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慧
干眼症属于眼科常规眼表疾病,患者在发病后眼部常会出现难以忍受的灼烧感和异物感,并容易受强光影响,若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则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角结膜病,严重者影响视功能,更甚者有导致失明的可能。由于干眼症在发病初期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临床表现,因此眼科医师可在早期发现该病,经确诊后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关治疗。目前为止玻璃酸钠滴眼液作为治疗干眼症的临床常规用药,被广泛应用于各大医院针对该病的治疗中,其在临床治疗上具有较好效果,并且用药操作简单、方便,安全性能较高,深受医生和患者的青睐[1]。然而单纯地应用玻璃酸钠滴眼液治疗干眼症也存在着治疗时间较长的问题,从而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因此为提高干眼症的治疗效果,本院开展了一项新实验,将两种常用于治疗干眼症的眼药水联合使用,观察其治疗效果,并探讨其临床效果和治疗意义,本次研究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于2019 年7 月~2020 年5 月本院收治的92 例干眼症患者,通过随机排列的方式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联合组,各46 例。对照组中,男25 例,女21 例;年龄22~73 岁,平均年龄(49.8±7.9)岁。联合组中,男23 例,女23 例,年龄24~73 岁,平均年龄(49.7±7.7)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研究内容符合赫尔辛基宣言,且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标准:①年龄均>20 岁;②符合干眼症的临床诊断标准;③均有明显的干眼症症状;④均已知晓本次研究目的,并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存在干眼症合并青光眼的患者;②对玻璃酸钠滴眼液或贝复舒滴眼液存在药物禁忌反应的患者;③出现咽部疼痛剧烈的患者;④存在严重精神疾病、无法与医护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的患者;⑤基线资料不全的患者。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完成泪液分泌试验、泪膜破裂时间等检查,诊断为干眼症。对照组应用玻璃酸钠滴眼液(参天制药株式会社,国药准字J20130012)治疗,使用方法:在患眼处滴入1~2 滴/次,每次滴入间隔3~4 h,并保证治疗次数在5~6 次/d。联合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联合应用贝复舒滴眼液(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19991022)治疗,使用方法:在患眼处滴入1~2 滴/次,每次滴入间隔3~4 h,并保证治疗次数在4~6 次/d。两种滴眼液交替使用,以1 周为1 个疗程,两组患者均治疗2 个疗程。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对比两组患者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若患者泪液分泌试验>10 mm,同时相关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则判定为显效;若患者治疗后泪液分泌试验在5~10 mm,相关临床症状减轻,则判定为有效;若患者治疗后泪液分泌试验<5 mm,相关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判定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后各项临床指标,包括症状完全消失时间、泪膜破裂时间及泪液分泌量恢复至正常水平时间。对比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不良反应包括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眼部肿胀疼痛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 联合组中,显效36 例,有效8 例,无效2 例,总有效率为95.65%(44/46);对照组中,显效24 例,有效13 例,无效9 例,总有效率为80.43%(37/46)。联合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5.059,P=0.024<0.05)。
2.2 两组患者治疗后各项临床指标对比 联合组症状完全消失时间(2.1±1.0)d、泪膜破裂时间(12.5±1.1)s与泪液分泌量恢复至正常水平时间(2.2±1.2)d,均显著优于对照组的(4.0±2.1)d、(8.1±0.9)s、(3.4±2.3)d,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5.540、20.997、3.137,P=0.000、0.000、0.002<0.05)。
2.3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 联合组发生结膜充血2 例、眼部肿胀疼痛1 例,无视物模糊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52%(3/46);对照组发生结膜充血2 例、眼部肿胀疼痛2 例、视物模糊1 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87%(5/46)。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548,P=0.459>0.05)。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不良生活习惯的增多,以及人们对眼卫生常识的匮乏,导致干眼症的发病率逐年上升。考虑干眼症的临床症状相对明显,诊断相对简单,且早期病症一般较轻,因此早期诊断并局部应用药物治疗可达到相对好的治疗效果。目前玻璃酸钠滴眼液被广泛应用于干眼症的临床治疗中,且其良好的疗效深受医生及患者的青睐。玻璃酸钠滴眼液属于天然高分子化合物,其本身具有较强的粘弹性,滴入后可在患眼角膜处形成一层液态保护膜,以此来保护角膜不会被分泌物或异常分泌的泪液所影响,由于该药物分子内部水分子较多,亲水性较强,能够通过润滑的效果来解决组织结膜、角膜干燥以及眼部组织摩擦的问题。同时玻璃酸钠还可通过与纤维连接蛋白反应来促进上皮细胞的链接和伸展。该药物具有保护眼部组织,缓解眼部干涩症状,并提升视功能等优势。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患者遵循医嘱合理用药,并保证不擅自更改滴入次数,该药物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除此之外应用玻璃酸钠滴眼液治疗干眼症,不仅价格合理,操作便捷,还便于患者在没有医护人员的帮助下自主治疗[2]。然而郭小芳[3]在多年临床研究中发现,玻璃酸钠滴眼液虽然在临床疗效上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但却存在疗程过长的缺陷,一旦治疗流程被延误,则会导致部分患者心态发生转变,在治疗的依从性方面会逐渐降低,从而出现消极面对治疗的情况,部分患者甚至出现擅自增加玻璃酸钠滴眼液每次的滴入量来提高治疗效果。同时玻璃酸钠滴眼液使用的疗程过长还会导致一部分患者出现用药遗漏的情况,导致每日用药剂量达不到标准。因此应用玻璃酸钠滴眼液进行较长时间的治疗,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同时也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利于患者眼部症状的改善。因此,提高玻璃酸钠滴眼液的疗效是当前干眼症治疗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院开展了一项新的研究,将贝复舒滴眼液纳入本次研究中,选取92 例干眼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结果显示,联合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联合组症状完全消失时间、泪膜破裂时间与泪液分泌量恢复至正常水平时间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分析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贝复舒滴眼液对患眼角膜起到积极改善的作用,其主要有效成分是基因重组后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该物质来源于外胚层和中胚层的细胞,在细胞间质和角膜组织中普遍存在。该因子能够直接与角膜靶细胞上受体进行结合,达到修复、再生的目的,同时还能有效减轻角膜上皮德托罗,降低上皮损伤的风险。因此玻璃酸钠滴眼液与贝复舒滴眼液联合使用,可有效开展润滑保湿角膜、润滑保湿角膜以及促进角膜基质层细胞的分化增殖等治疗,并最终实现治疗干眼症,改善患者临床治疗表现。这与杨敏[4]、黎锦萍等[5]的研究成果相符合。本次研究还对药物应用中所引起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进行讨论,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意味着无论是单用玻璃酸钠滴眼液,还是联合应用贝复舒滴眼液,两种方法都能保证治疗的相对安全性。
综上所述,通过使用玻璃酸钠滴眼液联合贝复舒滴眼液对干眼症患者进行治疗,能够在保证患者治疗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值得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