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梦
(安徽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高质量发展迅速地进入研究话语、政策话语和实践话语体系,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高质量发展是家庭教育的时代使命。《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发布为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鉴于此,阐释理论内涵,分析现实困境,提出实现路径,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论导向。
不同学者基于各自研究的视角对教育质量的概念进行了阐释。顾明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教育质量的本质。在宏观层面,他更关注教育系统整体的质量,认为教育系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微观层面,他更关注教育系统内部的质量,认为其具体体现在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两个方面。“前者规定受教育者一般的质量要求,是教育的根本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具体的质量要求,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1]胡弼成从经济学视角将教育质量划分为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产品质量,指出教育质量的发展经历了从满足某种“质量的原有规定性”到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转变。[2]刘劲飞从教育质量的内涵和外延出发,指出教育质量的提高不能仅停留在合格的标准,而是更要实现主体认识的提升和深化。对于教育质量,学界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全面的界定,人们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更加多样和模糊。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科学发展,是在保证质量合格基础上的优质发展,是更充分、更全面、更协调的内涵式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基于创新的视角,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当涵盖宏观层面的基础理论体系建构,中观层面的家庭、学校和社区合作,微观层面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创新。要完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创新知识生产方式,夯实教育理论基础。要积极寻求学校和社区的帮助,打造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发展模式。家长作为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主动学习教育知识,更新教育理念,掌握新式教育方法。
协调是发展的重要环节。家庭内部与外部的整体性和协作性发展是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多层面、多方面、全方位的动态平衡和结构优化。家庭要与学校协作共育。家庭和学校是对学生最具影响的社会组织,因有共同的教育目标而发生联系,一方面家庭能够为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家庭可以获得来自学校的专业指导。家庭要努力挖掘学校的教育知识资源,与学校保持亲密和谐的沟通协作关系。家庭要与社区协作共育。根据生态系统理论,个体发展是受到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系统叠加影响的过程,绝非单一因素的结果。家庭要努力建构与社区的合作伙伴关系。
绿色是发展的原则和基础。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生态的和谐共生表现在认识、尊重、掌握以及运用家庭教育实践规律和孩子成长发展规律上。家庭教育虽然不如学校教育那么专业、科学与系统,但它也并非随意、简单、零散和杂乱的活动。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独特的规律、完整的知识体系和科学专业的方式方法。家长要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知识,掌握基本规律,树立科学的、与时俱进的观念;要根据孩子成长需求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和个性化发展。
开放是发展的方式和要求。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当秉持开放的理念,坚持开放互通的原则,在使家庭教育内部主体“走出去”的同时也要使家庭教育外部信息、资源、理念“走进来”。家庭教育遇到资金、知识、理念等方面的困难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资金支持和课程指导。家长还可以利用网络途径建立沙龙,分享家庭教育故事,学习家庭教育专业知识。
共享是发展的本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包括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的共享,不仅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还会对学校和社会的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共享理念的指导之下,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吸引更多资源,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机构共同出谋划策。学校尤其需要深度参与家庭教育,与家庭形成双主体育人模式,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共赢。
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价值完全不低于学校教育,它与学校教育共同影响孩子的成长发展,然而学校教育研究远远超过家庭教育研究。《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后,家庭教育问题逐渐引起教育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关注。有关家庭教育的文献主要包括工具书、教材和通识类读物,从学术角度进行研究的著作少之又少。北京师范大学赵忠心先生于1989年出版的《家庭教育》,是我国第一部对家庭教育进行系统论述的著作,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3]虽然此后又有多位学者撰写了家庭教育方面的著作,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也只是凤毛麟角。
家庭教育有着明显的社会属性,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同时也离不开社会支持。家庭教育社会支持是指社会为家庭稳定并使之正常发挥作用而提供的各种保障条件的总和。[4]我国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社会支持不足的问题。一方面,相关社会教育机构往往以公益为目的,数量不足,只能提供部分的、短暂的帮助,难以满足家庭教育的需求;教育内容又偏重知识传授,联系实践不够。另一方面,学校作为与家庭联系最为密切的组织,缺少支持家庭教育的资源。学校拥有大量的教师,但是他们对家庭教育并不擅长,难以转化为家庭教育的支持资源。同时,学校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一般而言,个体的行为会受到观念的影响。家长的教育观念大多来自父母的影响和自身的经验。有些家长奉行“物质主义”,他们往往经历过比较艰苦的生活,是忠实的物质主义者,在竭尽所能满足孩子物质需求的同时也给孩子灌输了物质至上的思想。良好的物质条件是家庭教育的基础,然而过于注重物质满足也会导致孩子精神世界的匮乏。有些家长奉行“唯智主义”,他们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认为教育就是教孩子学知识,考出好成绩,成绩好就等于成功。他们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轻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无形中降低了孩子的幸福指数。
家庭教育目标的实质是把孩子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有什么样的教育目标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家庭教育应当致力于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然而实际上教育内容的选择和实施常常受到家长教育观念的影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存在不完整和不全面的问题。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他们把家庭教育狭义地理解为智育,使得家庭教育的功能大大缩小。[5]一是道德品质教育缺失。道德品质教育是家庭教育最重要的内容,对于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其重要价值没有引起这些家长的重视。二是身体健康教育缺失。健康的身体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家长为了孩子取得好成绩而不顾他们的身体健康,是不可取的。三是劳动教育缺失。劳动教育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对智力、体力和情感都有促进作用,但不少家长对此认识不够。
越来越多的家长愿意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对孩子的教育上,但是教育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家长单纯依据自己在生活中获得的零星教育知识以及从父辈习得的教育经验实施教育,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放任型。家长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简单认为教育就是学校和教师的事,自己只要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即可,对孩子的教育不管不顾。二是专制型。家长错误地认为孩子是自己的财产和附属品,孩子必须对家长言听计从,家长可以随意支配孩子的生活和意志。三是过分保护型。家长什么都替孩子做,帮孩子解决一切问题,对孩子越来越宠溺,这种方式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
家庭教育涉及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以及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不易形成合力。建议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流程,制定工作制度,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推进上通下达、左右协作。监督管理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管理什么,二是如何管理。对前者来说,家庭教育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制度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对后者来说,建章立制是前提,包括建立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制度、财政支出制度、督导评估和问责制度。政策制度如同灯塔,可以为监督管理行为提供规范和方向。权力下放是关键,有了政策制度而没有执行,就无法将监督管理落到实处,相关机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处境。家庭教育事业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经费支持,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和民间捐赠两种。建议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经费投入。经费投入遵循按需供给原则,合理分配,适当侧重农村地区的家庭以及各种类型的特殊家庭。
学校是家庭教育实施的重要载体,也是考核评估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平台,可以为家庭教育事业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研发特色课程,提供指导服务和教育资源。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家长学校、特殊学校等都与家庭有着紧密的联系,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为家庭教育提供力所能及的师资、课程、理论、指导、场所等方面的专业资源,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知识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功能。建议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高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非师范院校可以设置通识类家庭教育课程。对于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以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高校需要时刻关注,及时进行理论研究并找出解决对策,保障家庭教育工作稳步推进。专家学者要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培训大纲、家长学校课程教材等的编写,保证家庭教育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帮助学习人员获得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理念。建议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6]250一方面,要在教师队伍中配有一定数量的家庭教育专业人员。另一方面,要在正式课程外开设一定学时的家庭教育课程[6]251,举办家庭教育活动,开办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家长会。学校应当和家长保持紧密联系,主动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学校是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直接主体和重要环节,教育对象是家长,任务是给家庭传授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目的是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家庭的教育水平。家长学校应当发挥多样化的功能,不能流于形式。要结合家长在学校和家庭中的平时表现、孩子的评价以及结业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
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事业,需要多方配合、协同共进。能够为家庭教育事业提供帮助的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以及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各类社会力量数量众多,分布零散,类型多样,应当遵循发挥特长、量力而行、服务为本的原则,整合资源,整体推动,构建全国范围的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系统。社会力量运转方面做不到政府的系统严密和高效有序,研究方面也比不上学校的专业和科学,所以应当将重点放在文化引导和宣传推广上面,优化文化环境,改进社会氛围,提升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有序发展。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可以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体系,把家庭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部门的内容之一。[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样可以通过制定文明家庭制度、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引导和推广家庭教育。婚姻登记机构也有责任向申请结婚的人员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包括免费发放家庭教育宣传手册、告知家长的权力与义务、提供帮扶机构信息。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意识到自身独特的优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具有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影响深远等优势,正好对应家庭教育基础设施不完善、家长需求量大、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稀缺等现实问题。电台和电视台可以创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栏目,利用网络交互性的特点开办家庭教育专业讲座,便于忙于工作的家长灵活选择观看时间。在电视上投放广告也是一种有效的宣传途径。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与政府和学校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同时加强内部的主动交流和协作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