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斌
疫情之前,友人荐书,其中一部为民国学者胡哲敷先生所著《曾国藩治学方法》,细细读过一通,笔者颇觉胡先生对曾氏崇拜有加。其中有段妙论令我记忆尤深:
五百年来,能把学问在事业上表现出来的,只有两人:一为明朝的王守仁,一则清朝的曾国藩。二人都是以书生而克平世乱,都是在千辛万苦中,把学问事业,磨炼成功,都是戎马倥偬之间,读书为学不倦。不过,王守仁天资高,是高明一路的人,故其为学途径,多偏于上达一方面,于下学功夫,则言之颇少。曾国藩为笃实一路的人,处处脚踏实地,故其为学途径,最合于下学之门。阳明之学学之不善,还会发生毛病;曾国藩的学问,则无论如何,都不会发生弊端。高明的人应该走这条路,迟钝的人也应该走这条路,下学的功夫如此,上达的功夫亦不过如此。因为他对学问的见解,不与凡俗同,而自己又能身体力行地做出榜样来,这便见得他的真学问。
胡对曾氏治学治事、为人处世之推崇,可谓溢于言表。况且将曾与王阳明比较,不免隐然给人以一种二者并驾齐驱、同致“三不朽”境界的印象。倘不论具体历史背景,曾、王德行与事功倒也貌似合拍。但世间最无稽的对弈,便是“关公战秦琼”的隔代比附,王阳明所处乃盛衰之际的明中叶,曾国藩则置身于中西碰撞的清末期,世易时移,彼易此难,自然曾氏这顶“三不朽”的称誉成色差了许多。尤其时值旧历的庚午年(1870),这位众人眼中的“圣贤”,也陷入无可奈何、无计可施之绝境中。
世间最难走的路是套路,亦即人心之途。
于当年农历七月十七日,曾国藩在给长子曾纪泽的家书里,结尾落下如此一段:“法国之事,总署奏明仍归余与毛司空筹办。俟丁中丞、李中堂到后,余责日分,或可回省也。名已裂矣,亦不复深问耳。”这里关涉三位重要人物,坐镇中枢的恭王、由江苏驰援的丁日昌和从陕西而来接班的李鸿章。
虽人品颇有争议,不过丁日昌尚算在政治主张上与曾国藩投契者。天津教案爆发后不久,时任江苏巡抚的丁氏曾数度密函恭王,表达对津案看法。丁氏以为,“自来中外交涉,不恃理而恃力,我力强于彼,则理以有力而伸,我力弱于彼,则理以无力而诎,以曲直为胜负之说,恐只能行之于古而不能行之于今也”。况且“天津距京太近,而又为海滨重镇,若万一决裂,则兵连祸结,漕运饷道,在在均关要着,不比他省地方,与之构衅尚可徐图布置”。故丁甚是赞同曾国藩“中国现在力量不及,只有曲意求和之一法”的观点,称此“真深识远虑之谈”。应当说,这符合恭王处理津门事件的思路。
同时,丁日昌还预见到围绕此案,朝堂之上必定出现反对声音,“自古以來,往往局外之议论,不谅局中之艰难,然一唱百和,亦足荧听而挠大计,卒之事势决裂,国家受无穷之累,而局外不与其祸,反得力持清议之名”。故丁力劝以恭王为首的决策层“现在事机紧急,守备则万不可缺,至于或战或和,应由宸衷独断,不可为众论所动摇”,此言堪称发自肺腑。不出其料,主张对外强硬的议论很快甚嚣尘上,盈满枢廷。
于是,向来支持曾氏的恭王,深受老巢起火之扰,已顾不上天津这个烂摊子。此际朝廷中已呈两股力量对峙之态。不过打响这场庙堂之争头炮的阵前先锋,却是两名汉人军机:李鸿藻与沈桂芬。李、沈朝堂交锋,源于御史贾瑚所呈质疑总理衙门偏袒洋人策略的折子。7月17日,李鸿藻与沈桂芬、宝鋆围绕此折,展开激烈辩论。李谓“贾瑚言是,宜有明诏督责;宝、沈皆不以为然”。两宫认同李之观点,故颁旨明发。沈、宝岂能善罢甘休,又坚称“津民无端杀法国人,直是借端抢掠”。李又与之力争。既然枢桓之内,宝鋆与沈桂芬乃同一战壕盟友,且背后大树为恭王,故李孤身一人冲锋搏杀,让人看来可谓不智,只会令其形势愈发孤立。然愈是孤立,愈对李氏有利,因一来如此貌似不惜代价的拼争,可积累自己于清流之中的名声与资本,二来唯有如此才能激起醇郡王等鹰派人物的支援。
果如李氏所料,次日奕譞便上折议论津门一案。据翁同龢判断,“醇邸封事,今日特谕恭邸入内看折,恐彼此尚有执持也”。可见双方政见迥异,必在庙堂有一番恶战。7月23日,翁氏看到“醇邸两次折底,极畅达”。午初二刻,诸王、军机大臣、御前大臣、总理衙门诸臣一同召见于乾清宫西暖阁。“两宫及上南向坐,未垂帘,垂询良久。惇、醇两邸持论侃侃然,恭邸持之坚,卒如曾国藩所请。五刻多始退,汗出沾衣,有跪不能起者”。这番辩论耗时不可谓不久。翁同龢当时在场,他记道:“是日召对者凡十九人:惇亲王、孚郡王;官、瑞、朱、倭四相国;军机:恭亲王、宝鋆、沈桂芬、李鸿藻;御前大臣:醇郡王、景寿、伯彦纳谟祜;总理大臣:董恂、毛昶熙;弘德殿:徐桐及臣龢、桂清、广寿。军机、总理西向跪,余东向跪。”两宫太后先咨询诸人“此事如何措置,我等不得主意”,惇亲王首奏曰:“曾某亦不得已,惟民为邦本,民心失则天下解体。”醇郡王趁势再添一把旺火,“极言民心宜顺,并天津府县无罪,陈国瑞忠勇可用,并诋及总理衙门照会内有‘天津举事者及大清仇人’之语,斥为失体”。
面对鹰派咄咄逼人之势,宝鋆、董恂不甘示弱,与之强辩,甚不惜“恶语相侵”。两宫见双方争执不休,不得不出面劝架,“因言夷人是我世仇,尔等若能出一策灭夷,我二人虽死甘心,且皇帝幼冲,诸事当从长计较”。然倭仁仍不依不饶,认定“张、刘两员(天津府、县)既是好官,不宜加罪”,瑞常与朱凤标“同声应之”。眼瞅诸位亲王、重臣纷纷发难,董恂只得采用“拖刀计”,反问众人:“此时不知天津又作何局面,焉能往来问答耶?”醇邸倒是不吃这一套,继续质问:“极论素日无备,故临事以‘无可如何’四字塞责。自庚申至十年,试问所备何事?且言此次纶音如措词有失体处,臣等仍当纠正。”既然场面上不占优势,暂时无力扳回,恭王只得做出妥协,答应醇郡王等的要求。
清议可畏,难以驳倒;惇王、醇郡王贵为天潢贵胄,不得妄动,于是恭王集团只得逐一击破其余重臣。先是拿李鸿藻祭旗。9月7日,军机处议事很长,恭王诸人团团围住李鸿藻,轮番驳斥,李“颇被排挤,大抵所谓一日不朝,其间容刀也”。半月后,恭王诸人“见起时又力诋艮老(倭仁),意在排击清流,可畏也”,又一鹰派中刀。
于是,在处理涉外事务上,恭王集团又一次险胜。然光阴又整整耗去了两个月余,深陷津案困局的曾国藩迟迟不见中枢明确指令,不免私下腹诽:“前二疏前段为外人辩诬,后段尚有五可疑之说,叙津人肇衅之故。政府但欲吾为外人出头辨雪,遂将后段删去方始发抄,致成一面之言,吾之得谤,有由然也。”况且令其更为疑惑的是,案件处理过半之际,普法战争爆发的消息已在官场传开,甚至连远在西北的左宗棠也听闻“法兰西与布洛斯构兵,法国主路易非斯为布所掳”。曾氏在致恭王信中数次提及此事,“法人与布国构衅,此间传言已久。若果法、布开兵,或者远交近攻,不欲与中国为难。又闻法主老而厌事,其意主和不主战,似亦事之所有”,建议其能借此良机,调整对策,扭转不利局面。然而恭王却未置可否,毫无回应。此举令曾国藩颇为疑惑,甚或加重了对这位王爷的失望之情。
从未供职枢桓、预闻军机的曾国藩,估计怎么也想不到,津门地震之同时,朝堂之内也开启了一场激烈的权力博弈。较之曾氏的焦头烂额,恭王则称得上惊心动魄了。曾国藩当年发出“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之慨叹,泰半原因要归于朝野内外信息之不对称了。
倘津案之繁剧艰险令曾氏神疲,门生李鸿章的表现则使其心灰。
梁启超曾就天津教案之于湘、淮集团权势更迭易手之作用做过评估。在其看来,曾氏将“一生立身行己耐劳任怨坚忍不拔之精神,与其治军驭将推诚布公团结士气之方略”,悉数传授于李鸿章;教案“是为李鸿章当外交衡要之滥觞”。只是真实的权力交接过程,却难孚众望。
究其原因,可从师徒二人微妙关系说起。曾、李之间的渊源,可谓甚早。道光二十五年(1845),李鸿章首度参加会试落第,拜于曾氏门下(李父与曾国藩乃进士同年),“以诗文受知于曾夫子”。咸丰八年(1858),在安徽剿匪不顺、一副绿林模样的翰林爷李鸿章改投曾国藩幕下。即使在恩师麾下,李也未能迅速上位,仍处于悒悒不得志的状态。原因大致有三。其一,曾氏彼时尚以侍郎身份督办军务,官位不显且权力不大,客观上难以提拔爱徒;其二,在曾氏看来,李鸿章经验不足,尚需历练,故不敢贸然委以重任。如李鸿章平日起居不定,好为虚夸大言,曾在一次宴席上正色训斥道:“少荃,既入我幕,我有言相告。此处所尚,惟一诚字而已。”据说曾言罢就离席而去,李鸿章“为之悚然”。其三,曾氏虽格外青睐李鸿章,但二人之合作却并不融洽。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弹劾李元度事件。李元度为曾之心腹,但在赴徽州作战时违背命令,导致大败。曾十分震怒,遂命李鸿章撰写弹劾草稿。孰料李公然抵制此举,声称“果必奏劾,门生不敢拟稿”。曾怒曰:“我自属稿。”李毫不示弱,回了一句:“若此,则门生将告辞,不能久待矣。”于是负气出走。自此曾国藩对爱徒甚是失望,慨叹“少荃不明大义,不达事理”“此君难与共患难耳”,这一句果真是一语成谶。
后经多方劝告,李重返曾幕,师徒关系一度很是和谐,李鸿章也招募了三营淮军。然而较之已被曾国藩举荐为浙江巡抚、江西巡抚、安徽巡抚的左宗棠、沈葆桢、李续宜等人,李氏的仕途进步速度仅算中游而已。
转机出现在1861年底,当时上海士绅希望湘军东援,并答应月供军饷十万两,以防太平军进犯。巨额粮饷本已诱人,且进军上海并非难事,可顺势借此功名提拔爱将,于是首先浮出曾国藩脑海的人选是亲弟曾国荃。这时曾国荃已加按察使衔,若在上海立功,则巡抚官职唾手可得。谁知曾老九看不上这等肥缺,即使大哥三度写信催促,也不为所动,坚持“贼巢在金陵,急攻其巢,必以全力援救,而后蘇、杭可图,愿任其难者”。可见老九更愿意拿下金陵,取得首功。兄弟没兴趣,曾国藩转而举荐另一亲信陈士杰赴沪,然陈亦不甚感冒,以母亲年事已高为由拒辞。于是乎,曾不得不再考虑第三人选。而恰在此时,清廷发生“辛酉政变”,肃顺诸人倒台,其昔日政敌翁心存重归中枢,就东援上海一事,拟折请求两宫“密饬曾国藩择一廉明果敢、素能办贼之员,驰赴通、泰一带,收拾将散之人心,激励方兴之义旅”。翁氏是李鸿章当年科考座师孙铿鸣之恩师,故翁、李实为太老师与小门生的关系。翁又与李的另一座师潘世恩为通家世谊,而潘之子潘曾玮同李鸿章关系匪浅,况且翁、潘俱为苏南大族,亦希望有可靠之人替他们护卫家乡,故李鸿章再合适不过。因此,翁在折中提到的“廉明果敢之员”,即暗指李鸿章。曾国藩自然心领神会,顺水推舟,举荐弟子出任东援主帅。同时不忘向朝廷讨价还价,为曾国荃争取来“头品顶戴”的破格恩赏。由此看来,亲疏有别,私心颇重,这当是师徒间微妙关系中最核心的一层。
待到津案爆发,听闻曾国藩将赴天津处理危机。李鸿章显然不看好这趟差事,赶忙致函张振轩,望他规劝恩师,缓期出发,“或委员查拿真正凶手数人,借寄近监,且看彼国如何来文,再相机迎拒”。然曾氏心意已决,及时来到天津。李鸿章迅即写信给恩师支着,“鸿章昨恐彼族窘辱师门,致隳大局,如崇公奉使,津门无主,自不可不速行,惟防备必须严密,亲军必须带往。与洋人交,略参用痞子手段,不宜轻以一死塞责”。所谓“痞子手段”,说白了,就是反复无常、言而无信的流氓把戏。当年在对付太平军、处理地方教案时,李鸿章屡试不爽,自认颇有心得。孰料平生讲求“诚信”的曾国藩,自然瞧不上徒弟这套着实不堪的手段。况且“痞子手段”也仅仅有效于一时、一势、一地、一事,若普遍使用,势必引来无穷后患。故曾国藩回信委婉批评爱徒:“若来示所言与洋人交,须参用痞子手段,自揣非能所为。阁下视敝处所办各节除府县下狱内愧方寸、外干清议外,其余尚无甚差失否?”眼见老师这番批评,想必李鸿章颇感羞愧,脑海恐怕浮现出当年被曾痛斥的场景,连忙回信解释道:“前云痞子手段,我于尽情尽礼后,若再以无理相干,只有一拼而已。”一个极重做人,一个只顾做事,师徒二人的处世之道天壤之别。也难怪蒋廷黻先生评价“李鸿章之人格,能入人之脑,而不能入人之心”,“一看李之文集,只见其做事,不见其为人”。
也正因善于做事,故李鸿章养成望风而动之惯习。到了七月中旬,丁日昌上疏建议李鸿章率军“移扎近畿,以资护卫”,清廷很快应允。接到圣旨,李鸿章深知火速赶到,万一和谈破裂,兵戎相见,非但自己辛苦培植的淮军会大受损失,自己的功名也有毁灭之虞。故李鸿章之意在于边走边看,见招拆招,于是他一面宽慰恩师“身在局中,幸逐渐维持,勿遽诿退,以副众望”,一面又自称“忝膺师旅,虽仓猝疲乏之际,为足当劲敌而操胜券,惟士气尚不甚怯,积愤之余,或可一战,须俟抵直后从容筹布,静待和议成否”。
孰料月底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身亡,清廷命曾国藩返回南京署理总督,令李鸿章出掌直隶。对于李氏而言,此事既是千载难逢之良机,又不得贸然行事。毕竟教案尚无结果,一旦此时介入,不免惹祸上身。故李鸿章依旧走走停停,观望徘徊。而当下的曾国藩已是坐如针毡,亟待徒弟帮忙解围。曾氏一面奏请恭王命令李鸿章“速到,再当竭力会办,以速补迟”,一面亲自致函爱徒,“尊意拟以二十二日启节,现想当改期取速”,“目下中外责望全归鄙人,台从虽限前抵津,尚不致稍损令望”。面对朝廷与恩师的双重催促,李鸿章仍虚与委蛇,称“冒暑远行,莅省后委顿异常,不得不略为休息,兼以初政绩犯众恶,嗣后诸难设施。尊处能将凶犯议抵,依限议结,计鸿章到津接替,此外未了各事,必为一力担承”。不过私下里,李向胞兄李瀚章倾吐了真实意图:“弟入直后,窃恐旨令会议,未免作难。计八月初旬入正定,姑徐徐云尔。”
“官迷”李鸿章自然不愿因教案一事丢掉来之不易的红顶乌纱,反正油锅里已滚烧着曾国藩,自己何苦再投入其中,不妨于锅边等油冷却。
于是,师徒间一番斗智后,已拖不起的曾国藩于八月二十三日先行奏结。李鸿章萧规曹随,最终这场震惊中外的教案,以十六人死刑、四人缓刑、二十五人充军、赔银五十余万两了结。
一次私下闲谈,曾国藩半开玩笑地称“李少荃拼命做官,俞荫甫拼命著书”。回顾师徒交接一事,怕满是黑色幽默的意味了。恩师“名已裂矣”,其中必定有李鸿章的“功劳”。
奈何庚午年的厄运尚未到头,处理震惊中外的“刺马案”,让曾国藩倍感胆战。
至于此案之前因后果,笔者早在拙文《“藉孱躯暮齿,收远大之效”——曾国藩与幼童留美》(《书屋》2018年第12期)中有所交代。众所周知,心腹马新贻之非正常死亡,令清廷震怒。两宫急需了解案件背后之阴谋,挖出主使者,但办案一事虽大,却不能引发江南官场骚动,故最合适之人选唯有曾国藩。李鸿章也在此时致信恩师,猜透了清廷的这种考虑:“毂山(马新贻)近事奇绝,亦向来所无。两江理大物博,断非师门莫办。”然而既非曾氏莫属,也就意味着即使此案主谋乃曾国藩,那么清廷便不可能追查到实情。这也意味着不及曾国藩南下,最高层已变相地赦免了其“弥天大罪”。而对曾来说,帝后命他执法,虽说可保己身免于不测,但一旦查出背后元凶与湘、淮有关,该如何处理真是极其棘手。换言之,清廷不满初审结果,于是向曾国藩施压,令其破案,既欲探其虚实,又确属无奈之举;曾国藩本不愿陷入此案,其间的是非纠缠丝毫不输于津案,然上意难违,故他心中满是无奈,皇权与官僚集团之间的紧张关系于此昭然若揭。
更加为难的是,中枢还委派了一名主审官郑敦谨前往金陵,名为协办,实则全程监控。郑敦谨,字小山,湖南长沙人,时任刑部尚书,向以治事严苛著称。此番朝廷委此重任,自有望其一查究竟之意。曾氏心知肚明,断不敢在湖南老乡驾临前贸然独立审理。1871年2月6日夜里,曾“将张汶祥之案细阅一过,将凶党余犯及承审之名开一清单”。直到二更四时,曾氏方才入睡,且内心“殊为焦虑”,他知道,这种焦虑不单单属于自己,恐怕明日抵达的郑敦谨亦是如此。
果不其然,下车伊始,郑便着手调查,正月初二即审理张汶祥。虽然白加黑、连轴转,案件却进展甚微,“初二日即关门审案,今已研讯十四日。该犯一味狡展,毫无确供,将来只好仍照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于是,二人只得在量刑上做文章,加重罪名,将张汶祥“比照谋反叛逆”处理。
可以说,最终裁决的结果达成了皇权与官僚集团间的妥协。清廷试图通过重审对曾国藩施加压力,以期尽可能触及真相,而曾国藩甚或郑敦谨却借助既有律法、条例及情理消解了上峰的意志。钱穆先生曾言:“现代的一般人,都说中国人不讲法,其实中国政治的传统毛病,就在于太讲法,什么事都依法办。”实指王法森严,规则重重,束缚之余,也为官僚集团提供很大的发挥空间,成为抵抗皇权的依据。
然种种迹象表明,曾、郑二人看似互相掣肘,实则暗有勾兑。首先,在结案呈词上,马新贻亲信孙衣言拒绝画押。其次,在写给其他同僚的信中,曾国藩反复提及刺马案处理结果“尚恐不足惬众望而息浮言”。再次,结案不久,曾暗自派手下张兆栋给郑敦谨送去赆仪(路费)白银千两。虽曾氏声称此“盖诸君之公意,非一人之私忱”,但郑坚决拒收。当然最令人费解的是,数十年后的《清史稿》作者在为郑氏撰写盖棺之词时,特意留下“江宁之狱,论者多谓未尽得其情,敦谨未覆命,遽解官以去,其亦有所未慊于衷欤”一段,可谓玄机重重。
根本之因在于曾为湘军效力、后被强行遣散、极具会党嫌疑的张汶祥一刀结果了两江总督马新贻的性命,于公于私,曾国藩都绝不能让裁撤湘军、哥老会与朝廷要案三者间挂钩。一旦此事曝光,对于数十万退伍军人,将是灭顶之灾;对于在职湘楚大佬,亦会深受牵连;对于地方政局,恐不免带来极大震动。是故,曾国藩只得能掩一时算一时,且瞒一日就一日。同为湖南老乡,郑敦谨想必亦深深体味到曾国藩之“焦虑”以及刺马案处理上的为难,所以于乡于君于国于民,他必须选择缄默,与曾联手保守此秘密。然而,此权宜之计的后果便是把恶果留给后人。之后数十年的各种暴动、民变、教案、起义乃至革命,我们皆可清晰窥见地方秘密社会的踪影。曾国藩当年一手培育的湘军,在功成之际,居然转化为未来覆灭清廷的力量。此即历史悖论的冷酷逻辑!
做过曾氏幕宾的薛福成如此评价其幕主:“其素所自勖而勖人者,尤以畏难取巧为深戒,虽祸患在前,谤议在后,亦毅然赴之而不顾。”此论与前引胡哲敷先生之语对看,皆有欲把曾國藩塑成“完人”的意思。不过通观庚午年之作为,曾氏一困顿于朝堂纷争,二受制于弟子狡黠,三深念于湘系利益,有意无意渐失之于“畏难取巧”。可知在大变局中求“三不朽”,简直如沙上筑塔,绝无可能。反倒是为胡著作序的曾国藩之女曾纪芬,对乃父之追忆更合实情:“惟追溯所闻,公之训诲,证以公之行事,知公之学问,得力惟在‘毋自欺’一语而已。”
以此三字观照曾氏生平,禁不住一句喟叹:宦海中人,能做到“毋自欺”,已堪作“圣贤”矣!
(胡哲敷:《曾国藩治学方法》,当代中国出版社2015年版)