供指导;有条件地方可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体育服务方式,缓解中小学体育师资不足等矛盾。对于当前校园足球开展而言,首先随着青少年足球兴起,当前广大社会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组织教学、竞训市场发展已初具规模,成为校外衔接校园足球、两者相辅相成及学生个性灵活发展的有效补充机制。应由体育总局、足协进一步积极规范、完善社会培训机构有序准入和质量监管,并落实相关税收、场地建设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制度支持。其次,建议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组织进校园“准入标准”,并由有条件学校自主选择优质社会资源进入校园服务,或通过教育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形式缓解校园足球师资问题;同时要多部门加强服务过程监管制度建设,全面激发社会青少年足球市场资源竞争与质量化发展活力、潜力,全面优化青少年足球体教融合环境。最后,可就近利用社会足球俱乐部组织、社区及公共足球场地设施资源,可缓解大城市人口密集区校园足球场地资源问题。
“体教融合”意见颁布和校园足球大力开展,是体育、教育“双向回归、一体化融合”青少年成长培育理念认知及实践的里程碑式变革,是站在新时代国家战略新高度层面,对接塑造全体青少年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时代使命担当呼声使然。校园足球作为先试先行改革探路工程与基础工程,虽已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意见》颁布背景下如何保持继续走在最前沿,持续发挥试验、示范、引领发展效应,亟待聚焦、厘清校园足球深入“体教融合”所面临的基本认知与实践问题,旨为不断科学有序推进我国特色校园足球久久为功地整体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