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话语功能探究

2021-01-02 07:10王梦莉
喀什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移情老爷雷雨

林 青,王梦莉

(喀什大学 中国语言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6)

“自己”是由反身代词“自”和泛指代词“己”构成的复合词,“自己”具有这两个词的特性,形成了具有反身代词特性和泛指代词特性的复合体,[1]程工(1994[2]、1999[1]),杨丽君(2007)[3],李小妮(2018)[4]等学者通过对古汉语中“自”和“己”的考察以及与英语等语言进行对比,认为“自己”是现代汉语中的反身代词,但从历时演变以及跨语言的角度来看,“自己”又不完全符合反身代词的特征。

以往人们对“自己”的研究多是从乔姆斯基的管辖约束理论入手,如胡建华(1998)[5],李京廉(2004)[6],刘礼进(2007[7]、2008[8])等对“自己”一词的指称、照应方面进行句法语义的研究,虽然成果较多,但一些语言现象尚未得到较好解释,如长距离“自己”的指称、照应、指向性、阻断性等一系列问题。

与以往人们关注的长距离“自己”不同,本文所关注的是“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这里的“自己”指称较为明确,也不存在长距离约束等问题,“自己”与“NP”皆具有指称功能,二者的连用让人感到赘余,但这一结构却又常常在日常交际中出现。结合现实语境来看,“NP+自己”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有两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1)从语言经济性的角度来看,“NP”与“自己”语法功能基本相似,都具有指称功能,二者连用是否让人感到赘余?如果赘余,问题是在“NP”还是在“自己”?(2)在“NP+自己”结构中“NP”已经承担了指称功能,“自己”的存在有何意义?本文将通过对相关语料的观察、描写,从认知语用学的视角对“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话语功能进行探究,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解答。

本文语料来源于北京大学CCL 语料库,通过对现代汉语作品中的“自己”一词进行检索,共得到8574 条语料,考虑到文章研究内容是“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话语功能,因此本文从《雷雨》《残雾》等戏剧中选取了160 条典型语料进行分析研究。本文所谈的“自己”仅为“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NP”大多都是人称代词和称谓语。但也有特殊情况,一些文学作品中会使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这时的“NP”就不一定是人称代词了,如:“小树自己长大了”,“NP”就是“小树”[9],此类情况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NP+自己”结构

(一)“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

“自己”是现代汉语中的反身代词,一方面汉语中的“自己”与英语中的反身代词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另一方面汉语的“自己”又有着英语中反身代词所不具有的特点:从历时演变上看,“自己”是由反身代词“自”和泛指代词“己”融合而成的,它兼有二者的特性;从跨语言的角度上看“自己”并不完全符合反身代词指称或形态的最简性、与代词的分布互补性、照应和强调用法重叠这三种特征,“自己”并不属于纯粹的反身代词。[1]现代汉语中的“自己”可以是“光杆”的自己(见例1)也可以是“复合”的自己(见例2),本文中的“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就属于后者“复合”的自己,如例(2)中在“自己”前加了第一人称代词“我”构成了“我自己”。如:

(1)可是我不能控制自己!(《残雾》)

(2)我没工夫再听你那一套,连我自己的事还愁不过来呢。(《残雾》)

(二)“NP+自己”结构中的“NP”

“NP+自己”结构中的“NP”一般是人称代词,可以是单数也可以是复数,如例(3)中的“我”是单数,“你们”是复数,也可以是称谓语,如例(4)中的“老爷”;当“NP”的所指为无生命事物时,“NP+自己”结构后的动词具有自动的意义,如“门自己开了”;当“NP”所指为有生命而非人时,“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是一种拟人的修辞手法,如“花自己开了”(这种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在一些形态丰富的语言中动词会通过形态变化来体现这一区别。

(3)你们不明白别的,还不懂得尊重文化人吗?我就是希望我自己会写文章,登在报纸上!你们自己都常把“大学毕业”挂在嘴边上!(《残雾》)

(4)老爷说放在这儿,老爷自己来拿。(《雷雨》)

(三)“NP+自己”结构中“NP”与“自己”

1.“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与NP 指称一致

在“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与NP 指称一致。如例(5)“我自己”中的“自己”指的就是第一人称“我”;例(6)“你自己”中的“自己”指的就是第二人称“你”;例(7)“她自己”中的“自己”指的就是第三人称“她”;例(8)“老爷自己”中的“自己”指的就是“老爷”。“自己”与“NP”指称一致还包括数范畴上的一致,如例(3)第一个“自己”前的NP 是第一人称单数“我”,这时的“自己”指的也“我”;当第二个“自己”前的NP 是第二人称复数“你们”,这时的“自己”指的也是“你们”。由于汉语自身的特点,这里的“自己”没有显性的形态变化,但依然蕴含了“数”的范畴。

(5)我就忘了现在,(梦幻地)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并且忘了我自己。(《雷雨》)

(6)你自己说一遍。(《雷雨》)

(7)大概她是不愿意吧?为着她自己的孩子,她嫁过两次。(《雷雨》)

(8)这是老爷自己摆的,说什么也不肯搬出去。(《雷雨》)

2.“NP+自己”结构中“自己”无形式上的强制性

“NP+自己”结构中“自己”无形式上的强制性。将以下例(9)中的“自己”删除即“我负责任”,句法上依然完整,句子字面意也没有发生实质的改变;将例(10)中的“自己”删除即“请你放尊重一点”,则与例(9)一样,句法完整,句子字面意也没有发生改变,例(11)(12)与例(9)(10)情况一致,不再赘述。

“NP”却与之相反。如例(9)“我自己负责”,若将“我”省略,即为“自己负责”这时我们无法判断“自己”指代的是什么,结合语境可以推导出这里的“自己”指的是“我”,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语境关联下“NP”就可以取消;例(11)省略“NP”之后就成了“自己的东西我可以派人送去,我有一箱子旧衣服,也可以带去,留着她以後……”显然这个句子中“自己”语义指向不明。再如例(12)如果将“NP”省略则为“那是自己”,“NP”的省略则会使句子的意义发生改变。

(9)我做的事,我自己负责任。(《雷雨》)

(10)用不着你问。请你自己放尊重一点。(《雷雨》)

(11)她自己的东西我可以派人送去,我有一箱子旧衣服,也可以带去,留着她以後……(《雷雨》)

(12)那是妈自己。(《雷雨》)

3.“NP”与“自己”皆不赘余

由上一小节可知,“NP+自己”结构中“NP”与“自己”都具有指称功能且指称一致,那么在“NP+自己”结构中“NP”与“自己”的作用完全一致吗?为此需要对“NP”和“自己”是否可以取消进行考察。我们将人称代词(“三身两数”)设为自变量,将“NP+自己”结构中“NP”与“自己”的可取消性视为因变量,为方便论述,在此使用笔者内省的语料。

(13)a 我(们)自己会赢 a’我(们)会赢a”自己会赢

(14)b 你(们)自己会赢 b’你(们)会赢*b”自己会赢

(15)c 他(们)自己会赢 c’他(们)会赢*c”自己会赢

例(13)-(15)中,我们可以发现在“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取消不会改变句子的句法和语义,如果将“NP”取消仅保留“自己”,当“NP”为第一人称时,说话人视角和主语视角重合,因此“自己会赢”中的“自己”指的就是第一人称和说话人的视角,无歧义产生;当“NP”为第二、三人称时,“自己”则无法单独承担指代功能。

由此得知在“NP+自己”结构中,“NP”承担了主要的指称功能,“自己”辅助“NP”进行指称。若“自己”与“NP”的功能相同,“自己”的存在是否赘余?若不赘余“自己”在“NP+自己”结构中有怎样的作用与价值呢?下文将结合实例进一步对“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可取消性进行考察。

(16)杨太太自己笑了笑,不再劝留。(《残雾》)

(16’)杨太太笑了笑,不再劝留。

(17)妈,您为什么不信您自己的女儿?(《雷雨》)

(17’)妈,您为什么不信您的女儿?

例(16)(17)中,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自己”的取消对句子的句法语义没有影响,但是取消了“自己”的句子却缺少了一些说话人的主观认识、情感和态度。如例(16’)“杨太太笑了笑”句义没有发生改变,但这只是对“杨太太”表情的一个客观的描写,当在“杨太太”后加了“自己”时,则增加了说话人的主观认识,强调了“笑了笑”的只有“杨太太”一人,暗含了其他人都没笑的意义;例(17’)“您的女儿”也是领属意义的客观表述,但是在“您”后加了“自己”时,凸显了说话人的主观情感,强调了“您”与“女儿”之间的领属关系,表现出了“女儿”希望得到母亲信任的强烈情感。

由此可知在“NP+自己”结构中,“NP”与“自己”皆不赘余,“NP”承担了主要的指称功能,“自己”在辅助“NP”进行指称外,还具有一定的话语功能。下面我们将从话语功能的角度对“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进行更深入的考察。

三、“NP+自己”结构中“自己”的话语功能

吕叔湘认为“自己”复指句子时,已经出现的“人”是与“别人”相对的,这种相对符合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个体自我”(individual self)和“显著他人”(significant others)的认知对立(Rrewer and Cardner 1996),使用“自己”是为了凸显与他人的不同,其认知上会有非本体的参照。[10]

吴建明从名词短语内、小句内和小句外三个形式特征对“自己”的功能进行了描写,并用分类树的形式呈现了包含“自己”义库藏的人称义库藏形式结构,他认为“NP+自己”属于指称在名词短语内表示身份,“自己”在小句内、外分别有主语视角、共指、移情等功能。[10]

依据两位学者关于“自己”及“NP+自己”已有的研究成果,结合语料实际考察发现,“NP+自己”结构中的“自己”具有主语视角及移情、反预期标记、焦点标记、主观性表达这四种话语功能。

(一)“自己”的移情功能及主语视角

吴建明指出由于汉语没有专门表达主语视角(logo-phoricity)或移情的代词,“自己”兼为这类表达的载体。[10]“移情”是指言者对自己在句子中所描述的事件或事件参与者的态度;[11]“自己”的使用有助于“NP”的语义指向“主语”,如在“NP1+V+NP2+自己”结构中,当“NP”为第三人称时,如果将“自己”省略,“NP2”除了指代“主语”外还可能指代“听话人”,保留“自己”就可以避免“NP2”指代“听话人”的歧义。下面我们结合实例对“自己”的移情功能及主语视角进行阐释。

(18)我收拾我自己的东西去。(《雷雨》)

(19)你自己觉得挺不错,你到家不到两天,就闹这么大的乱子,我没有说你,你还……(《雷雨》)

“自己”具有一定的移情功能。如例(18)所说的言语都是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叙述的,所表达出的情感意愿也都是“我的”,如果将句中的“自己”删除,句子的基本语义不会发生改变,而使用“我自己”强调了收拾的东西是“我的”不是“他人的”,体现出了言者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再如例(19)“觉得挺不错”的是“你自己”,如果将句中的“自己”删除,句子的基本语义不会发生改变,“自己”的使用强调了“觉得不错”的只有“你”,只有站在“你”的角度上看才会觉得挺不错,体现了言者的态度即“你”觉得这件事情不错,但与“我”(言者)的认知不符。

“自己”具有一定的主语视角。对比例(18)(19)可以发现说话人的视角和主语的视角是不同的,例(18)中的“自己”指的就是说话人,说话人的视角和主语的视角是相同的;而例(19)的“自己”指的是主语“你”,说话人的视角和主语的视角是不同的。由此可见“自己”表达的是主语视角,而不是说话人的视角,当“NP”为第一人称时,说话人与主语的视角是重合的,进一步体现了“自己”的主语视角及移情功能。

(二)“自己”的反预期功能

反预期(counter-expectation)体现的是说话人的视点或态度,是语言主观性的表现。[12]人们谈到预期或反预期时往往是把某一个词放到特定的表达式中进行考察,来判断该词是否是预期或反预期标记。在这些特定的表达式中,反预期意义通常表现为一种话语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13]通过对语料的观察,我们发现“NP+自己”中“自己”虽然不能作为反预期标记,但有时也会承担起反预期的功能。

(20)你回头告诉太太,说找着雨衣,老爷自己到这儿来穿,还要跟太太说几句话。(《雷雨》)

(21)可是老爷吩咐,不要四凤,还是要太太自己拿。(《雷雨》)

(22)王局长刚走,老爷自己在陪着呢。(《雷雨》)

例(20)只说“老爷到这来穿”,会让人们觉得老爷到太太那穿雨衣是一件平常的事情,加了“自己”强调了是“老爷”到这来穿,说明了一般情况下老爷不会“到这”穿雨衣,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与听话人的预期不同。例(21)如果说“还是要太太拿”不一定是太太本人去拿,太太让下人去拿也可以理解成是太太拿的,加了“自己”强调了必须是太太本人去拿,之所以要强调“太太自己”是因为这与人们正常的预期是不同的,前面那句“不要四凤”也是为了强调要太太本人拿,也从侧面说明了“太太自己拿”与人们预期是相反的。例(22)也是如此,“自己”强调了“陪着的”只有老爷没有其他人,这与问话人的预期是不同的,而“王局长刚走”进一步说明了在问话人的预期中,“陪着的”除了老爷至少还有“王局长”。

可以看出,虽然“自己”不是典型的反预期标记,但在特定语境下也会承担起反预期的功能。

(三)“自己”的焦点标记功能

话语交际中说话人使用“NP+自己”结构往往是为了通过“自己”来强调“NP”,使“NP”成为焦点。

(23)你自己要走这一条路,我有什么办法?(《雷雨》)

(24)你跟老爷说,说我没有病,我自己并没有要请医生来。(《雷雨》)

例(23)如果没有“自己”,句子的焦点可能是“你”,也可能是“这一条路”。使用了“自己”就明确了句子的焦点是“你”,而不是“这一条路”,指明了说话人要强调的是“走这一条路的人”,而不是这一条路。例(24)如果没有“自己”,句子的焦点可能是“我”,也可能是“要请医生”;使用了“自己”强调了“我”是句子的焦点,指明了句子的重点是“我”的主观意愿,而不是“要请医生”。

一般来说,动作和发出动作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句子的焦点,说话人使用“NP+自己”结构使“NP”成为句子焦点,强调了发出动作的人,而非动作本身。

(四)“自己”的主观性表达功能

“主观性”是指说话人的语言表达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是语言的一种特性。[14]说话人所说的话不一定都具有主观性,但是说话人使用“NP+自己”结构时,“自己”在一定语言环境下具有了主观性的表达功能。

(25)我已经想得很透彻,我自己这些天的痛苦,我想你不是不知道,还请你让我走吧。(《雷雨》)

(26)她现在回到她自己的家里什么都不顺眼啦。(《雷雨》)

例(25)“自己”的使用是为了强调“这些天的痛苦”是她独自一人经受的,在这件事情里痛苦的只有她没有别人。这种想法不一定与事实相符,或许只是说话人自己主观的想法。

由“自己”的焦点标记功能可知,说话人使用“NP+自己”结构除了避免歧义外,还有突出动作发出者的目的。如果例(26)改写为“她现在回到她的家里什么都不顺眼啦”,我们可能会把焦点放在“回家”上,也可能把焦点放在“她”上,如果说话人想要强调这个家是“她所拥有的”,就需要使用“自己”来表达出说话人的主观意愿。由于“自己”的焦点标记功能,说话人可以通过使用“自己”来凸显“NP”强调发出动作的人,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意愿。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NP+自己”进行结构考察,发现:一是“自己”与NP 指称一致;二是“NP+自己”结构中“自己”无形式上的强制性;三是“自己”与“NP”都不赘余,“NP”承担指称功能,“自己”在协助指称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话语功能。通过对“NP+自己”结构中“自己”话语功能的考察发现,“自己”具有主语视角及移情、反预期标记、焦点标记、主观性表达这四种话语功能。

总结前人经验可知,我们在对“自己”进行研究时,不仅要从句法语义层面出发,同时也要观照到语用层面,对“自己”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考察,以便我们更加全面地去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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