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丽 张新庆
“大爱无疆”是一种美德。它与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等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的内容。不过,有不少人对“大爱无疆”有不同的理解,一种典型的观点是:尽管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期间,医护人员会有大爱无疆的荣光表现,但在日常的医疗实践中,绝大多数人做不到大爱无疆。我们并不否认大爱无疆作为一种职业精神追求,一名医务人员无时无刻完全做到大爱无疆是非常困难,但这并不妨碍广大医务人员视之为一种崇高的医学职业理想,去努力追求。不过,有些学者的观点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基于医务人员无法完全实现大爱理想,就推导出“医学的仁爱是有条件的和有限的”这样看似合理的道德结论。例如,严金海等人在《医学与哲学》2020年第23期上刊文“论医学仁爱的条件性与有限性”,就表达了这种观点1。下面将对该文中的观点和论证进行逐一驳斥。
该文的基本观点是“在医疗卫生领域,提倡“大爱”不错,但如果真赋予医学“大爱”的道德性质,也就赋予了医疗行业和医务人员无限责任,但是医护人员因受医学知识与能力、资源等条件而无法履行无限的责任。”
在实际的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和岗位职责是明确和有限的,但胸怀大爱者的道德责任感是强烈的,也是无限的。有限和无限是辩证统一体。诚然,现代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持续需求之间永远存在着张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大医务人员在疑难杂症面前束手无策,自动放弃医学科学技术的探索,主动减少自己的专业职责。恰恰相反,广大医务人员应该以病人为中心、敬畏生命、善待病人,自觉维护医学职业的职业尊严,努力担当社会赋予的增进人类健康的崇高职责。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更加充实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杜绝过度医疗和医疗提供不足,实现医疗保健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另一方面,要勇于医学创新,不断提升防治疾病的方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医务人员具备理想信念,自觉遵循道德行为规范,不断升华自己的大爱精神2。
为何广大医务人员无法履行无限的责任呢?该文作者提出如下的支撑性论据:如果真的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大爱,就要付出高强度的情感劳动,但这种着重做法导致了职业倦怠、职业情感枯竭。
这条论据本身所揭示的客观事实是毋容置疑的。面对成千上万的就诊患者,二三级的医疗机构承受着巨大的工作负荷,作息时间不规律加之无法及时照顾家里的老人孩子,也的确存在着工作-家庭之间的冲突现象。由此带来的结果是:相当多的医务人员工作满意度不高、薪酬公平感相对较差,身心疲惫,职业倦怠乃至情感枯竭。不过,我们不可借此就推导出医务人员不应该或不能够给予患者以大爱的结论。试问:尽管不少医务人员对执业环境存在这样那样的抱怨,但绝大多数人仍然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地守护着病患的安康。坚守医学的使命和勇于责任担当,这背后必然依靠大爱无疆的职业理想作为强有力的支撑。诊疗技术的作用是有限的,而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关爱应该是无限的,“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医务人员不应因为对病人的关爱而产生职业倦怠、职业情感枯竭、工作-家庭之间的严重冲突,反而会因为技术操作及情感的付出使病人的病情有所好转而产生职业成就感。
为何要摒弃所谓的“大爱无疆”呢?该文作者还抛出了如下推断:在医学“大爱”的名义下,医学界施行自己或小团体的利益或追求的遮羞布,而该行为却带给行为对象以苦难甚至是危害生命。基于此,该文作者有得出如下的结论:当面临选择时,其医学道德起点绝对不是“大爱”,而是精心的算计,即众多有需要的个体之间,计算出谁有优先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全国4.2万余名医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不惧困难险阻,毅然别离家乡,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精湛的技术、崇高的医德、无私的奉献,与病毒作战,与死神抗争,用逆行诠释了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3。即便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不计其数的医务工作者也是大道不孤,在平凡的岗位上日复一日地践行着大爱无疆的职业理想。林巧稚终身未婚却拥有最丰富的母爱。她说“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存在的场所便是病房,存在的价值便是医治病人”。吴孟超凭借手中一把刀,游刃肝胆;心中一团火,守着誓言。大爱无疆是一种无坚不摧的精神力量,是医学职业中的道德信仰,这种道德信仰一直在医务人员中传承延续。大爱无疆是职业理想,而不是精心的算计。如果在诊疗中要计算优先权,那么广大患者就有可能因为精心的算计,而成为延误诊疗的“牺牲品”。至于说,部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用非礼之心,取不义之财,突破了道德底线,终将会遭受道德谴责或被绳之以法。这些人恰恰是丧失了追求大爱的君子之心,而堕落为自私自利的小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为此,医务人员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决同医疗卫生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坚守初心和职业理想,培养一切为病人着想的仁爱品质。
该文借助裴一中《言医· 序》的一段关于“神圣之业”的话,就武断地得出了“医学职业理想的恢弘给予医学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义务”的结论,而没有任何解释或论述,实在令人费解。实际上,医学的神圣性与医生的义务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二者并不矛盾,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做到内在有机统一。多数的医务人员确实能够做到心存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不辱医学神圣的使命,恪尽职守,缓解乃至解除病患疾苦。大多数医务人员以完成本职工作为己任,符合其职业的基本要求。如果以楷模或者以患者的全部希望为标准,关于大部分医务人员工作的评价肯定不完美。由此就导致了职业现实和职业理想之间的冲突。实际上,道德理想虽说是社会倡导的一种高尚品行,并非要求人人都要做到,也并非每一名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实际道德义务。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或道德规范中,并没有要求医护人员对患者要“有着非一般的热情”,也没有按照道德楷模的标准评价医务人员。
该文作者缺乏对千百年来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理想状态的基本判断,混淆从医的道德理想和日常的道德义务之间的关系,给出错误的判断就在所难免!该文章并没有界定什么是“大爱”“道德楷模”“道德理想”“仁爱”等相关概念,就贸然提出了“医务人员能否完全实现‘大爱’”这样的较为含糊的命题。如果不加以命题澄清,就无法做出准确的破题和合理的分析论证,人们也就难以在共同的前提下加以讨论。基于此,该文章得出的医务人员不能做到“大爱”、仁爱附加条件等结论也就仅仅是带有较大片面性的一家之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